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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活动课提高到课程设置的高度来认识与安排,这是国家教委頒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课程方案》明确指出:“活动在实施与发展教育中同学科相辅相成。”这就从教学法规的高度明确了活动课同学科课同等重要。如何做到“相辅相成”?我想以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开设原则与形式为例,谈谈个人的看法,希望能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1 原则之一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以小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为宗旨,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方案》对小学阶段的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培养目标,这个培养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为现小学阶段性质和任务而设计的国家要求,也就是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个性发展要求。落实到小学数学课,国家质量标准就是要求小学生具有初步的运算技能、逻辑 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四项,这个任务主要由小学数学的学科课(或者叫必修课)来担当。至于发展小学生个性的要求,《课程方案》明确提出主要由活动课来担当,其教学目标就是“增强兴趣,拓宽知识,增长才干,发展特长”。有人会提出,这个要求在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中就能做到,或者开展课外活动就可以实现。我认为这是误解。诚然,小学数学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诸如观察、实验、练习等,也能培养学生某些个性要素,但它服务的目的不同,它只是为学科课的教学目标而服务的一种教学手段,是学科课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没有具体教学时间的界限;而小学数学活动课应是以发展学生个性要素为首要目标的课型,每节课教学时间与学科课的教学时间相配合。
2 原则之二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淡化选拔教育,做到“人人受益”。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初级阶段的教育,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普及教育,平等教育,应当强调其普及性,淡化其选拔性。”这个要求不仅在小学阶段的教育活动中要落实,更要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落实。学科类课程的教学活动做到人人受益,比较好操作,因为学科类课程所担负的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各项规定,由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所列举,由国家规范的教学、考查等计划予以落实和检查。而活动课是以培养个性特征为标志的新课型,系统的操作硬件尚在建立之中,有一定的难处。但是,我们应当这样理解:小学数学活动课所说的 “人人受益”,不应当以分数、成绩的提高来理解,应当从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予以解释。从活动课参予程度讲,不要像组织数学课外活动小组那样,只允许少数数学爱好者参加,而应要求每个学生都参加。从活动课的课程设计讲,在学科课为每个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的条件下,为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提供发展空间;从活动课的教学效果讲,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能力和爱好都得到提高,这是受益。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和能力提高不甚明显,但是通过数学的橱窗对观察课外天地,观察实际生活的兴趣产生了,这也是受益。更有甚者,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虽然没有引起学习数学的兴趣,但这种活动课教学尝试在学生记忆中留下思维印象,能成为今后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参考,这也应该说是受益。纵或阻塞了他们对数学的爱好,但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促使他们去爱好其它学科,也同样属于受益之列。一言以蔽之,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受益,就是指小学生的个性要素,主要指兴趣和情感,通过数学的载体而得到发展。
3 原则之三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注意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充分保护“童心”。小学生的年龄阶段(6~11、12岁),在心理学上称为儿童期(或称学龄早期)。这一阶段,小学生不但身体发育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阶段,而且由于从一个备受家庭保护的幼儿变成必须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承担一定社会义务的小学生,这就促使儿童心理特征产生质的飞跃,概括起来,就是产生了在幼儿期没有的“好奇、好动、好胜”的“童心”。这三个“好”只有“好奇”、“好动”充分得到发展,“好胜”的儿童价值特征才能得以建立。但是要注意,要使“好奇”“好动”的心理状态健康成长,就必须从以下方面予以控制:调控环境,促使小学生总是保持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小学生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的形成是立足于好奇感,而好奇感的永恒程度又依赖于环境(包含教学环境)对小学生接受知识是否有一种愉快感。因此建立一种愉快接受教育的氛围是调控环境的关键。小学数学活动课基于数学学科的抽象特点,愉快教育氛围的建立,特别要注意杜绝成人期望值的强加与过量过高数学材料的灌输。
4 原则之四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突出具体形象思维,给学生以能力的钥匙,不给知识的包袱,促进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小学生的思维,在四年级之前,是以认识“具体实例”、“直观特征”为标志的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在四年级之后,则向掌握“主要属性”、“种属关系”、“实际功用”为标志的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不过这种抽象逻辑思维还是以具体形象为支柱。作为小学阶段思维训练的一门主课,小学数学?的学科课和活动课,责无旁贷地要促使小学生思维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1 原则之一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以小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为宗旨,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方案》对小学阶段的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培养目标,这个培养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为现小学阶段性质和任务而设计的国家要求,也就是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个性发展要求。落实到小学数学课,国家质量标准就是要求小学生具有初步的运算技能、逻辑 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四项,这个任务主要由小学数学的学科课(或者叫必修课)来担当。至于发展小学生个性的要求,《课程方案》明确提出主要由活动课来担当,其教学目标就是“增强兴趣,拓宽知识,增长才干,发展特长”。有人会提出,这个要求在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中就能做到,或者开展课外活动就可以实现。我认为这是误解。诚然,小学数学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诸如观察、实验、练习等,也能培养学生某些个性要素,但它服务的目的不同,它只是为学科课的教学目标而服务的一种教学手段,是学科课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没有具体教学时间的界限;而小学数学活动课应是以发展学生个性要素为首要目标的课型,每节课教学时间与学科课的教学时间相配合。
2 原则之二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淡化选拔教育,做到“人人受益”。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初级阶段的教育,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普及教育,平等教育,应当强调其普及性,淡化其选拔性。”这个要求不仅在小学阶段的教育活动中要落实,更要在各科的教学活动中落实。学科类课程的教学活动做到人人受益,比较好操作,因为学科类课程所担负的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各项规定,由统一的大纲和教材所列举,由国家规范的教学、考查等计划予以落实和检查。而活动课是以培养个性特征为标志的新课型,系统的操作硬件尚在建立之中,有一定的难处。但是,我们应当这样理解:小学数学活动课所说的 “人人受益”,不应当以分数、成绩的提高来理解,应当从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予以解释。从活动课参予程度讲,不要像组织数学课外活动小组那样,只允许少数数学爱好者参加,而应要求每个学生都参加。从活动课的课程设计讲,在学科课为每个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的条件下,为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提供发展空间;从活动课的教学效果讲,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能力和爱好都得到提高,这是受益。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有的学生数学知识和能力提高不甚明显,但是通过数学的橱窗对观察课外天地,观察实际生活的兴趣产生了,这也是受益。更有甚者,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虽然没有引起学习数学的兴趣,但这种活动课教学尝试在学生记忆中留下思维印象,能成为今后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参考,这也应该说是受益。纵或阻塞了他们对数学的爱好,但通过小学数学活动课促使他们去爱好其它学科,也同样属于受益之列。一言以蔽之,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受益,就是指小学生的个性要素,主要指兴趣和情感,通过数学的载体而得到发展。
3 原则之三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注意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充分保护“童心”。小学生的年龄阶段(6~11、12岁),在心理学上称为儿童期(或称学龄早期)。这一阶段,小学生不但身体发育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阶段,而且由于从一个备受家庭保护的幼儿变成必须独立完成学习任务、承担一定社会义务的小学生,这就促使儿童心理特征产生质的飞跃,概括起来,就是产生了在幼儿期没有的“好奇、好动、好胜”的“童心”。这三个“好”只有“好奇”、“好动”充分得到发展,“好胜”的儿童价值特征才能得以建立。但是要注意,要使“好奇”“好动”的心理状态健康成长,就必须从以下方面予以控制:调控环境,促使小学生总是保持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小学生向上振奋的心理状态的形成是立足于好奇感,而好奇感的永恒程度又依赖于环境(包含教学环境)对小学生接受知识是否有一种愉快感。因此建立一种愉快接受教育的氛围是调控环境的关键。小学数学活动课基于数学学科的抽象特点,愉快教育氛围的建立,特别要注意杜绝成人期望值的强加与过量过高数学材料的灌输。
4 原则之四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突出具体形象思维,给学生以能力的钥匙,不给知识的包袱,促进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小学生的思维,在四年级之前,是以认识“具体实例”、“直观特征”为标志的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在四年级之后,则向掌握“主要属性”、“种属关系”、“实际功用”为标志的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不过这种抽象逻辑思维还是以具体形象为支柱。作为小学阶段思维训练的一门主课,小学数学?的学科课和活动课,责无旁贷地要促使小学生思维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