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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云南昆明 650051)
[摘 要]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中普遍存在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在总结国内竞争情报发展形势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态势的基础上,分析了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认识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发展趋势,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简称CI)应运而生,并很快在欧美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和企业中广泛应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科技情报界敏锐地觉察到国际上竞争情报的发展动向,并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学术交流,介绍竞争情报活动开展的情况。1994年,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专业委员会成立,国内的竞争情报研究步入组织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竞争情报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并逐渐由企业拓展到区域/产业、国家竞争情报领域。
本文将结合笔者长期从事竞争情报应用研究工作的切身实践,就当前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形势、困难和制约因素及其相应的对策谈一些看法。
1 竞争情报产业化的发展形势
自从1994年我国成立了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以来,经过大量开拓性工作,竞争情报的研究和应用作为国内情报科学尤其是情报研究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突破口,初步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情报服务对象仅仅局限于科技系统内部,以及缺乏与国外同行交流合作渠道的局面,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并在竞争情报的作用和重要性等方面基本上达成了共识,有力地推动了信息分析师、竞争情报分析员等社会职业岗位的诞生和资质认定工作的开展,使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工作成为社会上公认的一项专业技术职业。目前,国内已涌现出一批像百度、TRS、天下互联、赛迪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竞争情报系统开发与服务商,竞争情报的理论研究成果正逐步走出研究机构和大学讲堂,被社会和企业所接受,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的进程。
随着国内竞争情报研究与应用的不断深入,与境外的交流与合作已步入良性轨道。据笔者了解,截止到2006年5月,中国大陆竞争情报界已先后与日本、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建立了竞争情报(产业分析、竞争资讯等)的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关系,相继开展了“中美两国竞争情报的比较研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金融监管的信息合作机制与策略研究”、“中国一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竞争环境与策略研究”和“中外企业竞争情报比较研究”等合作课题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工商情报协会中川十朗教授、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普赖斯科特(John·E·Presott)博士、加拿大竞争情报学院院长Jonathan Calof教授等先后应邀来华,就各国的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和作用进行了广泛交流。与此同时,我国竞争情报界也多次组团出席在美国召开的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国际年会。这些活动对促进我国竞争情报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拓展了国内情报科学研究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的渠道。
此外,我国的竞争情报理论与本土化应用研究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如由包昌火研究员提出的竞争情报人际网络思想,针对国内企业的情报搜集依赖人际关系的特点和实际,为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建立竞争情报体系提供了新的途径,研究成果引起了国外同行的关注和响应;张典耀研究员结合我国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现实要求,提出了从竞争信息搜集、竞争力评价、竞争策略制定到竞争情报系统建设融为一体的企业竞争情报工作过程模式,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竞争情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邱均平教授根据我国竞争情报发展的特点,提出了将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与知识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更好地实现企业创新目标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国内竞争情报与知识管理关系的研究,以及竞争情报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不断深入;缪其浩研究员率先提出了建设“国家竞争情报体系”的新思路,认为应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情报资源进行有效的优化配置,共同为提高国家竞争力服务。这些研究不仅拓宽了我们进行竞争情报研究和应用的视野,而且为国内的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进一步缩小了我国情报学理论研究与国外的差距。
以上分析充分说明,尽管我国竞争情报的发展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巨的道路,但发展前途是光明的,总体发展态势也是好的。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国竞争情报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和困难。
2 制约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根据长期从事竞争情报应用研究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制约我国竞争情报发展及其产业化的主要因素有:
(1)国内适应竞争情报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法律体制环境尚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竞争情报的应用效果难于得到充分体现。
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并借鉴了日本、韩国等后起国家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和经验,在宏观管理上采取了产业政策为主、竞争政策为辅的做法。这种宏观政策导向通常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选择若干地区/产业加以重点支持,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是否能够列入国家或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地区/产业序列,直接关系着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和培育。这种政策导向虽然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形成了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的格局。竞争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目前仅颁布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而对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反垄断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等涉及经济竞争环境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却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竞争情报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因而在竞争环境方面,在国内表现为行政垄断与无序竞争并存,在国际上表现为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日益尖锐。这样的政策与法律环境难以真正发挥国内竞争情报的作用。
(2)全社会情报意识淡薄,竞争情报活动缺乏文化氛围,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主义社会和战争动乱时期,情报活动主要是为政治、军事服务的。解放后,由于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情报也与国家安全和对外斗争密切相关。又由于长期受儒家文化“中庸”思想和强调等级观念的影响,人们 对竞争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的文化背景与竞争情报中的“优胜劣汰”、“合法公正”的思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冲突,从而造成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情报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这给来自西方国家的竞争情报思想和方法在中国的推广应用及其产业化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社会文化障碍,更难以得到积极的参与和支持。尽管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也同样存在,但在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国家和地区中尤为严重。因此,一些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国家,如韩国、新加坡等,为了减少社会公众的误解,在竞争情报活动中往往以“产业竞争分析”、“竞争环境扫描”、“竞争资讯和策略研究”等经济分析名义出现,并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3)竞争情报的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难以满足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的要求。
由于竞争情报兴起的时间不长,其理论基础通常借鉴政治、军事情报工作的经验和程序,分析方法大多来源于战略管理、产业组织等学科,主要是从市场竞争环境较为完善的西方国家的大中型企业情报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且以静态、半动态的分析方法为主,如定标比超、五力模型、SWOT分析方法等。客观地说,这些方法比较适合竞争环境相对稳定的产业或企业,而对处于竞争环境不断变化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就未必适合了。以国内中小企业的竞争情报体系建设为例,主要依托的是企业家的人际社会网络和活动能力,而不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而且影响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体系作用和效果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家自身的情报意识、人际关系以及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与直觉。
目前,国内竞争情报推广工作处于知识普及向产业化发展转变的阶段,市场上推出的竞争情报系统软件,大多还处于对网络信息搜集、分类和简单汇总的水平,缺乏信息分析功能,这种竞争情报系统与现行的信息系统功能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企业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因此,我国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理论和方法的本土化研究与实践总结仍然是竞争情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深入研究和解决的情况下,一味照搬国外的经验和做法,是不合适的,甚至是要失败的。所以,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建设竞争情报体系只是采取观望的态度,并没有积极地参与和给予支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制约因素将会长期存在,并且将一直制约着竞争情报产业化的发展,从而决定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艰巨性和曲折性。
3 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1)加强对我国竞争情报发展政策法律环境方面的研究,正确评估现有政策法律对竞争情报发展的影响和利弊,按照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由产业政策主导型向竞争政策主导型的转变,积极推动国家《反垄断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等与竞争情报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出台,为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认真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竞争政策法律环境,为我国开展企业竞争情报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2)充分认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大竞争情报理论和方法的普及应用和宣传力度。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进“竞争情报普及工程”或“企业竞争情报示范工程”,并将竞争情报体系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内容,通过普及和示范的作用来提高社会公众对竞争情报的认同程度和参与支持力度。在具体操作中可借鉴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采取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认可的方式,按照竞争情报的基本流程进行实施,用事实证明竞争情报的作用和重要性,逐步树立起竞争情报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二是充分发挥竞争情报分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竞争情报培训的资源,每年举办一些针对企业实际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技术创新的竞争情报方法与应用”、“企业市场营销策划中竞争情报的应用”等专题竞争情报研讨会和培训班,使参加研讨和培训的学员能够结合自身工作,有效开展竞争情报活动实践,让企业真正受惠。
(3)加强针对我国经济转型期特点的竞争情报理论和方法的本土化研究及其应用。应针对国内竞争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情报意识观念淡薄、中小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支持,组织各方专家学者开展基础性、应用性课题研究,探索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竞争情报服务与支持模式,以及竞争情报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和应用途径,为推进我国竞争情报在中小企业中推广应用提供科学的依据,加快竞争情报发展本土化的步伐。
(4)积极推动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中“官、产、研、学”合作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优势和力量,加快竞争情报的产业化步伐。
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作为我国竞争情报界最大的民间组织,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针对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发展中产、学、研相互脱节以及高校竞争情报教育脱离实际等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包括竞争情报在内的信息内容服务产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可采取建立全国情报案例库、向高校推荐竞争情报专家、向企业推荐竞争情报专业人才等措施,构筑竞争情报产、学、研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建立并完善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官、产、研、学”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由学术性团体向全国性竞争情报行业协会组织方向转变。
总之,我们要对当前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既不能因为上述制约因素和困难的长期存在,而否定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低估未来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巨大市场需求和广阔前景,也不能轻视这些因素和困难对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长期制约作用而盲目乐观。
注:“本文中所涉及的注解、表格、公式等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摘 要]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中普遍存在的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在总结国内竞争情报发展形势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态势的基础上,分析了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认识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发展趋势,20世纪80年代初,针对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简称CI)应运而生,并很快在欧美和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和企业中广泛应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科技情报界敏锐地觉察到国际上竞争情报的发展动向,并邀请国外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学术交流,介绍竞争情报活动开展的情况。1994年,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专业委员会成立,国内的竞争情报研究步入组织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竞争情报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并逐渐由企业拓展到区域/产业、国家竞争情报领域。
本文将结合笔者长期从事竞争情报应用研究工作的切身实践,就当前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形势、困难和制约因素及其相应的对策谈一些看法。
1 竞争情报产业化的发展形势
自从1994年我国成立了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以来,经过大量开拓性工作,竞争情报的研究和应用作为国内情报科学尤其是情报研究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突破口,初步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情报服务对象仅仅局限于科技系统内部,以及缺乏与国外同行交流合作渠道的局面,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并在竞争情报的作用和重要性等方面基本上达成了共识,有力地推动了信息分析师、竞争情报分析员等社会职业岗位的诞生和资质认定工作的开展,使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工作成为社会上公认的一项专业技术职业。目前,国内已涌现出一批像百度、TRS、天下互联、赛迪等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竞争情报系统开发与服务商,竞争情报的理论研究成果正逐步走出研究机构和大学讲堂,被社会和企业所接受,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的进程。
随着国内竞争情报研究与应用的不断深入,与境外的交流与合作已步入良性轨道。据笔者了解,截止到2006年5月,中国大陆竞争情报界已先后与日本、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建立了竞争情报(产业分析、竞争资讯等)的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关系,相继开展了“中美两国竞争情报的比较研究”、“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金融监管的信息合作机制与策略研究”、“中国一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竞争环境与策略研究”和“中外企业竞争情报比较研究”等合作课题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工商情报协会中川十朗教授、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普赖斯科特(John·E·Presott)博士、加拿大竞争情报学院院长Jonathan Calof教授等先后应邀来华,就各国的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和作用进行了广泛交流。与此同时,我国竞争情报界也多次组团出席在美国召开的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国际年会。这些活动对促进我国竞争情报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拓展了国内情报科学研究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的渠道。
此外,我国的竞争情报理论与本土化应用研究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如由包昌火研究员提出的竞争情报人际网络思想,针对国内企业的情报搜集依赖人际关系的特点和实际,为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建立竞争情报体系提供了新的途径,研究成果引起了国外同行的关注和响应;张典耀研究员结合我国企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现实要求,提出了从竞争信息搜集、竞争力评价、竞争策略制定到竞争情报系统建设融为一体的企业竞争情报工作过程模式,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竞争情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邱均平教授根据我国竞争情报发展的特点,提出了将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与知识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更好地实现企业创新目标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国内竞争情报与知识管理关系的研究,以及竞争情报系统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不断深入;缪其浩研究员率先提出了建设“国家竞争情报体系”的新思路,认为应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情报资源进行有效的优化配置,共同为提高国家竞争力服务。这些研究不仅拓宽了我们进行竞争情报研究和应用的视野,而且为国内的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进一步缩小了我国情报学理论研究与国外的差距。
以上分析充分说明,尽管我国竞争情报的发展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巨的道路,但发展前途是光明的,总体发展态势也是好的。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国竞争情报的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制约因素和困难。
2 制约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根据长期从事竞争情报应用研究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制约我国竞争情报发展及其产业化的主要因素有:
(1)国内适应竞争情报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法律体制环境尚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竞争情报的应用效果难于得到充分体现。
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并借鉴了日本、韩国等后起国家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和经验,在宏观管理上采取了产业政策为主、竞争政策为辅的做法。这种宏观政策导向通常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选择若干地区/产业加以重点支持,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是否能够列入国家或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地区/产业序列,直接关系着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和培育。这种政策导向虽然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形成了市场竞争环境不公平的格局。竞争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目前仅颁布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而对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反垄断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等涉及经济竞争环境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却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竞争情报产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因而在竞争环境方面,在国内表现为行政垄断与无序竞争并存,在国际上表现为贸易摩擦不断增加,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日益尖锐。这样的政策与法律环境难以真正发挥国内竞争情报的作用。
(2)全社会情报意识淡薄,竞争情报活动缺乏文化氛围,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主义社会和战争动乱时期,情报活动主要是为政治、军事服务的。解放后,由于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情报也与国家安全和对外斗争密切相关。又由于长期受儒家文化“中庸”思想和强调等级观念的影响,人们 对竞争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的文化背景与竞争情报中的“优胜劣汰”、“合法公正”的思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冲突,从而造成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情报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这给来自西方国家的竞争情报思想和方法在中国的推广应用及其产业化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社会文化障碍,更难以得到积极的参与和支持。尽管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也同样存在,但在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国家和地区中尤为严重。因此,一些以儒家文化为背景的国家,如韩国、新加坡等,为了减少社会公众的误解,在竞争情报活动中往往以“产业竞争分析”、“竞争环境扫描”、“竞争资讯和策略研究”等经济分析名义出现,并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同。
(3)竞争情报的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难以满足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的要求。
由于竞争情报兴起的时间不长,其理论基础通常借鉴政治、军事情报工作的经验和程序,分析方法大多来源于战略管理、产业组织等学科,主要是从市场竞争环境较为完善的西方国家的大中型企业情报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且以静态、半动态的分析方法为主,如定标比超、五力模型、SWOT分析方法等。客观地说,这些方法比较适合竞争环境相对稳定的产业或企业,而对处于竞争环境不断变化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就未必适合了。以国内中小企业的竞争情报体系建设为例,主要依托的是企业家的人际社会网络和活动能力,而不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而且影响中小企业竞争情报体系作用和效果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家自身的情报意识、人际关系以及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与直觉。
目前,国内竞争情报推广工作处于知识普及向产业化发展转变的阶段,市场上推出的竞争情报系统软件,大多还处于对网络信息搜集、分类和简单汇总的水平,缺乏信息分析功能,这种竞争情报系统与现行的信息系统功能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与企业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因此,我国竞争情报系统建设理论和方法的本土化研究与实践总结仍然是竞争情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深入研究和解决的情况下,一味照搬国外的经验和做法,是不合适的,甚至是要失败的。所以,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建设竞争情报体系只是采取观望的态度,并没有积极地参与和给予支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制约因素将会长期存在,并且将一直制约着竞争情报产业化的发展,从而决定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艰巨性和曲折性。
3 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1)加强对我国竞争情报发展政策法律环境方面的研究,正确评估现有政策法律对竞争情报发展的影响和利弊,按照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由产业政策主导型向竞争政策主导型的转变,积极推动国家《反垄断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等与竞争情报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出台,为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认真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竞争政策法律环境,为我国开展企业竞争情报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2)充分认识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大竞争情报理论和方法的普及应用和宣传力度。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进“竞争情报普及工程”或“企业竞争情报示范工程”,并将竞争情报体系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内容,通过普及和示范的作用来提高社会公众对竞争情报的认同程度和参与支持力度。在具体操作中可借鉴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采取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认可的方式,按照竞争情报的基本流程进行实施,用事实证明竞争情报的作用和重要性,逐步树立起竞争情报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二是充分发挥竞争情报分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整合优化现有竞争情报培训的资源,每年举办一些针对企业实际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技术创新的竞争情报方法与应用”、“企业市场营销策划中竞争情报的应用”等专题竞争情报研讨会和培训班,使参加研讨和培训的学员能够结合自身工作,有效开展竞争情报活动实践,让企业真正受惠。
(3)加强针对我国经济转型期特点的竞争情报理论和方法的本土化研究及其应用。应针对国内竞争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情报意识观念淡薄、中小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支持,组织各方专家学者开展基础性、应用性课题研究,探索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竞争情报服务与支持模式,以及竞争情报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和应用途径,为推进我国竞争情报在中小企业中推广应用提供科学的依据,加快竞争情报发展本土化的步伐。
(4)积极推动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中“官、产、研、学”合作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优势和力量,加快竞争情报的产业化步伐。
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作为我国竞争情报界最大的民间组织,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针对国内竞争情报产业发展中产、学、研相互脱节以及高校竞争情报教育脱离实际等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包括竞争情报在内的信息内容服务产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可采取建立全国情报案例库、向高校推荐竞争情报专家、向企业推荐竞争情报专业人才等措施,构筑竞争情报产、学、研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建立并完善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官、产、研、学”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中国科技情报学会竞争情报分会由学术性团体向全国性竞争情报行业协会组织方向转变。
总之,我们要对当前我国竞争情报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既不能因为上述制约因素和困难的长期存在,而否定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低估未来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巨大市场需求和广阔前景,也不能轻视这些因素和困难对竞争情报产业化发展的长期制约作用而盲目乐观。
注:“本文中所涉及的注解、表格、公式等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