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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专项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集成社会资源,吸引银行贷款和境外、省外资金来湖北省投资,我委对专项组织实施的方案设计、原则确定、重点选择、程序规范、程序简化、支持方式等做了一些改革,取得较好的效果。6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安排了光通信、光存储与激光加工、软件、数字电视、移动通信等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工程、新医药、农业生物等生物医药项目。
初步测算,两个专项项目总投资34.16亿元,带动银行贷款近11.2亿元,引导境外、省外资金注入约3.42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52亿元,新增利税约11.5亿元。主要作法和体会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遵循高技术产业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先做规划,后选项目”的思路,组织相关处室先调研,再提方案。
在具体工作中,加强了总体设计和基础工作,在组织编制相关行业规划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和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两个专项的组织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了“加强引导,集成优势,集中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取向;重点明确了“市场导向、竞争择优,集中力量、扶持重点,突出特色和链动效应,兼顾创新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专项资金的主要投向是“使用银行贷款和省外及境外资金的建设项目”,提出了专项支持的重点和资助的方式,规范了专项组织实施的运作程序和办法,明确了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为确保专项的顺利实施,我们加强了组织实施各重要环节的基础工作:一是将实施方案细化,及时研究提出了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个专项的公告。二是多渠道收集项目,为增强专项组织实施的公开透明性,建立了网上申报系统,目前已收集储备了190多个项目。三是建立了专家库,选择了包括经济、技术、投资、管理等方面的100多位在业内有知名度的专家。四是设定了专项项目的门槛和资格。五是研究起草了《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办法。
二、力求规范,强化制度约束
我委始终把“规范运作”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为加强专项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二是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经过反复沟通衔接,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了《湖北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直达项目、滚动发展”的原则,以及“重点支持使用银行贷款和省外及境外资金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向,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三是结合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特点,研究提出了专项资金安排的具体办法。四是制订了专家评选项目管理办法。五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理程序。此外,还建立了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跟踪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项目验收制度,依靠地方和省直部门加强项目的管理,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
三、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在项目收集阶段,我委在公众网上建立了专项网上申报系统。在项目受理过程中,为简化企业申报项目的环节和手续,我们还专门研究制作了专项项目申报简表。在项目评选过程中,注重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在项目选择过程中,在委内实行互商、互抄制度,加强相关处室的衔接;与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等单位加强了沟通衔接,以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专项的组织实施。
项目筛选出来后,委托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审批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委只对其可研批文进行备案后即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下达了专项资金投资计划。
四、创新支持方式,协调部门联动
积极探索和改革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在省政府确立了专项资金以无偿使用为主、有偿使用为辅的原则后,又根据项目及承担单位的不同特点,研究提出了“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财政借款”等三种支持方式与标准。对具有一定规模、水平和效益以及主要使用银行贷款建设的专项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对可实施产业化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前期培育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给予适当投资补助。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与省财政厅和有关金融机构多次协商和沟通,我们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将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项目的开户银行,并拟与银行联动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为发挥专项计划的“磁场效应”,在组织实施专项的工作中,我们还注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省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等部门以及武汉市计委、东湖开发区的联系和沟通,围绕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协同开展工作,使有关计划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进等重点环节上形成协同互动。
初步测算,两个专项项目总投资34.16亿元,带动银行贷款近11.2亿元,引导境外、省外资金注入约3.42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52亿元,新增利税约11.5亿元。主要作法和体会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遵循高技术产业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先做规划,后选项目”的思路,组织相关处室先调研,再提方案。
在具体工作中,加强了总体设计和基础工作,在组织编制相关行业规划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和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两个专项的组织实施方案。突出强调了“加强引导,集成优势,集中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取向;重点明确了“市场导向、竞争择优,集中力量、扶持重点,突出特色和链动效应,兼顾创新能力建设”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专项资金的主要投向是“使用银行贷款和省外及境外资金的建设项目”,提出了专项支持的重点和资助的方式,规范了专项组织实施的运作程序和办法,明确了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为确保专项的顺利实施,我们加强了组织实施各重要环节的基础工作:一是将实施方案细化,及时研究提出了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个专项的公告。二是多渠道收集项目,为增强专项组织实施的公开透明性,建立了网上申报系统,目前已收集储备了190多个项目。三是建立了专家库,选择了包括经济、技术、投资、管理等方面的100多位在业内有知名度的专家。四是设定了专项项目的门槛和资格。五是研究起草了《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办法。
二、力求规范,强化制度约束
我委始终把“规范运作”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为加强专项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二是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经过反复沟通衔接,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了《湖北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直达项目、滚动发展”的原则,以及“重点支持使用银行贷款和省外及境外资金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向,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三是结合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特点,研究提出了专项资金安排的具体办法。四是制订了专家评选项目管理办法。五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理程序。此外,还建立了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跟踪统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项目验收制度,依靠地方和省直部门加强项目的管理,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
三、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在项目收集阶段,我委在公众网上建立了专项网上申报系统。在项目受理过程中,为简化企业申报项目的环节和手续,我们还专门研究制作了专项项目申报简表。在项目评选过程中,注重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在项目选择过程中,在委内实行互商、互抄制度,加强相关处室的衔接;与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等单位加强了沟通衔接,以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专项的组织实施。
项目筛选出来后,委托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审批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委只对其可研批文进行备案后即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下达了专项资金投资计划。
四、创新支持方式,协调部门联动
积极探索和改革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在省政府确立了专项资金以无偿使用为主、有偿使用为辅的原则后,又根据项目及承担单位的不同特点,研究提出了“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财政借款”等三种支持方式与标准。对具有一定规模、水平和效益以及主要使用银行贷款建设的专项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对可实施产业化开发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前期培育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给予适当投资补助。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经与省财政厅和有关金融机构多次协商和沟通,我们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将专项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项目的开户银行,并拟与银行联动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为发挥专项计划的“磁场效应”,在组织实施专项的工作中,我们还注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省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等部门以及武汉市计委、东湖开发区的联系和沟通,围绕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协同开展工作,使有关计划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进等重点环节上形成协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