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事故树简称FTA,是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文章利用事故树分析方法对建筑场所的高处坠落事故做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
[关键词]事故树;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分析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8-0194-01
1.高处坠落事故简介
根据近几年来发生在建筑业“三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的调查统计,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最大,据建设部对2004年度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资料记载,在2004年发生的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中,高处坠落事故占到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3.1%。因此,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进而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迫切;同时,正确及时的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
2.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分类。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作业位置不同,高处坠落事故科分为:
(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危险及有害因素的辨识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1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人员高处作业。
(3)未经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3)不按规定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
(4)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违规操作。
(5)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6)转移作业地点时安全带挂不牢。
(7)作业人员配合失误。
(8)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
3.2 物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栏强度不够、腐蚀,扣件不合理而折断、变形。
(2)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摩擦、锈蚀而破断。
(3)脚手板强度不够而变形破坏。
(4)临边、操作平台设计不合理。
(5)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的防坠限位装置失灵。
(6)劳动防护用品的缺陷。
4.事故树分析
4.1事故树
X4 事件的名称是:未系安全带;
X6 X10 事件的名称是:脚手板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2 事件的名称是:擅自拆除设施;
X3 事件的名称是:违规行动;
X5 事件的名称是:注意力不集中;
X14 事件的名称是:配合不当;
X7 X10 事件的名称是:钢管(筋)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8 X10 事件的名称是:无临边防护;人员未及时发现;
X9 X10 事件的名称是:防护设施不合理;人员未及时发现;
X13 X10 事件的名称是:悬吊绳索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15 X10 事件的名稱是:对讲信号不清;人员未及时发现;
X18 X10 事件的名称是:平台质量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12 X10 事件的名称是:攀登设施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4.3最小径集
X1 X11 X4 X6 X2 X3 X5 X14 X7 X8 X9 X13 X15 X18 X12
事件名称是:无证上岗;安全带质量不合格;未系安全带;脚手板不合格;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钢管(筋)不合格;无临边防护;防护设施不合理;悬吊绳索不合格;对讲信号不清;平台质量不合格;攀登设施不合格;
X1 X10 X4 X2 X3 X5 X14
事件名称是:无证上岗;人员未及时发现;未系安全带;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
4.4结构重要度
结构重要度顺序为:
I(10)>I(1)=I(4)=I(2)=I(3)=I(5)=I(14)>I(11)=I(6)=I(7)=I(8)=I(9)=I(13)= I(15)=I(18)=I(12)
事件名称是:人员未及时发现>无证上岗=未系安全带=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安全带质量不合格=脚手板不合格=钢管(筋)不合格=无临边防护=防护设施不合理=悬吊绳索不合格=对讲信号不清=平台质量不合格=攀登设施不合格
4.5事故树分析
4.5.1 最小割集
由事故树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15个,即导致事故发生有15种可能性,我们只要严格控制所有最小割集的发生,就能有效控制顶上事件的发生。
4.5.2 最小径集
由事故树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事故树的最小径集有2个,只要保证最小径集中任何一个的各基本事件不发生,就能有效防止顶上事件的发生。
4.5.3 结构重要度
由事故树我们得到了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大小排序,从而发现基本事件“人员未及时发现”具有最大的结构重要度,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我们要大力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5.结语
对建筑工程事故发生的机理和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可以评估出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安全隐患在工程实施前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这些潜在安全隐患的发生,此外,在工程事故发生之后进行这项评估,将更加便于找出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来提高建筑业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徐格宁,袁化临.机械安全工程[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2]孟滨.桥式起重机主钩脱落伤人[J].劳动保护,2011.88-89.
[3]徐志胜,吴超.安全系统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刘俊峰(1990-)男,汉族,黑龙江人,硕士研究生,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研究方向:地质工程。
[关键词]事故树;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分析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8-0194-01
1.高处坠落事故简介
根据近几年来发生在建筑业“三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事故的调查统计,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最大,据建设部对2004年度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资料记载,在2004年发生的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中,高处坠落事故占到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3.1%。因此,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进而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迫切;同时,正确及时的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
2.高处坠落事故的分类
高处坠落事故是由于高处作业引起的,故可以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类形式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简单分类。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作业位置不同,高处坠落事故科分为:
(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危险及有害因素的辨识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事故致因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3.1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人员高处作业。
(3)未经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3)不按规定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
(4)拆除脚手架、井字架、塔吊或模板支撑系统时违规操作。
(5)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6)转移作业地点时安全带挂不牢。
(7)作业人员配合失误。
(8)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
3.2 物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栏强度不够、腐蚀,扣件不合理而折断、变形。
(2)吊篮、脚手架、钢丝绳因摩擦、锈蚀而破断。
(3)脚手板强度不够而变形破坏。
(4)临边、操作平台设计不合理。
(5)整体提升脚手架、施工电梯的防坠限位装置失灵。
(6)劳动防护用品的缺陷。
4.事故树分析
4.1事故树
X4 事件的名称是:未系安全带;
X6 X10 事件的名称是:脚手板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2 事件的名称是:擅自拆除设施;
X3 事件的名称是:违规行动;
X5 事件的名称是:注意力不集中;
X14 事件的名称是:配合不当;
X7 X10 事件的名称是:钢管(筋)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8 X10 事件的名称是:无临边防护;人员未及时发现;
X9 X10 事件的名称是:防护设施不合理;人员未及时发现;
X13 X10 事件的名称是:悬吊绳索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15 X10 事件的名稱是:对讲信号不清;人员未及时发现;
X18 X10 事件的名称是:平台质量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X12 X10 事件的名称是:攀登设施不合格;人员未及时发现;
4.3最小径集
X1 X11 X4 X6 X2 X3 X5 X14 X7 X8 X9 X13 X15 X18 X12
事件名称是:无证上岗;安全带质量不合格;未系安全带;脚手板不合格;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钢管(筋)不合格;无临边防护;防护设施不合理;悬吊绳索不合格;对讲信号不清;平台质量不合格;攀登设施不合格;
X1 X10 X4 X2 X3 X5 X14
事件名称是:无证上岗;人员未及时发现;未系安全带;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
4.4结构重要度
结构重要度顺序为:
I(10)>I(1)=I(4)=I(2)=I(3)=I(5)=I(14)>I(11)=I(6)=I(7)=I(8)=I(9)=I(13)= I(15)=I(18)=I(12)
事件名称是:人员未及时发现>无证上岗=未系安全带=擅自拆除设施=违规行动=注意力不集中=配合不当>安全带质量不合格=脚手板不合格=钢管(筋)不合格=无临边防护=防护设施不合理=悬吊绳索不合格=对讲信号不清=平台质量不合格=攀登设施不合格
4.5事故树分析
4.5.1 最小割集
由事故树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15个,即导致事故发生有15种可能性,我们只要严格控制所有最小割集的发生,就能有效控制顶上事件的发生。
4.5.2 最小径集
由事故树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事故树的最小径集有2个,只要保证最小径集中任何一个的各基本事件不发生,就能有效防止顶上事件的发生。
4.5.3 结构重要度
由事故树我们得到了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大小排序,从而发现基本事件“人员未及时发现”具有最大的结构重要度,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我们要大力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5.结语
对建筑工程事故发生的机理和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可以评估出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安全隐患在工程实施前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这些潜在安全隐患的发生,此外,在工程事故发生之后进行这项评估,将更加便于找出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来提高建筑业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徐格宁,袁化临.机械安全工程[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2]孟滨.桥式起重机主钩脱落伤人[J].劳动保护,2011.88-89.
[3]徐志胜,吴超.安全系统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刘俊峰(1990-)男,汉族,黑龙江人,硕士研究生,长安大学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研究方向:地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