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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炭企业占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煤炭产能过剩、企业亏损严重,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治理,重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及非公有资本的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一、引言
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改革发展,重视淘汰落后的产能,调整煤炭行业产品结构、产能结构、所有制结构科学合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混合所有制能够为国有煤炭企业保值增值,放大资本功能,实现释放改革红利、利益共享,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内部股权运营,克服国有资本流动性不强现象,发挥市场宏观调控下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形成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实现国有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二、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必要性
(一)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促进煤炭企业产权结构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改革的推进,对能源改革力度加大,尤其是煤炭企业,行业持续去产能趋势明显,为煤炭企业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资源浪费现象从根本上进行转变,转变地区经济“因煤而兴,因煤而衰”的尴尬局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国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激发国有企业资本活力,促进煤炭企业产权结构逐渐优化。
(二)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促进国有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我国国有煤炭企业劳动产品具有不可再生性,煤炭企业是资源导向型企业,随着企业的生产过程推进煤炭资源随之快速消化,甚至进入枯竭期,企业必须采取各种手段提升资源回收率,延长企业生存期限,随着所有制的改革,激发企业经济激活力,引入融资资金转变传统生产模式,多元化进行经营。通过混合所有制发展,激发企业结构调整活力,转变现有困境,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找准落脚点,实现企业瘦身建设、提质增效。提升技术工艺水平,满足供给平衡,实现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三、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意识不足
国有煤炭企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作为支柱型企业,垄断思想一直影响国有煤炭企业发展之路,传统体制内等、靠、要思想严重,不能与现实市场需求相结合,且作为国有资产通过混合后,一旦出现企业经营风险或亏损,就有国有资产流失、投资决策失败的顾虑,另外作为混合的非国有制资本参股的主动权受到国有资本制约,各资本缺乏混合动力,所有制改革思想意识存在严重不足。
(二)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
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股份制将成为主要组织形式,而外资资本、民营资本、人力资本和职工持股等方式成为国有煤炭所有制形式,产权改革过程中对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速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国有煤炭企业股权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对经营及决策带来影响较大,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不能被市场迅速接受,企业安全感不强。
(三)国有企业垄断和混合企业融资困难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不断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国有企业的资源使用权和行业保护较强,对资源性行业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具有众多的限制条件,银行及各类资本对非公有制的贷款、债券等融资相对谨慎,且由于煤炭行业近年来的去产能趋势明显,投资意愿明显降低。
四、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指出了发展之路,改革前途光明、任重而道远,发挥国有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快的发展。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是必然趋势,必须坚定思想,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完善产权制度,实现科学的结构调整,激发煤炭企业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从容应对国内外能源市场的残酷竞争,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定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
国有煤炭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重视引入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发展,并将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常态,国有煤炭企业要认清这一不可逆转重大趋势,从观望、等待和思考中脱颖而出,主动参与改革和发展。转变传统垄断企业及国有企业资本意识,重视融资渠道建立,积极进行企业内结构改革,配合国家干部管理体制、薪酬分配制度及期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改革措施出台后的执行及落实,发挥国有煤炭企业主观能动性,保障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非国有方带来合理经济利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是在历史关键时刻做出的重大部署,国有煤炭企业必须全面领会和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加大研究力度,大胆进行探索,推进国有企业快速稳定发展。
(二)依托法律法规建立产权保护制度
国有煤炭企业发展历史悠久,在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以平等原则为基础,不断推进企业改革深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定义。我国自2009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后逐渐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眾多法律法规,为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视产权市场公开征集,依法进行征集投资方、资格审查、竞争等环节监管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机构多元化,规范股东行为,建立内部约束较强、运行灵活的经营机制,实现资源的重新整合,取长补短,借力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企业多元化资本构成。
(三)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平等发展
煤炭企业发展必须放眼全球煤炭资源、市场及能源需求,以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产能、装备、人才基数的重要资源,利用非国有资本的灵活管理机制与经营模式共同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改革转型升级,降低资本经营,合理保障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非国有资本带来合理利益。混合所有制改革离不开非国有资本的经济参与,合理分解控制权,保证投资各方利益,实现真正市场化的现代国企制度,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及氛围,实现同股同权、取长补短,增强企业活力,提升煤炭企业核心竞争力,从容应对残酷的全球能源市场变化,实现共同收益、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且是一场十分持久的攻坚战,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依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协调好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关系,结合各方面优势,打破传统资本束缚,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
一、引言
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改革发展,重视淘汰落后的产能,调整煤炭行业产品结构、产能结构、所有制结构科学合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混合所有制能够为国有煤炭企业保值增值,放大资本功能,实现释放改革红利、利益共享,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内部股权运营,克服国有资本流动性不强现象,发挥市场宏观调控下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形成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实现国有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二、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必要性
(一)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促进煤炭企业产权结构优化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改革的推进,对能源改革力度加大,尤其是煤炭企业,行业持续去产能趋势明显,为煤炭企业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资源浪费现象从根本上进行转变,转变地区经济“因煤而兴,因煤而衰”的尴尬局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形式,国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激发国有企业资本活力,促进煤炭企业产权结构逐渐优化。
(二)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促进国有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我国国有煤炭企业劳动产品具有不可再生性,煤炭企业是资源导向型企业,随着企业的生产过程推进煤炭资源随之快速消化,甚至进入枯竭期,企业必须采取各种手段提升资源回收率,延长企业生存期限,随着所有制的改革,激发企业经济激活力,引入融资资金转变传统生产模式,多元化进行经营。通过混合所有制发展,激发企业结构调整活力,转变现有困境,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中找准落脚点,实现企业瘦身建设、提质增效。提升技术工艺水平,满足供给平衡,实现煤炭企业战略转型。
三、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意识不足
国有煤炭企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作为支柱型企业,垄断思想一直影响国有煤炭企业发展之路,传统体制内等、靠、要思想严重,不能与现实市场需求相结合,且作为国有资产通过混合后,一旦出现企业经营风险或亏损,就有国有资产流失、投资决策失败的顾虑,另外作为混合的非国有制资本参股的主动权受到国有资本制约,各资本缺乏混合动力,所有制改革思想意识存在严重不足。
(二)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
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股份制将成为主要组织形式,而外资资本、民营资本、人力资本和职工持股等方式成为国有煤炭所有制形式,产权改革过程中对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速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产权归属制度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国有煤炭企业股权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对经营及决策带来影响较大,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不能被市场迅速接受,企业安全感不强。
(三)国有企业垄断和混合企业融资困难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不断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国有企业的资源使用权和行业保护较强,对资源性行业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具有众多的限制条件,银行及各类资本对非公有制的贷款、债券等融资相对谨慎,且由于煤炭行业近年来的去产能趋势明显,投资意愿明显降低。
四、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国有煤炭企业改革指出了发展之路,改革前途光明、任重而道远,发挥国有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快的发展。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是必然趋势,必须坚定思想,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完善产权制度,实现科学的结构调整,激发煤炭企业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从容应对国内外能源市场的残酷竞争,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定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思想
国有煤炭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重视引入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发展,并将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常态,国有煤炭企业要认清这一不可逆转重大趋势,从观望、等待和思考中脱颖而出,主动参与改革和发展。转变传统垄断企业及国有企业资本意识,重视融资渠道建立,积极进行企业内结构改革,配合国家干部管理体制、薪酬分配制度及期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改革措施出台后的执行及落实,发挥国有煤炭企业主观能动性,保障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非国有方带来合理经济利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是在历史关键时刻做出的重大部署,国有煤炭企业必须全面领会和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加大研究力度,大胆进行探索,推进国有企业快速稳定发展。
(二)依托法律法规建立产权保护制度
国有煤炭企业发展历史悠久,在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以平等原则为基础,不断推进企业改革深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定义。我国自2009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后逐渐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眾多法律法规,为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视产权市场公开征集,依法进行征集投资方、资格审查、竞争等环节监管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机构多元化,规范股东行为,建立内部约束较强、运行灵活的经营机制,实现资源的重新整合,取长补短,借力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企业多元化资本构成。
(三)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共同平等发展
煤炭企业发展必须放眼全球煤炭资源、市场及能源需求,以国有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产能、装备、人才基数的重要资源,利用非国有资本的灵活管理机制与经营模式共同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健康发展,实现改革转型升级,降低资本经营,合理保障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非国有资本带来合理利益。混合所有制改革离不开非国有资本的经济参与,合理分解控制权,保证投资各方利益,实现真正市场化的现代国企制度,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及氛围,实现同股同权、取长补短,增强企业活力,提升煤炭企业核心竞争力,从容应对残酷的全球能源市场变化,实现共同收益、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煤炭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且是一场十分持久的攻坚战,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依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协调好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关系,结合各方面优势,打破传统资本束缚,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