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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效率的高低决定了一个城市绿化系统的稳态发展,从而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由此,本文在回顾武汉园林绿化管理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分析总结武汉市在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动力不足、管理执法不严、管理规划缺位、管理体制落后、管理硬件短缺等,并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完善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促进武汉市的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武汉市
近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已成为各地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工程。绿化覆盖率成为一个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实践证明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积极发展城市的绿化建设,加大政府对园林绿化的资本投入和组织管理,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将是保持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举措。因此,研究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对于武汉的持续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武汉园林绿化建设的现状
武汉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中,践行着“惠民型、节约型、山水型、文化型”的园林建设,不断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 等工程,大力实施“一湖一景”、“一山一景”、“一园一景”、“一路(街)一景”、“一桥一景”园林“五个一”项目,通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实践,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呈显出了新的气象,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些许的不足。
(一)武汉市城市绿地总量情况
2010年,武汉规划使用12.75亿元完成321.11万平方米,植树50万株,但实际完成绿地建设面积475万平方米,植树60万株。但是,截止到2010年年底,全市绿地率仅为32.16%,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应达到35%,差距近三个百分点,需新增绿地9865公顷;根据新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应达到38%,差距近六个百分点,需新增绿地16710公顷。这表明武汉市目前绿地建设还存在着总量上不足的突出矛盾。
(二)武汉市城市绿地分布情况
武汉市绿地分布不均,城区差距明显的。虽然近几年武汉市新建、扩建、改建大量绿地,但部分城区受土地规划的影响,绿地分布差异较大,如武昌三个城区的绿地率都达到32%,而汉口三个区除江岸区达到30%之外,江汉区和硚口区分别只有只有20.32%、22.53%。江汉区、硚口区公园绿地仅100多公顷,而武昌公园绿地最少的青山区却达370.39公顷。
同时,武汉城内新建小区难以平衡老社区绿量不足。新建小区的绿化水平较高,功能比较完善。但未改造的老社区绿地面积严重不足,如面积5.5万方米的大智街德润社区仅乔木1株,绿地面积7平方米。由此可见,很多老社区绿化缺失问题严重。
(三)城市绿地保护和建设情况
武汉道路绿化骨架、公园绿地等山水园林格局已初步形成。武汉市城市绿地率的提高主要从从原有的绿线保护和绿地新建两个方向进行,尚存在不足。
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目前武汉城市绿线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绿线的划定程序不明确;绿线变更和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不明确;市民针对居住绿地的投诉时有发生,绿地变更程序变的极为不规范,侵占变更绿线现象比较突出。
绿地新建主要是开展“立体绿化”。武汉城区有非常密集、庞大的建筑群,其屋顶、墙面和阳台、窗台等处可以养花种绿。遗憾的是这种立体空间植绿方式还未普遍展开。
二、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问题
(一)园林绿化管理动力不足
武汉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但是在具体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仍存在动力不足的现象。这与园林行业的性质有着紧密的联系,园林行业为事业单位,公益性质突出,致使形成了不同程度的“等、靠、要”思想,因此缺乏对园林绿化管理的主动能动力。相应地,园林行业在如何加强人民群众对绿化认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方面还有需进一步加强。
(二)园林绿化管理执法不严
与全国的其他城市进行比较发现,武汉在园林绿化方面的法规建设尚需完善。武汉先后颁布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文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监察体系。但是,武汉园林绿化法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管理者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上的谋私行为;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产生了“人治”的现象。
(三)园林绿化管理规划缺位
武汉的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规划不到位。武汉先后编制了《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但是,已经编制的规划在长远性与科学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致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绿地发展、布局不平衡。武汉市绿地分布城区差异明显,虽然这与各个区的自然条件有一定关系,但后期的规划缺位是长期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例如:洪山广场初期修建是以草坪为主,不久问题便突显——夏天无荫,偌大的广场让人无法立足,根本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休闲功能。
(四)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落后
武汉园林管理部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未把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各级相关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上去,监督机制相对薄弱,管理后劲不足。武汉绿化建设的投资主体现已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现有的管理机制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范。例如一些地产开发商开发生态型楼盘时,出于节约资金和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就随便种树铺草坪,以蒙混过关,导致景观效果差、品位低下。
武汉现有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缺乏整体协调性。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以及建设和管理一般各自为政,比如城市的各开发区和各个区政府管辖范围内,各开发商和各企事业单位等,其园林绿化管理都是自成体系,管理体制上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导致各个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这在黄鹤楼公园中有这比较深刻的教训。
(五)园林绿化管理硬件短缺
武汉在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面临着人才、资金、科技等方面的不足。武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人员机构臃肿而年轻科技骨干缺乏,使得管理效率低下,而在园林规划、设计、养护方面却出现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武汉大环境绿化建设资金、配合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资金和公园建设维护资金不足,与北京、南京等城市对园林事业的财政投入上仍然存在着有巨大差别;园林科技发展相对滞后,没有对园林科技的投入。
三、提高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理念
须反复强调改变把园林绿化当成“附属”的错误观念,真正树立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的观念。城市园林绿化是集建设、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城市全面发展的关键要素,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提高他们园林绿化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全体全社会对武汉园林绿化管理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而不仅仅只重视自身生活对绿地的需求。
(二)加强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法治”
逐步走出园林绿化管理的“人治”,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的“法治”, 用法律手段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首先,要继续健全并严格落实园林绿化规章,用法律手段强化园林绿化的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武汉市生态园林城市发展规划》、《武汉市“两型社会”园林发展规划》,完善修改《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出台对武汉市风景名胜区、游乐场等的行业管理制度,以形成较完善的武汉园林绿化规划法制体系。同时,应加大执法力度,严禁绿化上挣钱,而放弃管理之责;定立奖罚办法,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和密度,以防整治后的反复。
(三)科学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划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政府管理城市最重要的手段,决定了城市的格局和发展方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很重要的一方面要落实在城市绿化规划管理上。针对武汉园林绿化的具体情况,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规划要具有长远性与前瞻性。园林绿化的规划,要结合整个城市的发展战略来展开,将考虑问题的时间跨度放长远,使得整个园林绿化的发展速度与城市的发展保持同步甚至稍快。现在的规划布局上的不平衡要进行改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所以再次强调规划要有长远性。
其次,规划要彰显武汉的个性与特色。依托武汉山水资源,科学编制园林规划,彰显武汉“山”、“水”园林格局的个性和特色。采取“尊重自然,模拟自然”的方法,寻求人的最大利益与对自然最小损害的有机结合。
最后,规划的执行需要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与“垄断性”。凡总体规划已经确定的绿块或绿线范围,就要严格控制在其范围内插建永久性建筑;凡绿化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建设项目更要严格控制。城市绿化的核心问题是土地,因此要对城市绿化用地实行垄断式管理。
(四)创新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机制
创新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机制,积极引入与园林绿化行业相适应的市场机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推行政事、企事、管养的剥离,改变过去政府“独家包办”的管理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建设项目捆绑和工程招投标。依托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搞绿化,将新建道路、重要城市节点、重大交通项目的配套绿化打包捆绑成整体项目进行融资。对政府投资的所有绿化工程都实行项目代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规定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在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进行工程招投标。
二是大力开展养护管理服务外包。积极推行主干道和公园绿化管养分开,新建公园由老公园托管。对全市35 条主干道绿化、8个公园广场的养护管理实施招投标,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园和主干道养护管理进行考核评价。
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绿化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设立社会绿化奖励资金,开展绿地认建和古树名木认养、植纪念树等活动,为广大市民参与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平台。另外,加强与社会各界互动,利用媒体和网络等方式举办征文等活动促使广大市民认识和参与绿化建设。
(五)优化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环境
优化武汉园林绿化的管理环境,重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渠道建立以及养护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人才队伍建设须充分体现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三环节,将园林事业发展亟需的党政管理、经营策划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聘到关键岗位上去,创造发展环境,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构建与武汉园林绿化发展相适应的园林建设资金渠道建设。园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再仅仅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必须向外拓展资金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加大养护管理中科技推广的含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方面要研究总结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提炼出一套提高管理水平的科学的管理理论;另一方面要推广已有的新技术、新材料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武汉市
近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已成为各地城市规划发展的重要工程。绿化覆盖率成为一个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实践证明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积极发展城市的绿化建设,加大政府对园林绿化的资本投入和组织管理,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健康发展,将是保持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的重要举措。因此,研究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问题,对于武汉的持续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武汉园林绿化建设的现状
武汉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中,践行着“惠民型、节约型、山水型、文化型”的园林建设,不断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 等工程,大力实施“一湖一景”、“一山一景”、“一园一景”、“一路(街)一景”、“一桥一景”园林“五个一”项目,通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实践,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呈显出了新的气象,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些许的不足。
(一)武汉市城市绿地总量情况
2010年,武汉规划使用12.75亿元完成321.11万平方米,植树50万株,但实际完成绿地建设面积475万平方米,植树60万株。但是,截止到2010年年底,全市绿地率仅为32.16%,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应达到35%,差距近三个百分点,需新增绿地9865公顷;根据新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到2020年应达到38%,差距近六个百分点,需新增绿地16710公顷。这表明武汉市目前绿地建设还存在着总量上不足的突出矛盾。
(二)武汉市城市绿地分布情况
武汉市绿地分布不均,城区差距明显的。虽然近几年武汉市新建、扩建、改建大量绿地,但部分城区受土地规划的影响,绿地分布差异较大,如武昌三个城区的绿地率都达到32%,而汉口三个区除江岸区达到30%之外,江汉区和硚口区分别只有只有20.32%、22.53%。江汉区、硚口区公园绿地仅100多公顷,而武昌公园绿地最少的青山区却达370.39公顷。
同时,武汉城内新建小区难以平衡老社区绿量不足。新建小区的绿化水平较高,功能比较完善。但未改造的老社区绿地面积严重不足,如面积5.5万方米的大智街德润社区仅乔木1株,绿地面积7平方米。由此可见,很多老社区绿化缺失问题严重。
(三)城市绿地保护和建设情况
武汉道路绿化骨架、公园绿地等山水园林格局已初步形成。武汉市城市绿地率的提高主要从从原有的绿线保护和绿地新建两个方向进行,尚存在不足。
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目前武汉城市绿线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绿线的划定程序不明确;绿线变更和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不明确;市民针对居住绿地的投诉时有发生,绿地变更程序变的极为不规范,侵占变更绿线现象比较突出。
绿地新建主要是开展“立体绿化”。武汉城区有非常密集、庞大的建筑群,其屋顶、墙面和阳台、窗台等处可以养花种绿。遗憾的是这种立体空间植绿方式还未普遍展开。
二、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问题
(一)园林绿化管理动力不足
武汉作为“国家园林城市”,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但是在具体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仍存在动力不足的现象。这与园林行业的性质有着紧密的联系,园林行业为事业单位,公益性质突出,致使形成了不同程度的“等、靠、要”思想,因此缺乏对园林绿化管理的主动能动力。相应地,园林行业在如何加强人民群众对绿化认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方面还有需进一步加强。
(二)园林绿化管理执法不严
与全国的其他城市进行比较发现,武汉在园林绿化方面的法规建设尚需完善。武汉先后颁布了《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文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监察体系。但是,武汉园林绿化法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有法不依。管理者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上的谋私行为;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产生了“人治”的现象。
(三)园林绿化管理规划缺位
武汉的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规划不到位。武汉先后编制了《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综合规划》、《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但是,已经编制的规划在长远性与科学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致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绿地发展、布局不平衡。武汉市绿地分布城区差异明显,虽然这与各个区的自然条件有一定关系,但后期的规划缺位是长期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例如:洪山广场初期修建是以草坪为主,不久问题便突显——夏天无荫,偌大的广场让人无法立足,根本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休闲功能。
(四)园林绿化管理体制落后
武汉园林管理部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未把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各级相关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上去,监督机制相对薄弱,管理后劲不足。武汉绿化建设的投资主体现已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现有的管理机制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规范。例如一些地产开发商开发生态型楼盘时,出于节约资金和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就随便种树铺草坪,以蒙混过关,导致景观效果差、品位低下。
武汉现有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缺乏整体协调性。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以及建设和管理一般各自为政,比如城市的各开发区和各个区政府管辖范围内,各开发商和各企事业单位等,其园林绿化管理都是自成体系,管理体制上缺乏全局性和系统性,导致各个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这在黄鹤楼公园中有这比较深刻的教训。
(五)园林绿化管理硬件短缺
武汉在园林绿化管理过程中,面临着人才、资金、科技等方面的不足。武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人员机构臃肿而年轻科技骨干缺乏,使得管理效率低下,而在园林规划、设计、养护方面却出现技术人员缺乏的情况;武汉大环境绿化建设资金、配合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资金和公园建设维护资金不足,与北京、南京等城市对园林事业的财政投入上仍然存在着有巨大差别;园林科技发展相对滞后,没有对园林科技的投入。
三、提高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理念
须反复强调改变把园林绿化当成“附属”的错误观念,真正树立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的观念。城市园林绿化是集建设、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城市全面发展的关键要素,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措施,提高他们园林绿化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全体全社会对武汉园林绿化管理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而不仅仅只重视自身生活对绿地的需求。
(二)加强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法治”
逐步走出园林绿化管理的“人治”,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的“法治”, 用法律手段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首先,要继续健全并严格落实园林绿化规章,用法律手段强化园林绿化的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武汉市生态园林城市发展规划》、《武汉市“两型社会”园林发展规划》,完善修改《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出台对武汉市风景名胜区、游乐场等的行业管理制度,以形成较完善的武汉园林绿化规划法制体系。同时,应加大执法力度,严禁绿化上挣钱,而放弃管理之责;定立奖罚办法,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和密度,以防整治后的反复。
(三)科学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划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政府管理城市最重要的手段,决定了城市的格局和发展方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很重要的一方面要落实在城市绿化规划管理上。针对武汉园林绿化的具体情况,给出以下建议。
首先,规划要具有长远性与前瞻性。园林绿化的规划,要结合整个城市的发展战略来展开,将考虑问题的时间跨度放长远,使得整个园林绿化的发展速度与城市的发展保持同步甚至稍快。现在的规划布局上的不平衡要进行改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所以再次强调规划要有长远性。
其次,规划要彰显武汉的个性与特色。依托武汉山水资源,科学编制园林规划,彰显武汉“山”、“水”园林格局的个性和特色。采取“尊重自然,模拟自然”的方法,寻求人的最大利益与对自然最小损害的有机结合。
最后,规划的执行需要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与“垄断性”。凡总体规划已经确定的绿块或绿线范围,就要严格控制在其范围内插建永久性建筑;凡绿化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建设项目更要严格控制。城市绿化的核心问题是土地,因此要对城市绿化用地实行垄断式管理。
(四)创新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机制
创新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机制,积极引入与园林绿化行业相适应的市场机制,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推行政事、企事、管养的剥离,改变过去政府“独家包办”的管理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建设项目捆绑和工程招投标。依托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搞绿化,将新建道路、重要城市节点、重大交通项目的配套绿化打包捆绑成整体项目进行融资。对政府投资的所有绿化工程都实行项目代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规定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在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进行工程招投标。
二是大力开展养护管理服务外包。积极推行主干道和公园绿化管养分开,新建公园由老公园托管。对全市35 条主干道绿化、8个公园广场的养护管理实施招投标,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园和主干道养护管理进行考核评价。
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绿化模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通过设立社会绿化奖励资金,开展绿地认建和古树名木认养、植纪念树等活动,为广大市民参与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平台。另外,加强与社会各界互动,利用媒体和网络等方式举办征文等活动促使广大市民认识和参与绿化建设。
(五)优化武汉园林绿化管理的环境
优化武汉园林绿化的管理环境,重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渠道建立以及养护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内容。
人才队伍建设须充分体现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评价三环节,将园林事业发展亟需的党政管理、经营策划和专业技术人才选聘到关键岗位上去,创造发展环境,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构建与武汉园林绿化发展相适应的园林建设资金渠道建设。园林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再仅仅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必须向外拓展资金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加大养护管理中科技推广的含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方面要研究总结养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提炼出一套提高管理水平的科学的管理理论;另一方面要推广已有的新技术、新材料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