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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财政和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无疑因此受惠。为了更好的利用税收政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必须进行纳税筹划,而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税种中占重要地位,所以本文目的在于探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可行性筹划方案。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
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一般制造业,有它独特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研发费用比重大。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它一般是先有研发成果后有产品,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研发新技术,其研究、开发工作往往伴随着众多不确定因素,且研究一项技术和产品的失败风险相当大,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2)高成长性,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短。该类企业有鲜明的周期性特点,特别是在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会有很快的发展。与传统企业相比,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但产品寿命周期较短。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所经历的生命周期、所研制产品的生命周期与随之产生的新行业周期存在着明显的同步关系。(3)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高新技术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存在技术方面的高风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去创新,然而在研发过程中有很多可变的因素,导致失败。其次,市场瞬息万变,如果一项产品的投入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就失去了它的价值,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开发的技术或产品能否市场所接受,以及其扩散速度和竞争能力都存在变数。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的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必要构成内容,纳税筹划的目标客观上服从于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由于税制具有复杂性、频变性的特点,纳税人必须对各项税收政策及其变化了如指掌,从而规避了没有按照要求缴纳税款上缴税款带来的税收风险,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名誉损失;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期间,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纳税成本。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减少计税,纳税、退税等环节带来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变的情况下,纳税成本的降低意味着收益的相对增加。由于税收的现金支出“刚性”约束,企业当期所缴纳的税额也随之发生,纳税人必须足额交纳税额,那么在既定的纳税环境下,纳税人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延迟纳税,企业在延迟期间所缴纳的税款可以看成从政府手中获得的没有成本的融资;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纳税筹划也不例外,纳税筹划也面临着政府政策风险、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自身管理风险、企业外部风险等问题。企业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自身经营管理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争取在涉税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虽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发展,但至今仍缺乏一套科学,富有逻辑的筹划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度不高,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方面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给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许多鼓励政策,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这说明这类企业在纳税筹划上还存在许多提升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纳税筹划存在误区
我国纳税筹划观念出现的时间较晚,并且基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纳税筹划在开始时很难让人们接受,许多人把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混淆。显然这是荒谬的,虽然这三者最终目的都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税额,但是纳税筹划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税法支持的。另一方面,我国税法体质不完善,征税机制有待加强,让某些企业产生通过各种方式来拉拢税务机关的关系,试图减少纳税成本的误区。
(二)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纳税筹划水平有限
对于那些经营范围广,涉及税种多,收入金额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拥有较大的筹划空间,但相关人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使筹划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比如许多跨地区,跨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筹划过程往往只涉及某一经济活动或某一时期的筹划,不能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因而享受税收利益是相当有限的。
(三)对我国所得税收優惠政策调整了解滞后
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所得税和地方小税种,许多企业对国家政策的调整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因而错过了开展筹划的最佳时间,亦会面临巨大的涉水风险。2008年4月14日,我国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每年都会出一些新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立及时分析这些政策的变化。
四、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筹划方法
结合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特征和高新技术本身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三个基本思路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1)延期纳税,获取时间价值(2)利用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 (3)充分利用税收的相关鼓励政策。本文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对企业所得税的重点筹划领域进行分析。
(一)销售收入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税法上取得各种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额,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何核算收入,何时确认收入及收入确认的多少直接关系企业准确核算经营业绩,对所得税筹划有重要意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所以对销售收入的筹划重点放在确认的时间点上。
高新技术企业大多采用订单生产方式,以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作为入账时间,如果不能采用交款提货方式进行销售,那企业可以采取赊销和分时间段付款的方式,减少当期缴纳的所得税。当然企业必须考虑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不能收回资金的风险,如果按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则应选择放弃。
如企业应尽量避免托收承付的方式,因为采用此方式的收入确认是发出商品且办理委托手续的当天,假如企业未收到货款,则相当于垫付了税款。相比之下,委托代销方式以实际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分时间计算销项税额,推迟缴纳税款的时间,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1)准确把握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企业在财务制定的规定中要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范围,特别注意与差旅费,办公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分,避免将办公费和差旅费混入业务招待费,但可以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把握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合理的转换计入业务招待费。
(2)限额的控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管当年有多少业务招待费发生,至少有40%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发生的60%超过了当年销售收入的5‰,则按销售收入的5‰扣除。假设当年的销售收入为A,业务招待费为B,则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为60%B,必须满足60%B≦5‰A即B≦8.3‰A在具体工作中利用上述公式来量化业务招待费的限额,然后分部门,分口径进行细化分配,将相关的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中,实现企业制定的总目标。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要算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高低,进而影响应纳所得税额的大小,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对所得税纳税筹划有重大意义。与普通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具有技术要求高、购买费用大、折旧方方法多样,且政府给予丰富的优惠等特点,因此高新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筹划时,要以折旧费抵税效应最大化为目标,结合企业本身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折旧政策和方法。
固定资产所能计提的折旧费用总是固定的,对其筹划的目的是利用有区别的折旧方法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非减免税期间,采用缩短年限的折旧方法为最佳选择。缩短年限的折旧方法加快了成本的回收,把后期的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会计利润后移,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减免税期间,企业可以选择平均年限法,尽量延长折旧年限,把成本费用转向后期,会计利润移至优惠期。
(四)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研发费用占成本支出比例大大超出一般企业,因此研发费用的筹划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的重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局备案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企业的研发活动分为研究和开发阶段。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按其50%进行税前扣除;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能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要判断是否满足资本化的条件。满足资本化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价值,按其成本的150%扣除;无法明确区分属于哪个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在新税法下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对研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判断、选择研究开发费用的入账方式,是实施加计扣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对于研究费用的归集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应采取以下建议:
(1)要透彻分析相关文件,准确解读可加计扣除的范围,防止主观判断带来的税务风险。
(2)企业应该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簿,每个项目设立专账,具体核算各费用支出,完善研发项目核算和管理。企业在发生研发费用时,应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和“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当然还要进一步细化明细科目,对不同明细科目需要正确理解其核算的内容和范围,以便准确完整地归集研发费用。
(3)企业应该意识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研发部门,人力部门相互协助才能规范研发费用核算,顺利完成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工作。财务部门要完善研发费用项目的辅助核算,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审核研发费用预算控制;研发部门要及时立项并完成科委鉴定项目工作,人力部门按时完成在职职工的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工作。
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式、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费用化还是进行资本化,不仅直接关系到加计扣除的计算,而且对经营业绩和会计利润有直接联系,进而也对各期的纳税义务、现金流量等产生较大影响。
五、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纳税筹划意识
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足以看出我国对该类企业的重视,但是由于纳税筹划概念界定不清楚等因素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税收政策筹划的效果不明显。要提高纳税筹划意识需要全企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高层管理人员要多学习国际上的成功案例,率先意识到重要性,然后设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和内部纳税审查制度,监督各部门的税务日常工作,逐步提高纳税筹划意识。
(二)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在高新技术全企业意识到纳税筹划重要性的前提下,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纳税筹划财务人员队伍是必不可少的。首先筹划人员必须精通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税收政策,找到更大的筹划空间。其次,筹划人员充分掌握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随时监控法规法则的变动,严谨、准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保证。因此,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税收和会计的专业知识,在掌握企业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纳税方案做出最优选择。
(三)从长远角度出发,考虑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纳税筹划工作具有复杂性,每个企业有各自的具体情况,而且各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针对不同的业务都有不同的筹划方案,高新技术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想到自身就具有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特点,所以对待纳税筹划应更加小心,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尽可能的提高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四)建立系统的内部纳税体系
从现状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各企业的业务规模在不断扩大,此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部门,完善自身的纳税系统。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准则,正确使用相应的会计科目,保持账目清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要特别注意生产环节中费用的归集,如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在各附属公司的合理分配。公司各部门在纳税筹划时要把握尺度,不能迷失方向,不能走上避税,逃税的违法之路。通过建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和内部纳税制度,制定年度纳税工作计划,核查各部门是否真实、按时的上缴税款。
结 论
本文首先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点,然后得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其次结合高新技术的现状,提出了重点的筹划领域,包括銷售收入、业务招待费、国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最后针对高新技术的普遍问题,提出了些许建议。
由高新技术企业构成的高科技产业群体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因此国家出台大量的鼓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利用纳税筹划这一财务手段,增加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任高飞,蔡报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扣税务风险与防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05):105-107
[2] 叶桐.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16(08):184
作者简介:雷洁(1992——)女,四川自贡人,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
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一般制造业,有它独特的特点。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研发费用比重大。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它一般是先有研发成果后有产品,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研发新技术,其研究、开发工作往往伴随着众多不确定因素,且研究一项技术和产品的失败风险相当大,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2)高成长性,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短。该类企业有鲜明的周期性特点,特别是在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会有很快的发展。与传统企业相比,投资周期相对较长,但产品寿命周期较短。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所经历的生命周期、所研制产品的生命周期与随之产生的新行业周期存在着明显的同步关系。(3)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高新技术面临着许多不确定性,存在技术方面的高风险,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去创新,然而在研发过程中有很多可变的因素,导致失败。其次,市场瞬息万变,如果一项产品的投入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就失去了它的价值,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开发的技术或产品能否市场所接受,以及其扩散速度和竞争能力都存在变数。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目的
企业的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必要构成内容,纳税筹划的目标客观上服从于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由于税制具有复杂性、频变性的特点,纳税人必须对各项税收政策及其变化了如指掌,从而规避了没有按照要求缴纳税款上缴税款带来的税收风险,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名誉损失;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期间,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纳税成本。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减少计税,纳税、退税等环节带来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变的情况下,纳税成本的降低意味着收益的相对增加。由于税收的现金支出“刚性”约束,企业当期所缴纳的税额也随之发生,纳税人必须足额交纳税额,那么在既定的纳税环境下,纳税人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延迟纳税,企业在延迟期间所缴纳的税款可以看成从政府手中获得的没有成本的融资;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纳税筹划也不例外,纳税筹划也面临着政府政策风险、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自身管理风险、企业外部风险等问题。企业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自身经营管理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争取在涉税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虽然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发展,但至今仍缺乏一套科学,富有逻辑的筹划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知度不高,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方面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给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许多鼓励政策,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这说明这类企业在纳税筹划上还存在许多提升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纳税筹划存在误区
我国纳税筹划观念出现的时间较晚,并且基于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纳税筹划在开始时很难让人们接受,许多人把纳税筹划与避税,逃税混淆。显然这是荒谬的,虽然这三者最终目的都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税额,但是纳税筹划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税法支持的。另一方面,我国税法体质不完善,征税机制有待加强,让某些企业产生通过各种方式来拉拢税务机关的关系,试图减少纳税成本的误区。
(二)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纳税筹划水平有限
对于那些经营范围广,涉及税种多,收入金额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拥有较大的筹划空间,但相关人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使筹划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比如许多跨地区,跨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筹划过程往往只涉及某一经济活动或某一时期的筹划,不能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因而享受税收利益是相当有限的。
(三)对我国所得税收優惠政策调整了解滞后
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所得税和地方小税种,许多企业对国家政策的调整没有做出及时的反应,因而错过了开展筹划的最佳时间,亦会面临巨大的涉水风险。2008年4月14日,我国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每年都会出一些新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立及时分析这些政策的变化。
四、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筹划方法
结合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特征和高新技术本身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三个基本思路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进行筹划,(1)延期纳税,获取时间价值(2)利用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 (3)充分利用税收的相关鼓励政策。本文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对企业所得税的重点筹划领域进行分析。
(一)销售收入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税法上取得各种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总额,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何核算收入,何时确认收入及收入确认的多少直接关系企业准确核算经营业绩,对所得税筹划有重要意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所以对销售收入的筹划重点放在确认的时间点上。
高新技术企业大多采用订单生产方式,以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作为入账时间,如果不能采用交款提货方式进行销售,那企业可以采取赊销和分时间段付款的方式,减少当期缴纳的所得税。当然企业必须考虑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不能收回资金的风险,如果按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则应选择放弃。
如企业应尽量避免托收承付的方式,因为采用此方式的收入确认是发出商品且办理委托手续的当天,假如企业未收到货款,则相当于垫付了税款。相比之下,委托代销方式以实际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分时间计算销项税额,推迟缴纳税款的时间,利用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1)准确把握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企业在财务制定的规定中要明确业务招待费的范围,特别注意与差旅费,办公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分,避免将办公费和差旅费混入业务招待费,但可以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把握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合理的转换计入业务招待费。
(2)限额的控制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管当年有多少业务招待费发生,至少有40%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发生的60%超过了当年销售收入的5‰,则按销售收入的5‰扣除。假设当年的销售收入为A,业务招待费为B,则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为60%B,必须满足60%B≦5‰A即B≦8.3‰A在具体工作中利用上述公式来量化业务招待费的限额,然后分部门,分口径进行细化分配,将相关的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中,实现企业制定的总目标。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要算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高低,进而影响应纳所得税额的大小,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对所得税纳税筹划有重大意义。与普通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具有技术要求高、购买费用大、折旧方方法多样,且政府给予丰富的优惠等特点,因此高新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筹划时,要以折旧费抵税效应最大化为目标,结合企业本身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折旧政策和方法。
固定资产所能计提的折旧费用总是固定的,对其筹划的目的是利用有区别的折旧方法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非减免税期间,采用缩短年限的折旧方法为最佳选择。缩短年限的折旧方法加快了成本的回收,把后期的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会计利润后移,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减免税期间,企业可以选择平均年限法,尽量延长折旧年限,把成本费用转向后期,会计利润移至优惠期。
(四)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研发费用占成本支出比例大大超出一般企业,因此研发费用的筹划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的重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局备案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企业的研发活动分为研究和开发阶段。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按其50%进行税前扣除;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能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要判断是否满足资本化的条件。满足资本化的支出计入无形资产价值,按其成本的150%扣除;无法明确区分属于哪个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在新税法下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对研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判断、选择研究开发费用的入账方式,是实施加计扣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对于研究费用的归集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应采取以下建议:
(1)要透彻分析相关文件,准确解读可加计扣除的范围,防止主观判断带来的税务风险。
(2)企业应该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簿,每个项目设立专账,具体核算各费用支出,完善研发项目核算和管理。企业在发生研发费用时,应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和“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当然还要进一步细化明细科目,对不同明细科目需要正确理解其核算的内容和范围,以便准确完整地归集研发费用。
(3)企业应该意识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研发部门,人力部门相互协助才能规范研发费用核算,顺利完成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工作。财务部门要完善研发费用项目的辅助核算,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审核研发费用预算控制;研发部门要及时立项并完成科委鉴定项目工作,人力部门按时完成在职职工的保险和公积金缴纳工作。
选择何种会计处理方式、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费用化还是进行资本化,不仅直接关系到加计扣除的计算,而且对经营业绩和会计利润有直接联系,进而也对各期的纳税义务、现金流量等产生较大影响。
五、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纳税筹划意识
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足以看出我国对该类企业的重视,但是由于纳税筹划概念界定不清楚等因素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税收政策筹划的效果不明显。要提高纳税筹划意识需要全企业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高层管理人员要多学习国际上的成功案例,率先意识到重要性,然后设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和内部纳税审查制度,监督各部门的税务日常工作,逐步提高纳税筹划意识。
(二)培养高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在高新技术全企业意识到纳税筹划重要性的前提下,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纳税筹划财务人员队伍是必不可少的。首先筹划人员必须精通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税收政策,找到更大的筹划空间。其次,筹划人员充分掌握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随时监控法规法则的变动,严谨、准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纳税筹划的重要保证。因此,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税收和会计的专业知识,在掌握企业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纳税方案做出最优选择。
(三)从长远角度出发,考虑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纳税筹划工作具有复杂性,每个企业有各自的具体情况,而且各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针对不同的业务都有不同的筹划方案,高新技术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想到自身就具有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特点,所以对待纳税筹划应更加小心,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尽可能的提高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
(四)建立系统的内部纳税体系
从现状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各企业的业务规模在不断扩大,此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部门,完善自身的纳税系统。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准则,正确使用相应的会计科目,保持账目清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特点,要特别注意生产环节中费用的归集,如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在各附属公司的合理分配。公司各部门在纳税筹划时要把握尺度,不能迷失方向,不能走上避税,逃税的违法之路。通过建立专门的税务会计和内部纳税制度,制定年度纳税工作计划,核查各部门是否真实、按时的上缴税款。
结 论
本文首先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点,然后得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其次结合高新技术的现状,提出了重点的筹划领域,包括銷售收入、业务招待费、国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最后针对高新技术的普遍问题,提出了些许建议。
由高新技术企业构成的高科技产业群体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因此国家出台大量的鼓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利用纳税筹划这一财务手段,增加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任高飞,蔡报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扣税务风险与防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05):105-107
[2] 叶桐.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16(08):184
作者简介:雷洁(1992——)女,四川自贡人,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