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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二者之间关系密切。他们及相辅相成,又矛盾对立。我们在栖霞牟氏庄园的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实践中认识到,这对矛盾是可以调和的,但又必须认真对待,因为二者毕竟出于两种不同的领域和范畴,只有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才能得到协调发展。
首先,要强调保护第一。文物是人类智慧的遗存,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不可取代性和不可再生性。如何保护好文物,是当今世界各国个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这种保护意识在当今中国表现的尤为强烈。众所周知,在近代中国,由于连年的战争灾难,许多古建筑、古遗址遭到战火摧残,有些面临毁灭的危险。基于这一国情,文物保护工作在新中国成了之初就被确立为国家行为并列为议事议程。1949年1月16日,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军委起草关于积极准备攻城部署,给平津前线总前委聂荣臻的电报中强调指出:“此次攻城,必须作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它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古迹。你们务使各纵队首长明了并确守这一点。”今天,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调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地位,明确了保护和利用的辩证关系。它表明,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
其次,要警惕旅游业对文物保护的冲击。我国的旅游业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那时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因此,发展旅游的出发点,深深植根在旅游活动的经济功能上。其表现在国家的层面是获得外汇,在地方的层面是发展地方经济,扩大就业,优化经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1988年国务院正式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作出了延长公众假日的决定,将旅游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各地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取的经济利益更为直接,更为丰厚,对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取得了广泛认同,各地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一些地方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忽略了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给国家文物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对此国家文物局多次实行叫停,亮牌警告。这些都应该我们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第三,要注重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毫无疑问,文物无论是从历史文化,还是从科技艺术方面都有着丰富的旅游开发价值,发展文物旅游具有广阔的前景。但,文物旅游业的发展成功与否,还要取决于对二者关系的把握。一是要分清本末,确定文物保护的前提地位保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明确文物保护的目的,重视合理利用。单纯的保护观点会使保护失去意义;三是辩证地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把合理利用作为加强保护的手段。当前许多地方的文物保护经费主要依赖于国家拨款,而自身造血不足,缺乏后劲,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片面看待或是割裂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把旅游开发看成文物保护的洪水猛兽。实际上,随着文物旅游业的发展,把旅游收入投入到文物保护中,使二者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关系,已被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单位所认可。但在具体操作中,仅靠文物部门的力量还不够,还要加强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身兼文物保护者、旅游开发者、政策制定者和行政监督者等数重身份,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可利用自身职能,在协调社会力量、理顺管理体制、制定保护措施、建立监管体系等方面发挥作用,把文物保护这一国家意志,通过行政手段,细化成各种制度和措施,使二者的良性互动在战略上得到保障。作为具体操作部门,则要把这种互动关系落实在各个环节和总体目标上。
积极依托文物资源发展文物旅游及相关产业,一方面可提升旅游的内涵与品质,另一方面也促进文化遺产的保护与传承。就如何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应该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努力寻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在发展文物旅游事业过程中,积极遵循文物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文物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以促进文物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旅游发展使大量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只有认识了文物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才会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更加注重对文物的保护。
首先,要强调保护第一。文物是人类智慧的遗存,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具有不可取代性和不可再生性。如何保护好文物,是当今世界各国个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这种保护意识在当今中国表现的尤为强烈。众所周知,在近代中国,由于连年的战争灾难,许多古建筑、古遗址遭到战火摧残,有些面临毁灭的危险。基于这一国情,文物保护工作在新中国成了之初就被确立为国家行为并列为议事议程。1949年1月16日,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军委起草关于积极准备攻城部署,给平津前线总前委聂荣臻的电报中强调指出:“此次攻城,必须作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它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物古迹。你们务使各纵队首长明了并确守这一点。”今天,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强调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地位,明确了保护和利用的辩证关系。它表明,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文物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
其次,要警惕旅游业对文物保护的冲击。我国的旅游业起步于改革开放之初,那时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因此,发展旅游的出发点,深深植根在旅游活动的经济功能上。其表现在国家的层面是获得外汇,在地方的层面是发展地方经济,扩大就业,优化经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1988年国务院正式将旅游业确立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作出了延长公众假日的决定,将旅游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各地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取的经济利益更为直接,更为丰厚,对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取得了广泛认同,各地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一些地方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忽略了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给国家文物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对此国家文物局多次实行叫停,亮牌警告。这些都应该我们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第三,要注重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毫无疑问,文物无论是从历史文化,还是从科技艺术方面都有着丰富的旅游开发价值,发展文物旅游具有广阔的前景。但,文物旅游业的发展成功与否,还要取决于对二者关系的把握。一是要分清本末,确定文物保护的前提地位保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明确文物保护的目的,重视合理利用。单纯的保护观点会使保护失去意义;三是辩证地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把合理利用作为加强保护的手段。当前许多地方的文物保护经费主要依赖于国家拨款,而自身造血不足,缺乏后劲,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片面看待或是割裂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把旅游开发看成文物保护的洪水猛兽。实际上,随着文物旅游业的发展,把旅游收入投入到文物保护中,使二者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关系,已被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单位所认可。但在具体操作中,仅靠文物部门的力量还不够,还要加强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身兼文物保护者、旅游开发者、政策制定者和行政监督者等数重身份,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可利用自身职能,在协调社会力量、理顺管理体制、制定保护措施、建立监管体系等方面发挥作用,把文物保护这一国家意志,通过行政手段,细化成各种制度和措施,使二者的良性互动在战略上得到保障。作为具体操作部门,则要把这种互动关系落实在各个环节和总体目标上。
积极依托文物资源发展文物旅游及相关产业,一方面可提升旅游的内涵与品质,另一方面也促进文化遺产的保护与传承。就如何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应该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努力寻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在发展文物旅游事业过程中,积极遵循文物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文物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以促进文物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旅游发展使大量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只有认识了文物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才会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更加注重对文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