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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6)08-040-02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在国家治理体系背景下,要推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改革,体育事业也不例外。民族传统体育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展示各个民族风采,促进民族交流的平台。在国家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存在的问题,从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治理 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发展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概况
1953年11月8日---12日,在天津市举办的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后被大家称之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有13个少数民族的395名运动员参加。此次大会把体育项目分为三个部分:竞赛、表演以及特邀表演。竞赛项目包括举重、拳击、摔跤、短兵和步射。表演项目分为武术、民间体育和骑术三大类。其中维吾尔族的达瓦孜、朝鲜族的跳板、内蒙古骑兵的马术等少数民族项目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历史的原因,时隔30年之后, 1982年9月2日---9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了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55个少数民族全部参加的运动会。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还举行了射击邀请赛和中国式摔跤比赛。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与1986年8月10-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行,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的代表团参加运动会。第三届民运会上共有7个比赛项目:摔跤、射箭、赛马、叼羊、射弩、抢花炮和秋千[ ]。除了摔跤、射箭为第二届保留项目,其余5项都为新增加的项目。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1年11月10日-17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在本届民运会上,台湾省少数民族龙舟队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艺术团首次参加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第四届民运会共有9歌竞赛项目:龙舟、抢花炮、秋千、珍珠球、射弩、母球、摔跤、赛马和武术。竞赛项目共设金牌34枚;表演项目124项。本届民运会还制定了竞赛项目规则、表演项目评判方法等,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规范化发展做出了贡献。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5年11月5日-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组团参赛。本届民运会竞赛项目增至11项,射金牌65枚,表演项目共129项,设一、二、三等奖。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9年9月在北京举行,共设比赛项目13项,表演项目129项。在第六届民运会竞赛项目中,呈现出地区差别逐渐缩小的特点,集体项目表现的尤为突出。2015年8月9日至17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隆重举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有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 民族健身操等17项。表演项目预计140项左右。
在1981年9月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座谈会后,国务院便批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国家民族事业委员会和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由地方承办,每四年举行一次。2005年5月31日起实行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成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中的一大盛事,各个省市纷纷效仿,举办本省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截止到今天,四川省已经举办十四届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中,最直接的问题是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地位认识不明确。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我国传统体育的一部分,这是首先要明确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对立面是汉民族传统体育,而学者在交流过程中,往往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国外其他民族的传统体育相对比。这是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我国传统体育中多占比重较大,在交流中,往往忽略了汉民族传统体育。第二个问题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地政府把民运会的举办看作是业绩工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逐渐成为各个省市争面子的工程,忽视了民族传统体育的深刻内涵。除此之外,还存在民运会项目设置不合理,从第2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始,民运会的项目分为两大类:竞技类、表演类。在竞技类比赛项目中,应根据每个比赛项目的特点制定比赛规则、评分规则,不能按照奥运会某些项目的规则进行评判。如在第8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在武术项目的比赛中,竟然是拿着体操的规则进行比赛。这完全肢解了传统武术,这样武术与广播体操有什么区别[ ]。对比赛项目的监管不到位还体现在射弩比赛中,国际比赛通用的标准弩出现在民运会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各个少数民族的比赛,各个少数民族生活中狩猎所用的弓弩一般都是自己做的,他们很少有机会接触标准弩,出现了比赛不公平的现象。
三、治理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
(一)明确治理主体的多样性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包括从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团体、个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治理的主体并不是单一的,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并不是要制定一套完整的规则,实际上是通过这个治理的过程促进其良好发展。从政府层面看,主要是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对民运会的治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要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作用。在坚持《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规。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不能局限于政府的治理,更多少数民族的人民也应该加入进来。他们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主角,民运会的治理与他们息息相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是展示各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途径,一些地方的参赛队把民运会上的表演看作是招商引资的途径,将本民族的表演过分的夸大,不注重该民族文化的展示。
(二)治理的方法机制
体育治理的方法机制是靠什么手段更好的进行体育治理的问题。它不同于传统的体育管理的方式,在治理过程中更强调人性关怀和良性互动[ ]。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看,主要是制定合理的比赛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竞赛项目应该有自己的比赛规则,这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会比赛规则制定的重点也是难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的项目,它不同于西方竞技体育的项目,有明确的判分标准。如武术分为南、北两派,两大派别内部还要进行细分。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讲究的是形神兼备,更注重参赛者的内心,这就使比赛过程中判分比较困难,也容易出现比赛不公平的问题。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在国家治理体系背景下,要推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改革,体育事业也不例外。民族传统体育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展示各个民族风采,促进民族交流的平台。在国家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存在的问题,从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治理 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发展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概况
1953年11月8日---12日,在天津市举办的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后被大家称之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共有13个少数民族的395名运动员参加。此次大会把体育项目分为三个部分:竞赛、表演以及特邀表演。竞赛项目包括举重、拳击、摔跤、短兵和步射。表演项目分为武术、民间体育和骑术三大类。其中维吾尔族的达瓦孜、朝鲜族的跳板、内蒙古骑兵的马术等少数民族项目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历史的原因,时隔30年之后, 1982年9月2日---9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了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55个少数民族全部参加的运动会。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还举行了射击邀请赛和中国式摔跤比赛。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与1986年8月10-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行,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的代表团参加运动会。第三届民运会上共有7个比赛项目:摔跤、射箭、赛马、叼羊、射弩、抢花炮和秋千[ ]。除了摔跤、射箭为第二届保留项目,其余5项都为新增加的项目。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1年11月10日-17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在本届民运会上,台湾省少数民族龙舟队和少数民族传统歌舞艺术团首次参加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比赛和表演。第四届民运会共有9歌竞赛项目:龙舟、抢花炮、秋千、珍珠球、射弩、母球、摔跤、赛马和武术。竞赛项目共设金牌34枚;表演项目124项。本届民运会还制定了竞赛项目规则、表演项目评判方法等,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规范化发展做出了贡献。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5年11月5日-1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组团参赛。本届民运会竞赛项目增至11项,射金牌65枚,表演项目共129项,设一、二、三等奖。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99年9月在北京举行,共设比赛项目13项,表演项目129项。在第六届民运会竞赛项目中,呈现出地区差别逐渐缩小的特点,集体项目表现的尤为突出。2015年8月9日至17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隆重举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有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押加、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少数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马术、 民族健身操等17项。表演项目预计140项左右。
在1981年9月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座谈会后,国务院便批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国家民族事业委员会和原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由地方承办,每四年举行一次。2005年5月31日起实行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成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工作中的一大盛事,各个省市纷纷效仿,举办本省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截止到今天,四川省已经举办十四届四川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中,最直接的问题是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地位认识不明确。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我国传统体育的一部分,这是首先要明确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对立面是汉民族传统体育,而学者在交流过程中,往往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国外其他民族的传统体育相对比。这是由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我国传统体育中多占比重较大,在交流中,往往忽略了汉民族传统体育。第二个问题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地政府把民运会的举办看作是业绩工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逐渐成为各个省市争面子的工程,忽视了民族传统体育的深刻内涵。除此之外,还存在民运会项目设置不合理,从第2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始,民运会的项目分为两大类:竞技类、表演类。在竞技类比赛项目中,应根据每个比赛项目的特点制定比赛规则、评分规则,不能按照奥运会某些项目的规则进行评判。如在第8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在武术项目的比赛中,竟然是拿着体操的规则进行比赛。这完全肢解了传统武术,这样武术与广播体操有什么区别[ ]。对比赛项目的监管不到位还体现在射弩比赛中,国际比赛通用的标准弩出现在民运会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各个少数民族的比赛,各个少数民族生活中狩猎所用的弓弩一般都是自己做的,他们很少有机会接触标准弩,出现了比赛不公平的现象。
三、治理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
(一)明确治理主体的多样性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包括从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团体、个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治理的主体并不是单一的,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并不是要制定一套完整的规则,实际上是通过这个治理的过程促进其良好发展。从政府层面看,主要是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对民运会的治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要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作用。在坚持《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规。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治理不能局限于政府的治理,更多少数民族的人民也应该加入进来。他们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主角,民运会的治理与他们息息相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表演项目是展示各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的重要途径,一些地方的参赛队把民运会上的表演看作是招商引资的途径,将本民族的表演过分的夸大,不注重该民族文化的展示。
(二)治理的方法机制
体育治理的方法机制是靠什么手段更好的进行体育治理的问题。它不同于传统的体育管理的方式,在治理过程中更强调人性关怀和良性互动[ ]。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看,主要是制定合理的比赛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竞赛项目应该有自己的比赛规则,这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会比赛规则制定的重点也是难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的项目,它不同于西方竞技体育的项目,有明确的判分标准。如武术分为南、北两派,两大派别内部还要进行细分。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讲究的是形神兼备,更注重参赛者的内心,这就使比赛过程中判分比较困难,也容易出现比赛不公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