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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是一种思维方式,贯穿于语言、文化、思维和社会生活中。国内学者如张培基、束定芳、肖家燕等人从认知语言学理论出发,对文学作品中的概念隐喻的翻译模式思维等进行了研究。目前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并存在一些空白领域。
本文以国内作品《红高粱》和国外《费城》对比,探索概念认知翻译的异同。红高粱家族是中国作家莫言的代表作。《红高粱》中存在大量的概念隐喻,这是外国读者难以理解其文本的关键。小说中,作者运用丰富的寓意象征及隐喻性语言细致入微地刻画了惊天动地的爱情及战争年代高密东北祖先们英勇悲壮的故事。动植物的描写是《红高粱家族》重要的艺术特色,作者通过“人性化”了的动植物,升华了小说主题,提高了小说整体的艺术感染力。美国电影《费城》作为主要的语料来源,作者收集了条含有战争隐喻的英语对话,阐释了战争隐喻如何利用人们普遍熟知的具体的概念理解法律活动,并进一步探讨了战争隐喻思维在法律语言中的翻译策略。
认知语境对小说中的两种主要植物,“红高粱”和“睡莲”概念隐喻的意象图式进行了构建。“高粱”是禾本科植物,谷粒可供实用。高粱延续了高密东北乡世世代代的生命,因此“高粱”的隐喻意象图式之一是:高粱——延续生命——强大的生命力。成熟后的髙粱像火一般通红,当高粱大面积成熟后,遍地的高粱便容易让人联想起血海,因此,这里的隐喻意象图式是:大片成熟高粱——血海——日寇侵华的残忍。而高粱抗旱耐热,在广袤的平原上恣意生长,在蓝天下灿烂无比,让人不禁希望像高粱般自由自在地生活,并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勇于同世俗斗争。因此,此处的隐喻意象图式是:广泰的红高粱——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广袤的红高粱——挣脱世俗的束缚。
小说中“几株白睡莲”出现的上下文环境都颇为嘈杂:花脖子开枪、曹梦九命令将炸弹扔进湾子等。正是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那几株白睡莲”却依然“雍容大度,仪态大方”,这种高贵的神态很容易就让读者联想到“我奶奶”在突如其来的变故时同样不乱方寸,沉着冷静。此处隐喻意象图式是:白睡莲——高贵纯洁,仪态大方的人——我奶奶。
在《费城》中,这个词(versus)在字幕中出现过两次,并且指的是短期的对抗。通常它被用来表示战争的双方,但在诉讼中,它是用来联系诉讼的两个参与者,他是一个常规的隐喻。比如,两者都是由双方代表的不同利益参与其中。由于在诉讼中我们可以很频繁地看到这个词的使用,现在人们更多地认为这是一个诉讼术语,而不是战争的比喻。在汉语中,告和被告即使不用来比喻,但是它仍然可以表示诉讼的意义。因为在汉语中,这两个词可以清楚地表示双方之间的关系。冲突(conflict)的含义通常被用来描述一场打架,一场战斗或是一场竞争。
在法律案件中,它常常用来替换诉讼这个用词。在诉讼案件中,冲突这个词语频繁使用,以致人们都忽视了它所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冲突的构成是在法律结构之上的系统地描述。在中国的文字中,并没有什么词汇表达战争或者诉讼,然而,中国读者仍然可以理解其含义。究其原因,人们对于深层次的认知结构有许多共享经验,这使得人们可以更容易理解。因此,翻译者通常会省略副标题。赢这个词在电影中出现三回,而且跟作者先前提到的一样,也是常规的隐喻。因为人们会使用隐喻的概念在诉讼中,正如部分结构化的诉讼途径,依据战争来说,他们可以轻松地理解诉讼的结果,就像理解战争的结果一样。为了成功翻译出这类型的隐喻,译者对战争一定会有足够的了解。诉讼就像战争,一定会有一个结果。当译者在翻译win这个单词时,他会翻译为得胜、胜利、赢,所有这些在中文中都是死板的隐喻。英语和中文都会有相似的战争的隐喻,所以作者在目标语中会努力把自己置身于当时的情景。
译者能否正确把握原作者在文中传递的“红高粱”的概念隐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红”的解读。“费城”隐喻广泛存在于法律语篇当中,并提出翻译战争隐喻的四种方法,即保留源语隐喻形象、采用标准目标语形象、保留原文形象并解释和省略法。战争隐喻与翻译紧密相关,所以从认知角度谈法律语言中战争隐喻的翻译极具研究价值。从认知角度分析战争隐喻的翻译策略,有助于进行法律文献的翻译工作。
在英语方面,对概念隐喻理论进行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以英语研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概念隐喻理论要得到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在其他语言中得到验证和补充。只有这样,概念隐喻理论的普遍性才能得到证明,而汉语能够为概念隐喻理论的发展提供丰富和独特的例证。
语言是社会文化的载体,而由于一种语言的隐喻折射以这种语言为母语的人的思维方式和社区文化特征,学习和掌握一种语言的隐喻用法,进行不同语言的隐喻之间的比较就能帮助人们了解不同民族的社会文化之间的异同,使不同文化的交流更有效。概念隐喻的普遍性在不同的文化中呈现出不同,但是普遍存在于认知过程中,也广泛存在于各种文化中。因此,找出哪些概念隐喻具有普遍性,哪些具有广泛性,哪些为不同文化所特有的具有很大的价值。
本文以国内作品《红高粱》和国外《费城》对比,探索概念认知翻译的异同。红高粱家族是中国作家莫言的代表作。《红高粱》中存在大量的概念隐喻,这是外国读者难以理解其文本的关键。小说中,作者运用丰富的寓意象征及隐喻性语言细致入微地刻画了惊天动地的爱情及战争年代高密东北祖先们英勇悲壮的故事。动植物的描写是《红高粱家族》重要的艺术特色,作者通过“人性化”了的动植物,升华了小说主题,提高了小说整体的艺术感染力。美国电影《费城》作为主要的语料来源,作者收集了条含有战争隐喻的英语对话,阐释了战争隐喻如何利用人们普遍熟知的具体的概念理解法律活动,并进一步探讨了战争隐喻思维在法律语言中的翻译策略。
认知语境对小说中的两种主要植物,“红高粱”和“睡莲”概念隐喻的意象图式进行了构建。“高粱”是禾本科植物,谷粒可供实用。高粱延续了高密东北乡世世代代的生命,因此“高粱”的隐喻意象图式之一是:高粱——延续生命——强大的生命力。成熟后的髙粱像火一般通红,当高粱大面积成熟后,遍地的高粱便容易让人联想起血海,因此,这里的隐喻意象图式是:大片成熟高粱——血海——日寇侵华的残忍。而高粱抗旱耐热,在广袤的平原上恣意生长,在蓝天下灿烂无比,让人不禁希望像高粱般自由自在地生活,并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勇于同世俗斗争。因此,此处的隐喻意象图式是:广泰的红高粱——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广袤的红高粱——挣脱世俗的束缚。
小说中“几株白睡莲”出现的上下文环境都颇为嘈杂:花脖子开枪、曹梦九命令将炸弹扔进湾子等。正是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那几株白睡莲”却依然“雍容大度,仪态大方”,这种高贵的神态很容易就让读者联想到“我奶奶”在突如其来的变故时同样不乱方寸,沉着冷静。此处隐喻意象图式是:白睡莲——高贵纯洁,仪态大方的人——我奶奶。
在《费城》中,这个词(versus)在字幕中出现过两次,并且指的是短期的对抗。通常它被用来表示战争的双方,但在诉讼中,它是用来联系诉讼的两个参与者,他是一个常规的隐喻。比如,两者都是由双方代表的不同利益参与其中。由于在诉讼中我们可以很频繁地看到这个词的使用,现在人们更多地认为这是一个诉讼术语,而不是战争的比喻。在汉语中,告和被告即使不用来比喻,但是它仍然可以表示诉讼的意义。因为在汉语中,这两个词可以清楚地表示双方之间的关系。冲突(conflict)的含义通常被用来描述一场打架,一场战斗或是一场竞争。
在法律案件中,它常常用来替换诉讼这个用词。在诉讼案件中,冲突这个词语频繁使用,以致人们都忽视了它所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冲突的构成是在法律结构之上的系统地描述。在中国的文字中,并没有什么词汇表达战争或者诉讼,然而,中国读者仍然可以理解其含义。究其原因,人们对于深层次的认知结构有许多共享经验,这使得人们可以更容易理解。因此,翻译者通常会省略副标题。赢这个词在电影中出现三回,而且跟作者先前提到的一样,也是常规的隐喻。因为人们会使用隐喻的概念在诉讼中,正如部分结构化的诉讼途径,依据战争来说,他们可以轻松地理解诉讼的结果,就像理解战争的结果一样。为了成功翻译出这类型的隐喻,译者对战争一定会有足够的了解。诉讼就像战争,一定会有一个结果。当译者在翻译win这个单词时,他会翻译为得胜、胜利、赢,所有这些在中文中都是死板的隐喻。英语和中文都会有相似的战争的隐喻,所以作者在目标语中会努力把自己置身于当时的情景。
译者能否正确把握原作者在文中传递的“红高粱”的概念隐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红”的解读。“费城”隐喻广泛存在于法律语篇当中,并提出翻译战争隐喻的四种方法,即保留源语隐喻形象、采用标准目标语形象、保留原文形象并解释和省略法。战争隐喻与翻译紧密相关,所以从认知角度谈法律语言中战争隐喻的翻译极具研究价值。从认知角度分析战争隐喻的翻译策略,有助于进行法律文献的翻译工作。
在英语方面,对概念隐喻理论进行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以英语研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概念隐喻理论要得到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在其他语言中得到验证和补充。只有这样,概念隐喻理论的普遍性才能得到证明,而汉语能够为概念隐喻理论的发展提供丰富和独特的例证。
语言是社会文化的载体,而由于一种语言的隐喻折射以这种语言为母语的人的思维方式和社区文化特征,学习和掌握一种语言的隐喻用法,进行不同语言的隐喻之间的比较就能帮助人们了解不同民族的社会文化之间的异同,使不同文化的交流更有效。概念隐喻的普遍性在不同的文化中呈现出不同,但是普遍存在于认知过程中,也广泛存在于各种文化中。因此,找出哪些概念隐喻具有普遍性,哪些具有广泛性,哪些为不同文化所特有的具有很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