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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税务风险是可以化解的,可以合理规避的,可以被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所以建筑企业应当明白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风险;控制
一、建筑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中存在问题
许多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上没有设置税务岗位或设置不合理,大多数施工企业并未有设置特定的税务管理机构,有些设置相应岗位的也没有行使税务管理职能,只是做简单的报税工作,例如某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税收管理岗位上只是由一般的财务人员兼任,没有分管税收的专业人员,这导致在多次工程建设工程中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税务风险;税务信息收集不全面。某大型股份制建筑施工企业其业务遍布中国多个省份,在浙江、江苏等地均设有分公司,然而各个分公司却未设置税务信息收集岗位,全国各地的税收政策会有差异,其税务信息不共享让该企业在后续的税务管理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成本。
(二)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税务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有些企业从投标决策阶段就没有或者很少思考税务因素,日常项目管理时税务风险意识淡漠,认为税务管理就是想方设法少纳税、晚纳税,殊不知这样可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施工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如果因一时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严厉的税务稽查风暴,很可能会血本无归,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三)未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应该以预防为主,因此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然而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在项目进行投标决策之前也不能及时的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侧重与事后控制,缺乏对无常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发生后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带来了损失。
(四)新政策带来税务管理问题
“营改增执行”税务管理发生新变化:纳税地点发生变化,改革后,施工企业不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业务人发生变化,现行施工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改革后,总承包和分包人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执行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税率的变化,施工业不再以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征收,而是改为新的11%税率征收增值税。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申报、增值税税票取得、已缴纳增值税税款抵扣、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方面也将发生较大变化。一些施工企业由于意识、财力、人力等条件限制,不能很好的使用政策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税务管理问题。
(五)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建筑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经应接不暇,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更是力不从心,更说不上税法的精准把握了。
二、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
(一)建立企业税务管理机构
应设置独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配置专业人员进行税务管理工作,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对于项目较多,分公司较多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其项目多,税务复杂,其税务管理效能低下,为保证税务信息流通顺利,降低税务风险,应设置相应的专业负责人,主管总公司、分公司的税务工作,对各级人员明确其责任和权利,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税务管理能力。
(二)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
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减少风险带来的危害。加强对税务风险的动态评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项目特点等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及程度,在风险发生后能够用已经安排好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四)开展“营改增”重大课题研究,有效应对政策变化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充分分析政策变化的影响,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出相应的安排和部署来适应政策的变化。具体应对措施有:
1.综合分析目前的所有材料供应商,判断这些材料供应商在试点后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尽量选择与可以开具抵扣进项发票的单位合作,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日后成本议价。
2.在合同签订方面尽量避免签订甲供材料合同,甲供材料家住施工企业不仅得不到材料销售的利润,如果供应商为非一般纳税人可能使施工企业负担更多的增值税额。
3.选择具备专业承包资质且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行业务合作,以最大限度抵扣劳务分包进项税额,减少增值税应纳税金。在不违反转包及非法分包的情况下适当加大以劳务派遣方式支付人工费。
4.专业化分离,增加集团内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管理。可选择适当时机成立子公司,发展建筑设计、建筑试验、建筑材料供应等业务,“营改增”以后,集团企业内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再需要重复缴纳营业税,并且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可以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从而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的税负。
(五)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
一是纳税人必须及时地学习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使纳税筹划在合法条件下进行。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纳税筹划从一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求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取得利益最大化。事实上,我国国情比较复杂,进行纳税筹划的许多活动都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的,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这就要求纳税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巧妙运用会计技术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管理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二是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業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应聘请纳税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三、结束语
总之,只要建筑施工企业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对税务风险进行了有效的管理,那么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就是可控的,并且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财富。
参考文献
[1]缪芸.如何降低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风险[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6期.
[2]王禕.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策略[J].商情,2013年38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税务风险;控制
一、建筑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一)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中存在问题
许多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上没有设置税务岗位或设置不合理,大多数施工企业并未有设置特定的税务管理机构,有些设置相应岗位的也没有行使税务管理职能,只是做简单的报税工作,例如某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税收管理岗位上只是由一般的财务人员兼任,没有分管税收的专业人员,这导致在多次工程建设工程中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税务风险;税务信息收集不全面。某大型股份制建筑施工企业其业务遍布中国多个省份,在浙江、江苏等地均设有分公司,然而各个分公司却未设置税务信息收集岗位,全国各地的税收政策会有差异,其税务信息不共享让该企业在后续的税务管理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成本。
(二)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税务风险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中,有些企业从投标决策阶段就没有或者很少思考税务因素,日常项目管理时税务风险意识淡漠,认为税务管理就是想方设法少纳税、晚纳税,殊不知这样可能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施工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如果因一时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严厉的税务稽查风暴,很可能会血本无归,还对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三)未能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应该以预防为主,因此需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然而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表现在,企业没有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税务风险分析、税务风险评估体系,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在项目进行投标决策之前也不能及时的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侧重与事后控制,缺乏对无常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在风险发生后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带来了损失。
(四)新政策带来税务管理问题
“营改增执行”税务管理发生新变化:纳税地点发生变化,改革后,施工企业不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业务人发生变化,现行施工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改革后,总承包和分包人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执行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税率的变化,施工业不再以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征收,而是改为新的11%税率征收增值税。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申报、增值税税票取得、已缴纳增值税税款抵扣、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方面也将发生较大变化。一些施工企业由于意识、财力、人力等条件限制,不能很好的使用政策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税务管理问题。
(五)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建筑企业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经应接不暇,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更是力不从心,更说不上税法的精准把握了。
二、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
(一)建立企业税务管理机构
应设置独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配置专业人员进行税务管理工作,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对于项目较多,分公司较多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其项目多,税务复杂,其税务管理效能低下,为保证税务信息流通顺利,降低税务风险,应设置相应的专业负责人,主管总公司、分公司的税务工作,对各级人员明确其责任和权利,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税务管理能力。
(二)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三)建立税务风险预警体系
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事前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能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减少风险带来的危害。加强对税务风险的动态评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项目特点等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及程度,在风险发生后能够用已经安排好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危害。
(四)开展“营改增”重大课题研究,有效应对政策变化
“营改增”是大势所趋,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充分分析政策变化的影响,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出相应的安排和部署来适应政策的变化。具体应对措施有:
1.综合分析目前的所有材料供应商,判断这些材料供应商在试点后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尽量选择与可以开具抵扣进项发票的单位合作,并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日后成本议价。
2.在合同签订方面尽量避免签订甲供材料合同,甲供材料家住施工企业不仅得不到材料销售的利润,如果供应商为非一般纳税人可能使施工企业负担更多的增值税额。
3.选择具备专业承包资质且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行业务合作,以最大限度抵扣劳务分包进项税额,减少增值税应纳税金。在不违反转包及非法分包的情况下适当加大以劳务派遣方式支付人工费。
4.专业化分离,增加集团内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管理。可选择适当时机成立子公司,发展建筑设计、建筑试验、建筑材料供应等业务,“营改增”以后,集团企业内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再需要重复缴纳营业税,并且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可以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从而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的税负。
(五)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
一是纳税人必须及时地学习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使纳税筹划在合法条件下进行。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纳税筹划从一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求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取得利益最大化。事实上,我国国情比较复杂,进行纳税筹划的许多活动都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的,纳税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这就要求纳税筹划者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巧妙运用会计技术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管理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二是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業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应聘请纳税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三、结束语
总之,只要建筑施工企业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对税务风险进行了有效的管理,那么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就是可控的,并且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财富。
参考文献
[1]缪芸.如何降低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风险[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年6期.
[2]王禕.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策略[J].商情,2013年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