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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邵建伟堕落的开始——
1998年7月11日晚,《中国市场经济报》山西记者站职员吴冰向因让路问题与之发生争执的出租车司机钱永平连捅数刀致钱死亡。1999年7月6日,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将吴冰抓获归案。吴冰之父吴元(原太原市商业银行行长)急得如坐针毡,四处托关系、找门路,一心要把儿子“保出来”。一天,吴元向太原市东海海鲜酒家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宏说出了自己的这件烦心事,吴建宏说他和杏花岭分局局长邵建伟关系很好。吴元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不日,他在东海酒家设宴款待邵建伟,席间提出给吴冰办理取保候审的请求。
10月中旬的一天,吴元在山西大酒店约见邵建伟,再次为儿子请求取保候审。说话当中,吴元将装有20万元的塑料袋推到了邵建伟面前,说:“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过了几天,邵建伟给三桥刑警中队长魏某打电话,说想看看吴冰故意伤害案的案卷。随后在一个星期天的上午,在御花园大酒店里邵建伟将案卷交给吴元查阅,并交代吴元“下面的事情你该做什么自己做”。吴元心领神会,知道邵建伟的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做好有关证人的工作,让他们改变证言;二是要做好办案人员的工作。10月30日,邵建伟主持召集三桥刑警中队长、法制科科长和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开会,以让吴冰协助抓捕同案犯为由,决定给吴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吴冰就被取保。
邵建伟就这样轻易地将吴元的20万元收入囊中,但他还不满足。事后,他还在吴建宏面前抱怨:“看你介绍的人,给我找了多大的麻烦,让别人说多少闲话,让我担多大的风险!”一个月后,吴建宏在香港的景福钟表店花了29万多元港币买了5块“百达翡丽”手表,连同发票一起送给了邵建伟。
1999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任帅因涉嫌绑架罪被留置于杏花岭公安分局。任帅的亲属、“山西涉黑第一案”的主犯李满林通过原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罗毅伟找到邵建伟,要求让任帅取保候审。见老同学出面相求,邵建伟自然是格外尽心,当天便指示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给任帅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几天后,罗毅伟将李满林交给他的10万元送给了邵建伟。邵建伟笑纳了5万元, 5万元退给了罗毅伟。
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就再也无法关上了。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和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还非法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的13万元、接受他人为其支付的集资房款8.96万元。
钱权交易疯狂敛财用金钱攫取权力,让权力产生更多的金钱
自从权力给邵建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后,邵建伟充分体会到了权力的价值,进而渴望拥有更多的权力。邵建伟说“我对权力的欲望和兴趣远远大于金钱。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我更多想的是‘有权就有一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用权力来满足个人精神和物质需要的错误的思想意识,错误的动机目的,决定了我对权力的追求必然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身试法,违法违纪”。
为了追逐更大的权力,邵建伟做出了很多努力:比如,确定更高的权力目标、学习研究西方的选举方法、注意表现,干好工作、拉拢群众,打好基础、尤其是贿赂关键领导等。要“买官”首先得有雄厚的资金基础,这就需要不断地聚敛钱财,用金钱去攫取权力,再用得到的权力去获取更多的金钱。
邵建伟敛财的主要方式就是利用干部调整和机构改革收受贿赂。
从1995年9月到2001年6月,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杏花岭公安分局进行了多次较大规模的干部调整。在众多希望“進步”的干警中,一些人各显神通,用各种方式向局长邵建伟“表达心意”。而邵建伟也非常愿意做这种“顺水人情”,对于小到三五千元大到十几万元的贿赂他一律照收不误。最后的结果是,28名给邵建伟送过钱物的干警均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拔和调动,而邵建伟收受他们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63.66万元。
2001年6月邵建伟调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后不久,临汾市各县区公安局长、政委开始进行大交流。2003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机构改革又在临汾市公安局拉开了帷幕。从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邵建伟故伎重演,再次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非法收受临汾市13名公安干警的钱物共计人民币52.03万元、美元1万元。
邵建伟说“在调整干部中,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给我送了钱的或送钱比较多的得到了较好的职务,没有给我送钱的或送钱比较少的得到了较差的职务,也有个别不该提拔使用的同志,死缠硬磨通过关系要送钱要提拔,也提拔使用了,只是位置安排得差些”。
东窗事发流水落花梦醒落马时,怎一个“悔”字了得
和许多贪官一样,邵建伟在案发后,先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得知回天无力后,便彻底交代罪行。经过痛不欲生的灵魂炼狱后,他对自己的犯罪历程进行了反思,写下了近10万言的检查和忏悔。
在法庭上,邵建伟显得非常平静,他似乎已为这一天的到来做好了准备。对于公诉人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40余起犯罪事实提出的“你收受某人多少钱是否属实”等问题,邵建伟大多以“是”或者“属实”作答。
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他这样说道:“……面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深感辜负了党组织的信任培养,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公安机关,对不起有关的当事人,对不起曾经关心支持我的领导同事,也对不起年近八旬的母亲和其他家人,我此刻愧疚悔恨万分!”
“我感到我的认罪态度是诚恳而实在的,我的悔罪之心是沉重沉痛的,对组织的查处我毫无怨言。因为我有负于组织的信任培养,对法律的判处我认罪服法。我愿意成为全省党员干部、全省公安机关,乃至全国公安机关的反面教员,以起警示教育作用。”
24年来,邵建伟从普通民警攀升到公安局长,又从公安局长沦落为受贿案犯,从云端跌到谷底,他的人生宛若一条抛物线,最终以自己最无法接受的方式在人生舞台上完成了谢幕。
大墙之内,铁窗之下,邵建伟痛定思痛,他这样告诫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人们:
“不要有侥幸心理。有时候你觉得自己做得完美无缺、天衣无缝、天知地知,其实不一定什么时候就可能东窗事发。我的感受很深刻!”
“可以说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埋下的定时炸弹。有些人可能退休以后在家里也不安全,未必是查你查出来的,有些事情就可以把你牵扯出来。所以说还是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想人不告,除非己莫为;要想人不查,除非己莫为。陈毅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众目睽睽难逃脱!确实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