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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笔者论述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背景出发,提出了高校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建设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
高校进行各项管理事务的基础就是做好学生工作。从本质上讲,依法治校的过程就是高校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处理高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个动态过程,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在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学生管理工作占着重要的地位,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成为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活动,从而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而消除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人治现象和管理的随意性弊端,最终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作用,努力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目标。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背景
随着以人为本理念和依法治国方略日益深人人心,人们的权利意识日渐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主动选择并努力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与时俱进的明智选择。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所追求的是对学生管理行为的规范和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保护,当务之急就是要确立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的理性化制度,进一步理顺并明确教育事业的基本主体—学校与学生二者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对于保护学校和学生的权利,调动学校办学的主动性、提高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及依法治教的深入开展,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实施法治化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符合高等教育本身发展的规律,必将成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实施依法治教的重要措施之一。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强调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人“法治”的范围,由“人治单元”组成的“法治社会”是不可想像的。同时法治社会也必然对其构成因子产生此种客观要求,此二者存在互动关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动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在相应的体制变革中,学校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必然要求学校确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因此国家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从主体上讲,是指学校作为直接的管理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依法治校所依之“法”,主要是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是指依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学校教育事项。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往往只是注重对实体性法律规范的遵守,追求实体公正,却很少考虑对程序性法律规范的遵守,往往造成了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有时合理但不合法。因此,要保证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合理合法,就需要在学生管理中遵循法治精神,也就是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三、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建设对策
(一)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教育。
教育者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一是高校要定期对学生管理者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拓宽其法律知识面,以帮助他们有效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同时,管理者应该有创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法治精神,切实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养成严格执行法律及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要遵照法治要求,按坚持严格管理与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相结合的原则办事,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法治素质教育,引导其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和用法,增強他们的法治观念。除了开设《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外,还可以依托法律类社团,定期举办法庭模拟大赛,充分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扩大法律在校园的影响力。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设置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庭对抗赛,制作法律案例宣传板报等,鼓励和带动学生学法的热情。除此,高校还要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让他们学会自我维权,这样更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管理者依法管理。
(二)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
随着国内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权益意念得以提升。故而在教育领域中就要求,确立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在高校传统的学生教育管理理念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校的教育管理仅仅体现了管理者单方的意愿,而学生则处在被管理、被教育的环境中。从高校教育管理者的视角上来看,学生要“统一服从”的传统理念根深蒂固,在高校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并没能与学生平等相处,且其常常居高临下。随着国内高校向“大众化”教育模式的转变,一些社会力量逐渐融入到高校的教育管理中,学校与学生开始以平等的民事法律的关系面向社会。这种法律关系就要求高校要转变原有的教育管理理念,建立起以学生权益为管理核心的工作系统,这个工作系统中囊括了行为管理、素养提升、价值引导等管理机构,同时也包含有学生个性发展、学习指导、科研创新等教育服务机构。另外,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和重视学生的基本权益,学生既是受教育者也是社会公民,其双重性质的身份就使得其具有双重权益的要求。高校学生既拥有《中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同时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说,在时代发展的今天,高校要想真正实现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首先要做到确立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
(三)建立健全合法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
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民主公开等原则,同时要规范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过程。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改动,要确保学生享有一定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民主参与来实现对规章制度的监督。学校可以设立相关的法律咨询机构,负责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成立相关法律服务机构。 (四)完善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制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遵循一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实施情况方面的监管。进行积极主动地教育法制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高校学生管理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能够切实地减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不良情景的出现。当今,我们国家的教育法制监督主要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党的监督。首先,立法上应营建一套科学有效的法制监督系统,给予教育法制监督相应的执法根据。通过建立健全教育法制监督体系,一方面增强教育法制监督措施的实效性,另一方面加强了教育法制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地防止监督的随意性和无目的性。其次,发挥法院的法律监督作用,司法审查就是法律监督的一种主要途径。最后,社会监督应该涉及到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三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以上的各种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建设。
(五)营造依法治校的环境氛围。
高等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育人是其根本任务。高校与学生之间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更多是一种充满关爱的教育关系,学校对学生饱含爱护,学生对学校充满尊敬,两者相辅相成。“对于高校纠纷和诉讼,无论是法院、律师、当事人,还是新闻媒体,都应该抱着依法解决纠纷、保护合法权益、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平和心态,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良好局面,在未诉诸法律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的办法处置,媒体舆论方面尤其要避免不负责任的、为了所谓的‘轰动效应’所做的人为炒作。”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营建依法治校优良环境,让整个学校生活具有公民生活和公民教育的性质,让大学生生活在一个民主、公正、人道、受尊重、鼓励理性参与的教育环境里,增强法律理性,准确了解各自的法律责任,提高守法和理性解决纠纷的品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构则应及时研究处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突发事件依法、及时处置,对违法者依法惩處,为高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
件。
参考文献:
[1]蒋欣朋.浅议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以高校与学生会组织关系为视角[J].人才资源开发.2014
[2]傅建江.和谐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0
[3]刘树忠.论依法治校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J].新西部.2009
【关键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建设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
高校进行各项管理事务的基础就是做好学生工作。从本质上讲,依法治校的过程就是高校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处理高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个动态过程,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在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中,学生管理工作占着重要的地位,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成为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活动,从而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进而消除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人治现象和管理的随意性弊端,最终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作用,努力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目标。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背景
随着以人为本理念和依法治国方略日益深人人心,人们的权利意识日渐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主动选择并努力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与时俱进的明智选择。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所追求的是对学生管理行为的规范和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保护,当务之急就是要确立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的理性化制度,进一步理顺并明确教育事业的基本主体—学校与学生二者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对于保护学校和学生的权利,调动学校办学的主动性、提高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及依法治教的深入开展,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实施法治化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符合高等教育本身发展的规律,必将成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实施依法治教的重要措施之一。教育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强调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人“法治”的范围,由“人治单元”组成的“法治社会”是不可想像的。同时法治社会也必然对其构成因子产生此种客观要求,此二者存在互动关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动了教育体制的改革。在相应的体制变革中,学校与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必然要求学校确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因此国家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从主体上讲,是指学校作为直接的管理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依法治校所依之“法”,主要是指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是指依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学校教育事项。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往往只是注重对实体性法律规范的遵守,追求实体公正,却很少考虑对程序性法律规范的遵守,往往造成了高校学生管理行为有时合理但不合法。因此,要保证高校学生管理行为合理合法,就需要在学生管理中遵循法治精神,也就是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三、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建设对策
(一)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教育。
教育者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一是高校要定期对学生管理者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拓宽其法律知识面,以帮助他们有效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同时,管理者应该有创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变思想观念,树立法治精神,切实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养成严格执行法律及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要遵照法治要求,按坚持严格管理与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相结合的原则办事,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法治素质教育,引导其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学法、守法、懂法和用法,增強他们的法治观念。除了开设《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外,还可以依托法律类社团,定期举办法庭模拟大赛,充分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扩大法律在校园的影响力。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设置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庭对抗赛,制作法律案例宣传板报等,鼓励和带动学生学法的热情。除此,高校还要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让他们学会自我维权,这样更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管理者依法管理。
(二)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
随着国内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权益意念得以提升。故而在教育领域中就要求,确立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在高校传统的学生教育管理理念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校的教育管理仅仅体现了管理者单方的意愿,而学生则处在被管理、被教育的环境中。从高校教育管理者的视角上来看,学生要“统一服从”的传统理念根深蒂固,在高校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并没能与学生平等相处,且其常常居高临下。随着国内高校向“大众化”教育模式的转变,一些社会力量逐渐融入到高校的教育管理中,学校与学生开始以平等的民事法律的关系面向社会。这种法律关系就要求高校要转变原有的教育管理理念,建立起以学生权益为管理核心的工作系统,这个工作系统中囊括了行为管理、素养提升、价值引导等管理机构,同时也包含有学生个性发展、学习指导、科研创新等教育服务机构。另外,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和重视学生的基本权益,学生既是受教育者也是社会公民,其双重性质的身份就使得其具有双重权益的要求。高校学生既拥有《中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受教育权利,同时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所以说,在时代发展的今天,高校要想真正实现学生教育管理法治化,首先要做到确立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学生权益的保障。
(三)建立健全合法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
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民主公开等原则,同时要规范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过程。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改动,要确保学生享有一定的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民主参与来实现对规章制度的监督。学校可以设立相关的法律咨询机构,负责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成立相关法律服务机构。 (四)完善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制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遵循一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实施情况方面的监管。进行积极主动地教育法制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高校学生管理朝着法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能够切实地减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不良情景的出现。当今,我们国家的教育法制监督主要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和党的监督。首先,立法上应营建一套科学有效的法制监督系统,给予教育法制监督相应的执法根据。通过建立健全教育法制监督体系,一方面增强教育法制监督措施的实效性,另一方面加强了教育法制监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够有效地防止监督的随意性和无目的性。其次,发挥法院的法律监督作用,司法审查就是法律监督的一种主要途径。最后,社会监督应该涉及到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三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以上的各种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建设。
(五)营造依法治校的环境氛围。
高等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育人是其根本任务。高校与学生之间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更多是一种充满关爱的教育关系,学校对学生饱含爱护,学生对学校充满尊敬,两者相辅相成。“对于高校纠纷和诉讼,无论是法院、律师、当事人,还是新闻媒体,都应该抱着依法解决纠纷、保护合法权益、推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平和心态,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良好局面,在未诉诸法律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的办法处置,媒体舆论方面尤其要避免不负责任的、为了所谓的‘轰动效应’所做的人为炒作。”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公民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营建依法治校优良环境,让整个学校生活具有公民生活和公民教育的性质,让大学生生活在一个民主、公正、人道、受尊重、鼓励理性参与的教育环境里,增强法律理性,准确了解各自的法律责任,提高守法和理性解决纠纷的品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构则应及时研究处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突发事件依法、及时处置,对违法者依法惩處,为高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
件。
参考文献:
[1]蒋欣朋.浅议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以高校与学生会组织关系为视角[J].人才资源开发.2014
[2]傅建江.和谐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0
[3]刘树忠.论依法治校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J].新西部.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