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诉意见书是国家公诉人在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当庭发表的揭露和指控被告人的发言。公诉意见书制作的水平不仅反映公诉人的法律智慧、理论造诣、实践经验、文字水平,也是公众观察、了解、认识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窗口和载体。公诉意见书制作的优劣,关系公诉案件质量的高低,关系出庭公诉的成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也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被告人最终的定罪量刑。下面笔者就怎样制作公诉意见书说点自己总结的技巧,供读者分享并期待斧正探讨。
一、公诉意见书的内容、特点及要求
高质量公诉意见书的制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需要有大量充足的素材作基础。这些素材不仅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对象、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后果,也涵盖案件相关的法律和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多侧面掌握被告人家庭情况及其成长过程、家庭情况、被告人犯罪后对其本人以及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等。笔者认为一份规范的公诉意见书应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对法庭调查情况进行总结性概括。2、根据法庭调查证实的事实,进行案情和法理分析。3、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并进行法制宣传。4、根据事实和法律,论述被告人触犯的法律及应负的法律责。同时,规范的公诉意见书也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功能:一是总结性。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功能是对案件作出总结。在公诉人举证的情况下,辩论阶段的公诉发言必须注意就举证情况作出综合性论证,以证据为基础概述案件的全貌;二是论证与解释性。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最突出的区别之一,起诉书是叙述性和确认性的,而公诉意见书则应当具有论证性和解释性;三是补充诉求性。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基本法律文件,但遇到应当采用变更、补充起诉书的方式,就必须通过公诉意见书补充表达。如被告人认罪态度的好坏、犯罪结果的严重性、社会影响是否恶劣等等,公诉意见书中均可作出分析。此外,还可以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四是宣传教育性。检察官发表的公诉意见书无论其是否包括专门的法制教育内容,均具有突出的宣传教育性。从这个意义上,公诉意见书应当是一篇优秀的法治讲演。因此,公诉意见书应当是充分说理的、逻辑清晰的、准确而有力的。
二、写作公诉意见书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
上面说到的公诉意见书四个特性与功能,其实也是对公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要求。但从公诉实践看,在实现上述几点要求时,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其一,怎样进行证据和事实的总结论证。检察官的公诉发言均应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陈述意见。然而,对事实和证据的论述方式应根据案件和庭审的具体情况确定。这里有一个要点,即在事实证据问题上,将案件区分为有争议的和无争议的两类案件。对有争议的问题,应进行论证包括驳论,对关键问题要重点论证。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而无争议,则可直接认定事实。一般来说,就事实认定主要采用四种形式:1、根据证据论证事实,既有事实、又有证据的判决型;2、以陈述事实为主,把证据揉入其中,但不作专门论述的论文型;3、只对重要事实、证据作分析的重点例举型;4、只对争论点加以论述的争辩型。我们可以根据实践需要分别采用不同的事实认定方式。其二,是否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目前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在控辩式诉讼中,检察官公诉发言应当落脚于支持公诉、论证指控内容,从而“寓教于诉”,勿须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庭审方式改革后,庭审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公诉意见书确实应当将重点放在法理和事实的分析论证上。指控如果不能成立,专门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无的放矢。但笔者认为,对专门教育又不能一概而论。在某些时候,检察官可以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例如有较多的旁听群众尤其是单位专门组织旁听以吸取案件教训,加上案情比较清楚,指控确能成立,公诉人就可以对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从案件中应当吸取的教训作适当分析,以教育群众。如案情复杂,对罪与非罪争辩激烈而且被告人不认罪,能否定罪尚处于未定状态,总结教训等教育内容则可以略去。因为总结教训的前提是犯罪案件确已成立。
三、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努力探究语言艺术,是制作好公诉意见书的前提。一是精心选择主攻方向,做到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公诉意见书虽有格式要求,但无固定模式,不能千篇一律,必须因案而宜;二是努力探究语言艺术,做到既严肃准确,又生动感人。一篇公诉意见书质量如何,与语言的组织和运用关系极大。首先,要讲究文字的准确、通顺、精当。要学会用平实而又准确、规范而又稳健的语言写作公诉意见书。其次,要用当事人最容易明白的语言、最容易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要从当事人的角度而不是司法工作者的角度来考虑让人听得懂、听得清。再次,要挑选具有个性又符合案件实际的语言。有时需要选择一语中的、干脆利索、让人叹服的词语;有时需要组织声情并茂、循序渐进、让人不可抗拒、不得不服的语言。三是在谋篇、立论上下功夫,做到结构合理、观点鲜明。不仅在逻辑结构上要有一个好的布局,而且每个层次都要有鲜明的观点,否则,只满足于材料的堆砌,必定杂乱无章、松散无力。四是在选材、论证上下功夫,做到言必有据、言之有理。公诉意见书作为一种政论性文体,不仅要注意谋篇、立论,还要精心选材,并运用精选的材料进行深入论证,使材料服从观点,观点统领材料,从而保证观点和材料的有机统一,使公诉意见书所立的观点得到有力的证明。只有这样,公诉意见书才能充满以理服人的逻辑力量;五是提炼观点和要领。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公诉意见书需要阐明的问题后,还应在分析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提炼出正确、鲜明的观点。鲜明的观点来源于对犯罪事实的分析,从分析事实到产生观点,其间的分析说理要充分、透彻,否则观点本身既站不住脚,也令人难以信服。最后一环结就是写好开头与结尾,突显公诉意见书亮点和出彩。很多公诉意见书的这两个部分或者平铺直叙,或者虎头蛇尾,感觉无话可说,或者就按照格式要求,永远是一成不变的表述。其实,个案与个案不同,个案与个案特点各异。关键是要善于对每个案件进行定位,把握每个案件特有的细节,这样就能对每个案件贴上独一无二的“标签”,从而打开写作的思路。结尾部分的写作也不可忽视。好的结尾可以起到发人深省、引人深思的作用,同样可以出彩。
我院历来重视公诉业务法律文书特别是公诉意见书的规范和制作质量,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也多次对文书制作提出具体要求。公诉科针对公诉意见书制作中存在的部分格式不规范、论证不详细等问题制定了定期抽查并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机制。该机制规定每隔一段时间便随机抽查法律文书并予以考评,评选优秀文书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拟于年终对公诉意见书质量评比情况开展总结。该举措切实提高了全科干警公诉意见书制作水平,统一了该文书的制作格式细节,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及工作氛围。同时,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我们也要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宗旨,不忘国家公诉的使命,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事实、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用心、用情、用泪、用魂,真正制作出一篇篇高质量、高水准的公诉意见书。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县人民检察院,四川 达州 635000)
(上接第23页)
注释:
[1] 徐国栋:《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广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49一53页。
[2] 汪炜:《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及其民法保护》,《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3期,第5一6页。
[3] 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人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4] 魏士康:《网络游戏各方民事法律关系和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析》,“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www.chinaeclaw.com,2004年10月5日访问。
[5] 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立法保护》,《政法论坛》2003年第6期,第76页。
[6]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5页。
[7] 邓佑文、李长江:《“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社会科学家》2004年第3期,第52页。
[8] 周维德:《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36页。
参考文献:
[1]徐国栋,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广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3]汪炜,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及其民法保护,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3期。
[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北京人学出版社,2000年。
[5]魏士康,网络游戏各方民事法律关系和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析,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2004年10月5日。
[6]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l版。
[7]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立法保护,政法论坛,2003年第6期。
[8]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9]Jena-Francois,Internet Effective Rules:The Role of Self-Regulation,The EDI law Review,2001年8卷第4期。
[10]邓佑文、李长江,“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社会科学家,2004年第3期。
[11]周维德,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东丽 300300;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天津 东丽 300300)
一、公诉意见书的内容、特点及要求
高质量公诉意见书的制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需要有大量充足的素材作基础。这些素材不仅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对象、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后果,也涵盖案件相关的法律和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多侧面掌握被告人家庭情况及其成长过程、家庭情况、被告人犯罪后对其本人以及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等。笔者认为一份规范的公诉意见书应该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对法庭调查情况进行总结性概括。2、根据法庭调查证实的事实,进行案情和法理分析。3、分析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并进行法制宣传。4、根据事实和法律,论述被告人触犯的法律及应负的法律责。同时,规范的公诉意见书也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功能:一是总结性。公诉意见书最重要的功能是对案件作出总结。在公诉人举证的情况下,辩论阶段的公诉发言必须注意就举证情况作出综合性论证,以证据为基础概述案件的全貌;二是论证与解释性。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最突出的区别之一,起诉书是叙述性和确认性的,而公诉意见书则应当具有论证性和解释性;三是补充诉求性。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基本法律文件,但遇到应当采用变更、补充起诉书的方式,就必须通过公诉意见书补充表达。如被告人认罪态度的好坏、犯罪结果的严重性、社会影响是否恶劣等等,公诉意见书中均可作出分析。此外,还可以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四是宣传教育性。检察官发表的公诉意见书无论其是否包括专门的法制教育内容,均具有突出的宣传教育性。从这个意义上,公诉意见书应当是一篇优秀的法治讲演。因此,公诉意见书应当是充分说理的、逻辑清晰的、准确而有力的。
二、写作公诉意见书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
上面说到的公诉意见书四个特性与功能,其实也是对公诉意见书制作的基本要求。但从公诉实践看,在实现上述几点要求时,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其一,怎样进行证据和事实的总结论证。检察官的公诉发言均应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陈述意见。然而,对事实和证据的论述方式应根据案件和庭审的具体情况确定。这里有一个要点,即在事实证据问题上,将案件区分为有争议的和无争议的两类案件。对有争议的问题,应进行论证包括驳论,对关键问题要重点论证。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而无争议,则可直接认定事实。一般来说,就事实认定主要采用四种形式:1、根据证据论证事实,既有事实、又有证据的判决型;2、以陈述事实为主,把证据揉入其中,但不作专门论述的论文型;3、只对重要事实、证据作分析的重点例举型;4、只对争论点加以论述的争辩型。我们可以根据实践需要分别采用不同的事实认定方式。其二,是否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目前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在控辩式诉讼中,检察官公诉发言应当落脚于支持公诉、论证指控内容,从而“寓教于诉”,勿须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庭审方式改革后,庭审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公诉意见书确实应当将重点放在法理和事实的分析论证上。指控如果不能成立,专门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无的放矢。但笔者认为,对专门教育又不能一概而论。在某些时候,检察官可以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制教育。例如有较多的旁听群众尤其是单位专门组织旁听以吸取案件教训,加上案情比较清楚,指控确能成立,公诉人就可以对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从案件中应当吸取的教训作适当分析,以教育群众。如案情复杂,对罪与非罪争辩激烈而且被告人不认罪,能否定罪尚处于未定状态,总结教训等教育内容则可以略去。因为总结教训的前提是犯罪案件确已成立。
三、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技巧
努力探究语言艺术,是制作好公诉意见书的前提。一是精心选择主攻方向,做到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公诉意见书虽有格式要求,但无固定模式,不能千篇一律,必须因案而宜;二是努力探究语言艺术,做到既严肃准确,又生动感人。一篇公诉意见书质量如何,与语言的组织和运用关系极大。首先,要讲究文字的准确、通顺、精当。要学会用平实而又准确、规范而又稳健的语言写作公诉意见书。其次,要用当事人最容易明白的语言、最容易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要从当事人的角度而不是司法工作者的角度来考虑让人听得懂、听得清。再次,要挑选具有个性又符合案件实际的语言。有时需要选择一语中的、干脆利索、让人叹服的词语;有时需要组织声情并茂、循序渐进、让人不可抗拒、不得不服的语言。三是在谋篇、立论上下功夫,做到结构合理、观点鲜明。不仅在逻辑结构上要有一个好的布局,而且每个层次都要有鲜明的观点,否则,只满足于材料的堆砌,必定杂乱无章、松散无力。四是在选材、论证上下功夫,做到言必有据、言之有理。公诉意见书作为一种政论性文体,不仅要注意谋篇、立论,还要精心选材,并运用精选的材料进行深入论证,使材料服从观点,观点统领材料,从而保证观点和材料的有机统一,使公诉意见书所立的观点得到有力的证明。只有这样,公诉意见书才能充满以理服人的逻辑力量;五是提炼观点和要领。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公诉意见书需要阐明的问题后,还应在分析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提炼出正确、鲜明的观点。鲜明的观点来源于对犯罪事实的分析,从分析事实到产生观点,其间的分析说理要充分、透彻,否则观点本身既站不住脚,也令人难以信服。最后一环结就是写好开头与结尾,突显公诉意见书亮点和出彩。很多公诉意见书的这两个部分或者平铺直叙,或者虎头蛇尾,感觉无话可说,或者就按照格式要求,永远是一成不变的表述。其实,个案与个案不同,个案与个案特点各异。关键是要善于对每个案件进行定位,把握每个案件特有的细节,这样就能对每个案件贴上独一无二的“标签”,从而打开写作的思路。结尾部分的写作也不可忽视。好的结尾可以起到发人深省、引人深思的作用,同样可以出彩。
我院历来重视公诉业务法律文书特别是公诉意见书的规范和制作质量,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也多次对文书制作提出具体要求。公诉科针对公诉意见书制作中存在的部分格式不规范、论证不详细等问题制定了定期抽查并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机制。该机制规定每隔一段时间便随机抽查法律文书并予以考评,评选优秀文书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拟于年终对公诉意见书质量评比情况开展总结。该举措切实提高了全科干警公诉意见书制作水平,统一了该文书的制作格式细节,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及工作氛围。同时,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我们也要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宗旨,不忘国家公诉的使命,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事实、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用心、用情、用泪、用魂,真正制作出一篇篇高质量、高水准的公诉意见书。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县人民检察院,四川 达州 635000)
(上接第23页)
注释:
[1] 徐国栋:《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广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49一53页。
[2] 汪炜:《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及其民法保护》,《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3期,第5一6页。
[3] 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学》,北京人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4] 魏士康:《网络游戏各方民事法律关系和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析》,“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www.chinaeclaw.com,2004年10月5日访问。
[5] 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立法保护》,《政法论坛》2003年第6期,第76页。
[6]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5页。
[7] 邓佑文、李长江:《“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社会科学家》2004年第3期,第52页。
[8] 周维德:《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36页。
参考文献:
[1]徐国栋,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广西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3]汪炜,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及其民法保护,法制与经济,2006年第3期。
[4]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北京人学出版社,2000年。
[5]魏士康,网络游戏各方民事法律关系和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分析,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2004年10月5日。
[6]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l版。
[7]于志刚,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立法保护,政法论坛,2003年第6期。
[8]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9]Jena-Francois,Internet Effective Rules:The Role of Self-Regulation,The EDI law Review,2001年8卷第4期。
[10]邓佑文、李长江,“虚拟财产”的物权保护,社会科学家,2004年第3期。
[11]周维德,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保护,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东丽 300300;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天津 东丽 3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