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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长期以来,如何科学地定位政府职能和界定权力边界一直是困扰各国政府的重要难题。建国至今,我国政府的权力边界模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职能定位不清晰,这给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笔者从对当前我国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探讨出发,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相应的职能转变方向。
【关键词】 政府;社会管理;公共利益;职能转变
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总体上,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依然比较薄弱,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公民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潜在威胁,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政府要积极转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当前政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几千年来国家与社会同质同构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政府的权力边界划分和职能关系的处理较为模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该管什么、管到何种程度以及不该管什么方面等问题不甚明了。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公共部门转型
地方政府打造开明政府、以民为本、推行善政、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完成从“政府管制”到“政府治理”的转型。地方政府如何通过有效推动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动员企业与民间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与城乡社会统筹机制建设,是改革的关键。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地方政府要对公共事业部门进行商业化与民营化改革,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2、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移民管理问题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主流学界倡导政府需要从发展的视角看待世界范围内的跨地区移民问题。政府政策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新的移民模式、人口模式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与需求。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理性与文化理性支配下合理的跨地区移民循环流动有助于消除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劳动力、资本、技术、教育与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障碍(RonaldSkeldon,2010)。中国政治学者俞可平首次将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民进城的现象看成是新移民运动,进而从政府治理层面将农民工跨地域流动看成是促进中国社会进行制度变迁和结构调整的发展动力(俞可平,2010)。俞可平也同时强调政府要从推动民主和法治入手,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维护新移民的基本公民权利。
3、民间社会力量与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公平与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基石(俞可平,2005)。民主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金国华,汤啸天(2011)提出,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缺一不可。在当前中国场景之下,“公民社会”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需要进一步培育与发展。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在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事业改革等诸多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蒲奇军,罗伟,2011)。李景治(2011)通過回顾建国以来中国社会形态基本特征认为,以“单位社会”为主体的传统格局依然发挥作用,倡导在党和政府领导之下,引领民营企业、民间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元化社会管理创新。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创新
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促使政府公共部门转型、在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基础上拓展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多元化路径,是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的基本途径。
1、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通过区域产业集群培育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提供重要的发展环境基础。地方政府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培育地方产业集群成长,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平台。要完善移民管理政策,改善就业环境,逐步积极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鼓励外来移民产业链内部创业、融入当地社会。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发挥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壮大与发展是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来源,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集群升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2、以行政活动多元化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政府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可以说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政府社会管理手段的多元化、法治化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征。随着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提出,命令型政府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行政相对人由被管理者转变为具有“自主性、自觉性、自为性、自律性,某种主导的、主动的地位”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传统的行政活动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管理的需要,一些弱权力化、非强制性行政活动应运而生,行政活动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检查等方式的作用。
3、倡导行政契约
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沿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传统的公法手段,还可以在某些领域适当地引入私法手段。“契约”是典型的私法行为,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活动,近几年在社会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内部行政管理领域到经济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契约更多地被应用于提供服务方面。政府将部分公共职能转移给社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社会管理也由单一的政府管理变成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的格局,使政府的角色由“划桨者”变成“掌舵者”。行政契约是一种富有弹性和灵活性的管理形式,既不像行政命令那样僵硬,易窒息相对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像民事合同那样自由随便,是对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强制性管理手段的重要补充,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有效手段。
4、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动培育
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培育社会组织。首先,在培育方向上,社会组织的推进不能只等待其自然生成,政府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是必需的,但广度和深度是须时刻注意的,并且以培育、指导为主的政府介入还体现在一定的财政支持等方面。促进行政组织第三部门化。其次,在培育的可行模式上,可根据社会民意取向和科学预测性的推断,分清是否该在政府和社会的双选项中选择政府归口管理;也可根据民间习惯性对权威的期望,先由政府接管,等社会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再分离出去。
三、结束语
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机制转轨的重要时期,在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发展险象环生。这些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审视和反思自身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断加深对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然角色的认识,并进行相应的职能转变。
参考文献:
[1]董斌武.和谐社会与政府职能的转变[J].甘肃农业.2006(06):167-168.
[2]闫宇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启动阶段政府经济职能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09):90-91.
[3]齐庆民.论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J].知识经济.2011(14):78-79.
【关键词】 政府;社会管理;公共利益;职能转变
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总体上,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依然比较薄弱,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公民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潜在威胁,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政府要积极转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当前政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几千年来国家与社会同质同构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政府的权力边界划分和职能关系的处理较为模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该管什么、管到何种程度以及不该管什么方面等问题不甚明了。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公共部门转型
地方政府打造开明政府、以民为本、推行善政、统筹城乡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完成从“政府管制”到“政府治理”的转型。地方政府如何通过有效推动政府公共部门改革,动员企业与民间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与城乡社会统筹机制建设,是改革的关键。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地方政府要对公共事业部门进行商业化与民营化改革,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到“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2、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移民管理问题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主流学界倡导政府需要从发展的视角看待世界范围内的跨地区移民问题。政府政策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新的移民模式、人口模式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与需求。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理性与文化理性支配下合理的跨地区移民循环流动有助于消除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在劳动力、资本、技术、教育与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障碍(RonaldSkeldon,2010)。中国政治学者俞可平首次将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农民进城的现象看成是新移民运动,进而从政府治理层面将农民工跨地域流动看成是促进中国社会进行制度变迁和结构调整的发展动力(俞可平,2010)。俞可平也同时强调政府要从推动民主和法治入手,制定相应的政策,切实维护新移民的基本公民权利。
3、民间社会力量与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公平与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基石(俞可平,2005)。民主建设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金国华,汤啸天(2011)提出,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缺一不可。在当前中国场景之下,“公民社会”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需要进一步培育与发展。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在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事业改革等诸多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蒲奇军,罗伟,2011)。李景治(2011)通過回顾建国以来中国社会形态基本特征认为,以“单位社会”为主体的传统格局依然发挥作用,倡导在党和政府领导之下,引领民营企业、民间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元化社会管理创新。
二、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创新
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促使政府公共部门转型、在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基础上拓展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多元化路径,是破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所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的基本途径。
1、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通过区域产业集群培育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为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提供重要的发展环境基础。地方政府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培育地方产业集群成长,打造区域经济发展平台。要完善移民管理政策,改善就业环境,逐步积极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鼓励外来移民产业链内部创业、融入当地社会。在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发挥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的壮大与发展是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来源,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集群升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地方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2、以行政活动多元化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政府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可以说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政府社会管理手段的多元化、法治化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表征。随着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的提出,命令型政府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行政相对人由被管理者转变为具有“自主性、自觉性、自为性、自律性,某种主导的、主动的地位”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传统的行政活动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管理的需要,一些弱权力化、非强制性行政活动应运而生,行政活动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检查等方式的作用。
3、倡导行政契约
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不仅可以沿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传统的公法手段,还可以在某些领域适当地引入私法手段。“契约”是典型的私法行为,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活动,近几年在社会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内部行政管理领域到经济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契约更多地被应用于提供服务方面。政府将部分公共职能转移给社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去,社会管理也由单一的政府管理变成政府、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的格局,使政府的角色由“划桨者”变成“掌舵者”。行政契约是一种富有弹性和灵活性的管理形式,既不像行政命令那样僵硬,易窒息相对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不像民事合同那样自由随便,是对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强制性管理手段的重要补充,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有效手段。
4、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动培育
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培育社会组织。首先,在培育方向上,社会组织的推进不能只等待其自然生成,政府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是必需的,但广度和深度是须时刻注意的,并且以培育、指导为主的政府介入还体现在一定的财政支持等方面。促进行政组织第三部门化。其次,在培育的可行模式上,可根据社会民意取向和科学预测性的推断,分清是否该在政府和社会的双选项中选择政府归口管理;也可根据民间习惯性对权威的期望,先由政府接管,等社会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再分离出去。
三、结束语
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机制转轨的重要时期,在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发展险象环生。这些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审视和反思自身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断加深对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然角色的认识,并进行相应的职能转变。
参考文献:
[1]董斌武.和谐社会与政府职能的转变[J].甘肃农业.2006(06):167-168.
[2]闫宇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启动阶段政府经济职能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09):90-91.
[3]齐庆民.论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J].知识经济.2011(14):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