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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高职院校的需求与企业需要不尽吻合。原因就是我国高职教育对企业需求的主动适应能力不强,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力度不够。由此,有必要提出我国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策略。
一、我国企业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
1.双向互动和单向流共存的合作责任。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原本依托于某个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的招生规模、专业设置、运行经费、师资、学生实习、实验等都由行业主管部门承包,学校只负责正常运行与管理。现在,绝大多数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新成立的高职院校或隶属于地方政府,或隶属于某集团公司,学校与企业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具有双向互动的责任。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责任关系发生了变化,原有行业院校都纷纷被剥离出去,学校必须面向社会独立承担学校正常运行所需要的一切,承担学生的一切。只有民营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仍然保持原有的关系。目前,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原先的双向互动逐渐变成学校向企业提供毕业生单向流动的关系。
2.单一合作和多方位合作并存的合作对象。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原来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局限于某个特定领域的合作,转变成现在的相对灵活的、可以是同时与若干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而且,合作关系随着学校的办学规模、教学模式、专业设置的变化而变化。我国企业對高职教育的参与度比较低,导致我国高职教育难以有大突破。尽管国家提倡产学研相结合,但由于企业在高职教育中责任缺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致使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没有得到全面持久的落实,企业在高职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3.依托型和独立型共存的生存方式。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企业的职工教育,成形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90年代中期得以非常迅速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出现之初,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各种资源都可以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企业是学校名副其实的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都是在主管部门的指挥下完成的,学校完全依托于政府的某个行业部门。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未做好充分的准备,经营上出现了许多困难,致使一些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力度大大降低,有的甚至彻底与高职教育分手,许多学校不得不从原先依托的行业企业中剥离出来,独立生存。这些从行业企业剥离出来的学校则必须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合约关系确定新的相互的合作关系,有偿使用相互的资源。
4.外延合作和内涵合作并存的合作的形式。目前,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局限于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安置学生就业、使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等方面的对接,而且在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有突破,包括企业集团管理的院校,由行业企业参与的学校董事会,院校举办的集团等。合作关系超越了人才培养范畴,逐渐由外延合作向内涵合作方向上发展,已经逐步渗透到合作投资、技术开发合作等领域。
二、欧美企业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
1.欧美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欧美职业教育体系中有三种形式类似我国高职教育:①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主的职业学院;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专科高等学校;③技术员培训与师傅培训。这三种形式中,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与我国高职教育的内涵几乎一致。欧美职业学校均基于“双元制”教育模式,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中以“企”为主,并将校企合作贯穿于办学的全过程。
2.欧美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原因。欧美企业积极参与高职教育,主要出于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可获取如下利益:第一,可以获得国家经费补助。所有企业都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然后国家把这些资金分配给培训企业,非培训企业则不能获取培训基金。第二,可降低劳动力成本。学生在“双元制”高职教育的企业培训期间可从企业获得相当于熟练工人30%的培训津贴。这样企业可减少劳动力开支,降低生产成本。第三,可以节省企业对新职工在岗位熟悉、岗位安排和岗位培训等方面的成本费用。第四,可以选择接受适合于本企业工作岗位的优秀学员,获取高素质的员工,从而能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受益。
3.欧美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方式。(1)企业主导着高职教育的校外实践性教学。从实践性教学角度看,欧美的高职教育类似于我国的企业办学或企业教育,教学行为完全由高职院校行为转变成企业行为。首先,欧美高职教育要求学生必须有至少3个月的企业内预实习经历,积累实践经验、感性认识,以便为理论学习打下基础。其次,进入高职教育的主要学习阶段后,学校专门安排与学生今后职业紧密相关的企业或管理部门实习的时段,大约3个月,企业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过程及实习效果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与考核。再其次,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内容主要由企业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出,实践性和实用性很高。最后,学校规定学生还要定期与不定期地去企业参观考察,了解企业工作情况以及实际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由此看来,高职院校、企业、学生在高等职业教育教与学的过程中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企业给学生提供充足的自己动手操作、接触实际的机会,主导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
(2)企业引导着高职教育的校内实践性教学。高职教育校内实训课强调的是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淡化对学科知识的理论探讨和分析。学生在高职院校里的主要精力是为完成企业提出的问题或项目而设计实验,探索解决方案;在专业课教学中,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广泛采用“应用性项目教学法”,即以实际应用为目的,通过围绕某一实际产品的生产方法和过程实施教学,有的教学活动甚至是针对在生产、管理、营销中的某一实际问题展开的。另外,高职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求在企业里完成,一般需要大约半年时间。
(3)企业承担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经费筹措责任。公立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解决,但来自企业的教学、科研合作的经费成了公立高职院校第三渠道经费来源的主体部分。公立高职院校的教育相当于我国的“定单式培养”。当公立高职院校的学生和企业签订实习合同、以企业“准员工”身份接受企业培训后,企业为学生支付培训津贴。企业慷慨资助不仅消除了学生经费上的后顾之忧,而且毕业时的就业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4)企业是评价、考核高职教育实践教学成果的主体。学生在企业培训期间,其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由企业负责。实习结束时,企业指导人员将为学生出具一份实习工作鉴定;学生要完成一份详尽的来自企业的实习报告。同时,学生毕业论文的题目70%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并大多在企业中完成。企业教师作为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学校教师作为学生的第二指导教师,毕业论文的答辩及成绩的评定由企业和学校联合组织。
(5)高职教育与企业合作承担着科研任务。高职院校虽以教学为主,但仍然维持着较高的科研水平,其科研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企业合作、为企业服务,解决企业的人员培训问题,解决企业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的改革及技术难题的攻关等。
三、我国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策略
1.准确定位企业与高职教育关系。从欧美的经验可以看出,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欧美在政府层面上建立了行业占主导地位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体系,在制度上保障了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办学方面的指导,促进了高职教育与企业的有机联系。在此过程中,政府自始至终都起到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因此,政府出面干预、指导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准确定位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位置,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显得尤为重要。我国政府应在宏观管理高职教育的条件下,尽快出台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快立法,树立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其成为政府、企业、高职院校之间的中介组织和主导部门。使行业企业在机制上、法律上、社会角色上包括经费投入等方面,能合理合法和有效地介入高职教育,并有可供操作的政策法规加以保障。同时,政府部门要进行管理创新,打破条块分割、管理功能分散、“证出多门”的现象,从建立一流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角度出发,设立由行业企业主导和参与、开放多元的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委员会,协调管理职前职后的高等职业教育。
一、我国企业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
1.双向互动和单向流共存的合作责任。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原本依托于某个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的招生规模、专业设置、运行经费、师资、学生实习、实验等都由行业主管部门承包,学校只负责正常运行与管理。现在,绝大多数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新成立的高职院校或隶属于地方政府,或隶属于某集团公司,学校与企业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具有双向互动的责任。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责任关系发生了变化,原有行业院校都纷纷被剥离出去,学校必须面向社会独立承担学校正常运行所需要的一切,承担学生的一切。只有民营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仍然保持原有的关系。目前,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原先的双向互动逐渐变成学校向企业提供毕业生单向流动的关系。
2.单一合作和多方位合作并存的合作对象。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原来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局限于某个特定领域的合作,转变成现在的相对灵活的、可以是同时与若干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而且,合作关系随着学校的办学规模、教学模式、专业设置的变化而变化。我国企业對高职教育的参与度比较低,导致我国高职教育难以有大突破。尽管国家提倡产学研相结合,但由于企业在高职教育中责任缺失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致使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没有得到全面持久的落实,企业在高职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3.依托型和独立型共存的生存方式。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企业的职工教育,成形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90年代中期得以非常迅速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出现之初,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各种资源都可以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企业是学校名副其实的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都是在主管部门的指挥下完成的,学校完全依托于政府的某个行业部门。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未做好充分的准备,经营上出现了许多困难,致使一些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力度大大降低,有的甚至彻底与高职教育分手,许多学校不得不从原先依托的行业企业中剥离出来,独立生存。这些从行业企业剥离出来的学校则必须根据市场行情和企业之间通过协议合约关系确定新的相互的合作关系,有偿使用相互的资源。
4.外延合作和内涵合作并存的合作的形式。目前,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不仅局限于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安置学生就业、使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等方面的对接,而且在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有突破,包括企业集团管理的院校,由行业企业参与的学校董事会,院校举办的集团等。合作关系超越了人才培养范畴,逐渐由外延合作向内涵合作方向上发展,已经逐步渗透到合作投资、技术开发合作等领域。
二、欧美企业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
1.欧美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欧美职业教育体系中有三种形式类似我国高职教育:①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主的职业学院;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专科高等学校;③技术员培训与师傅培训。这三种形式中,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与我国高职教育的内涵几乎一致。欧美职业学校均基于“双元制”教育模式,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中以“企”为主,并将校企合作贯穿于办学的全过程。
2.欧美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原因。欧美企业积极参与高职教育,主要出于企业自身利益的考虑。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可获取如下利益:第一,可以获得国家经费补助。所有企业都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然后国家把这些资金分配给培训企业,非培训企业则不能获取培训基金。第二,可降低劳动力成本。学生在“双元制”高职教育的企业培训期间可从企业获得相当于熟练工人30%的培训津贴。这样企业可减少劳动力开支,降低生产成本。第三,可以节省企业对新职工在岗位熟悉、岗位安排和岗位培训等方面的成本费用。第四,可以选择接受适合于本企业工作岗位的优秀学员,获取高素质的员工,从而能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受益。
3.欧美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方式。(1)企业主导着高职教育的校外实践性教学。从实践性教学角度看,欧美的高职教育类似于我国的企业办学或企业教育,教学行为完全由高职院校行为转变成企业行为。首先,欧美高职教育要求学生必须有至少3个月的企业内预实习经历,积累实践经验、感性认识,以便为理论学习打下基础。其次,进入高职教育的主要学习阶段后,学校专门安排与学生今后职业紧密相关的企业或管理部门实习的时段,大约3个月,企业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过程及实习效果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与考核。再其次,学生在学校学习的内容主要由企业根据具体岗位要求提出,实践性和实用性很高。最后,学校规定学生还要定期与不定期地去企业参观考察,了解企业工作情况以及实际的工作程序和方法。由此看来,高职院校、企业、学生在高等职业教育教与学的过程中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企业给学生提供充足的自己动手操作、接触实际的机会,主导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
(2)企业引导着高职教育的校内实践性教学。高职教育校内实训课强调的是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淡化对学科知识的理论探讨和分析。学生在高职院校里的主要精力是为完成企业提出的问题或项目而设计实验,探索解决方案;在专业课教学中,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广泛采用“应用性项目教学法”,即以实际应用为目的,通过围绕某一实际产品的生产方法和过程实施教学,有的教学活动甚至是针对在生产、管理、营销中的某一实际问题展开的。另外,高职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求在企业里完成,一般需要大约半年时间。
(3)企业承担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经费筹措责任。公立高职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解决,但来自企业的教学、科研合作的经费成了公立高职院校第三渠道经费来源的主体部分。公立高职院校的教育相当于我国的“定单式培养”。当公立高职院校的学生和企业签订实习合同、以企业“准员工”身份接受企业培训后,企业为学生支付培训津贴。企业慷慨资助不仅消除了学生经费上的后顾之忧,而且毕业时的就业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
(4)企业是评价、考核高职教育实践教学成果的主体。学生在企业培训期间,其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由企业负责。实习结束时,企业指导人员将为学生出具一份实习工作鉴定;学生要完成一份详尽的来自企业的实习报告。同时,学生毕业论文的题目70%由企业结合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并大多在企业中完成。企业教师作为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学校教师作为学生的第二指导教师,毕业论文的答辩及成绩的评定由企业和学校联合组织。
(5)高职教育与企业合作承担着科研任务。高职院校虽以教学为主,但仍然维持着较高的科研水平,其科研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企业合作、为企业服务,解决企业的人员培训问题,解决企业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的改革及技术难题的攻关等。
三、我国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策略
1.准确定位企业与高职教育关系。从欧美的经验可以看出,企业参与高职教育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欧美在政府层面上建立了行业占主导地位的组织机构,并建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体系,在制度上保障了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办学方面的指导,促进了高职教育与企业的有机联系。在此过程中,政府自始至终都起到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因此,政府出面干预、指导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准确定位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位置,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显得尤为重要。我国政府应在宏观管理高职教育的条件下,尽快出台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快立法,树立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其成为政府、企业、高职院校之间的中介组织和主导部门。使行业企业在机制上、法律上、社会角色上包括经费投入等方面,能合理合法和有效地介入高职教育,并有可供操作的政策法规加以保障。同时,政府部门要进行管理创新,打破条块分割、管理功能分散、“证出多门”的现象,从建立一流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角度出发,设立由行业企业主导和参与、开放多元的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委员会,协调管理职前职后的高等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