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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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决定去波士顿的时候,我就想联系她,却拖到都要走了,才给她发了个信息,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喝杯咖啡?
  看着信息发出,我又后悔起来。毕竟,之前我们只见过一面。我认识她,是因为她跟我的另外一个朋友是好朋友。去年,那个朋友在灵隐那边买了房子,把我们叫去聚了聚。
  只是那次我和她没怎么聊。我坐得离她有点远。朋友介绍说她刚从美国回来,引来好多人跟她说话。哪个州的房价便宜啊,怎么贷款啊,七嘴八舌中,我听见有人问她在美国哪里,她说她在波士顿。
  吃完飯,在门口等车,看她就在边上,随口问了一句,你现在是长住在美国吗?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毕竟朋友中旅居、移民、陪读各种情况都有,有的经常回来,有的几年也不回来。
  然而,她什么话也没有说。我感觉说错了话,却不知道怎么弥补,只能任凭空气变得僵硬而让人尴尬。好在车来了,有人喊我,我对她笑笑,赶快走开了。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我又看到她,盘腿坐着,一边抽烟,一边看书。我不敢再冒失,选了另外一张桌子,背对着她吃完了,拿起房卡一转身,她挟着那本书站起来,笑着说我刚才忘了围巾,正想喊我,我自己发现了。
  我说她细心。她自嘲说,没办法,当妈的人,整天注意这种琐碎无比的事。
  有了昨天的经历,我没敢问她是儿子还是女儿,几岁了什么的,也没敢提我儿子黄凡下个月也要去波士顿。弄不好,她会以为我接近她是想托她照顾黄凡。其实我没这意思。
  虽然当时加了微信,但回来便再无联系,时间一长,也就把她丢到了脑后。不过,等我订好机票,就又想起她。特别是到了波士顿之后,每天都在想要不要找她一下呢?
  毕竟,我在波士顿一个可以拜访的朋友都没有。
  连计划好的请黄凡的学友吃个饭的事最后也黄掉了。黄凡说万一坐一块儿又没话说多不自在。我说,就是感谢一下,又不占用你们多少时间。其实,我还真是藏了一个打算,想悄悄问学友要个电话,如果哪天没法及时联系上黄凡,又找不到人打听,那不急死了?可能他看出我的企图,不管我怎么说,就是不接这茬。
  我在视频里跟丈夫抱怨,丈夫劝我算了,儿子有自己的想法,我们表示过感谢就行了。还说,你忘了?前年你去西部,不是有人劝你千万别把儿子送美国去……
  我没有跟他讨论下去。他说的跟我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我懊丧的是找学友要电话没希望了。我以为我和黄凡能像朋友一样,和他的学友也能像朋友一样,可他没给我机会。
  不过,等我逛累了,在一家小餐馆等餐,翻着手机里的照片,忽然发现现在的我看上去真有点惨不忍睹。体形变了——是因为老是坐着,囤了一圈很肥的腰,还是这两年老是在吃药?眼皮积水,脸也变了。穿得也不像样子,都是几年前的旧衣服,又松又大,甚至有朋友不客气地问我是不是修道院跑出来的。当时不以为然,说你管我穿什么!现在这些照片却把我敲醒过来,让我明白以前的我已经彻彻底底地消失了。精致也好,飘逸也好,以前为我招来回头率的所谓的气质,总之在我身上已经找不到了。是我这些年过得太节俭了?可我没办法不节俭啊,黄凡的学费生活费,还有买房子欠下的想起来就让我心里一沉的贷款,来波士顿的旅费……这里面的窘迫我不想让黄凡知道,也不想让他看到。最后就是,我不好看了,老了,丢他的脸。
  说不定她都不会理我?可发出去的信息已经撤不回。我不想老是看着手机发呆,用房东的胶囊机煮了杯咖啡,端到平台上。那儿有棵树,比房子还高。开始以为是橡树,后来查了一下,发现不是。不过这树真漂亮,枝条像瀑布一样朝着平台斜伸过来。坐在这儿,感觉就像坐在树林里,头顶就是蓝天,还有卷成细羊毛一样的云。我一边看,一边想着哪儿都不去,就这么坐一下午也挺好,房东管这地方叫“甲板”是有道理的。忽然手机响了一下,我的心也跟着咚地跳了一下,还没把手机拿到手里,就觉得没错,是她,洛恩。
  “下午我就有空。你住哪儿?”
  我看了两遍,确定没看错,马上回复她:“我在萨莫维尔。你在哪儿?要不,你说个地方,我过来找你?”
  “不用不用,我这儿不太好找。你发个定位给我,我看看一会儿到哪儿见面。”
  我发了定位。很快,她就回过来了:“去哈佛广场怎么样?你这边过去一点六公里,可以走着去。坐公交车也行。”
  我说我走路去。我喜欢走路。
  她说一点之前肯定能到,发给我“等会儿见”和微笑的表情。
  还有两个小时。我又坐了一会儿,可我的心思已经活跃起来。我想到我应该给她买点什么?不熟悉,也不好买。简单点就买把花,等下经过的有机超市就有。我还想到箱子里卷成细长条的裙子。抽出打开,不由生出重见天日的感觉。嗯,要不然就原封不动带回去了。之后我花了点时间试了几种围巾的打法,抹了点隔离霜和口红。最后,我梳好头,背好双肩包,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觉得也没有照片那么糟糕。
  路上我给黄凡发了条语音,告诉他我去哈佛广场见个朋友,不会很久。晚饭去他昨天说的地方吃,万一晚几分钟,让他等我一会儿。
  他很快回了一个OK。
  这家伙就是这样,多说一句都嫌麻烦。不过,我也不能忘了这些天是他陪我去自由之路,逛市场街……三年前我在机场偶尔和边上的女人闲聊起来,压根儿没想到他会跑来美国学什么环境工程。他的成绩一直挺一般的,和他的性格一样,不瘟不火,夹在出色和不出色中间最不起眼的那一层。她叫我别让孩子来美国,说他们到了美国多半变成这么一种人:要父母带小孩了,是中国人;度假过周末了,又成美国人了,因为美国人过周末从来不带父母。我虽然没忘记,却也没多当一回事。谁成了家,还把父母家当自己家呢?
  加油站对面就是有机超市。过马路的人就像没看见路口亮着红灯。
  黄凡说大家都这样。
  以前他去对面公园都得等红灯过了才走。波士顿这种地方不是到处都是大学吗?路上哪儿都有哈佛、麻省理工出来的。我问黄凡,这算返璞归真吗?他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算我想多了。偶尔闯个红灯也不错。走到超市放花的架子跟前,凑近了看,有点糟糕啊,都太一般了。真应该去大一点的超市。不过,我在导航上搜了搜,就觉得还是算了。时间也来不及的。八年都过去了,不必再像以前,为了买一把花送给就要分别的朋友大晚上的走了好几个小时。
  等我抱着一束颜色不太鲜亮的小苍兰找到洛恩说的餐厅,她已经到了,坐在进门就能看见的窗边。
  接过花,她闻了一下,问我吃点什么,她还没吃中饭,这会儿正饿呢。
  我说我吃过了,她还是给我点了份虾球,说没吃过值得尝一尝,这家店生意很好,饭点过来根本坐不到位置。
  你经常来吗?我问她。
  我女儿就在这里上学呀。她说。
  啊,这下我真的惊呆了。哈佛啊,这得学得多好啊!
  她笑笑,说也挺辛苦,每天练四小时舞蹈。
  我一时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不过听下去,觉得那就是一种资本吧,比弹钢琴拉小提琴更高一筹的资本。看来她为女儿付出很多。这或许是她待在波士顿的原因。
  她问我怎么想到来波士顿的,我想避开儿子不谈,最后还是照实说来看儿子,以为她会问哪个学校,在这种地方说一所没名气的学校多少令人尴尬。还好她只说波士顿不错,小而安静,除了冬季长了点儿,让人只想窝在家里不出门,有时候风比较大,没别的地方有这么浓重的学院氛围。
  她穿了件浅咖的外套,式样普普通通,露出米色的衬衫领子,头发看似随意地披在肩上,其实梳得很整齐,也有一种学院氛围。
  我说了我的感觉,她笑起来,问我这些天都去过哪儿,她抽半天时间带我转转。我忙说我隔天就去纽约了,中间再去一下华盛顿和费城,我想看看林肯纪念堂,纽约会多待几天,中央公园啊,大都会啊,911纪念广场啊,这儿没国家公园,大雾山算是最近了,来回也得折腾一两千公里路,逛得差不多了就从纽约回去了。
  哦,她举着勺子,偶尔往嘴里填一口,有些走神。我说的这些都是之后几天的计划,没人会对别人的计划感兴趣,除非那也是自己的计划。然而,她忽然又笑了,说她来美国这么久,我说的这些地方好多没去过。
  我说她要照顾女儿,正常。她说,这只是其一。有时间她也宁愿懒在沙发里,刷刷手机,看看书看看电视。现在真没以前有上进心了。跟女儿也有关系,她好像把希望全放女儿身上了,好像女儿有前途,一切就都好了,她自己有什么已经无所谓了,反正有工作,吃饭不愁。是不是挺可怕?
  她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仿佛这是件极其惊恐的事,让我看出这里面玩笑的意味。
  但是,所谓的熏陶,不是比正儿八经学什么更重要吗?比如,她时常来这儿,可以听听别人聊什么,谈得来的朋友也多一点。小地方的人是不会跟你谈蒙田谈布罗茨基的。这么说不太好,可我就生活在小地方,身边的人只关心房子买在哪儿,什么价位,孩子的房子买了没?要不就是去哪儿玩,怎么像小资——這是过时的词了,扮酷?有范儿?也过时了。现在说什么?算了,我想起屌丝、装逼那一路词,觉得也过时了。现在就是,即便是很好的朋友,也只能没事时聚聚,要深聊可就难了。
  她哦哦地应着,叉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叉着盘子里的土豆片,我正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她咳了一下,说不是这样啊,可以深聊的人,她也找不到。没错,她有特别好的朋友,可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瑞典,几年见不到面。朋友这回事,看你有什么需求。想喝酒,找个酒友容易。买东西,去美发店弄头发,拉个伴也容易,伯牙和钟子期那样的就算了,不然怎么叫尬聊呢?这跟小地方大地方关系不大。当然,小地方的人更需要演技,人挨得太近,不留神就没了隐私。
  也是啊,我说,叉起一个虾球塞到嘴里嚼着,慢慢地感觉到一阵轻松,就好像她从我身上摘掉了什么,一片棉絮?一个塑胶套子?看来我的确是需要有人开导才会释然的那种人。
  之后我们聊起杭州的那次聚会,她问我怎么样,跟他们有联系吗?我说就联系了她,还犹豫了那么久,怕麻烦她,也怕尬聊。
  她说她也差不多,这样相处固然没有负担,大家轻松,但也丧失了和有些人成为朋友的机会。本来可以聊得很好,结果一想,啊,还是不要麻烦他了吧。
  而且,这么做是有负作用的。我说,心里冲上来一件事。就是,要说吗?四周并不安静,挨着我们的那一桌,四个年轻的白人,喝着酒比中国人还喧哗。把这儿当酒吧了?我问她这儿天天这样?她说基本上,那四个她碰到过,都是高中就读《资本论》研究马克思、马丁·路德·金的家伙。我注意看坐我对面那个,穿着鲜亮的蓝外套,一边说一边甩着金发,好像刚拿了满分,顺便嘲讽一下哪个导师。我问她能听懂吗?她笑着说反正不是《来自伯明翰监狱的信》,跟《正义论》也不沾边,他们个个都是把低端话题往高端上谈的高手。好吧,就算他在说怎么成功泡到想泡的妞,吸引我的是他脸上那股无所顾忌的劲儿,好像太阳全跑到他那儿了。
  而我,是不是太病态啦?我开始说,两三个月前,有天晚上我去社区参加志愿者活动。那种治安巡防以前我也参加过,那天人特别多。我看时间还早,就去走廊站着。忽然有个人从我跟前走过,刚觉得好面熟啊,脑子里就跳出来一个名字。我不敢相信真的是她——我初中的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看她进了屋,签好到,站到人少的地方。灯很亮,照着她的脸。她看上去和以前一样,除了脸松弛了一些,甚至依然保持着学生时代纤细的身材,剪着和那时一样的短发。穿衣风格也没变,还是牛仔裤配高领毛衣、运动鞋。我看着自己走进去,冷不丁地站到她面前,高高兴兴说了声,是你啊!接下来,我们聊了起来。人到齐,大家出发了,我们还黏在一起边走边聊。
  可这只是我的想象。我根本就没进去,还在走廊上,萎萎缩缩隔着玻璃看着她。六年前我在同学会上见过她,从头到尾没有聊过一句。同学会之后有人建了个群,有天我进去,正好看到一个同学在群里帮我吹牛,说我的艺术随笔写得怎么好,出过好几次国了……看得我脸发红,刚想说,就去了一次柬埔寨好吧!忽然看到她打出来一句话,她怎么不把她写的艺术随笔发给我们看看?我忽然就哑了,就息声了。再早几年,同学中最有钱混得最成功的那个不知从谁那儿要来我的电话,把我叫去聚过一次。我穿了条红裙子,招来好多玩笑话,因为太像新娘了,我边上的男同学自然成了新郎。毕业十几年没见,能勾起大家兴趣的也就是这一类男男女女的话。不过,听说她也来,我又激动起来,老是看着门。她一进来,就喊着她的名字迎上去,以为会和她拥抱一下。然而,她朝我点点头,就坐下了,一直到散席,都没有再看过我,跟我说过话。   现在,我们竟然是在这样的场景里又见到了。社区的人给我们拿来红马甲,穿上,开始拍合影。这也算例行公事。我想去后面,推推搡搡中站在了前面。两边都没看到她。我不知道她有没有认出我。我抱着期望,说不定路上会有照面的机会,那时总不能再假装没看见吧?一路上,我都心不在焉的,老注意她在哪儿。有两次,她就在我边上,肩并肩地和我走在一起。可我就像被什么东西罩住了,就是说不出,嗳,你也在这儿?走了估计有半个社区,前面的人进了一家眼镜店。我也进去了,其实就是查一下他们的灭火器,看有没有过期。转了一圈出来,头一抬,撞到她的目光和马上转过去的脸。灯很亮,我知道她认出我了。有一阵,我以为她不会再走近我了,我怎么都找不到她走哪儿了。可没过一会儿,我们又莫名其妙被别的人推到一起,近得都能看见她被路灯照得发青的脖子。她就那样低着头走完最长的那条街,忽然兴致很高地跟人聊起天。说说笑笑的,我们又回到社区。我看着她先进去的,可是等我进去,脱下红马甲,她已经不在里面了。路上,我收到社区拍的合影,她就在我身后,和我只隔了一个人。我不时点开照片看着,可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梦里我和她碰到了,一个字不说,又各自走开了。
  我喝口咖啡,看着对面的金发蓝外套男生,几乎不经大脑地继续往下说。我认识她的时候还在读初二,她是新来的插班生。开学第一天,学校照例要搞一次卫生,我和她被派去操场搬砖。我们像蚂蚁一样来来回回搬着,每次碰到她,我就笑一笑。可能是因为老师说了,对新来的同学要友好。可能是因为她穿了一件跟我一样的衬衫。毕业后,我们进了不同的学校,还通过好多年的信。那天晚上,就是去社区治安巡防回来的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我们怎么开始写信,又是怎么不再写信的?我收到她的信,却没回给她?然后她也不写了?之后,我想到更多的事,那段时间我失恋了,所有的通信都中断了。我烧掉了那段时间的日记,心灰意冷了很久。我想换一个工作,想去没人认识的地方……现在我还能跟她解释吗?我就是奇怪,那天晚上,要是我过去叫了她,又能怎么样?我没法理解自己。
  我说话的这段时间,洛恩一直低着头,偶尔用下巴蹭蹭抱在一起的十指。她的咖啡喝完了,一边招来服务员续杯,一边说,你太敏感了,我也说个事你听吧。
  那是她来美国后第一次回国。在自己家住了几天,准备回老家看看父母。她老家在县城,坐火车两个多小时,不算远,车次也多。反正要出门,去车站前,她顺道去了一下医院。那段时间她的状况不太好。美国看病贵。有朋友说她的病其实是水土不服,回家就好了。她不相信,她读完中学就离开老家了,从沿海往内陆再回到沿海一圈圈地走过好几个省,水土不服不应该是很少出门那些人得的吗?那天她一早就到医院了。人多,就在叫号台边上站着,她的号不是很后面,这種号经常发生预约了却又放弃不来的事,说不定很快就会叫到她。除了屏幕,偶尔也看看四周,打发一下无聊。让她揪心的是一个男孩,靠两个大人扶着才站得住,有人给他让了座,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像张纸似的瘫了下去,这么年轻,不知道什么奇怪的病……她还在为他惋惜,一张熟悉的脸冒了出来。
  认出是她表弟的老婆,她惊讶了一下。他们前年过年聚的,去年她去了美国,她有表弟的微信,也就偶尔在家群里说一两句,没别的联系。
  她怀疑认错人了。贝贝从来没穿过这么一身黑。最关键的是,如果是贝贝,不会走这么近都认不出她。
  她还在是啊、不是啊地想着,像贝贝的这个人已经站到她边上,和她近得,近得袖口挨着袖口。
  你也看我一眼啊?我这么盯着你都没发现?可是她看这个人,这个人看大屏幕,始终没像她想的那样和她四目相对,然后大喊一声,是你啊!
  那就还是认错人了。真的是贝贝,不会不和表弟一起来。印象里,这两个人老是黏黏乎乎的,外婆以前每次说她和丈夫没贝贝和表弟好,母亲就帮她说话,说她不喜欢亲热给别人看。这么说也不对,贝贝真的就是死心眼地半步都离不开表弟。
  她没弟弟,表弟没姐姐,都是家里的独苗,从小一块儿玩,像亲姐弟。表弟小时候,邻居跟他开玩笑,问他长大了娶谁啊,他就说娶姐姐。
  表弟十五岁的时候,小舅去世,是她和丈夫陪着他彻夜守灵,早上四点困得不行,又冷,也是她和他分了二舅喝剩的瓶底的白酒。大舅去世得最早,那时她还小。又过了十年,二舅也去世了。对,她这三个舅舅——认真讲,是表舅舅——是因为同一种病去世的。都是从肺上出现一个细微的小点开始,直到长成病灶扩散全身为止。
  表弟有一阵很害怕,担心他的肺也出事。但是除了胖一点,偶尔气喘,他没有任何问题。不抽烟,不喝酒,不节食,不熬夜,考公务员进了邻县的税务部门。贝贝和他一个单位。那时追他的人挺多,家庭条件最好的就是贝贝。他也不傻。
  说到这儿,洛恩突然对我笑了一笑,把腿盘起来,说坐舒服点。又问我介不介意她抽根烟?她烟瘾不大,就是想抽一根。我说,要不我也来一根?抽着,有点聊到渐入佳境的感觉,也有点想笑。最留不住的,果然还是情分啊。如果我跟儿子疏远,一定是从他谈恋爱结婚开始的。
  不是你想的这样。她抽了有小半根烟的样子,接着说:
  她隐隐觉得她和表弟的疏远,是从她去喝他们的喜酒开始的。
  她的衣服太素净了。难怪贝贝的父亲见了她眼神变得那么奇怪,要不是中间她去上厕所,有人在那儿说他关照大家穿红一点,喜庆一点,她还不知道。她起先觉得这不能怪她,少女时代她就偏爱黑白灰,没必要为了喝喜酒改变自己的衣着风格吧?但是,怎么说她都不应该忽略贝贝的父亲肝癌晚期这个事实。又不是一件粉色的衣服都没有。她就是太自我了。太不考虑别人了。特别是几个月后,贝贝的父亲去世,她更觉得婚礼当天自己下了车走向贝贝一家,穿着黑裙黑高跟鞋捧着白手包的她不吉利极了,不是来喝喜酒,而是一个提早来报丧的人。
  为了弥补,他们结婚一周年,她送了一只红玫瑰花篮。后来她还张罗着叫他们来家里吃饭,张罗着去哪儿玩……可她感觉到这种事的于事无补,特别是她在贝贝的眼睛里看到她父亲的眼神的时候。最后她想,拉倒吧,反正就这样了。   像贝贝的那个人不见了。她把书从包里翻出来,在飞机上,她读的也是这本《黄帝内经》。
  “过食咸味,血脉凝涩不畅;过食苦味,皮肤枯槁毫毛脱落……久视劳于精气而伤血,久坐则血脉不畅而伤肉……悲哀则气消沉,恐惧则气下却,思虑则气郁结……”正觉得四周的嘈杂退远,她开始有了一个小小的自己形成的能量圈,背后突然传来贝贝的声音。
  是贝贝的声音,她在打电话,明显是打给表弟的,因为她提到了家里的抽屉,她让表弟到床头的第几只抽屉里去拿一个东西。
  就算一个人长得像一点,不会连声音都一样的。她差点就回头了,差点就喊出,啊,贝贝,真的是你?
  可她的头竟然转不过去,她就是僵着脖子,好像有人给她下了个套子,一动不动继续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最初那一两秒钟最合适转过头去的时间错过之后,她发现,每过去一秒,她回头的理由就少一点。她突然有了另外一个顾虑。说不定,贝贝也不想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碰到她。打过招呼,势必要谈到她来看什么,她又来看什么。对她们来说,如果交流病史不能拉近她们,就只能成为一件尴尬的事。避而不谈也一样。不会让她们同病相怜亲密无间的。
  好在,叫到她的号了。她急匆匆地离开座位。也就过了一刻钟的样子,从诊室出来,贝贝还在那儿漫不经心刷着手机。一种奇怪的心理促使她朝着那个方向拍了两张照片。
  她停下来喝咖啡。我以为她说完了。我还猜想了一下她把照片给谁看了。她表弟?和她表弟特别熟的人?她肯定没认错人,也不是因为社交恐惧症。如果是自卑,我还有可能。可我看着她,无论如何没法从她身上看出任何和自卑有关的东西。不然,那东西藏得也太深了吧?我把腿盘起来,想归纳出一个共同点。奇怪的是,你知道一样东西死了,还会有那样的反应,甚至根本不是为了让这件东西起死回生?
  我奇怪的倒不是这个。她说,换了条腿盘着,似乎需要想一想才能接着往下说。
  她以为事情就是这样了,算了算去车站的时间,预订好车票,过去取药。可是一个齿轮在此忽然脱节,她看错了取药的楼层,白排了十几分钟队。再走自动扶梯,再找到窗口,好不容易排到,又一个齿轮脱节,其中一个药没有了,她得等一会儿。她问等多久,回答十分钟。结果,将近二十分钟后,才有人从库房里搬出一箱药,到处找刀片现拆。第三个齿轮脱得更加莫名其妙,她本来记得很清楚,在哪个路口朝哪个方向拐弯,会路过一家带圆形广场的商贸中心,一家只供外卖的小咖啡店,奇怪的是,差不多应该看到地铁的地方,却没有地铁的影子。这是怎么回事?她点开导航,想看看在哪儿,导航却加载不出来,不管她怎么刷新始终死氣沉沉地显示着“加载中……”所以,她其实走了一点七公里之后才确定自己搞错方向了。导航还在“加载中……”她只好原路返回,重新从医院门口经过时,不由得望了里面一眼。进进出出的人流中并没有贝贝,不过,她忽然想到迟一些说不定她们会在车站见面,贝贝他们住的邻县不通火车,贝贝只能坐火车到县城,再搭巴士去邻县。她心定了一点。可是齿轮还在继续坏下去,到地铁站了,却是另外一条线。反正都去火车站,她以为这也不算问题,下来才知道这条线的站台离火车进站口很远,真的很远……如果跑快点,连滚带爬,还能赶上检票,可她的背包里还有带给父母的鱼油、西洋参,刚配的药,《黄帝内经》……一边跑,一边看着齿轮还在往下掉,四个安检口子只开两个,还排着那么长的队,有人想插队,有人在吼。她不跑了,乖乖退出来,再去排队,改签下一趟车。直到那时,她还以为这些不顺是因为她必须错过前面那班车,才有可能和贝贝坐同一趟火车回去。
  “这也太像噩梦了!”我说,“还带连锁反应。”
  “一个奇怪的蝴蝶效应,第二天一大早收到朋友的邮件,之前介绍我去做的那个事出了点岔子黄了。”
  “这应该没关系吧?”
  “纯属巧合。”
  “你回家那几天就没见过你表弟他们?”
  “见了。”她说,“隔天,我母亲叫了好些亲戚过来吃饭。贝贝进来,和往常一样喊了我一声,坐到一边陪女儿玩画画游戏,安安妥妥的。有鬼的是我。是我一直心怀鬼胎。”
  “直到现在,你都不知道那天她究竟有没有看见你?”
  她笑笑,又不笑了,“可这不重要。贝贝这人马大哈?心机重?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我畏缩不前到这样。如果我说——这其实就是从过去被我们遗忘的腐烂之物里慢慢长出的一个幽暗时刻,你是不是同意?”
  “这种时刻还有很多吧!”我琢磨着这句像是书上背下来的话,想起1976年,也许还有1975年,我被扔在一个到处是腿的地方找不到妈妈,想起爷爷被人发现死在放米的小屋里的那个早上,想起被人拉到大街上的爸爸……可是,那些腐烂之物真的不可打扫?也许还将伴随终生?
  在地铁站告别的时候,我们像老朋友一样扶着对方的手臂,想把对对方的好意释放到对方身上。然后,我看着她过马路,朝出城方向的地铁口走去。幸亏我还是去找她了,我带着这种感觉下了扶梯。买票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时间,四点半,几乎没有多等就进了地铁,坐到一个穿黑茄克的男人对面。他紧紧咬着牙,皮肤干硬,好像刚干完不可能完成的活,准备回家,扔在地上的拎袋露出足有1.5升那么大一杯紫色饮料。今晚他会看着电视把这一大杯全都喝完吗?地铁越来越快,灯光昏暗,我伸长腿,看着车厢地板,仅仅是几分钟前的事也变得像做梦一样。
  【责任编辑】  陈昌平
  作者简介:
  吴文君,1971年生,中国作协会员,上海市首届作家研究生班、鲁迅文学院第十七届作家高研班学员。作品散见于《收获》《大家》《清明》《作家》等刊,有小说收入中国短篇小说年度佳作、《人民文学》俄文版。曾获浙江省作协年度优秀作品奖。出版小说集《红马》《去圣伯多禄的路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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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偶然经过这里  清澈的晨光和  槐花的清香  就不會落在我的身上  赶路的槐花  就不会邂逅  同样赶路的我  那些曾经光秃秃的枝杈  已经变成一条条小路  挤满赶路的槐花  一阵风吹起来  槐花簌簌飘落  无声,却盛大  站在槐树下,感觉自己  比一朵槐花  还轻  还脆弱  风一碰  就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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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木马时光  明亮的清晨水雾氤氲  一切青翠  包裹笋节,地衣  以及乳白的淡弦月  忧郁地踩响林中夜色  我们谈着天说着地  在虚无的广阔里消磨自己  时光混沌  如星如空,如五色石  世界曾经环绕我们  绚丽的花纹片片飘落  迷失在万花筒的碎石里  一枚壮如玫瑰花刺的针  缝合起童年的全部隐秘  穿过无怨无艾的时光  无尽的爱铺满岔道与歧路  丰富而盲目  废墟里一支布满蛇纹的笛  轻轻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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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朝鲜半岛硝烟弥漫,美国的介入更是让这场战争威胁到了刚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统一。为了保家卫国,为了中朝两国唇齿相依的友邻情谊,同年7月,“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成立,抗美援朝运动自此开始。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拉开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序幕。这一场高亢激越、充满着国际共产主义精神的战争至今仍是中朝两国深厚友谊的见证。  而在文学领域,作家们以敏锐的政治嗅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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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皇村的张老六从北京回到了屯子里,除了肩上一个鼓囊背兜,手里拎着的是两瓶北京二锅头。自家土草房就在眼前,他却打怵走进去。因为活阎王一样的爹,一见面就骂得他狗血喷头。十几年如此。如今他老了,打不动了,但骂的劲儿有增无减。  对张老六来说,这次回来不比以往。他有钱了,好歹也算富人还乡。兴奋伴随着紧张,不觉间,他已迈进家门。  阳光透过窗上的破塑料布,屋里有些朦胧。一股发霉的味道刺鼻呛眼,几只深秋的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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