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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权质押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2018年以来,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证券公司股权质押业务法律风险频发,债权回收困难。为此,应加强证券公司股权质押业务法律风险化解能力,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股权质押;尽职调查;决策流程;解决机制
股权质押融资已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 8 月 22 日,A 股市场质押市值为 4.41 万亿元,较 2018 年底减少 1.17万亿元,A 股市场股权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9.13%,较 2018 年末下降 0.58%,A 股市场平均质押率为 14.88%,较 2018 年末下降 1.25%。显而易见,随着近两年A股市场的低迷,股票质押業务也呈萎靡之势。同时,在市场下行的影响下,股票质押爆仓、黑天鹅事件等的法律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应思考在法律风险发生后如何有效化解,制定完备的风险应对措施。
一、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具体表现
1、对赌协议延缓司法处置进程
在股权质押业务中,部分存在以业绩承诺的实现为条件换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即对赌协议。若融资人未完成业绩承诺,上市公司可要求融资人购回或上市公司注销股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个司法难题,即涉案质押股票的司法处置与对赌协议股份注销的对抗效力。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拍卖或强制过户处置融资人质押股票时,上市公司通过申请执行异议等方式,主张股份应当注销。这就不可避免的带来法律风险,由于在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的审查时限,可能导致质押股票一直无法处置,进而导致股票价值持续下跌,甚至可能退市,难以覆盖债权。当然,也有可能股票价格会在此阶段上涨,但从实践来看,一旦质押股票爆仓涉及司法处置的,股票必然会遭受动荡,而下跌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况且,目前来看,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这一问题作出确认。因此,大部分的结果就是在两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寻求和解,找出一条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善解决途径。
2、司法再冻结的司法处置
同一股票涉及在多家券商质押时,违约往往也是同时发生,一旦采取司法程序,在司法冻结时,会导致股票被多家法院重复查封,轮候冻结导致无法处置涉案质押股票的风险,影响券商对质押股票的司法处置。
3、司法救济不及时
在股权质押违约发生后,可供采取的措施有违约处置,即通过场内交易,但是在遇到涉案股票已经被司法冻结或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相关规定无法进行违约处置的,则要选取司法途径,即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方式,这就决定了要对涉案质押股票有及时的判断和把握,及时规避因司法救济不及时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4、融资人涉诉较多
在实践中,普遍存在融资人债务缠身、诉讼较多的问题,这无疑增大了法律风险。
5、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司法救济途径中,执行是重要一环也是最终环节,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法律风险化解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实践中,融资人除质押股票外,一般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基于此,是否可以追加其为失信行为人,限制其高消费。
(二)原因分析
1、质押股票因素
质押股票受制于股份性质、对赌协议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增大,难度增加。
2、司法因素
这主要体现在司法冻结与执行过程中,对于不同股份性质的股票采取的不同处置方式。
3、证券市场因素
证券市场下行、低迷不景气,导致股票价值大幅下跌,债权收回难度加大。
4、融资人因素
融资人对自身风险把控不严,盲目融资,且资金用途不合理,导致法律风险发生。
5、证券公司因素
证券公司尽职调查不充分,风险把控不到位,且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导致法律风险敞口。
二、法律风险的应对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质押业务决策流程
股权质押业务一般的业务模式就是市场上寻找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这个过程中,涉及的因素很多,如产业因素、上市公司情况、融资人信誉等,要合理分析利弊,不能盲目追逐利益,坚决摒弃法律风险大的业务。同时,对国家产业政策要辩证看待,既要看到国家发展形势,又要未雨绸缪,不要盲目跟风。以新能源电池产业为例,前期国家大力补贴新能源电池产业,然而,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涉及新能源电池的上市公司利润大幅下滑,导致股票价格爆仓,证券公司法律风险随之发生。因此,需要证券公司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从源头把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形势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规避风险。
(二)建立相互衔接的管辖与解决机制
1、管辖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在业务合同中选择合适的司法管辖,一般来说,管辖分为诉讼和仲裁,两种管辖方式各有利弊,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与融资人协商合适的管辖,以避免因管辖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
2、解决机制
第一,业务部门及时作出业务判断,就违约处置或者司法处置选择的路径、面临的业务障碍、财产线索等,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第二,法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反馈,分析法律风险,制定完善的诉讼方案,并就案情决定律师选聘,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及时进入司法程序;第三,在胜诉法律文书取得之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处置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季先.股权质押规制的法律经济检思[N].第一财经日报,2019 年9 月11 日(A11) .
[2]徐国成,韩忠.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违约问题研究—以A公司为例[J].对外经贸,2019 (04): 74 -77.
[3]王珊.证券公司股权质押业务风险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17):21.
关键词:股权质押;尽职调查;决策流程;解决机制
股权质押融资已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 8 月 22 日,A 股市场质押市值为 4.41 万亿元,较 2018 年底减少 1.17万亿元,A 股市场股权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9.13%,较 2018 年末下降 0.58%,A 股市场平均质押率为 14.88%,较 2018 年末下降 1.25%。显而易见,随着近两年A股市场的低迷,股票质押業务也呈萎靡之势。同时,在市场下行的影响下,股票质押爆仓、黑天鹅事件等的法律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应思考在法律风险发生后如何有效化解,制定完备的风险应对措施。
一、法律风险的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具体表现
1、对赌协议延缓司法处置进程
在股权质押业务中,部分存在以业绩承诺的实现为条件换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即对赌协议。若融资人未完成业绩承诺,上市公司可要求融资人购回或上市公司注销股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个司法难题,即涉案质押股票的司法处置与对赌协议股份注销的对抗效力。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拍卖或强制过户处置融资人质押股票时,上市公司通过申请执行异议等方式,主张股份应当注销。这就不可避免的带来法律风险,由于在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的审查时限,可能导致质押股票一直无法处置,进而导致股票价值持续下跌,甚至可能退市,难以覆盖债权。当然,也有可能股票价格会在此阶段上涨,但从实践来看,一旦质押股票爆仓涉及司法处置的,股票必然会遭受动荡,而下跌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况且,目前来看,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这一问题作出确认。因此,大部分的结果就是在两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寻求和解,找出一条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善解决途径。
2、司法再冻结的司法处置
同一股票涉及在多家券商质押时,违约往往也是同时发生,一旦采取司法程序,在司法冻结时,会导致股票被多家法院重复查封,轮候冻结导致无法处置涉案质押股票的风险,影响券商对质押股票的司法处置。
3、司法救济不及时
在股权质押违约发生后,可供采取的措施有违约处置,即通过场内交易,但是在遇到涉案股票已经被司法冻结或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相关规定无法进行违约处置的,则要选取司法途径,即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方式,这就决定了要对涉案质押股票有及时的判断和把握,及时规避因司法救济不及时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4、融资人涉诉较多
在实践中,普遍存在融资人债务缠身、诉讼较多的问题,这无疑增大了法律风险。
5、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司法救济途径中,执行是重要一环也是最终环节,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法律风险化解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实践中,融资人除质押股票外,一般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基于此,是否可以追加其为失信行为人,限制其高消费。
(二)原因分析
1、质押股票因素
质押股票受制于股份性质、对赌协议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增大,难度增加。
2、司法因素
这主要体现在司法冻结与执行过程中,对于不同股份性质的股票采取的不同处置方式。
3、证券市场因素
证券市场下行、低迷不景气,导致股票价值大幅下跌,债权收回难度加大。
4、融资人因素
融资人对自身风险把控不严,盲目融资,且资金用途不合理,导致法律风险发生。
5、证券公司因素
证券公司尽职调查不充分,风险把控不到位,且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导致法律风险敞口。
二、法律风险的应对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质押业务决策流程
股权质押业务一般的业务模式就是市场上寻找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这个过程中,涉及的因素很多,如产业因素、上市公司情况、融资人信誉等,要合理分析利弊,不能盲目追逐利益,坚决摒弃法律风险大的业务。同时,对国家产业政策要辩证看待,既要看到国家发展形势,又要未雨绸缪,不要盲目跟风。以新能源电池产业为例,前期国家大力补贴新能源电池产业,然而,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涉及新能源电池的上市公司利润大幅下滑,导致股票价格爆仓,证券公司法律风险随之发生。因此,需要证券公司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流程,从源头把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形势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规避风险。
(二)建立相互衔接的管辖与解决机制
1、管辖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在业务合同中选择合适的司法管辖,一般来说,管辖分为诉讼和仲裁,两种管辖方式各有利弊,证券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与融资人协商合适的管辖,以避免因管辖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
2、解决机制
第一,业务部门及时作出业务判断,就违约处置或者司法处置选择的路径、面临的业务障碍、财产线索等,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第二,法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反馈,分析法律风险,制定完善的诉讼方案,并就案情决定律师选聘,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及时进入司法程序;第三,在胜诉法律文书取得之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处置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季先.股权质押规制的法律经济检思[N].第一财经日报,2019 年9 月11 日(A11) .
[2]徐国成,韩忠.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违约问题研究—以A公司为例[J].对外经贸,2019 (04): 74 -77.
[3]王珊.证券公司股权质押业务风险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