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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立法历经变迁,由于现行宪法删除了对陪审制度的规定,加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不足,导致人民陪审制度被淡化.本文从当前我国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为充分发挥陪审制度的固有价值、实现民主政治的功能等方面论述了对陪审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性.主张从完善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对新类型案件、专业性强的案件实行专家陪审制度,建立陪审员的选择与回避制度和建立陪审员更换与庭审更新制度等八个方面构建和完善陪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