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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唐碧)12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称,因华天兴邦重大资产重组未披露,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华天兴邦于2017年6月同自然人王兴楠共同出资设立了云南盛世瑞祥智能装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瑞祥”),华天兴邦认缴了注册资本3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华天兴邦于7月31日、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受让王兴楠持有的盛世瑞祥90%股权(认缴出资额2 700万元)。
股转系统指出,两次认缴注册资本合并金额为3 000万元,超过华天兴邦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0%,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未发布任何与重组程序相关的信披文件。因此,股转系统决定对华天兴邦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胡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12月27日晚间,重庆建工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于12月26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查,2016 年9月,重庆建工与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签署协议,清算了应由建工控股承担的2009年12月31日股改前离退休人员费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重庆建工及子公司按月先行支付应由建工控股承担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建工控股在每季度末再将上述费用支付给重庆建工。
重庆证监局指出,建工控股存在占用重庆建工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建工控股累计占用重庆建工资金669.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为零;2017年1月至10月,累计占用2 809.17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139.94万元,2017 年12月18日,建工控股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但重庆建工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重庆建工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由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重庆建工出具警示函。
经查,华天兴邦于2017年6月同自然人王兴楠共同出资设立了云南盛世瑞祥智能装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瑞祥”),华天兴邦认缴了注册资本3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华天兴邦于7月31日、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受让王兴楠持有的盛世瑞祥90%股权(认缴出资额2 700万元)。
股转系统指出,两次认缴注册资本合并金额为3 000万元,超过华天兴邦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0%,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公司未发布任何与重组程序相关的信披文件。因此,股转系统决定对华天兴邦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胡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12月27日晚间,重庆建工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于12月26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查,2016 年9月,重庆建工与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签署协议,清算了应由建工控股承担的2009年12月31日股改前离退休人员费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重庆建工及子公司按月先行支付应由建工控股承担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建工控股在每季度末再将上述费用支付给重庆建工。
重庆证监局指出,建工控股存在占用重庆建工资金的问题:2016年10月至12月,建工控股累计占用重庆建工资金669.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为零;2017年1月至10月,累计占用2 809.17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139.94万元,2017 年12月18日,建工控股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但重庆建工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重庆建工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由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重庆建工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