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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内部矛盾无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体制根源和文化根源两个方面。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体工程。
[关键词]和谐社会 人民内部矛盾 体制改革 文化建设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9)03-0085-04
半个世纪前,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一经典论断至今仍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是正确处理新时期日益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指导思想。但改革开放30年来,国内外形势在变,人民内部矛盾无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也应当与时俱进。
一、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
矛盾本身是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都将导致矛盾的形式乃至性质的变化,从而决定了同质的矛盾在不同时代显现出不同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无论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与改革开放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自己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以下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第一,矛盾的对抗性因素增强。
在以往的观念中,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毛泽东就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把是否具有对抗性作为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标志,认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来说,是非对抗性矛盾……”如果从矛盾的本质属性角度来看,这样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内部矛盾没有任何对抗因素。只不过在严格的条件下,这种对抗性的因素会被淡化或消解。条件之一,“人民”外延有着严格的界定,而且人民范围内已不存在阶级差别,因为只要存在阶级差别,人民内部矛盾就必然包含两个甚至多个“人民”范围内的阶级之间的矛盾,而阶级矛盾总是有对抗性的。条件之二,“人民”范围内不存在利益冲突尤其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因为利益源于人的基本需要,是需要的社会化,根本利益更是如此。利益尤其是根本利益的冲突本身就是具有对抗性的冲突。
计划经济时代恰好具备上述条件。由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着特定的外延即“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而且“劳动人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有着严格的界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也由于公有制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特别是在清一色的公有制前提下),利益主体单一,人民内部几乎没有利益的冲突,更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即使客观上存在某种利益冲突,其对抗性也被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和强大的行之有效的政治宣传消解了。但是,这样精心设计的近似于实验环境的封闭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永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迅速分化,计划经济时代几乎已经消失的阶级阶层差别明显地显现。今天,谁也不能否定中国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不同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在强大的利益驱动下,利益主体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具有对抗性因素。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中,暴力性、破坏性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加就是证明。
第二,矛盾的形式多样化。
矛盾形式的多样化是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又一特点和趋势。矛盾形式多样化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时代,虽然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概念,但几乎清一色的公有制加上淡化个体利益的宣传与“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之类的强制性规则的约束,不同层次的利益之间没有明显的冲突,因而群体矛盾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区域均衡发展模式下,区域矛盾也史无前例地得到缓解;由于党的优良传统的有效保持以及群众路线的有效贯彻,干群关系良好,干群矛盾降到最低限度。从矛盾发生的领域来看,单一的所有制决定了这一时期经济领域内物质利益矛盾几乎不存在,政治领域的矛盾也只有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才有可能,文化领域的矛盾亦然。总之,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了可贵的温和与单纯。
市场经济的发展率先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各自独立出来,国家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不同机构、个人都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伴随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化,新的利益集团(如农民工等)、新的阶层的产生,利益主体的结构更加复杂。于是,国家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等全部展现出来。从矛盾发生的领域来看,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涵盖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经济领域的矛盾(集中表现为物质利益矛盾)占有主导地位,由于社会成员的独立意识增强,单纯的政治动员对社会团结的作用减弱,人民内部矛盾逐渐由原来的以思想领域的矛盾为主过渡到以物质利益矛盾为主。城乡矛盾、区域矛盾、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矛盾主要属于物质利益矛盾。发生在经济领域的物质利益矛盾贯穿于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在政治领域,随着政治对于物质利益的作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及人民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党内矛盾、党政矛盾、政企矛盾以及干群矛盾也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在文化领域,在马克思主义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花样翻新的外来文化相互交融的同时,文化冲突特别是观念上的冲突较之建国初更加突出。当然,无论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还是社会生活中,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都在不断变化,并不是可以从理论上能够完全归纳的。
二、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源
人民内部矛盾的两大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根源与现实原因。诸如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社会转型、少数干部腐败等。然而,这些原因显然不是根本性的。泛泛而论,生产力相对不发达自然是人民内部矛盾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但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解释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态势并没有说服力。理由很简单:计划经济时代生产力更不发达。社会转型同样不能作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升级的理由。诚然,中国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政治体制向民主政治体制、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形成了多种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人们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入分配等多方面利益矛盾凸显。然而,为什么改革开放30年了,人民内部矛盾却越来越复杂?至于少数干部的腐败,虽然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它本身是一种结果,还需要探索其背后的原因。
我们认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上述特点和 趋势的主要根源可以概括为体制根源和文化根源两个方面。
先说体制根源。体制是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务的规范体系和组织形式的统一。我国体制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展开,是改革开放的主线,但制度、体制本身不可避免的滞后性决定了不断更新的体制与改革开放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实际发展变化——总是不可能完全一致。况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改革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乃至文化体制不健全在所难免。体制的问题较为集中地表现为民主制度不健全、分配制度不公、用人机制缺陷等。不健全的体制面对日益复杂的利益格局,难以充分有效地实现其调整利益关系的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方面面都与体制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民主制度不健全直接影响到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化与有序化,进而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产生负面影响。人民内部矛盾的体制根源首先在于此。民主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表征人民权利,更在于它是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国家干部行为,进而从制度和制度实施层面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民主制度不健全使得公共决策、法律制度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民群众的需要,使得执法者有可能在缺少制约的情况下侵害公民的权益。换言之,民主制度不健全是导致制度不公、制度实施偏差的主要原因,从而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直接根源。
分配制度不公是我国体制局限性的又一突出表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主体,在改革开放以前,这是唯一的分配制度。从理论上说,按劳分配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按劳分配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测定劳动量?这一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无论按什么分配都需要有一整套的指标体系和分配规范。而且,这些指标体系和分配规范应当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并被利益主体自觉接受的。我们的分配制度显然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平。不仅如此,在分配实践中,人为的因素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利益分配更加偏离公平的轨道。贫富分化的加剧与这一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用人机制问题是现行体制中突出的问题之一。无论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抑或其他体制改革,都涉及到用人问题,用人机制改革都是其改革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所有体制改革的基础,因为体制的运作终究要人来进行。用人机制的问题直接削弱了体制改革的效果。备受社会关注的干群矛盾的起因主要在干部不在群众,这是人们公认的。其原因之一就是用人不当,用人不当又归因于用人机制的问题。
文化根源在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中扮演的角色更重要。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在经历了建国后的理想化的平静后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深层次原因正在于文化。
在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文化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纽带作用。但文化在民族国家发展中的作用能否发挥,则取决于文化的开放性、发展性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当文化的这一作用或功能不能有效发挥时,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恶化。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内部矛盾变化的历史,不难看出文化根源与人民内部矛盾变化之间的关系。建国初期,强大的专政机器与宣传机器将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与西方非马克思主义文化排斥在人民生活之外,中国人民生活在一个纯粹、单一、封闭的文化氛围中。在较短的时间内,这样的文化氛围有助于协调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因而建国初期人民内部矛盾被控制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其表现形式也很简单,主要表现为由利益差别引起的矛盾。但纯粹、单一、封闭的文化现象为改革开放以后文化的发展埋下了隐患,直接表现是加剧了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的不稳定性、弱化了民族文化抵御风险的能力。于是,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文化的复兴、西方文化的涌入,举国上下一度不知所措或举措不当。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不同性质的文化顺其自然地发展着,文化部门采取的一些措施并未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得文化冲突愈演愈烈。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重阻力、社会生活中日益强化的“代沟”、多样化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同文化冲突的反映。
在日益尖锐的文化冲突中我们的文化建设还有一个值得正视的问题,那就是主流文化的权威地位。主流文化的形成及其权威地位的确立是保证民族文化在多元文化冲突中稳定发展的关键。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文化是当代中国当然的主流文化,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时间里,我们都在大张旗鼓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但当我们直面日益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时,却发现马克思主义文化作为主流文化的权威地位还有待加强。对于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来说,马克思主义文化是什么样的文化?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独特之处何在?这一切都不是很清晰,从更深层次观之,中国广大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是文化的深层次表现——是否牢固地确立了,也值得怀疑。文化从人们的灵魂深处影响、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所以当前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干群矛盾从根本上说源于文化冲突,源于主流文化地位的不巩固。
值得肯定的是,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已经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21世纪初,江泽民同志就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2004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写进党的正式文件,提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
三、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调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社会矛盾特别是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提出的战略方针。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调控于合理范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当前中国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因错综复杂,解决或调控人民内部矛盾的措施或途径也应当是多元的。我们认为,有效地调控当前我国社会人民内部矛盾需要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背景,从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的、直接的原因着手。鉴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工程。
我国的体制改革已经历了30年的历程,30年体制改革的成效尽管显著,但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说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体制改革的深入应当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框架内、在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下展开。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完善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均衡利益格局,完善分配制度;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公平与效率并重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民 主意味着公平,意味着人民公平地当家作主;同时,民主之兴起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民主非但不排斥效率,相反,它以效率为目标。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人民公平、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从制度上保障国家政治活动的高效和有序。
公平与效率并重是均衡利益格局的内在要求。人类历史上代表性的利益格局有二:平均主义的利益格局和贫富悬殊的利益格局。前者片面追求公平,而且是追求原始意义的公平(其核心是收入的平等);后者片面强调效率,基本上忽视公平。两者都已被历史证明是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利益格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受到普遍的关注。
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即首先保证公平。这里的公平既包括结果的公平,也包括起点、条件、环境和过程的公平。因此,相关体制改革的重点需要针对性地转移,诸如教育公平的保障体制、分配正义的保障体制等等应当成为我国体制改革的重点。当然,体制改革的总原则应当是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即在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的同时,保障社会、经济、政治的同步发展,从而要求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与时俱进,保持自我完善的功能。
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用人制度能够保障干部选用与淘汰的公平公正。只有建立起从干部选用、考核、淘汰都贯彻公平公正原则的干部体制,才能保障干部队伍更新、运作的高效率。当前我国干部任免、考核还有许多不公正的地方,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或素质不高或作风不好或能力不够,就是这种用人制度不公平的结果。用人机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公平缺失直接影响工作效率乃至干部队伍更新换代的效率。
文化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放松过。从新民主主义文化纲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再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思想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记录了党和国家文化建设的成就。从根本上说,我们在文化建设的目标上是始终如一的、正确的,但在如何建设的问题上还有待探索。反思历史,建国前后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对外来文化特别是对西方文化的敌视,至少在策略上是错误的,这种文化政策或文化发展战略客观上营造了文化封闭的环境,弱化了民族文化在文化冲突中吸收营养、自我发展的能力,养成了文化斗争的风格,从而在文化性格上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化、尖锐化创造了条件。因此,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从深层次说是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反映。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提出是对过去文化建设失误反省的结果。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并使日益复杂、尖锐的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氛围中得到化解,至少是得到有效的调控。我们认为,和谐文化精神的培养是最核心的任务,因为文化精神是民族文化的灵魂;主流文化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支柱,因为和谐文化虽然强调“和而不同”,但和谐文化的根本特征是“和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文化引领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保证和谐文化的健康发展。
注释:
1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页。
2 张光年《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探析》,载于《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0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 人民内部矛盾 体制改革 文化建设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9)03-0085-04
半个世纪前,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一经典论断至今仍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是正确处理新时期日益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指导思想。但改革开放30年来,国内外形势在变,人民内部矛盾无论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也应当与时俱进。
一、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
矛盾本身是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都将导致矛盾的形式乃至性质的变化,从而决定了同质的矛盾在不同时代显现出不同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无论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与改革开放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自己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以下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第一,矛盾的对抗性因素增强。
在以往的观念中,人民内部矛盾是一种非对抗性矛盾,毛泽东就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把是否具有对抗性作为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的标志,认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来说,是非对抗性矛盾……”如果从矛盾的本质属性角度来看,这样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民内部矛盾没有任何对抗因素。只不过在严格的条件下,这种对抗性的因素会被淡化或消解。条件之一,“人民”外延有着严格的界定,而且人民范围内已不存在阶级差别,因为只要存在阶级差别,人民内部矛盾就必然包含两个甚至多个“人民”范围内的阶级之间的矛盾,而阶级矛盾总是有对抗性的。条件之二,“人民”范围内不存在利益冲突尤其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因为利益源于人的基本需要,是需要的社会化,根本利益更是如此。利益尤其是根本利益的冲突本身就是具有对抗性的冲突。
计划经济时代恰好具备上述条件。由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着特定的外延即“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而且“劳动人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有着严格的界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也由于公有制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特别是在清一色的公有制前提下),利益主体单一,人民内部几乎没有利益的冲突,更不存在根本利益冲突。即使客观上存在某种利益冲突,其对抗性也被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和强大的行之有效的政治宣传消解了。但是,这样精心设计的近似于实验环境的封闭的社会环境不可能永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迅速分化,计划经济时代几乎已经消失的阶级阶层差别明显地显现。今天,谁也不能否定中国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不同利益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在强大的利益驱动下,利益主体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具有对抗性因素。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中,暴力性、破坏性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加就是证明。
第二,矛盾的形式多样化。
矛盾形式的多样化是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又一特点和趋势。矛盾形式多样化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格局复杂化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时代,虽然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概念,但几乎清一色的公有制加上淡化个体利益的宣传与“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国家”之类的强制性规则的约束,不同层次的利益之间没有明显的冲突,因而群体矛盾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强有力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区域均衡发展模式下,区域矛盾也史无前例地得到缓解;由于党的优良传统的有效保持以及群众路线的有效贯彻,干群关系良好,干群矛盾降到最低限度。从矛盾发生的领域来看,单一的所有制决定了这一时期经济领域内物质利益矛盾几乎不存在,政治领域的矛盾也只有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才有可能,文化领域的矛盾亦然。总之,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了可贵的温和与单纯。
市场经济的发展率先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各自独立出来,国家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不同机构、个人都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伴随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化,新的利益集团(如农民工等)、新的阶层的产生,利益主体的结构更加复杂。于是,国家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等全部展现出来。从矛盾发生的领域来看,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涵盖经济、政治、社会各个方面。经济领域的矛盾(集中表现为物质利益矛盾)占有主导地位,由于社会成员的独立意识增强,单纯的政治动员对社会团结的作用减弱,人民内部矛盾逐渐由原来的以思想领域的矛盾为主过渡到以物质利益矛盾为主。城乡矛盾、区域矛盾、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矛盾主要属于物质利益矛盾。发生在经济领域的物质利益矛盾贯穿于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在政治领域,随着政治对于物质利益的作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及人民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党内矛盾、党政矛盾、政企矛盾以及干群矛盾也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在文化领域,在马克思主义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及花样翻新的外来文化相互交融的同时,文化冲突特别是观念上的冲突较之建国初更加突出。当然,无论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还是社会生活中,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都在不断变化,并不是可以从理论上能够完全归纳的。
二、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源
人民内部矛盾的两大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根源与现实原因。诸如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社会转型、少数干部腐败等。然而,这些原因显然不是根本性的。泛泛而论,生产力相对不发达自然是人民内部矛盾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但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解释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态势并没有说服力。理由很简单:计划经济时代生产力更不发达。社会转型同样不能作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升级的理由。诚然,中国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政治体制向民主政治体制、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形成了多种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人们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入分配等多方面利益矛盾凸显。然而,为什么改革开放30年了,人民内部矛盾却越来越复杂?至于少数干部的腐败,虽然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恶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它本身是一种结果,还需要探索其背后的原因。
我们认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上述特点和 趋势的主要根源可以概括为体制根源和文化根源两个方面。
先说体制根源。体制是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施形式,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务的规范体系和组织形式的统一。我国体制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展开,是改革开放的主线,但制度、体制本身不可避免的滞后性决定了不断更新的体制与改革开放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实际发展变化——总是不可能完全一致。况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改革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乃至文化体制不健全在所难免。体制的问题较为集中地表现为民主制度不健全、分配制度不公、用人机制缺陷等。不健全的体制面对日益复杂的利益格局,难以充分有效地实现其调整利益关系的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方面面都与体制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民主制度不健全直接影响到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化与有序化,进而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产生负面影响。人民内部矛盾的体制根源首先在于此。民主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表征人民权利,更在于它是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国家干部行为,进而从制度和制度实施层面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民主制度不健全使得公共决策、法律制度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人民群众的需要,使得执法者有可能在缺少制约的情况下侵害公民的权益。换言之,民主制度不健全是导致制度不公、制度实施偏差的主要原因,从而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直接根源。
分配制度不公是我国体制局限性的又一突出表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主体,在改革开放以前,这是唯一的分配制度。从理论上说,按劳分配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按劳分配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测定劳动量?这一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资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无论按什么分配都需要有一整套的指标体系和分配规范。而且,这些指标体系和分配规范应当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并被利益主体自觉接受的。我们的分配制度显然没有达到这样的水平。不仅如此,在分配实践中,人为的因素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利益分配更加偏离公平的轨道。贫富分化的加剧与这一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用人机制问题是现行体制中突出的问题之一。无论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经济体制改革抑或其他体制改革,都涉及到用人问题,用人机制改革都是其改革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所有体制改革的基础,因为体制的运作终究要人来进行。用人机制的问题直接削弱了体制改革的效果。备受社会关注的干群矛盾的起因主要在干部不在群众,这是人们公认的。其原因之一就是用人不当,用人不当又归因于用人机制的问题。
文化根源在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中扮演的角色更重要。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在经历了建国后的理想化的平静后突然变得尖锐起来,深层次原因正在于文化。
在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文化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纽带作用。但文化在民族国家发展中的作用能否发挥,则取决于文化的开放性、发展性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当文化的这一作用或功能不能有效发挥时,直接后果之一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恶化。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内部矛盾变化的历史,不难看出文化根源与人民内部矛盾变化之间的关系。建国初期,强大的专政机器与宣传机器将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与西方非马克思主义文化排斥在人民生活之外,中国人民生活在一个纯粹、单一、封闭的文化氛围中。在较短的时间内,这样的文化氛围有助于协调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因而建国初期人民内部矛盾被控制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其表现形式也很简单,主要表现为由利益差别引起的矛盾。但纯粹、单一、封闭的文化现象为改革开放以后文化的发展埋下了隐患,直接表现是加剧了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的不稳定性、弱化了民族文化抵御风险的能力。于是,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文化的复兴、西方文化的涌入,举国上下一度不知所措或举措不当。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不同性质的文化顺其自然地发展着,文化部门采取的一些措施并未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得文化冲突愈演愈烈。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重阻力、社会生活中日益强化的“代沟”、多样化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同文化冲突的反映。
在日益尖锐的文化冲突中我们的文化建设还有一个值得正视的问题,那就是主流文化的权威地位。主流文化的形成及其权威地位的确立是保证民族文化在多元文化冲突中稳定发展的关键。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文化是当代中国当然的主流文化,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时间里,我们都在大张旗鼓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但当我们直面日益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时,却发现马克思主义文化作为主流文化的权威地位还有待加强。对于相当一部分中国人来说,马克思主义文化是什么样的文化?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独特之处何在?这一切都不是很清晰,从更深层次观之,中国广大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是文化的深层次表现——是否牢固地确立了,也值得怀疑。文化从人们的灵魂深处影响、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所以当前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干群矛盾从根本上说源于文化冲突,源于主流文化地位的不巩固。
值得肯定的是,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已经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21世纪初,江泽民同志就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2004年初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写进党的正式文件,提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
三、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调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社会矛盾特别是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提出的战略方针。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调控于合理范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当前中国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因错综复杂,解决或调控人民内部矛盾的措施或途径也应当是多元的。我们认为,有效地调控当前我国社会人民内部矛盾需要立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背景,从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的、直接的原因着手。鉴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体工程。
我国的体制改革已经历了30年的历程,30年体制改革的成效尽管显著,但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说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体制改革的深入应当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框架内、在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下展开。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完善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均衡利益格局,完善分配制度;按照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公平与效率并重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民 主意味着公平,意味着人民公平地当家作主;同时,民主之兴起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民主非但不排斥效率,相反,它以效率为目标。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从制度上切实保障人民公平、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从制度上保障国家政治活动的高效和有序。
公平与效率并重是均衡利益格局的内在要求。人类历史上代表性的利益格局有二:平均主义的利益格局和贫富悬殊的利益格局。前者片面追求公平,而且是追求原始意义的公平(其核心是收入的平等);后者片面强调效率,基本上忽视公平。两者都已被历史证明是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利益格局。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受到普遍的关注。
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即首先保证公平。这里的公平既包括结果的公平,也包括起点、条件、环境和过程的公平。因此,相关体制改革的重点需要针对性地转移,诸如教育公平的保障体制、分配正义的保障体制等等应当成为我国体制改革的重点。当然,体制改革的总原则应当是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即在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的条件和机会平等的同时,保障社会、经济、政治的同步发展,从而要求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与时俱进,保持自我完善的功能。
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求用人制度能够保障干部选用与淘汰的公平公正。只有建立起从干部选用、考核、淘汰都贯彻公平公正原则的干部体制,才能保障干部队伍更新、运作的高效率。当前我国干部任免、考核还有许多不公正的地方,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或素质不高或作风不好或能力不够,就是这种用人制度不公平的结果。用人机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公平缺失直接影响工作效率乃至干部队伍更新换代的效率。
文化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放松过。从新民主主义文化纲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文化纲领再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思想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记录了党和国家文化建设的成就。从根本上说,我们在文化建设的目标上是始终如一的、正确的,但在如何建设的问题上还有待探索。反思历史,建国前后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对外来文化特别是对西方文化的敌视,至少在策略上是错误的,这种文化政策或文化发展战略客观上营造了文化封闭的环境,弱化了民族文化在文化冲突中吸收营养、自我发展的能力,养成了文化斗争的风格,从而在文化性格上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化、尖锐化创造了条件。因此,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从深层次说是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反映。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提出是对过去文化建设失误反省的结果。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并使日益复杂、尖锐的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氛围中得到化解,至少是得到有效的调控。我们认为,和谐文化精神的培养是最核心的任务,因为文化精神是民族文化的灵魂;主流文化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支柱,因为和谐文化虽然强调“和而不同”,但和谐文化的根本特征是“和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文化建设必须坚持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文化引领和谐文化建设的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保证和谐文化的健康发展。
注释:
1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页。
2 张光年《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探析》,载于《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