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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下旬,信息产业部召开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工作通报会——一年一度的通报会,透露出哪些新的方向7数字电视的发展机遇在哪里?
【10万亿】
“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总收入10万亿元(电子信息产业9万亿元);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电子信息产业7.5%);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10亿户;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35%。
【9300万台】
信产部2007年调控目标:彩电产量9300万台,彩色显示器产量15000万台。2006年,彩电实际产量8375.4万台。
【平板专项】
信息产业部重点组织实施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争取国家加大对新型显示器件的投入——
1、TFT—LCD显示器件:以5代线以上产品为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引导并鼓励建立国内彩电整机和显示器件企业间的合作机制。在技术工艺方面,重点建设液晶生产工艺、模块技术开发中心。
2、PDP显示器件: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重点发展42英寸以上PDP显示屏、驱动电路及模块,掌握规模量产技术。建设PDP显示屏及模块生产线,鼓励引导设备和专用材料开发和产业化。
3、OLED/PLED、FED等新型显示器件及模块:积极组织OLED/PLED、FED器件和模块的基础技术研发,掌握部分关键技术,为产业化奠定基础。发展小尺寸手机主/副屏、PDA和MP3所用OLED显示屏,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积极跟踪SED、LCOS、DLP等显示器件的发展。
【机卡分离】
继续推行“机卡分离”技术路线,形成从关键配套件到整机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体系。
【AVS】
支持AVS关键设备和产品的研发和商用,推动AVS在视频监控系统、直播卫星、IPTV以及光盘产品方面的应用。
【数字视听】
加快新一代激光视盘技术和产品研发,组织国内骨干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研发蓝光产品推动制定有产业影响力的新一代数字接口标准。
【地面数字广播】
推进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相关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适时发展数字音频广播相关产品。
【3G与手机电视】
做好3G商用保障工作,推动3G特别是TD—SCDMA的国内产业化工作以及后续技术演进路线研究;密切关注基于移动通信网络和基于地面(卫星)广播方式手机电视技术的发展,重点支持国产技术和产品。
【卫星】
严密组织好“中星6B”、“中星9号”两颗卫星的监造、卫星地面配套工程建设和火箭发射服务工作,确保卫星按期发射、投入运营。
建设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安全接收系统的应用试点,完善并组织鉴定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安全接收系统,制订统一推广方案,在各省市建立试点。
【“减量减收”和全业务运营】
2006年固话本地通话量增长为-4.5%,固话经营从“增量不增收”进入“减量减收”新的发展困境。
为此,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固网运营商积极申请全业务牌照,争取在年内走向全业务运营,如中国电信的“我的e家”,家庭客户可按需要选择语音、宽带互联网、视频及内容等综合信息服务。
【中日韩、中巴】
筹备中日韩数字电视第四次工作组会议,推进中巴数字电视产业合作。
【电信法】
政策法规司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信法(草案)》的审查、论证和完善工作,推动《电信法》早日出台。配合做好国内外立法调研、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以及立法协调工作,为有关部门审议《电信法(草案)》提供有力支撑。
【主动式关税】
推进主动式关税管理,维护产业整体利益——
1、主动调整电子产品关税税目税率,提出有利于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对外谈判方案。
2、做好CEPA有关电子产品关税调整的落实工作。
3、加强基础研究,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关税国际比较研究,制定符合国际惯例和产业特色的税目体系。
【环保节能】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目录及相关的分类、注释体系;加强污染控制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完善污染控制的检测和认证模式开展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示范工程的试点;研究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研究出台无铅焊料的行业标准。
【10万亿】
“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总收入10万亿元(电子信息产业9万亿元);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电子信息产业7.5%);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10亿户;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35%。
【9300万台】
信产部2007年调控目标:彩电产量9300万台,彩色显示器产量15000万台。2006年,彩电实际产量8375.4万台。
【平板专项】
信息产业部重点组织实施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专项,争取国家加大对新型显示器件的投入——
1、TFT—LCD显示器件:以5代线以上产品为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引导并鼓励建立国内彩电整机和显示器件企业间的合作机制。在技术工艺方面,重点建设液晶生产工艺、模块技术开发中心。
2、PDP显示器件: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重点发展42英寸以上PDP显示屏、驱动电路及模块,掌握规模量产技术。建设PDP显示屏及模块生产线,鼓励引导设备和专用材料开发和产业化。
3、OLED/PLED、FED等新型显示器件及模块:积极组织OLED/PLED、FED器件和模块的基础技术研发,掌握部分关键技术,为产业化奠定基础。发展小尺寸手机主/副屏、PDA和MP3所用OLED显示屏,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积极跟踪SED、LCOS、DLP等显示器件的发展。
【机卡分离】
继续推行“机卡分离”技术路线,形成从关键配套件到整机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体系。
【AVS】
支持AVS关键设备和产品的研发和商用,推动AVS在视频监控系统、直播卫星、IPTV以及光盘产品方面的应用。
【数字视听】
加快新一代激光视盘技术和产品研发,组织国内骨干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研发蓝光产品推动制定有产业影响力的新一代数字接口标准。
【地面数字广播】
推进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相关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适时发展数字音频广播相关产品。
【3G与手机电视】
做好3G商用保障工作,推动3G特别是TD—SCDMA的国内产业化工作以及后续技术演进路线研究;密切关注基于移动通信网络和基于地面(卫星)广播方式手机电视技术的发展,重点支持国产技术和产品。
【卫星】
严密组织好“中星6B”、“中星9号”两颗卫星的监造、卫星地面配套工程建设和火箭发射服务工作,确保卫星按期发射、投入运营。
建设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安全接收系统的应用试点,完善并组织鉴定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安全接收系统,制订统一推广方案,在各省市建立试点。
【“减量减收”和全业务运营】
2006年固话本地通话量增长为-4.5%,固话经营从“增量不增收”进入“减量减收”新的发展困境。
为此,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固网运营商积极申请全业务牌照,争取在年内走向全业务运营,如中国电信的“我的e家”,家庭客户可按需要选择语音、宽带互联网、视频及内容等综合信息服务。
【中日韩、中巴】
筹备中日韩数字电视第四次工作组会议,推进中巴数字电视产业合作。
【电信法】
政策法规司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信法(草案)》的审查、论证和完善工作,推动《电信法》早日出台。配合做好国内外立法调研、对重点问题的专题研究以及立法协调工作,为有关部门审议《电信法(草案)》提供有力支撑。
【主动式关税】
推进主动式关税管理,维护产业整体利益——
1、主动调整电子产品关税税目税率,提出有利于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对外谈判方案。
2、做好CEPA有关电子产品关税调整的落实工作。
3、加强基础研究,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关税国际比较研究,制定符合国际惯例和产业特色的税目体系。
【环保节能】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目录及相关的分类、注释体系;加强污染控制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完善污染控制的检测和认证模式开展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示范工程的试点;研究出台《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研究出台无铅焊料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