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其中幼儿家园共育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本文在阐释幼儿家园共育概念和意义的基础上,对目前幼儿家园共育问题存在的主观原因进行了剖析和阐释,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幼儿教育 家庭教育 家园共育 问题 对策
幼儿时期是儿童接受教育的起始阶段,也是教育的关键期。幼儿在成长过程中,离不开家庭与幼儿园的帮助与教导。幼儿教育工作的展开也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的共同配合。幼儿时期,也是儿童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形成的初步阶段,是儿童人生中的“第一道”防线。柏拉图曾言:“一个人从小受的教育把它往哪里引导,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这段时期的教育是儿童记忆系统发育进入长时记忆阶段后受到的第一份引导,需要幼儿园和家庭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时期,家庭教育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学者这样定义:家庭教育,即抚养者承担为儿童提供基本的生理照顾、爱、指导和鼓励儿童探索世界,并密切关注他们和外界的社会性交往的责任。为此,对幼儿的教育,应当同样重视幼儿园和家庭的作用,广泛推进“家园共育”。
一、家园共育及其现实意义
“家园共育”顾名思义是指家庭和幼儿园共同完成对孩子的教育。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教育的两个主体。关于“家园共育”的含义,目前还未形成确切、被广泛接纳的定义。但关于“家庭与幼儿园”的关系,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这“两个教育者”,不仅要行动一致、对孩子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保持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在教育的目的、过程、手段上,都不发生分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规定: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标志着“家园共育”理念受到我国国家层面的肯定。
家园共育,有利于幼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幼儿时期的孩子,认知水平较低,正处于思想道德的萌芽阶段。学前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潜移默化地提升幼儿的行为意识,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实现促进儿童成长的共同目标。此外,家庭与幼儿园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均是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在学前教育过程中二者必须相互合作,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但当前家庭与幼儿园、父母与教师间并不是很默契。
二、家园共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
家园共育的过程中,家庭与幼儿园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是目前家园共育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双方在教育内容方面缺少互补性。幼儿教育“小学化”的趋势,导致家庭和幼儿园过于重视孩子小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智育水平的提高,而忽略了对孩子心理状态的关注和兴趣爱好及良好习惯的培养。此外,双方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期待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如不加以协调和调整,很难提高合作的有效性。
2.父母与教师角色的定位存在偏差
父母与教师角色定位不准确是家园共育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家长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婴幼儿时期的小孩,对情感十分敏感。这便需要父母对孩子做出反应性回馈。这种回馈在父母与孩子间建立了稳固的安全型依恋关系。这种安全型依恋关系,随着孩子的成长,发生由亲子向师生转变的趋势。
现实生活中,由于家长缺少对自己角色及其重要性的正确认识,这便需要教师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沟通和指导。此外,幼儿教师由于受教育对象的年龄、认知水平及行为能力偏低、师生数量差距悬殊等影响,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此导致其产生职业倦怠。
(二)原因分析
显而易见,目前“家园共育”的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实施过程中存在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父母与教师双方角色定位有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观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
1.父母教育观念片面,参与意识不强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家长重视孩子智力及学习能力的提高,而忽视对孩子社会生存能力的培养。甚至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只是幼儿园的事,对孩子疏于管理,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有缺失。因此,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父母角色定位存在偏差等问题,可归因于父母教育观念的片面,参与意识不强。
2.教师综合素质较差,主观能动性较低
教师的综合素质不高和主观能动性较低,主要表现在心理学知识较为缺乏,面对压力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幼儿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一群年龄较小、认知水平较低、行为能力较差的孩子,加之师生人数严重不匹配、工作难度较大,教师会产生紧张、烦躁等情绪,这也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将这些情绪进行控制和合理发泄,如果将自己的不满与愤怒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则不符合教师的道德标准,更不是一位教师应该做的事情。因此,从主观因素的角度,解决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教师角色定位存在偏差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家园共育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家庭教育
1.政府要加强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引导
国家和政府可以从大方向上给予引导,倡导和鼓励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的风尚。对有优良的家风的家庭给予表彰,并且利用社会媒体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正能量的家风予以宣传,同时加强对家长与教师间建立平等合作关系的宣传。
2.幼儿园使家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每学期制定幼儿园家长工作计划,将家长工作作为幼儿考核的重要内容。
如今正处于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幼儿园及教师可以根据家长及家庭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视频、语音通话等方式,定期了解孩子在家的行为表现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和交流。
幼儿园还可以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邀请父母参与幼儿教育活动和各种亲子活动,让他们掌握孩子在园的真实表现,了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加父母与幼儿园的沟通机会,增进亲子之间的感情。幼儿园还可利用网络举办“宝宝展”活动,或通过构建“共同育儿”网站等方式,促使家长和教师能够实时参与到幼儿生活和教育当中。
(二)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能力,激发工作积极性
1.国家严格师资管理,加强幼儿教师准入资质审查
国家应制定相关规定,拓宽幼师的考核知识面和考核次数,提高持证和发证标准,加大教师持证上岗的检查和管理力度,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对“花钱买证”等做法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继续完善幼儿教师行为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利用社会媒体实效快的特点,引导媒体对幼师队伍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
2.幼儿园采用激励机制,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
幼儿园实施“多招备用”的方法。所谓“多招备用”就是在招收原有数量教师的基础上,多招些教师,对这些教师实行短期轮休制。这样不仅不耽误正常的教学进程,而且让教师有了充足的休息时间,有利于改善教师对工作的态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还要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心理素质的训练及心理知识的指导。此外,可以在幼儿园内设立“心理咨询处”,聘请一些心理学专业人士担任兼职咨询师,定期帮助工作压力大的幼儿教师排解不良情绪。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义务;立德树人,是国家教育的任务,也是教师的存在价值。总之,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份神圣的职业,就应该肩负起这个使命。父母亦是如此,既然选择给予小生命生存的机会,就要对他们负责任,同时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总之,家长与幼儿园教师应该通力合作,为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刘铁芳《什么是好的教育:学校教育的哲学阐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 钱德勒·巴伯、尼塔·H.巴伯、帕特丽夏·史高利著,丁安睿、王磊譯《家庭学校与社区——建立儿童教育的合作关系》,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年。
[3] 相玮、王颖《家园共育背景下的学前教育研究》,《科技资讯》 2020年第3期。
关键词:幼儿教育 家庭教育 家园共育 问题 对策
幼儿时期是儿童接受教育的起始阶段,也是教育的关键期。幼儿在成长过程中,离不开家庭与幼儿园的帮助与教导。幼儿教育工作的展开也离不开家庭与学校的共同配合。幼儿时期,也是儿童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形成的初步阶段,是儿童人生中的“第一道”防线。柏拉图曾言:“一个人从小受的教育把它往哪里引导,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这段时期的教育是儿童记忆系统发育进入长时记忆阶段后受到的第一份引导,需要幼儿园和家庭的共同努力。而在这一时期,家庭教育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学者这样定义:家庭教育,即抚养者承担为儿童提供基本的生理照顾、爱、指导和鼓励儿童探索世界,并密切关注他们和外界的社会性交往的责任。为此,对幼儿的教育,应当同样重视幼儿园和家庭的作用,广泛推进“家园共育”。
一、家园共育及其现实意义
“家园共育”顾名思义是指家庭和幼儿园共同完成对孩子的教育。幼儿园和家庭是幼儿教育的两个主体。关于“家园共育”的含义,目前还未形成确切、被广泛接纳的定义。但关于“家庭与幼儿园”的关系,俄国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这“两个教育者”,不仅要行动一致、对孩子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保持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在教育的目的、过程、手段上,都不发生分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规定: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标志着“家园共育”理念受到我国国家层面的肯定。
家园共育,有利于幼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幼儿时期的孩子,认知水平较低,正处于思想道德的萌芽阶段。学前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潜移默化地提升幼儿的行为意识,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最终实现促进儿童成长的共同目标。此外,家庭与幼儿园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均是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在学前教育过程中二者必须相互合作,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但当前家庭与幼儿园、父母与教师间并不是很默契。
二、家园共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
家园共育的过程中,家庭与幼儿园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是目前家园共育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双方在教育内容方面缺少互补性。幼儿教育“小学化”的趋势,导致家庭和幼儿园过于重视孩子小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智育水平的提高,而忽略了对孩子心理状态的关注和兴趣爱好及良好习惯的培养。此外,双方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期待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如不加以协调和调整,很难提高合作的有效性。
2.父母与教师角色的定位存在偏差
父母与教师角色定位不准确是家园共育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家长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婴幼儿时期的小孩,对情感十分敏感。这便需要父母对孩子做出反应性回馈。这种回馈在父母与孩子间建立了稳固的安全型依恋关系。这种安全型依恋关系,随着孩子的成长,发生由亲子向师生转变的趋势。
现实生活中,由于家长缺少对自己角色及其重要性的正确认识,这便需要教师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沟通和指导。此外,幼儿教师由于受教育对象的年龄、认知水平及行为能力偏低、师生数量差距悬殊等影响,其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此导致其产生职业倦怠。
(二)原因分析
显而易见,目前“家园共育”的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实施过程中存在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父母与教师双方角色定位有偏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观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
1.父母教育观念片面,参与意识不强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家长重视孩子智力及学习能力的提高,而忽视对孩子社会生存能力的培养。甚至有些家长认为教育只是幼儿园的事,对孩子疏于管理,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有缺失。因此,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父母角色定位存在偏差等问题,可归因于父母教育观念的片面,参与意识不强。
2.教师综合素质较差,主观能动性较低
教师的综合素质不高和主观能动性较低,主要表现在心理学知识较为缺乏,面对压力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幼儿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一群年龄较小、认知水平较低、行为能力较差的孩子,加之师生人数严重不匹配、工作难度较大,教师会产生紧张、烦躁等情绪,这也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将这些情绪进行控制和合理发泄,如果将自己的不满与愤怒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则不符合教师的道德标准,更不是一位教师应该做的事情。因此,从主观因素的角度,解决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缺乏有效合作、教师角色定位存在偏差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家园共育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家庭教育
1.政府要加强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引导
国家和政府可以从大方向上给予引导,倡导和鼓励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的风尚。对有优良的家风的家庭给予表彰,并且利用社会媒体影响力大、传播范围广的特点,对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正能量的家风予以宣传,同时加强对家长与教师间建立平等合作关系的宣传。
2.幼儿园使家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每学期制定幼儿园家长工作计划,将家长工作作为幼儿考核的重要内容。
如今正处于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幼儿园及教师可以根据家长及家庭的实际情况,通过网络视频、语音通话等方式,定期了解孩子在家的行为表现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和交流。
幼儿园还可以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邀请父母参与幼儿教育活动和各种亲子活动,让他们掌握孩子在园的真实表现,了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加父母与幼儿园的沟通机会,增进亲子之间的感情。幼儿园还可利用网络举办“宝宝展”活动,或通过构建“共同育儿”网站等方式,促使家长和教师能够实时参与到幼儿生活和教育当中。
(二)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能力,激发工作积极性
1.国家严格师资管理,加强幼儿教师准入资质审查
国家应制定相关规定,拓宽幼师的考核知识面和考核次数,提高持证和发证标准,加大教师持证上岗的检查和管理力度,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对“花钱买证”等做法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继续完善幼儿教师行为规范方面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利用社会媒体实效快的特点,引导媒体对幼师队伍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
2.幼儿园采用激励机制,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
幼儿园实施“多招备用”的方法。所谓“多招备用”就是在招收原有数量教师的基础上,多招些教师,对这些教师实行短期轮休制。这样不仅不耽误正常的教学进程,而且让教师有了充足的休息时间,有利于改善教师对工作的态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还要定期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心理素质的训练及心理知识的指导。此外,可以在幼儿园内设立“心理咨询处”,聘请一些心理学专业人士担任兼职咨询师,定期帮助工作压力大的幼儿教师排解不良情绪。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义务;立德树人,是国家教育的任务,也是教师的存在价值。总之,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份神圣的职业,就应该肩负起这个使命。父母亦是如此,既然选择给予小生命生存的机会,就要对他们负责任,同时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总之,家长与幼儿园教师应该通力合作,为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刘铁芳《什么是好的教育:学校教育的哲学阐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 钱德勒·巴伯、尼塔·H.巴伯、帕特丽夏·史高利著,丁安睿、王磊譯《家庭学校与社区——建立儿童教育的合作关系》,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年。
[3] 相玮、王颖《家园共育背景下的学前教育研究》,《科技资讯》 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