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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乔家大院》反映了清末时期晋商乔致庸以人为本,诚信经商,带领一帮伙计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实现货通天下、汇通天下夙愿的艰难历程。细细品味,乔致庸的兴业之举,对当今一些民办学校的发展,仍有现实借鉴意义。
乔致庸的经商之道可谓崎岖坎坷。当他的店铺面临危机时,便与头脑灵活的年轻伙计马荀商议迅速摆脱困境的良策。两人不谋而合,果断决定给自己店铺内敬业精神较强、善于经营的一部分骨干伙计每人一份“身股”,年底参与分红,红利还比较丰厚。这一招果然奏效,自此以后,尽管也有坎坷,但伙计们的主人翁精神大增,乔致庸的事业蒸蒸日上。
“身股”的积极意义在于转变了伙计们的身份,使他们一下子变成了小股东,成为乔致庸店铺的主人。众多主人的能量释放出来,乔致庸的事业怎能不兴旺?
我国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民办学校规模不大,办学水平也不是很高。除了经费紧张、贷款困难这一原因外,笔者以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和办学水平提升最重要的原因,是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聪明才智未能充分发挥。让民办学校的教职工从打工者向主人、股东的身份转变,有效的途径有三条: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给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献身民办教育,教育教学功底深厚,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一份“身股”;三是给有一定经济实力但还是办学发起人和出资人的少数教学骨干“配股”,让这部分骨干在自愿的前提下拿出一定份额的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和教学设施添置,这些骨干既有“身股”又有“配股”,自然成了民办学校的中股东或小老板。
“身股”份额虽小,但可以使民办学校的相当一部分教职工由打工者变成小股东。身份变了,工作激情与责任心自然大不一样。历史上乔致庸采用此法经商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国不少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处于发展中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为何不积极效仿呢?
给民办学校教职工“身股”,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指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民办学校骨干员工的“身股”,应该视为用其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作为对学校的出资。
精明的民办学校举办者们,学学乔致庸的绝招吧!此招能给你如下实惠:
1、可以较好地激发办学活力。拥有“身股”或“配股”的教职工,都是民办学校的投资者或部分财产的拥有者,当然会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学校的办学经营过程,并享有一定的管理参与权和利润分离权。这样一来,大部分教职工就会成为学校利益的相关者,有了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利益关系,一个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教职工团队就会迅速形成,几百号主人的能量一旦释放,还有什么困难不向你低头?
2、有利于克服一部分民办学校残存的家族式管理弊端。有些民办学校创立时系个人独资或几个人合伙出资,这就难免出现管理层中亲属过多的现象。管理层中亲属较多在办学之初难以避免,甚至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学校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这种状况就可能产生阻力和负面作用。学校的股东多了,他们会以主人的姿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这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家族式管理的现象发生。
3、可缓解部分民办学校资金紧缺的矛盾。个人独资创办的民办学校,由于贷款困难、资金紧缺,大都向民间借贷,需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给少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骨干“配股”,让他们自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学校发展,既可缓解资金紧缺的矛盾,又能极大限度地激发这批股东的积极性,何乐而不为!
(作者单位:415101 湖南省常德计算机专修学院)
乔致庸的经商之道可谓崎岖坎坷。当他的店铺面临危机时,便与头脑灵活的年轻伙计马荀商议迅速摆脱困境的良策。两人不谋而合,果断决定给自己店铺内敬业精神较强、善于经营的一部分骨干伙计每人一份“身股”,年底参与分红,红利还比较丰厚。这一招果然奏效,自此以后,尽管也有坎坷,但伙计们的主人翁精神大增,乔致庸的事业蒸蒸日上。
“身股”的积极意义在于转变了伙计们的身份,使他们一下子变成了小股东,成为乔致庸店铺的主人。众多主人的能量释放出来,乔致庸的事业怎能不兴旺?
我国的民办教育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民办学校规模不大,办学水平也不是很高。除了经费紧张、贷款困难这一原因外,笔者以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和办学水平提升最重要的原因,是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聪明才智未能充分发挥。让民办学校的教职工从打工者向主人、股东的身份转变,有效的途径有三条: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给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献身民办教育,教育教学功底深厚,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一定业绩的员工一份“身股”;三是给有一定经济实力但还是办学发起人和出资人的少数教学骨干“配股”,让这部分骨干在自愿的前提下拿出一定份额的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和教学设施添置,这些骨干既有“身股”又有“配股”,自然成了民办学校的中股东或小老板。
“身股”份额虽小,但可以使民办学校的相当一部分教职工由打工者变成小股东。身份变了,工作激情与责任心自然大不一样。历史上乔致庸采用此法经商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我国不少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处于发展中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为何不积极效仿呢?
给民办学校教职工“身股”,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指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民办学校骨干员工的“身股”,应该视为用其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作为对学校的出资。
精明的民办学校举办者们,学学乔致庸的绝招吧!此招能给你如下实惠:
1、可以较好地激发办学活力。拥有“身股”或“配股”的教职工,都是民办学校的投资者或部分财产的拥有者,当然会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学校的办学经营过程,并享有一定的管理参与权和利润分离权。这样一来,大部分教职工就会成为学校利益的相关者,有了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利益关系,一个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教职工团队就会迅速形成,几百号主人的能量一旦释放,还有什么困难不向你低头?
2、有利于克服一部分民办学校残存的家族式管理弊端。有些民办学校创立时系个人独资或几个人合伙出资,这就难免出现管理层中亲属过多的现象。管理层中亲属较多在办学之初难以避免,甚至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学校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这种状况就可能产生阻力和负面作用。学校的股东多了,他们会以主人的姿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这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家族式管理的现象发生。
3、可缓解部分民办学校资金紧缺的矛盾。个人独资创办的民办学校,由于贷款困难、资金紧缺,大都向民间借贷,需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给少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骨干“配股”,让他们自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学校发展,既可缓解资金紧缺的矛盾,又能极大限度地激发这批股东的积极性,何乐而不为!
(作者单位:415101 湖南省常德计算机专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