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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甘肃省榆中县为例,对我国西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调查研究。在与江苏苏州、广东东莞沿海地区这两个较为典型地区有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调查分析对比基础上,重点从政府宣传、社会养老保险基保值与增值、外出就业人口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这三大方面进行了实际调研和对此分析,对榆中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多层面、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建议与对策。希冀能为甘肃在内的西北其他地区提供参考,把握国家再次分配资源、重点建设西北地区的契机,为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繁荣作出努力。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基金管理;外出就业人口
一、甘肃省榆中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2009年10月,甘肃省政府通过了《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将榆中县作为国家首批新农保政策试点县,开展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我们对榆中县的调查中发现榆中县大部分农民都已参保,参保率达到85%以上,尽管该政策也得到农民的广泛支持。但是,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榆中县经济水平欠发达,所辖镇、乡、村之间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距,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缴费数额较少。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使得榆中县新型保险制度仍有有待完善之处。
二、现行甘肃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
(一)村民了解新型养老保险的渠道存在欠缺
新型养老保险宣传方式比较传统,主要是大喇叭传播、发放宣传单和邻里传播,这些方式以政府为主导,难以普及至每一个人,宣传效果有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80%的受访人员对以上政策并不十分了解,而只是每月领取固定的基本养老金(女每月55元,男每月57元)。
(二)新农保基金管理保值增值制度不足
新农保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渠道筹集的,用以支付符合领取条件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目前榆中县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及管理上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问题日渐凸显。
(三)有关外出就业人口养老保险办理政策的空缺
有关外地就业人口的相关政策,榆中县政府的网站上没有相应的明示内容,在具体访谈中我们也未获得相关具体资料,因此可推定对于该群体的养老保险政策,榆中县目前处于空白状态。
三、对新型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与对策
(一)改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措施
对比东莞市养老保险对出台新政策的宣传方式:以电视、广播宣传为主推行新型养老保险政策。我们认为榆中县政府也应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贴近村民的文化层次的方式,准确、清晰地向村民传递相关信息。政府应该把养老保险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向村民公示,让村民看到自己存下的钱在国家补贴和政府补贴的帮助下在将来可以得到保值甚至增值,从而使村民能够更信赖地把养老保险费用交给政府。
(二)完善新农保基金多元化保值增值途径
1、建立合理有效的新农保收支经办系统,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
较之东莞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账户拨付基金。我们可以借鉴的是,榆中县应加强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定期对基金的收支与结余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辅助于网络系统,健全公示公信制度,争取使基金的使用动态及发放情况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以便使缴纳养老保险的农民能够安心、放心。
2、建立相关金融机构,专门管理新农保基金
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地方性金融机构,将养老保险金交由其统一管理。由于该类机构中,农民入股,是农民股份合作的形式之一,因此农民对该类机构能有较高的信赖度。并且,该类机构由专业人才进行管理,能够使养老保险基金效益最大化。
3、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收入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转让过程中,建议将取得的财政收入在补偿农民费用后,提取固定比例充实农村养老基金,这样将极大地缓解养老基金资金短缺的现状。此外,可以以政府信誉和农民预期收入为担保,由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向农民提供贷款,创新现有农民的生产方式,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险缴费的费用。
(三)填补外地就业人口的政策空白
我们建议借鉴东莞市的政策,由留在户籍所在地的相关人员帮助外出务工人口办理社保转出业务,再把相关材料邮寄到参保人,这样既适用于榆中县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由外地回来不方便的情况,又节省行政管理成本。
三、总结
通过以上对甘肃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以及对比广东东莞与江苏苏州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从基金管理层面、监督机制、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上做努力,并结合现行土地政策与外出打工人口的长远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形成以社会养老为核心、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模式,真正地为人民谋利,实现社会和谐与繁荣。
参考文献:
[1]甘肃省政府. 甘肃省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2009发布.
[2]国务院财政部、人力资源保障部. 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
[3]杜黎霞. 城乡统筹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创新——基于永登县的思考,云南财经大学日报第27卷,第一期,第123页.
[4]李雯铮.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主体缴费责任与能力探析,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2007年,第446页.
[5]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008-1-18发布.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7]《吴江市继续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接轨城镇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吴人社规〔2010〕14号.
[8]《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2003年.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基金管理;外出就业人口
一、甘肃省榆中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2009年10月,甘肃省政府通过了《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将榆中县作为国家首批新农保政策试点县,开展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我们对榆中县的调查中发现榆中县大部分农民都已参保,参保率达到85%以上,尽管该政策也得到农民的广泛支持。但是,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榆中县经济水平欠发达,所辖镇、乡、村之间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距,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缴费数额较少。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使得榆中县新型保险制度仍有有待完善之处。
二、现行甘肃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
(一)村民了解新型养老保险的渠道存在欠缺
新型养老保险宣传方式比较传统,主要是大喇叭传播、发放宣传单和邻里传播,这些方式以政府为主导,难以普及至每一个人,宣传效果有限。在调查中我们发现,80%的受访人员对以上政策并不十分了解,而只是每月领取固定的基本养老金(女每月55元,男每月57元)。
(二)新农保基金管理保值增值制度不足
新农保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等渠道筹集的,用以支付符合领取条件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目前榆中县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及管理上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问题日渐凸显。
(三)有关外出就业人口养老保险办理政策的空缺
有关外地就业人口的相关政策,榆中县政府的网站上没有相应的明示内容,在具体访谈中我们也未获得相关具体资料,因此可推定对于该群体的养老保险政策,榆中县目前处于空白状态。
三、对新型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与对策
(一)改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措施
对比东莞市养老保险对出台新政策的宣传方式:以电视、广播宣传为主推行新型养老保险政策。我们认为榆中县政府也应该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贴近村民的文化层次的方式,准确、清晰地向村民传递相关信息。政府应该把养老保险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向村民公示,让村民看到自己存下的钱在国家补贴和政府补贴的帮助下在将来可以得到保值甚至增值,从而使村民能够更信赖地把养老保险费用交给政府。
(二)完善新农保基金多元化保值增值途径
1、建立合理有效的新农保收支经办系统,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
较之东莞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账户拨付基金。我们可以借鉴的是,榆中县应加强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定期对基金的收支与结余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辅助于网络系统,健全公示公信制度,争取使基金的使用动态及发放情况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以便使缴纳养老保险的农民能够安心、放心。
2、建立相关金融机构,专门管理新农保基金
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地方性金融机构,将养老保险金交由其统一管理。由于该类机构中,农民入股,是农民股份合作的形式之一,因此农民对该类机构能有较高的信赖度。并且,该类机构由专业人才进行管理,能够使养老保险基金效益最大化。
3、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收入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转让过程中,建议将取得的财政收入在补偿农民费用后,提取固定比例充实农村养老基金,这样将极大地缓解养老基金资金短缺的现状。此外,可以以政府信誉和农民预期收入为担保,由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向农民提供贷款,创新现有农民的生产方式,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对养老保险缴费的费用。
(三)填补外地就业人口的政策空白
我们建议借鉴东莞市的政策,由留在户籍所在地的相关人员帮助外出务工人口办理社保转出业务,再把相关材料邮寄到参保人,这样既适用于榆中县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由外地回来不方便的情况,又节省行政管理成本。
三、总结
通过以上对甘肃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以及对比广东东莞与江苏苏州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从基金管理层面、监督机制、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上做努力,并结合现行土地政策与外出打工人口的长远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形成以社会养老为核心、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模式,真正地为人民谋利,实现社会和谐与繁荣。
参考文献:
[1]甘肃省政府. 甘肃省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2009发布.
[2]国务院财政部、人力资源保障部. 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16号.
[3]杜黎霞. 城乡统筹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创新——基于永登县的思考,云南财经大学日报第27卷,第一期,第123页.
[4]李雯铮.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主体缴费责任与能力探析,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2007年,第446页.
[5]东莞市地方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008-1-18发布.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7]《吴江市继续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接轨城镇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吴人社规〔2010〕14号.
[8]《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