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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面临两大课题,一是改革发展农村教育,二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和重点。因此,当前督学责任区工作也应突出这两个重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及课程改革的全面展开。对于课程改革的督学,笔者的工作思路是:“建立一个制度,坚持两个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即加强对新课改的督学检查,建立和完善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的督学制度。对课堂教学的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大权重;对学生素质的评价分为四个方面;既思想品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艺术素质。要搞好两个结合,既“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新世纪人才培养的新目标,督导部门必然要加大对“督政”和“督学”的力度。学校是课程改革的主要执行者、实施者,课程改革的各项任务主要是通过学校来完成。因此,“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的思想端正、办学目标明确、“督学”科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抓手。当前形势下,一是树立“督学”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理念。二是加强督学责任区对课改工作区的领导、统筹工作;三是督学责任区要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师资和物的保障。在督学责任区的领导下学校搞好新课程师资的培训、创新教育的理念的更新、高效课堂的建设工作。督学责任区加强对课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发挥好督学责任区独特作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
二、督学责任区“督”与“学”的结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随着“督学责任区”和“课程改革的区域”的结合,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评估制度,形成良好的自评运行机制,越来越显得重要。它为学校的自主发展、自我完善拓展了空间,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责任区就要“督”学校是否重视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是否重视教师德育和专业成长;是否重视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是否重视与新课改理念相适应的学校文化等。在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责任区要建立学校自主发展运行模式:建立督学责任区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学校自主发展的评价模式。督学责任区要突出责任意识和服务功能,为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创造宽松环境。要以“以学校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积极创建教育行政管理与学校自主发展的“督学”模式,并建立新型的学校自主评价模式。坚持用不同“尺子”考评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督学责任区对学校的评价要注重学校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由消极变为积极,充分调动办学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这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三、督学责任区的科学性、导向性,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标杆
责任区工作是保障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完善对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责任区的督学过程应该是协调合作的过程,只有发动督学对象积极参与,才能保障督学责任区的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督”与“被督”之间目标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导向作用和“被督”的主体作用就能达到最优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认同”感,激发自觉参与心理,使整个督学过程成为共同探讨教育思想、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的过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和谐的发展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标杆。
四、深化督学责任区的督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力
为督学责任区的督学的持久有力,必须推动督学责任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为增强责任区的实效性,要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建立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责任区管理体制。要进一步理顺责任区与其他业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责任区在学校督学方面的“归口”作用,提高督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学校的负担。“素质教育的核心阵地在学校、在课程、在教学”。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主体。责任区在认真抓好督政的同时,必须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开展学校督学工作,建立科学、全面、有效的学校督学评估制度,构建多维度、多层面的学校督学评估体系,突出督学评估的系统性是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动力。
总之,实施素质教育既是政府行为,也是学校行为。督学责任区具有督政与督学的双重职能,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机制。将相对比较分散的督学评估机制发展成为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的同步推进。综合督学评估与督学责任区相互配合的多重组合机制,力争在机制与制度的层面取得突破,努力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合力。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面临两大课题,一是改革发展农村教育,二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和重点。因此,当前督学责任区工作也应突出这两个重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及课程改革的全面展开。对于课程改革的督学,笔者的工作思路是:“建立一个制度,坚持两个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即加强对新课改的督学检查,建立和完善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的督学制度。对课堂教学的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大权重;对学生素质的评价分为四个方面;既思想品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和艺术素质。要搞好两个结合,既“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新世纪人才培养的新目标,督导部门必然要加大对“督政”和“督学”的力度。学校是课程改革的主要执行者、实施者,课程改革的各项任务主要是通过学校来完成。因此,“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的思想端正、办学目标明确、“督学”科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抓手。当前形势下,一是树立“督学”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理念。二是加强督学责任区对课改工作区的领导、统筹工作;三是督学责任区要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师资和物的保障。在督学责任区的领导下学校搞好新课程师资的培训、创新教育的理念的更新、高效课堂的建设工作。督学责任区加强对课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发挥好督学责任区独特作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
二、督学责任区“督”与“学”的结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随着“督学责任区”和“课程改革的区域”的结合,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评估制度,形成良好的自评运行机制,越来越显得重要。它为学校的自主发展、自我完善拓展了空间,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责任区就要“督”学校是否重视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是否重视教师德育和专业成长;是否重视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是否重视与新课改理念相适应的学校文化等。在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责任区要建立学校自主发展运行模式:建立督学责任区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学校自主发展的评价模式。督学责任区要突出责任意识和服务功能,为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创造宽松环境。要以“以学校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指导,积极创建教育行政管理与学校自主发展的“督学”模式,并建立新型的学校自主评价模式。坚持用不同“尺子”考评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督学责任区对学校的评价要注重学校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由消极变为积极,充分调动办学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这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三、督学责任区的科学性、导向性,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标杆
责任区工作是保障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完善对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责任区的督学过程应该是协调合作的过程,只有发动督学对象积极参与,才能保障督学责任区的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督”与“被督”之间目标一致,情感相通,“督”的导向作用和“被督”的主体作用就能达到最优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认同”感,激发自觉参与心理,使整个督学过程成为共同探讨教育思想、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的过程,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实现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和谐的发展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标杆。
四、深化督学责任区的督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动力
为督学责任区的督学的持久有力,必须推动督学责任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为增强责任区的实效性,要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建立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责任区管理体制。要进一步理顺责任区与其他业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责任区在学校督学方面的“归口”作用,提高督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学校的负担。“素质教育的核心阵地在学校、在课程、在教学”。学校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主体。责任区在认真抓好督政的同时,必须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深入开展学校督学工作,建立科学、全面、有效的学校督学评估制度,构建多维度、多层面的学校督学评估体系,突出督学评估的系统性是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动力。
总之,实施素质教育既是政府行为,也是学校行为。督学责任区具有督政与督学的双重职能,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有效机制。将相对比较分散的督学评估机制发展成为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课程改革的区域”与“督学责任区”相结合的同步推进。综合督学评估与督学责任区相互配合的多重组合机制,力争在机制与制度的层面取得突破,努力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