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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艺术学提升为门类学科的背景下,在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提出了符合艺术学科特色与发展规律的“非文献计量指标”,如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艺术作品的权威收藏,艺术实践项目和学术声誉等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并对其定级依据和内涵作了论证性的界定。
[关键词]艺术学门类学科 评估 非文献计量指标
[中图分类号] G64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07-0031-03
把艺术学提升为学科门类,是对艺术学历来创造性实践,多样化学术成果的肯定。艺术作为人类文化形态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极富创造性思想的实践与其他人类探知世界的方式(如文学、历史、科学等)具有同等的学术价值,并且赋予了人类对各领域的认知和革新的极大启发,确立了艺术学学科的创造性、实践性和学术成果多样性的主要核心价值。因此,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评估体系作为高等艺术教育学科、专业构建与发展、教学研究、教师职称等方面专项认定和评价的风向标,应逐步走出文学或其他综合性学科的共性体系,构建符合艺术学科创造性、实践性和学术成果多样化等核心价值的评估体系。其中“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估的主体,在制定评估体系标准时,应本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根植于人的经验,旨在利用专业群体的集体智慧形成准确的判断;定量评价主要是将教育计量学、文献计量学、情报计量学运用到学术评价当中,用客观数据对学术进行完善的方式。指标体系的构成必须因学科性质而异,其构成要素一方面直接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引领着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艺术学科创作、学术研究、教育三位一体的学科特质决定了其学术评估体系的构建必须在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体现出艺术学科门类的核心价值。
国外艺术学评估体系,在解决学科建设的专业特色和规范、科学评估标准之间的矛盾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经验。其中澳大利亚的“文献计量指标”(Bibliometric indicators) 和“非文献计量指标”(Non-Bibliometric indicators)分类评估模式对我国艺术门类学科评估具有借鉴意义。“文献计量指标”是以发表的各种文献著作(定期刊物文章、专论、书中的章节、会议文献、专利等)为基础,以及这些文献著作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主要属于定量范畴的评价。“非文献计量指标”则适用于创造性艺术学科的“具有可论证的科研成分的创造性工作”,包括视觉艺术家、工艺家的展览,建筑师和设计师的建筑或创造,剧作家、舞蹈家、演员、音乐家的公开演出等内容,主要属于定性范畴的评价。针对艺术学科规律特点、体现学科核心价值而制定“非文献计量指标”,并对“非文献计量指标”进行标准化分类界定,将是解决当下艺术门类学科特色与标准化评估之间矛盾的最优解决方案。
2004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下文简称《评估方案》),高校评估逐步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但是该《评估方案》指标体系中所设立的8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38个观测点对艺术类高等院校的适用情况未作任何补充说明,期望将具有明显定量特征的指标体系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的评估工作中。这一《评估方案》并未彰显高等艺术院校的办学特色与学科特征。虽然2006年9月教育部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的通知,但通知中所做的调整极其有限,仅提及师资队伍与教学效果2个一级指标中的部分内容。2012年年初,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启动了第三轮全国学科评估工作,不同学科的分类评估初现端倪。指标体系中突出学科特色,对艺术、体育、建筑等单列指标体系,艺术学门类指标体系中开始突破性地出现了具有定性特征的主观评价指标——“学科声誉”一级指标,由学科声誉调查专家根据学术声誉、社会贡献、艺术创作贡献等印象,参考评估简况表中《学科简介》一栏作出评价。
艺术学提升为门类学科,这是一个对以往将艺术学统摄于文学门类尴尬境地的纠正。学科评估体系也在2012年启动的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出现了单列的艺术学门类指标体系,但是“创造性”、“实践”和“成果多样化”等学科核心价值,“去文学化”趋势等方面仍没有得到充分的彰显。艺术活动的多元化格局与单一的评估标准极其不匹配,“非文献计量指标”的介入是摆脱带有明显文学或综合性学科特色评估体系囿限的有效手段,在原有定量的“文献计量指标”基础上,应对艺术学科具有可论证的学术成分的创造性实践分类体现在“非文献计量指标”中,并在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中对其内涵和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界定,以下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四类。
一、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
艺术作品在其学科范围内获取公认、扩大影响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类协会组织、学术机构、艺术场馆等举办的展览、演出、公映等,该种公开展示其学术造诣的行为应与文学、医学和理工等学科出版学术专著和发表论文具有同样的性质,都是对其在专业领域内学术成果的梳理、总结和公开发行。因此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也应分层、分类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中。
论文与学术专著在艺术学门类学科评估中并不能全面概括其学术实践,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具有创造性、实践性、成果多样性的艺术作品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与论文、学术专著在教育评估中价值是对等的,它们都是在其学科领域内学术观点的表述方式。将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完全纳入学术评估体系,就务必得对各种展览、演出和公映等进行分级,形成类似于“文献计量指标”中针对论文划分级别的一级学术期刊、核心学术期刊等级别,根据级别标准在评估体系中给予相应的权重比例。
二、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
艺术作品被艺术馆、相关研究院等机构收藏、保护并应用行使公共艺术教育与传承发展职能是对其艺术价值与学术含量的肯定,因此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在学术评估指标体系中也应给予类似专利、发明等学术成果的同等待遇。艺术馆、相关研究院在梳理、保护、传承和更新属于自己族群的历史记忆、文化经验与意识形态时,作为一个建设与联结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载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被收藏与保护的艺术品是行使诸多职能的最基本单元。如中国艺术研究院对我国代表性戏曲、戏剧和音乐创作等的学术资料性收藏;中国美术馆对近当代著名画家名作的收藏等都是对艺术作品价值与学术含量的肯定,是对文化形态的传承、保护与应用。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文明的冲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早已一针见血地指出,未来国际间的竞争不仅仅是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竞争,更是文化领域的竞争。而各艺术馆等机构收藏和保护的作品树立的文化印迹则可认为是竞争的最基础阵地。 但是当下我国的艺术馆和研究院等学术机构没有完善的行政管理系统,建章立制的工作普遍滞后;隶属关系也较为复杂,文广系统、文联系统、民政系统、新闻出版系统、美协、高校、艺术研究创作机构等均有涉猎,因此需要对众多的艺术馆等进行级别划分后,才能将艺术品的学术性收藏作为学科评估的“非文献计量指标”。
三、体现创新能力的艺术实践项目
艺术作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方式具有多元化特征,如城市空间中的公共艺术景观、地标性的建筑、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宣传片、音乐曲目创作、戏剧戏曲剧目等。这些具有创造性的实践艺术行为作为艺术学科学术造诣的直接成果转换,在学科评估体系中应直接与社会服务联系起来。把艺术仅仅定义为一出剧目、艺术馆里的一幅画作、雕塑或者是美学家著作中的文字描述是极其狭隘的,艺术实践自始至终都是人们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智性方式。人们所共知的事实是,在人类的文字还没出现之前,绘画、舞蹈、音乐就已经作为人们交流与记录的方式之一。而且当下艺术实践成为与我们的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一种语言,建筑、影像、音乐、舞蹈、设计、公共艺术等艺术实践项目都体现了艺术较语言文字更直接的信息传递和审美情感升华功能。
鉴于艺术实践项目类型繁复,在将其纳入学术评估体系之前可将其分门别类为项目建设、成果转化、创造设计类等,对其全面梳理定级。
四、学术声誉
将学术声誉纳入评估指标体系的做法由来已久。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自2003年开展世界大学排名以来,学术声誉在其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据40%;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发布的2011年世界大学学术声誉排行榜,对世界大学学术表现进行了全面的全球性调查;国内较为知名的教育服务机构网大公司引进《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的大学评估方法和标准,自1999年来开始发布国内大学排行榜,在其评估体系中学术声誉权重占15%。
学术声誉是这一时代的软实力象征,是历来强调学术心灵追问的艺术学科的“非物质遗产”,是进一步提升高等艺术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质量的保证,更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指向的重要评价指标。基于艺术学科创造性、实践性、成果多样性等核心价值,其学术成果不同于其他学科,并不能够完全用量化的“文献计量指标”来统计和衡量。
参照QS学术声誉指数标准和方法,主要采用的方式是从世界科技出版公司获取活跃的期刊等订阅数据,从锐德商讯公司(Reed Business Information)的分支数据库Mardev-DM2获取学术和图书馆引用记录,访问各领域权威从业人员等。但是对艺术学科而言,学术声誉评估指标仅仅参考数据库中的引用次数等量化指标是严重抹杀艺术学学科特性的,必须针对创造性、实践性和成果多样性等特征新增“非文献计量指标”。
[注1]主办与承办单位级别不一致时,取最高级别评定。
[注2]参选(演)的遴选范围、年限跨度、选用(参演)率等只在同级别展览、演出和公映中进行对比评定;且同一成果多层次获奖时,按最高层次和奖项计一次评定。
[注3]属于民办公助,属于国家事业性单位的范畴,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公益性机构。
上述具有代表性的 艺术学门类“非文献计量指标”包括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艺术实践项目和学术声誉是缓解当下艺术门类学科特色与标准化评估之间矛盾的最优解决方式。构建分层分类的动态化学术评估指标体系库,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学科特征,及时更新、优化指标内容,既是对学术评估这一学科的深化发展,也是对评估对象学科核心价值的遵循。但是其评定标准的制定与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与协会、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努力将“非文献计量指标”中涉及的艺术作品展览、演出和上映、收藏机构以及实践项目等内容分层分类进一步细化和界定。随着艺术学门类学科的不断发展,“非文献计量指标”将得到不断的拓展与丰富,今后将起到引领艺术学门类学科的发展与高等艺术教育未来的作用。
[ 参 考 文 献 ]
[1] 翁震宇.关于“艺术学”门类背景下的美术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J].新美术,2011,(4).
[2] 曹意强.艺术学科的三套车[J].新美术,2011,(6).
[3] 顾丽娜,陆根书.澳大利亚科研评估体系介绍[J].理工高教研究,2006,(1).
[4] 张子康,罗恰.美术馆[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5] 刘亚璋.当代艺术院校学术评估机制对艺术教学的影响[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6,(2).
[6] 蓝剑.美国专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对中国艺术院校评估工作的启示[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院报,2008,(4).
[7] 刘晓红.国外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对我国高教评估的启迪[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8] 张玲.新闻艺术专业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探索[J].大学教育,2012,(6):109.
[责任编辑:陈 明]
[关键词]艺术学门类学科 评估 非文献计量指标
[中图分类号] G64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07-0031-03
把艺术学提升为学科门类,是对艺术学历来创造性实践,多样化学术成果的肯定。艺术作为人类文化形态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极富创造性思想的实践与其他人类探知世界的方式(如文学、历史、科学等)具有同等的学术价值,并且赋予了人类对各领域的认知和革新的极大启发,确立了艺术学学科的创造性、实践性和学术成果多样性的主要核心价值。因此,引领学科发展方向的评估体系作为高等艺术教育学科、专业构建与发展、教学研究、教师职称等方面专项认定和评价的风向标,应逐步走出文学或其他综合性学科的共性体系,构建符合艺术学科创造性、实践性和学术成果多样化等核心价值的评估体系。其中“指标体系”是教育评估的主体,在制定评估体系标准时,应本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根植于人的经验,旨在利用专业群体的集体智慧形成准确的判断;定量评价主要是将教育计量学、文献计量学、情报计量学运用到学术评价当中,用客观数据对学术进行完善的方式。指标体系的构成必须因学科性质而异,其构成要素一方面直接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引领着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艺术学科创作、学术研究、教育三位一体的学科特质决定了其学术评估体系的构建必须在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体现出艺术学科门类的核心价值。
国外艺术学评估体系,在解决学科建设的专业特色和规范、科学评估标准之间的矛盾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经验。其中澳大利亚的“文献计量指标”(Bibliometric indicators) 和“非文献计量指标”(Non-Bibliometric indicators)分类评估模式对我国艺术门类学科评估具有借鉴意义。“文献计量指标”是以发表的各种文献著作(定期刊物文章、专论、书中的章节、会议文献、专利等)为基础,以及这些文献著作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主要属于定量范畴的评价。“非文献计量指标”则适用于创造性艺术学科的“具有可论证的科研成分的创造性工作”,包括视觉艺术家、工艺家的展览,建筑师和设计师的建筑或创造,剧作家、舞蹈家、演员、音乐家的公开演出等内容,主要属于定性范畴的评价。针对艺术学科规律特点、体现学科核心价值而制定“非文献计量指标”,并对“非文献计量指标”进行标准化分类界定,将是解决当下艺术门类学科特色与标准化评估之间矛盾的最优解决方案。
2004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下文简称《评估方案》),高校评估逐步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但是该《评估方案》指标体系中所设立的8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38个观测点对艺术类高等院校的适用情况未作任何补充说明,期望将具有明显定量特征的指标体系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的评估工作中。这一《评估方案》并未彰显高等艺术院校的办学特色与学科特征。虽然2006年9月教育部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的通知,但通知中所做的调整极其有限,仅提及师资队伍与教学效果2个一级指标中的部分内容。2012年年初,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启动了第三轮全国学科评估工作,不同学科的分类评估初现端倪。指标体系中突出学科特色,对艺术、体育、建筑等单列指标体系,艺术学门类指标体系中开始突破性地出现了具有定性特征的主观评价指标——“学科声誉”一级指标,由学科声誉调查专家根据学术声誉、社会贡献、艺术创作贡献等印象,参考评估简况表中《学科简介》一栏作出评价。
艺术学提升为门类学科,这是一个对以往将艺术学统摄于文学门类尴尬境地的纠正。学科评估体系也在2012年启动的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出现了单列的艺术学门类指标体系,但是“创造性”、“实践”和“成果多样化”等学科核心价值,“去文学化”趋势等方面仍没有得到充分的彰显。艺术活动的多元化格局与单一的评估标准极其不匹配,“非文献计量指标”的介入是摆脱带有明显文学或综合性学科特色评估体系囿限的有效手段,在原有定量的“文献计量指标”基础上,应对艺术学科具有可论证的学术成分的创造性实践分类体现在“非文献计量指标”中,并在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中对其内涵和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界定,以下提出具有代表性的四类。
一、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
艺术作品在其学科范围内获取公认、扩大影响的方式主要依靠各类协会组织、学术机构、艺术场馆等举办的展览、演出、公映等,该种公开展示其学术造诣的行为应与文学、医学和理工等学科出版学术专著和发表论文具有同样的性质,都是对其在专业领域内学术成果的梳理、总结和公开发行。因此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也应分层、分类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中。
论文与学术专著在艺术学门类学科评估中并不能全面概括其学术实践,体现其核心价值的具有创造性、实践性、成果多样性的艺术作品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与论文、学术专著在教育评估中价值是对等的,它们都是在其学科领域内学术观点的表述方式。将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等完全纳入学术评估体系,就务必得对各种展览、演出和公映等进行分级,形成类似于“文献计量指标”中针对论文划分级别的一级学术期刊、核心学术期刊等级别,根据级别标准在评估体系中给予相应的权重比例。
二、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
艺术作品被艺术馆、相关研究院等机构收藏、保护并应用行使公共艺术教育与传承发展职能是对其艺术价值与学术含量的肯定,因此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在学术评估指标体系中也应给予类似专利、发明等学术成果的同等待遇。艺术馆、相关研究院在梳理、保护、传承和更新属于自己族群的历史记忆、文化经验与意识形态时,作为一个建设与联结过去、现在与未来的载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被收藏与保护的艺术品是行使诸多职能的最基本单元。如中国艺术研究院对我国代表性戏曲、戏剧和音乐创作等的学术资料性收藏;中国美术馆对近当代著名画家名作的收藏等都是对艺术作品价值与学术含量的肯定,是对文化形态的传承、保护与应用。美国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在《文明的冲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早已一针见血地指出,未来国际间的竞争不仅仅是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竞争,更是文化领域的竞争。而各艺术馆等机构收藏和保护的作品树立的文化印迹则可认为是竞争的最基础阵地。 但是当下我国的艺术馆和研究院等学术机构没有完善的行政管理系统,建章立制的工作普遍滞后;隶属关系也较为复杂,文广系统、文联系统、民政系统、新闻出版系统、美协、高校、艺术研究创作机构等均有涉猎,因此需要对众多的艺术馆等进行级别划分后,才能将艺术品的学术性收藏作为学科评估的“非文献计量指标”。
三、体现创新能力的艺术实践项目
艺术作品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方式具有多元化特征,如城市空间中的公共艺术景观、地标性的建筑、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宣传片、音乐曲目创作、戏剧戏曲剧目等。这些具有创造性的实践艺术行为作为艺术学科学术造诣的直接成果转换,在学科评估体系中应直接与社会服务联系起来。把艺术仅仅定义为一出剧目、艺术馆里的一幅画作、雕塑或者是美学家著作中的文字描述是极其狭隘的,艺术实践自始至终都是人们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智性方式。人们所共知的事实是,在人类的文字还没出现之前,绘画、舞蹈、音乐就已经作为人们交流与记录的方式之一。而且当下艺术实践成为与我们的生活关系极为密切的一种语言,建筑、影像、音乐、舞蹈、设计、公共艺术等艺术实践项目都体现了艺术较语言文字更直接的信息传递和审美情感升华功能。
鉴于艺术实践项目类型繁复,在将其纳入学术评估体系之前可将其分门别类为项目建设、成果转化、创造设计类等,对其全面梳理定级。
四、学术声誉
将学术声誉纳入评估指标体系的做法由来已久。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自2003年开展世界大学排名以来,学术声誉在其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据40%;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发布的2011年世界大学学术声誉排行榜,对世界大学学术表现进行了全面的全球性调查;国内较为知名的教育服务机构网大公司引进《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的大学评估方法和标准,自1999年来开始发布国内大学排行榜,在其评估体系中学术声誉权重占15%。
学术声誉是这一时代的软实力象征,是历来强调学术心灵追问的艺术学科的“非物质遗产”,是进一步提升高等艺术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质量的保证,更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指向的重要评价指标。基于艺术学科创造性、实践性、成果多样性等核心价值,其学术成果不同于其他学科,并不能够完全用量化的“文献计量指标”来统计和衡量。
参照QS学术声誉指数标准和方法,主要采用的方式是从世界科技出版公司获取活跃的期刊等订阅数据,从锐德商讯公司(Reed Business Information)的分支数据库Mardev-DM2获取学术和图书馆引用记录,访问各领域权威从业人员等。但是对艺术学科而言,学术声誉评估指标仅仅参考数据库中的引用次数等量化指标是严重抹杀艺术学学科特性的,必须针对创造性、实践性和成果多样性等特征新增“非文献计量指标”。
[注1]主办与承办单位级别不一致时,取最高级别评定。
[注2]参选(演)的遴选范围、年限跨度、选用(参演)率等只在同级别展览、演出和公映中进行对比评定;且同一成果多层次获奖时,按最高层次和奖项计一次评定。
[注3]属于民办公助,属于国家事业性单位的范畴,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公益性机构。
上述具有代表性的 艺术学门类“非文献计量指标”包括艺术作品的公开展览、演出和上映,艺术作品的学术性收藏、保护与应用,艺术实践项目和学术声誉是缓解当下艺术门类学科特色与标准化评估之间矛盾的最优解决方式。构建分层分类的动态化学术评估指标体系库,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学科特征,及时更新、优化指标内容,既是对学术评估这一学科的深化发展,也是对评估对象学科核心价值的遵循。但是其评定标准的制定与完善任重而道远,需要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与协会、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努力将“非文献计量指标”中涉及的艺术作品展览、演出和上映、收藏机构以及实践项目等内容分层分类进一步细化和界定。随着艺术学门类学科的不断发展,“非文献计量指标”将得到不断的拓展与丰富,今后将起到引领艺术学门类学科的发展与高等艺术教育未来的作用。
[ 参 考 文 献 ]
[1] 翁震宇.关于“艺术学”门类背景下的美术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几点思考[J].新美术,2011,(4).
[2] 曹意强.艺术学科的三套车[J].新美术,2011,(6).
[3] 顾丽娜,陆根书.澳大利亚科研评估体系介绍[J].理工高教研究,2006,(1).
[4] 张子康,罗恰.美术馆[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5] 刘亚璋.当代艺术院校学术评估机制对艺术教学的影响[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6,(2).
[6] 蓝剑.美国专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对中国艺术院校评估工作的启示[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院报,2008,(4).
[7] 刘晓红.国外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对我国高教评估的启迪[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8] 张玲.新闻艺术专业实验室开放管理的探索[J].大学教育,2012,(6):109.
[责任编辑: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