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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从地理位置上看,内蒙古横跨东北、华北和西北,与八个省市区交界,既是京津和环渤海地区的腹地,又是华北沟通大西北的通道,发展区域合作交流有明显的区位优势。近年来,内蒙古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
内蒙古的教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的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形成了比较完整、具有鲜明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基础教育全面实现“两基”达标,实现了历史性跨跃;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形成了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内蒙古始终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坚持“优先重点”的发展方针和“两主一公”(以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模式,民族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内蒙古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同在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密不可分。我厅一直与四个兄弟省市的教育部门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有着良好的交流传统与合作基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交流与合作更为广泛和深入。
第一,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北京市一直大力支持内蒙古的教育事业。1992年,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倡导下,北京市和内蒙古的12个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2000年,国家启动实施了“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当年,北京市确定了100所中小学校,对内蒙古的对口学校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2003年,京蒙两地又签订了高校对口支援协议。目前,京蒙两地有15对高校在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在对口支援活动中,双方形成和谐互动,使我区受援学校进一步更新了教育观念,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第二,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多年来,内蒙古一直与北京、天津的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手培养中职学生,近些年合作办学规模基本稳定在1,000人左右。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与天津市教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合作办学洽谈会,两地共有120多所学校到会洽谈。内蒙古还有一些职业学校的校长和管理人员,在北京、天津的职业学校挂职锻炼。在协作招生方面,五地之间关系非常密切,北京、天津的重点职业学校每年都在我区安排招生计划,招收的内蒙籍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内蒙古与山西、河北在中职教育领域也建立起了这样的合作关系。
第三,民族教育水平互助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与河北省在民族教育方面有着密切的协作,两省区都是国家蒙古语文工作协作组织成员。多年来,两省区在高校招生中的蒙古语授课学生对等交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年举办一次蒙古语授课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比赛,每年召开一次蒙古族高中校长联谊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蒙古族幼儿园园长联谊会。通过联合开展有关工作和活动,既加强了相互沟通,也有力地促进了两省区民族教育水平的提升。
第四,内蒙古与山西省教育合作交流源远流长。两省区无论是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还是在学校与学校之间,一直都保持着比较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教师培训等方面,都有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交流中,内蒙古向山西省学到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此外,华北地区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高校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高校基本建设、大学生文体活动等方面,都有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起,华北地区的教育学院就协调成立了师训、干训协作组织,每年举办一次协作会。200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发起并组织召开了“华北五省市区校长教师培训协作会”,会上签订了《华北五省市区校长教师培训协作联盟合作意向书》。今年,北京教育学院承办了第二次协作会,会上签订了《华北地区师训干训协作联盟合作意向书》。在高校招生工作方面,华北五省市区多方协作,特别是在一些紧缺专业招生时相互支持,对等招生工作开展10多年来累计交换培养大学生1,000多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2004年“华北五省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作会”成立后,有力地促进了五省市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流动,畅通了内蒙古籍毕业生到北京和天津等地区就业的渠道。
2009年华北五省市区教育区域合作座谈会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达成了“五点共识”,2010年又签署《华北五省市区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对此,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面对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城乡区域一体化的基本趋势,华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发展地区,开展更为深入、更为广泛的区域教育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而统筹区域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正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本思路之一。同时,华北地区在经济领域的深度合作,也为我们的教育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
第二,《框架协议》确立了“优势互补、经验共享、规划联动、深度合作”的原则,拟定了“建立联动机制”,进而实施深度合作的战略规划,方向明确,思路清楚;所列出的“定期举办华北高层教育论坛”“开展针对现实问题的合作研究”“开展农村学校师资专业培训”“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等具体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拟采取的“建立五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秘书处”“编纂出版物”等措施,将为深化合作与交流提供制度与组织方面的保障。
第三,内蒙古有2,400多万人口,解决好内蒙古的教育问题,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内蒙古地区的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需要各兄弟省市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按照《框架协议》实施有关项目,必将为内蒙古向兄弟省市学习、提升内蒙古教育整体水平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必将对五地区域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产生推波助澜的动力。
[责任编辑:常晶]
内蒙古的教育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的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形成了比较完整、具有鲜明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基础教育全面实现“两基”达标,实现了历史性跨跃;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形成了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内蒙古始终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坚持“优先重点”的发展方针和“两主一公”(以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模式,民族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内蒙古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同在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密不可分。我厅一直与四个兄弟省市的教育部门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与合作,有着良好的交流传统与合作基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交流与合作更为广泛和深入。
第一,京蒙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北京市一直大力支持内蒙古的教育事业。1992年,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倡导下,北京市和内蒙古的12个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2000年,国家启动实施了“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当年,北京市确定了100所中小学校,对内蒙古的对口学校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2003年,京蒙两地又签订了高校对口支援协议。目前,京蒙两地有15对高校在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在对口支援活动中,双方形成和谐互动,使我区受援学校进一步更新了教育观念,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第二,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多年来,内蒙古一直与北京、天津的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手培养中职学生,近些年合作办学规模基本稳定在1,000人左右。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与天津市教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合作办学洽谈会,两地共有120多所学校到会洽谈。内蒙古还有一些职业学校的校长和管理人员,在北京、天津的职业学校挂职锻炼。在协作招生方面,五地之间关系非常密切,北京、天津的重点职业学校每年都在我区安排招生计划,招收的内蒙籍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内蒙古与山西、河北在中职教育领域也建立起了这样的合作关系。
第三,民族教育水平互助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与河北省在民族教育方面有着密切的协作,两省区都是国家蒙古语文工作协作组织成员。多年来,两省区在高校招生中的蒙古语授课学生对等交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每年举办一次蒙古语授课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比赛,每年召开一次蒙古族高中校长联谊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蒙古族幼儿园园长联谊会。通过联合开展有关工作和活动,既加强了相互沟通,也有力地促进了两省区民族教育水平的提升。
第四,内蒙古与山西省教育合作交流源远流长。两省区无论是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还是在学校与学校之间,一直都保持着比较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及教师培训等方面,都有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交流中,内蒙古向山西省学到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此外,华北地区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高校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高校基本建设、大学生文体活动等方面,都有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起,华北地区的教育学院就协调成立了师训、干训协作组织,每年举办一次协作会。200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发起并组织召开了“华北五省市区校长教师培训协作会”,会上签订了《华北五省市区校长教师培训协作联盟合作意向书》。今年,北京教育学院承办了第二次协作会,会上签订了《华北地区师训干训协作联盟合作意向书》。在高校招生工作方面,华北五省市区多方协作,特别是在一些紧缺专业招生时相互支持,对等招生工作开展10多年来累计交换培养大学生1,000多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面,2004年“华北五省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作会”成立后,有力地促进了五省市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流动,畅通了内蒙古籍毕业生到北京和天津等地区就业的渠道。
2009年华北五省市区教育区域合作座谈会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达成了“五点共识”,2010年又签署《华北五省市区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对此,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面对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城乡区域一体化的基本趋势,华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发展地区,开展更为深入、更为广泛的区域教育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而统筹区域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正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本思路之一。同时,华北地区在经济领域的深度合作,也为我们的教育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
第二,《框架协议》确立了“优势互补、经验共享、规划联动、深度合作”的原则,拟定了“建立联动机制”,进而实施深度合作的战略规划,方向明确,思路清楚;所列出的“定期举办华北高层教育论坛”“开展针对现实问题的合作研究”“开展农村学校师资专业培训”“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等具体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拟采取的“建立五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秘书处”“编纂出版物”等措施,将为深化合作与交流提供制度与组织方面的保障。
第三,内蒙古有2,400多万人口,解决好内蒙古的教育问题,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内蒙古地区的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需要各兄弟省市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按照《框架协议》实施有关项目,必将为内蒙古向兄弟省市学习、提升内蒙古教育整体水平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必将对五地区域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产生推波助澜的动力。
[责任编辑:常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