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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安徽省蚌埠市已经成功进行了七届村委会统一换届选举。尤其是1999年11月经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之后,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更为有力,宣传发动更为深入,运作程序更为规范,选举结果更为圆满。以第六、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例,显而易见,呈现出“六个上升”,即选举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