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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5-0110-02
近年来,中俄双边贸易呈现阶梯式发展,“边境贸易”是中俄经济贸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边境贸易借助于中国和俄罗斯接壤的地缘优势,依托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政治互信,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中俄两国在资源、商品、技术、劳动力、产业结构等多个领域具有互补性,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四个省区的地区经济发展,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努力,边境贸易促进了当地商品贸易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为当地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整个经贸合作关系中,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双方边境贸易结算方式由最初的“易货贸易”、“瑞士法郎现汇结算”发展到“美元现汇结算”,目前两国通过一系列努力,已经实现了人民币与卢布的本币结算。
一、中俄边贸本币结算现状:卢布占据主导优势
1995年5月2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农业银行开始与仅有一江之隔的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的阿穆尔商业股份银行签订了代理行协议,标志着中俄两国银行直接通汇业务的正式开始。
从2002年8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中央银行签署的一系列关于边贸银行间本币结算的协定及一系列补充纪要后,中俄边境贸易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的本币结算促进了两国边境贸易的不断增长。
随着中俄两国边境贸易额的不断扩大和本币结算量的不断增加,人民币结算总量比卢布低,两种官方货币结算不均衡的问题愈加突出。
但在中俄边境贸易呈现阶梯式发展的同时,结算领域依然存在一些贸易问题:本币结算中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出现了十分不均衡的现象。以合作大省黑龙江为例,“卢布结算量大幅超过人民币结算量”的现象尤其突出:
近年来,在中俄双方政府的推动下,中俄边境贸易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的本币结算正式开通,并且规模逐步扩大,良好的结算环境促进了边境贸易的增长。但是随着中俄两国本币结算量的增加,人民币结算量远远低于卢布的问题愈加明显。
自《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及其辅助纪要文件实施以来,2003年至2008年,黑龙江省通过银行办理边境地区本币结算业务累计折合194623万美元。其中:卢布结算折合193851万美元,占本币结算量的99.6%;人民币结算折合772万美元,占本币结算量的0.4%。
我国北方边境大省黑龙江省对俄贸易中本币结算量占全省贸易额百分比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从结算币种上看,2005年至2009年五年来,卢布结算占本币结算的份额均在94%以上,2005年至2009年人民币结算占比不足1%,呈现出十分不均衡的现象。
从本币结算的历程来看,卢布结算一直占据主导优势,人民币结算并没有发展起来,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
二、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不均衡原因
(一)、俄羅斯方面的原因
为推进卢布的国际化之路,俄罗斯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以扩大卢布结算在边境中贸易中的占比:在俄罗斯政府制定的“卢布国际化”发展战略中,为稳步推进卢布结算,已将中俄边境贸易结算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步骤,同时为了配合卢布的国际化战略,俄罗斯的银行、税务机构、海关等联合行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便利措施,以扩大卢布结算在边境中贸易中的占比。
俄方力推卢布走向国际化:一方面俄政府推动卢布结算意愿较强。据俄经济贸易发展部预测,2020年本国天然气出口将接近2800亿立方米,达到历史新高。在油气出口方面,如果都以卢布结算,将标志着卢布将跻身于国际化货币行列,“油气卢布”一旦成为区域货币,俄罗斯政府将会利用它的资源控制权优势将卢布打造成世界货币。这就要求卢布按照国际化标准积累良好的基础,而先于“油气卢布”的中俄边境贸易,是卢布国际化的中国区之旅,可以借鉴这个合作基础在边境区域大力推进卢布。同时,俄罗斯政府还大力宣传“金砖四国”的理念,将自己视为未来的发展潜力国之一,对“金融帝国”的蓝图也做了构想
到2020年把莫斯科建成“世界金融中心”、“卢布成为欧亚区域货币”。
另一方面,边贸往来中,俄罗斯商人在主观意识上更愿意用卢布作为结算币种。俄罗斯人优越感强,对中国的发展持谨慎和戒备态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认同人民币,但在实际使用中却不愿接受,导致人民币在俄境内难以广泛流通和使用。
(二)、国内方面的原因
贸易顺差导致卢布结算占据主要比例。中国在对俄贸易中“非资源贸易”总体保持顺差,这也是导致边境贸易结算中卢布所占的比重远大于人民币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中国对俄保持逆差的“资源型商品贸易”,在进口谈判过程中,俄方占据出口的主动权,则要求中方以美元或者卢布结算。这样,在顺差和逆差的两种结算中,中国境内则留存了大量的卢布现钞。
从国内政策因素看,我国在推进人民币边境结算的发展战略较晚。多年来,在边境贸易中,人民币不能完全自由兑换;我国的商业银行、海关机构、税务机关、商务部门、外汇监管等部门,对在边境贸易结算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型企业没有提供相关的贷款产品、利率优惠政策、理财产品、结算快捷通道、税收减免等措施进行鼓励,在政策环境上没有完全调动中方企业在对俄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虽然主观上对卢布结算排斥,我国贸易主体为在对俄贸易中获取利润,在谈判和合同的签订上,支付方式这一要求上,总体上还是迎合了俄方意愿,使用卢布计价结算;虽然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边贸本币结算,但在实际的操作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相当多的技术层面问题。
(三)、现实和实践的原因
(一)本币结算以美元“影子账户”为依托。本币结算的推出后,清算的主要模式是以美元为中间进行结算,在流程和手续上都增加了环节,同时,银行系统支持不到位,目前,在我国的代理商业银行中,大多数都没有会计综合核算系统都没有设立卢布币种,目前只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结算系统中有此币种的设置。目前,中俄银行本币账户设置为单边的,即中方在俄方设立卢布账户,俄方在中方设立人民币账户。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中方银行在俄方设立的账户营业终了不保留头寸;同时,中俄双方商业银行按双方签订的本币结算代理协议约定计息,按企业户管理,每季20日计息,计息当日发送对账单。由于卢布汇率变动频繁,中方商业银行每发生一笔卢布业务,按照中俄双方每天询价的汇率把卢布兑换成美元,不保留卢布现汇头寸,卢布账户余额始终保持为零。 (二)中俄银行结算工具比较单一、服务范围和水平相对较低。银行结算工具较为单一,信用证等结算业务工具虽具有风险低、信用高、成本小的特点,但在结算中所占比例较小,保函、保理、托收等其它多种方式更有待进一步开发。因贸易不对等性,使得中俄贸易间本币融资业务没有实质性发展:
在中俄双边贸易中,商业银行对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政策没有倾斜,贷款总规模较小、融资配比低,企业在拓展规模、资金循环上都是依靠自身力量,没有得到银行的全力扶持。从事边贸的私营和个体经营主体没有外贸经营权,难以进行外汇核销,更无法享受退税和出口鼓励政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积极性。同时,由于历史结算习惯形成的易货、物资形式在短期内难以全面消除,对于石油、天然气、化肥、有色金属、钢材、林木等物资,随着我国配额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完善化,边贸企业没有资质申领配额许可证,企业基本效益得不到保障。
2003年1月1日,边贸以交易双方的本国货币进行结算正式实施1,可降低企业汇兑风险和交易成本。但是,在本币结算推进期间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各行局限于汇款方式,限制了本币结算的发展:2006年7月1日,俄罗斯政府宣布卢布实现可自由兑换,但从官方公布的汇率看,只是单纯的“现钞汇率”:俄罗斯各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公布的卢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结合自身隋况拟定卢布兑人民币现钞汇率,而目前本币业务的汇率确定仍然沿袭原有的方式,即通过美元进行换算测算出卢布兑人民币的汇率。这种本币汇率套算的处理方式,不能真实反映人民币和卢布的实际购买能力,违背开展本币结算业务的初衷,无形当中增加了中俄银行业务量,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为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本币结算,一些试点银行已经开始推进“保留长期卢布头寸”,“对外挂牌人民币与卢布直接汇价”,实行“实时牌价”。当然,卢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制定仍根据国际市场卢布兑美元的价格和中国外汇交易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价格制定。服务费用高、竞争力下降:两国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头寸通过第三国调回境内,不能向客户适时解付资金,造成银行服务费用高、竞争力下降。目前利用本币结算会存在汇率损失,而这种风险需要由贸易商来承担。
虽然两国央行、海关已经签署了有关中俄边境地区银行间调运现钞的协议,但是俄方收费高一直是困扰本币业务中现钞调运的难题。以黑龙江为例,尽管黑龙江与俄方银行间的距离近于满洲里,但据调查显示,现钞调运成本仍然较高:首先是俄罗斯海关认为,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调运卢布现钞到俄罗斯需要缴纳0.125%的关税和1%的押运费,使调运成本较高;另外,现钞通关涉及安全、边检以及武装押运等问题,边境检查程序也十分繁琐。
在本币结算成本不高于美元结算的情况下,中俄边贸企业就不排斥接受本币结算,可以较为顺利推进。客户在代理银行使用本币结算时,与美元结算相比较没有优惠,甚至本币结算成本还要高于美元结算。
在没有被银行政策“惠及”的情况下,许多商家选择了非官方银行渠道的方式进行结算。这其中导致大量的贸易项下的交易资金结算量无法进行正常的统计范圍。
(三)本币结算的地域范围较窄,也影响了本币结算业务的拓展。目前,本币结算业务仅在俄罗斯的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的口岸银行能办理。而叶卡捷琳堡、莫斯科、圣彼得堡、乌拉尔以东至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尽管有大量的结算需求,却由于没有开办本币结算业务的银行,不能办理本币结算,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以旅游服务贸易结算为例2009年旅游服务贸易本币结算业务结算金额仅为40万人民币(相当于5.88万美元)和40万卢布(相当于13.33万美元);2010年以来通过银行仅实现旅游服务项下本币结算收入业务两笔,金额为6(相当于0.98万美元)万元人民币,结算量较小。其主要原因除了俄方旅行社习惯用美元结算外,还由于中俄双方内陆地区商业银行没有开办本币结算业务。
(三)、其他障碍
灰色清关:“灰色清关”3的形式主要有“包机包税”、“包车包税”、“包船包税”以及“携货关系人”等。这也导致大量的贸易项下的交易资金结算量无法进行正常的统计范围。
高比例的现钞结算:导致银行体系外大量外币交易和资金流的不平衡(大量外币现钞流入),“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十分活跃,为走私和洗钱创造了便利条件,大大增加了外汇监管和统计的难度。同时,携带大量现钞出入境不符合现有法规,高风险事件频发、货主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三、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不均衡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
(一)、结算秩序混乱
在银行结算中,结算工具较为单一,汇款结算占主导地位,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比例很低,且现汇结算多通过第三国银行转汇完成。中俄银行已经建立代理行关系,能够直接通汇,但仅在个别地区开展此项业务,代理行业务没有全面实现,加之许多企业对直接通汇并不了解,实际业务量在贸易结算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低(以黑龙江省为例,明确直接通汇的业务量仅占结算总量的4%)。通过第三国转汇的结算周期长、时效低、成本高,难以适应双边贸易的发展需要,许多企业和个人多通过携带现钞进行交易,或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对打结算”等方式收回资金,造成结算秩序混乱,影响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现钞交易风险高、贸易管理和外汇监管难度加大
大量现钞结算给中俄贸易带来许多问题。首先,携带大量现钞出入境不符合现有法规,且经常出现货款被抢、货主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大量以企业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对打结算”,一旦合作企业有变,进出口资金就难以及时收回。这些问题造成贸易和外汇的管理与统计上的困难,加大了中俄贸易的潜在风险。其次,导致银行体系外大量外币交易和资金流的不平衡(大量外币现钞流入),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十分活跃,为走私和洗钱创造了便利条件,大大增加了外汇监管的难度。
(三)、收汇退税难、企业出口积极性受到影响
在中俄双边贸易中,中方逆差一直呈不断扩大之势,过去10年已经累计达271亿美元。除双方贸易结构的原因外,中方还存在一些阻碍对俄出口的问题。
一是俄进口商存在支付困难时以提供物资的形式付款,对于化肥、钢材、羊毛等物资,中方企业无权自行进口,特别是随着我国配额许可证制度的逐步强化,边贸企业也没有申领资格。企业不仅无法收汇,连基本效益也难以保障。
二是边贸出口退税难。私营和个体经营主体因无外贸经营权,难以进行外汇核销;新政策出台前,以人民币结算也无法核销(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估计,全国边贸核销率仅为17%,一般贸易则达90%以上),因而无法享受退税和出口鼓励政策,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
近年来,中俄双边贸易呈现阶梯式发展,“边境贸易”是中俄经济贸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边境贸易借助于中国和俄罗斯接壤的地缘优势,依托中俄战略伙伴关系的政治互信,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中俄两国在资源、商品、技术、劳动力、产业结构等多个领域具有互补性,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四个省区的地区经济发展,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努力,边境贸易促进了当地商品贸易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为当地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在整个经贸合作关系中,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双方边境贸易结算方式由最初的“易货贸易”、“瑞士法郎现汇结算”发展到“美元现汇结算”,目前两国通过一系列努力,已经实现了人民币与卢布的本币结算。
一、中俄边贸本币结算现状:卢布占据主导优势
1995年5月23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农业银行开始与仅有一江之隔的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的阿穆尔商业股份银行签订了代理行协议,标志着中俄两国银行直接通汇业务的正式开始。
从2002年8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中央银行签署的一系列关于边贸银行间本币结算的协定及一系列补充纪要后,中俄边境贸易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的本币结算促进了两国边境贸易的不断增长。
随着中俄两国边境贸易额的不断扩大和本币结算量的不断增加,人民币结算总量比卢布低,两种官方货币结算不均衡的问题愈加突出。
但在中俄边境贸易呈现阶梯式发展的同时,结算领域依然存在一些贸易问题:本币结算中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出现了十分不均衡的现象。以合作大省黑龙江为例,“卢布结算量大幅超过人民币结算量”的现象尤其突出:
近年来,在中俄双方政府的推动下,中俄边境贸易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的本币结算正式开通,并且规模逐步扩大,良好的结算环境促进了边境贸易的增长。但是随着中俄两国本币结算量的增加,人民币结算量远远低于卢布的问题愈加明显。
自《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及其辅助纪要文件实施以来,2003年至2008年,黑龙江省通过银行办理边境地区本币结算业务累计折合194623万美元。其中:卢布结算折合193851万美元,占本币结算量的99.6%;人民币结算折合772万美元,占本币结算量的0.4%。
我国北方边境大省黑龙江省对俄贸易中本币结算量占全省贸易额百分比在逐年上升,另一方面,从结算币种上看,2005年至2009年五年来,卢布结算占本币结算的份额均在94%以上,2005年至2009年人民币结算占比不足1%,呈现出十分不均衡的现象。
从本币结算的历程来看,卢布结算一直占据主导优势,人民币结算并没有发展起来,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
二、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不均衡原因
(一)、俄羅斯方面的原因
为推进卢布的国际化之路,俄罗斯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以扩大卢布结算在边境中贸易中的占比:在俄罗斯政府制定的“卢布国际化”发展战略中,为稳步推进卢布结算,已将中俄边境贸易结算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步骤,同时为了配合卢布的国际化战略,俄罗斯的银行、税务机构、海关等联合行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便利措施,以扩大卢布结算在边境中贸易中的占比。
俄方力推卢布走向国际化:一方面俄政府推动卢布结算意愿较强。据俄经济贸易发展部预测,2020年本国天然气出口将接近2800亿立方米,达到历史新高。在油气出口方面,如果都以卢布结算,将标志着卢布将跻身于国际化货币行列,“油气卢布”一旦成为区域货币,俄罗斯政府将会利用它的资源控制权优势将卢布打造成世界货币。这就要求卢布按照国际化标准积累良好的基础,而先于“油气卢布”的中俄边境贸易,是卢布国际化的中国区之旅,可以借鉴这个合作基础在边境区域大力推进卢布。同时,俄罗斯政府还大力宣传“金砖四国”的理念,将自己视为未来的发展潜力国之一,对“金融帝国”的蓝图也做了构想
到2020年把莫斯科建成“世界金融中心”、“卢布成为欧亚区域货币”。
另一方面,边贸往来中,俄罗斯商人在主观意识上更愿意用卢布作为结算币种。俄罗斯人优越感强,对中国的发展持谨慎和戒备态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认同人民币,但在实际使用中却不愿接受,导致人民币在俄境内难以广泛流通和使用。
(二)、国内方面的原因
贸易顺差导致卢布结算占据主要比例。中国在对俄贸易中“非资源贸易”总体保持顺差,这也是导致边境贸易结算中卢布所占的比重远大于人民币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中国对俄保持逆差的“资源型商品贸易”,在进口谈判过程中,俄方占据出口的主动权,则要求中方以美元或者卢布结算。这样,在顺差和逆差的两种结算中,中国境内则留存了大量的卢布现钞。
从国内政策因素看,我国在推进人民币边境结算的发展战略较晚。多年来,在边境贸易中,人民币不能完全自由兑换;我国的商业银行、海关机构、税务机关、商务部门、外汇监管等部门,对在边境贸易结算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型企业没有提供相关的贷款产品、利率优惠政策、理财产品、结算快捷通道、税收减免等措施进行鼓励,在政策环境上没有完全调动中方企业在对俄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虽然主观上对卢布结算排斥,我国贸易主体为在对俄贸易中获取利润,在谈判和合同的签订上,支付方式这一要求上,总体上还是迎合了俄方意愿,使用卢布计价结算;虽然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边贸本币结算,但在实际的操作的过程中,还是遇到了相当多的技术层面问题。
(三)、现实和实践的原因
(一)本币结算以美元“影子账户”为依托。本币结算的推出后,清算的主要模式是以美元为中间进行结算,在流程和手续上都增加了环节,同时,银行系统支持不到位,目前,在我国的代理商业银行中,大多数都没有会计综合核算系统都没有设立卢布币种,目前只有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结算系统中有此币种的设置。目前,中俄银行本币账户设置为单边的,即中方在俄方设立卢布账户,俄方在中方设立人民币账户。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中方银行在俄方设立的账户营业终了不保留头寸;同时,中俄双方商业银行按双方签订的本币结算代理协议约定计息,按企业户管理,每季20日计息,计息当日发送对账单。由于卢布汇率变动频繁,中方商业银行每发生一笔卢布业务,按照中俄双方每天询价的汇率把卢布兑换成美元,不保留卢布现汇头寸,卢布账户余额始终保持为零。 (二)中俄银行结算工具比较单一、服务范围和水平相对较低。银行结算工具较为单一,信用证等结算业务工具虽具有风险低、信用高、成本小的特点,但在结算中所占比例较小,保函、保理、托收等其它多种方式更有待进一步开发。因贸易不对等性,使得中俄贸易间本币融资业务没有实质性发展:
在中俄双边贸易中,商业银行对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政策没有倾斜,贷款总规模较小、融资配比低,企业在拓展规模、资金循环上都是依靠自身力量,没有得到银行的全力扶持。从事边贸的私营和个体经营主体没有外贸经营权,难以进行外汇核销,更无法享受退税和出口鼓励政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积极性。同时,由于历史结算习惯形成的易货、物资形式在短期内难以全面消除,对于石油、天然气、化肥、有色金属、钢材、林木等物资,随着我国配额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完善化,边贸企业没有资质申领配额许可证,企业基本效益得不到保障。
2003年1月1日,边贸以交易双方的本国货币进行结算正式实施1,可降低企业汇兑风险和交易成本。但是,在本币结算推进期间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各行局限于汇款方式,限制了本币结算的发展:2006年7月1日,俄罗斯政府宣布卢布实现可自由兑换,但从官方公布的汇率看,只是单纯的“现钞汇率”:俄罗斯各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公布的卢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结合自身隋况拟定卢布兑人民币现钞汇率,而目前本币业务的汇率确定仍然沿袭原有的方式,即通过美元进行换算测算出卢布兑人民币的汇率。这种本币汇率套算的处理方式,不能真实反映人民币和卢布的实际购买能力,违背开展本币结算业务的初衷,无形当中增加了中俄银行业务量,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为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本币结算,一些试点银行已经开始推进“保留长期卢布头寸”,“对外挂牌人民币与卢布直接汇价”,实行“实时牌价”。当然,卢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制定仍根据国际市场卢布兑美元的价格和中国外汇交易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价格制定。服务费用高、竞争力下降:两国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将头寸通过第三国调回境内,不能向客户适时解付资金,造成银行服务费用高、竞争力下降。目前利用本币结算会存在汇率损失,而这种风险需要由贸易商来承担。
虽然两国央行、海关已经签署了有关中俄边境地区银行间调运现钞的协议,但是俄方收费高一直是困扰本币业务中现钞调运的难题。以黑龙江为例,尽管黑龙江与俄方银行间的距离近于满洲里,但据调查显示,现钞调运成本仍然较高:首先是俄罗斯海关认为,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调运卢布现钞到俄罗斯需要缴纳0.125%的关税和1%的押运费,使调运成本较高;另外,现钞通关涉及安全、边检以及武装押运等问题,边境检查程序也十分繁琐。
在本币结算成本不高于美元结算的情况下,中俄边贸企业就不排斥接受本币结算,可以较为顺利推进。客户在代理银行使用本币结算时,与美元结算相比较没有优惠,甚至本币结算成本还要高于美元结算。
在没有被银行政策“惠及”的情况下,许多商家选择了非官方银行渠道的方式进行结算。这其中导致大量的贸易项下的交易资金结算量无法进行正常的统计范圍。
(三)本币结算的地域范围较窄,也影响了本币结算业务的拓展。目前,本币结算业务仅在俄罗斯的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的口岸银行能办理。而叶卡捷琳堡、莫斯科、圣彼得堡、乌拉尔以东至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尽管有大量的结算需求,却由于没有开办本币结算业务的银行,不能办理本币结算,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以旅游服务贸易结算为例2009年旅游服务贸易本币结算业务结算金额仅为40万人民币(相当于5.88万美元)和40万卢布(相当于13.33万美元);2010年以来通过银行仅实现旅游服务项下本币结算收入业务两笔,金额为6(相当于0.98万美元)万元人民币,结算量较小。其主要原因除了俄方旅行社习惯用美元结算外,还由于中俄双方内陆地区商业银行没有开办本币结算业务。
(三)、其他障碍
灰色清关:“灰色清关”3的形式主要有“包机包税”、“包车包税”、“包船包税”以及“携货关系人”等。这也导致大量的贸易项下的交易资金结算量无法进行正常的统计范围。
高比例的现钞结算:导致银行体系外大量外币交易和资金流的不平衡(大量外币现钞流入),“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十分活跃,为走私和洗钱创造了便利条件,大大增加了外汇监管和统计的难度。同时,携带大量现钞出入境不符合现有法规,高风险事件频发、货主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三、卢布与人民币结算量不均衡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
(一)、结算秩序混乱
在银行结算中,结算工具较为单一,汇款结算占主导地位,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比例很低,且现汇结算多通过第三国银行转汇完成。中俄银行已经建立代理行关系,能够直接通汇,但仅在个别地区开展此项业务,代理行业务没有全面实现,加之许多企业对直接通汇并不了解,实际业务量在贸易结算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低(以黑龙江省为例,明确直接通汇的业务量仅占结算总量的4%)。通过第三国转汇的结算周期长、时效低、成本高,难以适应双边贸易的发展需要,许多企业和个人多通过携带现钞进行交易,或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对打结算”等方式收回资金,造成结算秩序混乱,影响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现钞交易风险高、贸易管理和外汇监管难度加大
大量现钞结算给中俄贸易带来许多问题。首先,携带大量现钞出入境不符合现有法规,且经常出现货款被抢、货主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大量以企业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对打结算”,一旦合作企业有变,进出口资金就难以及时收回。这些问题造成贸易和外汇的管理与统计上的困难,加大了中俄贸易的潜在风险。其次,导致银行体系外大量外币交易和资金流的不平衡(大量外币现钞流入),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十分活跃,为走私和洗钱创造了便利条件,大大增加了外汇监管的难度。
(三)、收汇退税难、企业出口积极性受到影响
在中俄双边贸易中,中方逆差一直呈不断扩大之势,过去10年已经累计达271亿美元。除双方贸易结构的原因外,中方还存在一些阻碍对俄出口的问题。
一是俄进口商存在支付困难时以提供物资的形式付款,对于化肥、钢材、羊毛等物资,中方企业无权自行进口,特别是随着我国配额许可证制度的逐步强化,边贸企业也没有申领资格。企业不仅无法收汇,连基本效益也难以保障。
二是边贸出口退税难。私营和个体经营主体因无外贸经营权,难以进行外汇核销;新政策出台前,以人民币结算也无法核销(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估计,全国边贸核销率仅为17%,一般贸易则达90%以上),因而无法享受退税和出口鼓励政策,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