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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乔治·艾略特本人过着离经叛道的私生活,可惜在女性观上却一直趋于保守:她认同女性身上的美德,其小说中的女性人物都被刻画为拥有美丽外表和崇高心灵的动人形象;她认为婚姻仍旧是女性最完美的归宿。其小说既揭示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种种不公的遭遇,同时又强化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这就是艾略特小说中独特的女性意识。同时,本文还着重挖掘了其背后所隐藏的宗教追求以及道德精神。
关键词:女性意识 超验诉求 维多利亚时代 基督教社会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小说家乔治·艾略特将自己比作历史学家,这使她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关注当时的妇女问题。艾略特小说的主人公常常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她们都向往超越社会对女性的限制。在这样的描写中,艾略特表现出对女性主义的同情,但她又非常强调即使向往超越这种限制,女性也应当忠于过去、履行职责。本文将在下文分析艾略特这种女性意识的表现,并揭示她女性命运背后的道德伦理诉求。
一 对女性自主意识的张扬
著名的评论家伍尔夫认为,“在男权至上的维多利亚王朝,女性虽然闯入了男性独霸的写作领域,把小说写作作为她们的爱好和职业,但与男性相比,她们的创作条件十分恶劣,没有自己的私人写作空间来供她们的想象自由翱翔。”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一书中,艾略特刻画了年轻女孩麦琪对知识的渴望以及求知欲无法得到满足时的困惑,呼吁妇女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父亲对女儿的聪明伶俐充满了赞许,但赞许归赞许,对儿女的教育问题,父亲还是表现出了传统的观念,认为“一个女人不应该那么聪明,我怕那会引起麻烦的”,因此他并不打算让麦琪受教育,而对于儿子汤姆,“除了给他受好的教育以外,没有再对他有益的事了”。但在作者的笔下,一个“丑小鸭式”的女孩子,通过努力最后蜕变成了一个自尊自强的女性。从麦琪这位女性的命运转变中,我们可以看到艾略特对“妇女问题”的独特的视野和态度:她同情妇女在爱情、职业和婚姻中的生存困境,在一个以男权为主导的社会中,女性如果不能张扬自己的自主精神,必然会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比如在《米德尔马契》这部小说中,多萝西娅尽管有理想、有才情,却因为满腔热情和才华无处施展而不得不把自己的一切融于丈夫的事业,最后还是囿于“家庭的天使”的角色。艾略特之所以没采用激进的女权主义的写作模式,没有美化她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是因为她只想“如镜子反映事物那样,把人物和事件反映在我脑子里的表象一丝不爽地叙述出来而已”。实际上,艾略特看到了女性母性和妻性的重要性,她一方面要张扬自尊自爱的女权精神,但是又要照顾到女性作为性别本身的重要价值。
在家庭和婚姻中,艾略特考虑到女性的弱势地位,于是她吁求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而对于女性在职业上争取的权益,她也同样不乏创新性的思考。在其评论性文章《玛格丽特·富勒和玛丽·沃尔斯考夫特》中,她这方面的思考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文中她提到:“比起开发潜能,妇女在这个时候需要争取更多的工作机会。”她曾在许多信件和小说中提到维多利亚时代未婚妇女面临的工作问题,比如在19世纪50年代,她联合芭芭拉·博第琼、艾蜜莉·戴维斯为未婚妇女及那些在矿山、磨坊工作惨遭剥削的妇女呐喊,帮助她们争取更加合理的工作待遇。女性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人。而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应该得到捍卫与尊重。同时,艾略特还表达了:“让女儿接受教育是父亲的责任,只有这样她们才能自立,即使单身也能保持独立。”对于她来说,妇女生活的沉重负担和复杂处境也不能使她满足。爱默生在他的《人,天生的改革者》一文中指出:“我们最高的责任岂不是在自己的身上保持‘人’的尊严?我不应当让任何大财主在我面前觉得他是富有的,我应当使他觉得我没有他那些财产也过得很好……每个人都应当有一个机会,为他自己征服这个世界。”在作者的笔下,每个女性在潜意识当中都有着某种自觉的自我意识。
乔治·艾略特认为:“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妇女成了弱势群体,因为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妇女拥有高尚的屈从品质便有了基础。”从这一观点出发,艾略特曾暗示,由于两性的差异,如果女性不具有屈从的品质,就会带来严重的灾难。艾略特提倡无私的利他主义,对于艾略特来说,克己是品德之本。这是艾略特最为深刻的一面。实际上,她对女性自主意识的张扬与推崇,并不是说把女性的性别雄性化,而是在充分尊重女性意愿的基础上,达到了对女性最充分的理解与关怀。所以这种女性意识就演化成为对于仁慈善良德性的极度赞美。在她的笔下,每一位女主人公都抱着一种深深的女性激情,那古老的女性意识,充满着痛苦和情感,在沉默了许许多多年代以后,似乎在女主人公身上泛滥、洋溢,并且发出一种呼声来要求某种东西。这是女性意识或者说自我意识最为深刻的表达,那是一种折射出强者温柔的尊严感。伍尔夫这样用文字说明了乔治·艾略特的创作水平:“她并不精于讽刺。迟钝而笨拙的思维不适于调侃。但是她将人性中的诸多要素一下子攥在手里,然后借助极具耐性和益处的理解力将它们疏松地集合到一起;当我们在重读小说的时候发现这种理解力让人物既新颖又无拘无束,在不经意间我们便会忍俊不禁或者涕泪俱下。”伍尔夫开始先谈艾略特的不足,然后用赞扬的笔调叙述了她对女性的把握和其小说的实际效果。先抑后扬不仅显示了评述的客观,更彰显了艾略特对女性问题尤为独到的思考。
二 道德诉求:重构基督教社会秩序
法国实证主义者孔德认为,人的本能、爱、同情是社会起源和发展的决定因素,他主张“普遍的爱”、“普遍的同情”,主张以道德教育来解决政治所难以完全解决的一切政治问题。他说:“人类的进步实质上就是人类所固有的道德和理智品质的进化。”艾略特极为赞赏这种观点。她很早就接触了孔德的哲学思想,一生中又与英国实证主义代表卡莱尔、斯宾和刘易斯过往甚密。实证主义极大地影响了她的哲学观、伦理道德观。从此,对伦理道德的探讨,成为她创作的核心。艾略特说过:“在孤独的心灵里,宇宙仿佛对人一点也不友善。茫茫宇宙,何处是庇护所,唯有同类之中。人类纯洁、自然的关系,具有医治心灵创伤的作用。人只有在同类之中,才能找到爱并体悟到人生的意义。”《织工马南》同乔治·艾略特的其他长篇小说相比,算得上“短小精悍”。在这部“短小”的小说中,作者有意将马南和高德夫雷这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人对立起来,说明了马南靠了“人与人之间纯洁的、正常的关系”“治愈了精神创伤”,反之,高德夫雷只能自食其果。这里体现了艾略特的伦理道德观。在《伟大的传统》一书中,利维斯高度推崇亨利·詹姆斯的创作,他说:“我自己称它为‘诗人小说家’的时候,是意在传达这样一层意思,即存在于他的艺术里而起决定和控制作用的兴味关怀,处理的乃是‘他内心深处的’东西,而且也诉诸我们内心最深处的东西。”这里的“兴味关怀”指的是“种种深刻的关注——具有个人一己问题的迫切性又让人感觉是道德问题,超出了个人意义的范围。”笔者以为艾略特的小说同样也具有某种深刻的兴味关怀。当然这不是用一种恩赐的态度或好奇的心理,而是用一种同情的精神来使我们来分享他们的生活。她不是讽刺家,她的心灵活动不适宜喜剧,但是她渊博地掌握了人类天性中的主要因素,用一种宽恕容忍、审慎得体的理解力把这些因素松散地凝聚在一起,当我们看到这种人与人关系的处理时,笔者感觉到了只有伟大的、创造性的作家才能给我们那种妙趣横溢的精神上的温暖与松弛。在《米德尔马契》中,艾略特表达了人们要正确对待错误,要敢于承认并忏悔,这也是人们完善道德的必要条件。因此作为一个罪人的布尔斯特洛德得到了拯救。他的妻子赫莉欧回到了他的身边,尽妻子的责任,分担丈夫的忧虑,谈论他的过错,用她自己的真情去挽救丈夫,与困境中的丈夫共渡难关,这样才能使他忏悔自己的罪过。艾略特通过对这个家庭的描画,体现了人物自身的磨砺和内省,诠释了人该怎样顺应道德的标准。她所提倡的“善”是与“真”紧密相连的。善就是隐忍、克制、自我提升;真就是要真诚、坦荡和无私。利德盖特告辞后骑在马上想:“这位年轻妇女有着宽阔的胸怀,简直比得上圣母玛利亚。她显然毫不考虑自己的未来,用那对清澈的眼睛俯视世上嗷嗷待哺的众生。”多萝西娅以她的道德力量阻止了利德盖特走向堕落,尽管发现自己的爱人和利德盖特的妻子关系暧昧,她仍觉得有义务帮助他们。她克制了自己的痛苦,坚定履行了她的拯救职责。艾略特正是使多萝西娅的利他主义精神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和升华。艾略特在作品中塑造了宗教伦理精神的女性基督的形象作为道德行为的向导和模式。
詹·乔·弗雷泽在其所著《金枝》一书中指出:“信仰和实践,或者用神学的语言说即道和行,同样都是宗教的基础,二者缺一不可。”在宗教伦理中,爱往往被看成善的集中表现。“爱”在这里具有双重意义:首先是对神的爱,其次是对他人的爱。在基督教传统中,人既应当爱神,也应当彼此相爱。从某种意义上讲,艾略特是认同这种宗教思想的。所不同的是,她认为爱神的表现并非是给神供祭品、唱赞歌、添香火,而是“廉洁、宽厚、仁慈去对待芸芸众生”。就是说,爱神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爱他人才是爱的实质所在,才是对神真正的爱。在艾略特的意识中,基督教社会并不代表一种“民主”的政治制度,而是与政治哲学有着不可或缺的距离的,更多地表达一种行事原则,这种原则所代表的意义不仅仅能体现政治上的效率,还具有秩序的内涵。20世纪初对于欧洲人而言是处于毫无生气的、夹在种种相互对立的学说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一种政治哲学已经丧失了说服力,尽管它仍然是公众言论由以形成的唯一学说。”艾略特选择的是积极的基督教社会。她认为虽然平息混乱的世俗主义解决办法可以运用政治权力,但这种解决办法无疑将压制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而政治的标准又往往会败坏艺术理想,只有在宗教基础的社会中,才能达成社会和个人的某种应有的和谐,当然这种宗教基础并不是一种专制,而是消极状态转化为积极状态,重新纳入一种全新的秩序中来。
在艾略特早期的作品中,有一些意义更为重大的瞬间,穿插所有这一切的则是忍耐与同情。在作品中,她的胸怀显得相当宽阔,足以容纳一大批傻瓜和失败者,母亲和孩子、家犬和英格兰中部茂盛的田野等等,全部被一种特殊的气息所渲染。乔治·艾略特认为人生是悲剧性的。在这样的人生中,人们需要一种归属感,并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人本的秩序,也就是道德的秩序。基督教在人类学本质上其实就是人本宗教。人本宗教提倡同情心、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它的可行性在于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因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所以人能克服自身的利己心。身体力行人本宗教所提倡的同情心、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人们就是在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爱,也就是至善,而且对人本宗教的实践有助于推动人类的自我完善。
三 结语
艾略特在作品中表现宗教,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作品建立她的“人本宗教”道德。乔治·艾略特从人的内在世界入手,通过对人的内在与外在道德的冲突进行剖析,通过对自然状态下人们的和谐生活与朴素的爱的信仰的描绘与歌颂,最终希望达到宗教与人性的自然回归并寻求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艾略特的“人本宗教”的道德观念体现了她对宗教伦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大力弘扬,以及她对宗教的道德境界和道德理想的追求。她的人道主义的立场及人本关怀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对现代文学及伦理学的发展留下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董衡巽:《艾略特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2] 刁绍华:《试论艾略特笔下的女性形象》,《外国文学研究》,1979年第4期。
[3] 董衡巽:《艾略特浅论》,《文学评论》,1982年第6期。
[4] 康尔:《论艾略特小说中的宗教意识与道德精神》,《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
作者简介:宁双,男,1971—,黑龙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翻译、跨文化交际,工作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关键词:女性意识 超验诉求 维多利亚时代 基督教社会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小说家乔治·艾略特将自己比作历史学家,这使她的小说在很大程度上关注当时的妇女问题。艾略特小说的主人公常常是一个年轻的女性,她们都向往超越社会对女性的限制。在这样的描写中,艾略特表现出对女性主义的同情,但她又非常强调即使向往超越这种限制,女性也应当忠于过去、履行职责。本文将在下文分析艾略特这种女性意识的表现,并揭示她女性命运背后的道德伦理诉求。
一 对女性自主意识的张扬
著名的评论家伍尔夫认为,“在男权至上的维多利亚王朝,女性虽然闯入了男性独霸的写作领域,把小说写作作为她们的爱好和职业,但与男性相比,她们的创作条件十分恶劣,没有自己的私人写作空间来供她们的想象自由翱翔。”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一书中,艾略特刻画了年轻女孩麦琪对知识的渴望以及求知欲无法得到满足时的困惑,呼吁妇女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父亲对女儿的聪明伶俐充满了赞许,但赞许归赞许,对儿女的教育问题,父亲还是表现出了传统的观念,认为“一个女人不应该那么聪明,我怕那会引起麻烦的”,因此他并不打算让麦琪受教育,而对于儿子汤姆,“除了给他受好的教育以外,没有再对他有益的事了”。但在作者的笔下,一个“丑小鸭式”的女孩子,通过努力最后蜕变成了一个自尊自强的女性。从麦琪这位女性的命运转变中,我们可以看到艾略特对“妇女问题”的独特的视野和态度:她同情妇女在爱情、职业和婚姻中的生存困境,在一个以男权为主导的社会中,女性如果不能张扬自己的自主精神,必然会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比如在《米德尔马契》这部小说中,多萝西娅尽管有理想、有才情,却因为满腔热情和才华无处施展而不得不把自己的一切融于丈夫的事业,最后还是囿于“家庭的天使”的角色。艾略特之所以没采用激进的女权主义的写作模式,没有美化她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是因为她只想“如镜子反映事物那样,把人物和事件反映在我脑子里的表象一丝不爽地叙述出来而已”。实际上,艾略特看到了女性母性和妻性的重要性,她一方面要张扬自尊自爱的女权精神,但是又要照顾到女性作为性别本身的重要价值。
在家庭和婚姻中,艾略特考虑到女性的弱势地位,于是她吁求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而对于女性在职业上争取的权益,她也同样不乏创新性的思考。在其评论性文章《玛格丽特·富勒和玛丽·沃尔斯考夫特》中,她这方面的思考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文中她提到:“比起开发潜能,妇女在这个时候需要争取更多的工作机会。”她曾在许多信件和小说中提到维多利亚时代未婚妇女面临的工作问题,比如在19世纪50年代,她联合芭芭拉·博第琼、艾蜜莉·戴维斯为未婚妇女及那些在矿山、磨坊工作惨遭剥削的妇女呐喊,帮助她们争取更加合理的工作待遇。女性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女人。而作为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应该得到捍卫与尊重。同时,艾略特还表达了:“让女儿接受教育是父亲的责任,只有这样她们才能自立,即使单身也能保持独立。”对于她来说,妇女生活的沉重负担和复杂处境也不能使她满足。爱默生在他的《人,天生的改革者》一文中指出:“我们最高的责任岂不是在自己的身上保持‘人’的尊严?我不应当让任何大财主在我面前觉得他是富有的,我应当使他觉得我没有他那些财产也过得很好……每个人都应当有一个机会,为他自己征服这个世界。”在作者的笔下,每个女性在潜意识当中都有着某种自觉的自我意识。
乔治·艾略特认为:“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妇女成了弱势群体,因为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妇女拥有高尚的屈从品质便有了基础。”从这一观点出发,艾略特曾暗示,由于两性的差异,如果女性不具有屈从的品质,就会带来严重的灾难。艾略特提倡无私的利他主义,对于艾略特来说,克己是品德之本。这是艾略特最为深刻的一面。实际上,她对女性自主意识的张扬与推崇,并不是说把女性的性别雄性化,而是在充分尊重女性意愿的基础上,达到了对女性最充分的理解与关怀。所以这种女性意识就演化成为对于仁慈善良德性的极度赞美。在她的笔下,每一位女主人公都抱着一种深深的女性激情,那古老的女性意识,充满着痛苦和情感,在沉默了许许多多年代以后,似乎在女主人公身上泛滥、洋溢,并且发出一种呼声来要求某种东西。这是女性意识或者说自我意识最为深刻的表达,那是一种折射出强者温柔的尊严感。伍尔夫这样用文字说明了乔治·艾略特的创作水平:“她并不精于讽刺。迟钝而笨拙的思维不适于调侃。但是她将人性中的诸多要素一下子攥在手里,然后借助极具耐性和益处的理解力将它们疏松地集合到一起;当我们在重读小说的时候发现这种理解力让人物既新颖又无拘无束,在不经意间我们便会忍俊不禁或者涕泪俱下。”伍尔夫开始先谈艾略特的不足,然后用赞扬的笔调叙述了她对女性的把握和其小说的实际效果。先抑后扬不仅显示了评述的客观,更彰显了艾略特对女性问题尤为独到的思考。
二 道德诉求:重构基督教社会秩序
法国实证主义者孔德认为,人的本能、爱、同情是社会起源和发展的决定因素,他主张“普遍的爱”、“普遍的同情”,主张以道德教育来解决政治所难以完全解决的一切政治问题。他说:“人类的进步实质上就是人类所固有的道德和理智品质的进化。”艾略特极为赞赏这种观点。她很早就接触了孔德的哲学思想,一生中又与英国实证主义代表卡莱尔、斯宾和刘易斯过往甚密。实证主义极大地影响了她的哲学观、伦理道德观。从此,对伦理道德的探讨,成为她创作的核心。艾略特说过:“在孤独的心灵里,宇宙仿佛对人一点也不友善。茫茫宇宙,何处是庇护所,唯有同类之中。人类纯洁、自然的关系,具有医治心灵创伤的作用。人只有在同类之中,才能找到爱并体悟到人生的意义。”《织工马南》同乔治·艾略特的其他长篇小说相比,算得上“短小精悍”。在这部“短小”的小说中,作者有意将马南和高德夫雷这两个命运截然不同的人对立起来,说明了马南靠了“人与人之间纯洁的、正常的关系”“治愈了精神创伤”,反之,高德夫雷只能自食其果。这里体现了艾略特的伦理道德观。在《伟大的传统》一书中,利维斯高度推崇亨利·詹姆斯的创作,他说:“我自己称它为‘诗人小说家’的时候,是意在传达这样一层意思,即存在于他的艺术里而起决定和控制作用的兴味关怀,处理的乃是‘他内心深处的’东西,而且也诉诸我们内心最深处的东西。”这里的“兴味关怀”指的是“种种深刻的关注——具有个人一己问题的迫切性又让人感觉是道德问题,超出了个人意义的范围。”笔者以为艾略特的小说同样也具有某种深刻的兴味关怀。当然这不是用一种恩赐的态度或好奇的心理,而是用一种同情的精神来使我们来分享他们的生活。她不是讽刺家,她的心灵活动不适宜喜剧,但是她渊博地掌握了人类天性中的主要因素,用一种宽恕容忍、审慎得体的理解力把这些因素松散地凝聚在一起,当我们看到这种人与人关系的处理时,笔者感觉到了只有伟大的、创造性的作家才能给我们那种妙趣横溢的精神上的温暖与松弛。在《米德尔马契》中,艾略特表达了人们要正确对待错误,要敢于承认并忏悔,这也是人们完善道德的必要条件。因此作为一个罪人的布尔斯特洛德得到了拯救。他的妻子赫莉欧回到了他的身边,尽妻子的责任,分担丈夫的忧虑,谈论他的过错,用她自己的真情去挽救丈夫,与困境中的丈夫共渡难关,这样才能使他忏悔自己的罪过。艾略特通过对这个家庭的描画,体现了人物自身的磨砺和内省,诠释了人该怎样顺应道德的标准。她所提倡的“善”是与“真”紧密相连的。善就是隐忍、克制、自我提升;真就是要真诚、坦荡和无私。利德盖特告辞后骑在马上想:“这位年轻妇女有着宽阔的胸怀,简直比得上圣母玛利亚。她显然毫不考虑自己的未来,用那对清澈的眼睛俯视世上嗷嗷待哺的众生。”多萝西娅以她的道德力量阻止了利德盖特走向堕落,尽管发现自己的爱人和利德盖特的妻子关系暧昧,她仍觉得有义务帮助他们。她克制了自己的痛苦,坚定履行了她的拯救职责。艾略特正是使多萝西娅的利他主义精神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和升华。艾略特在作品中塑造了宗教伦理精神的女性基督的形象作为道德行为的向导和模式。
詹·乔·弗雷泽在其所著《金枝》一书中指出:“信仰和实践,或者用神学的语言说即道和行,同样都是宗教的基础,二者缺一不可。”在宗教伦理中,爱往往被看成善的集中表现。“爱”在这里具有双重意义:首先是对神的爱,其次是对他人的爱。在基督教传统中,人既应当爱神,也应当彼此相爱。从某种意义上讲,艾略特是认同这种宗教思想的。所不同的是,她认为爱神的表现并非是给神供祭品、唱赞歌、添香火,而是“廉洁、宽厚、仁慈去对待芸芸众生”。就是说,爱神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爱他人才是爱的实质所在,才是对神真正的爱。在艾略特的意识中,基督教社会并不代表一种“民主”的政治制度,而是与政治哲学有着不可或缺的距离的,更多地表达一种行事原则,这种原则所代表的意义不仅仅能体现政治上的效率,还具有秩序的内涵。20世纪初对于欧洲人而言是处于毫无生气的、夹在种种相互对立的学说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一种政治哲学已经丧失了说服力,尽管它仍然是公众言论由以形成的唯一学说。”艾略特选择的是积极的基督教社会。她认为虽然平息混乱的世俗主义解决办法可以运用政治权力,但这种解决办法无疑将压制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而政治的标准又往往会败坏艺术理想,只有在宗教基础的社会中,才能达成社会和个人的某种应有的和谐,当然这种宗教基础并不是一种专制,而是消极状态转化为积极状态,重新纳入一种全新的秩序中来。
在艾略特早期的作品中,有一些意义更为重大的瞬间,穿插所有这一切的则是忍耐与同情。在作品中,她的胸怀显得相当宽阔,足以容纳一大批傻瓜和失败者,母亲和孩子、家犬和英格兰中部茂盛的田野等等,全部被一种特殊的气息所渲染。乔治·艾略特认为人生是悲剧性的。在这样的人生中,人们需要一种归属感,并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人本的秩序,也就是道德的秩序。基督教在人类学本质上其实就是人本宗教。人本宗教提倡同情心、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它的可行性在于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因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所以人能克服自身的利己心。身体力行人本宗教所提倡的同情心、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人们就是在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爱,也就是至善,而且对人本宗教的实践有助于推动人类的自我完善。
三 结语
艾略特在作品中表现宗教,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作品建立她的“人本宗教”道德。乔治·艾略特从人的内在世界入手,通过对人的内在与外在道德的冲突进行剖析,通过对自然状态下人们的和谐生活与朴素的爱的信仰的描绘与歌颂,最终希望达到宗教与人性的自然回归并寻求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艾略特的“人本宗教”的道德观念体现了她对宗教伦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大力弘扬,以及她对宗教的道德境界和道德理想的追求。她的人道主义的立场及人本关怀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对现代文学及伦理学的发展留下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董衡巽:《艾略特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2] 刁绍华:《试论艾略特笔下的女性形象》,《外国文学研究》,1979年第4期。
[3] 董衡巽:《艾略特浅论》,《文学评论》,1982年第6期。
[4] 康尔:《论艾略特小说中的宗教意识与道德精神》,《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2期。
作者简介:宁双,男,1971—,黑龙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翻译、跨文化交际,工作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