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教育的基础,对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和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仍存在着许多不足,本文将根据湘潭市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分析其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0-0270-02
一、湘潭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为了解湘潭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组织参与了学前调研活动,采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集中走访湘潭市6个县(市)区的10所幼儿园,详细调查了解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湘潭市现有民办幼儿园529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建民营)45所,在园幼儿数61676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9.9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7.0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高出7.8和9.51百分点。2014年,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为3453.4万元;在园幼儿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幼儿教师总数的68.5%;虽说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各部门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长,但学前教育的现状相比其他学段的教育还明显落后。因此,如何在新的条件下有力地推动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体会到学前教育带给自己的普惠,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二、湘潭市学前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一)园所规划布局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城区富余,农村不足,中心城区甚至扎堆兴办幼儿园。二是办园层次不均衡。中心城区收费高的民办幼儿园较多,相当部分幼儿园的收费超过1200元/月·人,有的达到2700元/月·人,而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学位有限,招生年年爆满,普惠性幼儿园很难达到公办园和高档民办园的师资水平和园所环境,发展比较困难。三是公办幼儿园布点不均衡。各县(市)区已建的45所公办幼儿园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有9所幼儿园至今没有开园。
(二)公、民办幼儿园比例严重失衡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公办幼儿园45所,占全市幼儿园的 8.5%,民间资本运营的私立幼儿园占主体地位,要保证每个适龄幼儿都能上幼儿园,上得起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和教育性,无疑对当地市政府来说是一项重大的考验。公立幼儿园依靠政府投资,收费较低,在师资条件、环境等各方面都优于民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依赖举办方投资,园所运营主要依赖学费收入,要保持良好的办园水平,因而收取较高,所以就导致公立园难进,正规的私立幼儿园收费又太高,于是一些收费低廉、无牌经营、安全卫生等条件未达标的“黑”园迅速滋生,幼儿园的各种矛盾也开始凸显。
(三)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
学前教育要回归普惠公益性,重点在于政府的财政投入。就国际水平而言,学前教育经费占政府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比重应达3.8%。2014年湘潭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1.25%,为小学教育的3.4%,这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而且政府将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几乎完全投入到公立幼儿园中,私立幼儿园很少受益,只有一些专项奖励,奖励金额对于幼儿园的发展运营来说也是杯水车薪,且受奖励的民办园数量不多,政府在教育投入过程中缺乏理性思维,导致公共教育经费缺乏公共性。
(四)幼师队伍整体水平偏低
2014年,全市3079名园长、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仅为58%;拥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仅占16%,且绝大多数是初级职称,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湘潭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水平偏低,农村地区尤为明显,部分教师只是普通高中毕业,没有任何教育教学培训的经历,只是在学校里向有经验的老师现学现教,教师的专业素养直接影响了幼儿受教育程度和水平。
(五)配套政策滞后
幼儿园后续建设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滞后,一是公办园的管理政策不完善。45所公办园中,大多是“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模式,至今都没有取得公办组织机构代码和办学许可证,严格说都不是合法园。二是对民办幼儿园的支持政策不够,专项扶持经费没有明确的来源渠道,缺口较大,属于一次性奖补,且奖补方式单一,未形成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考核和监控机制,奖补机制不够科学。
三、针对湘潭市学前教育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可行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学前教育资源。要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就必须系统的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根据人口的规模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尽早出台《湘潭市2016~2020年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从扩大资源、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等方面为切入口,根据人口的规模确定真正需要的幼儿园数量,避免盲目新建幼儿园造成资源浪费,尤其是规划、住建部门要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并按要求移交当地教育部门。
(二)加强政府统筹,制定发展公办园的目标规划。尽快制定《湘潭市学前教育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合理布局。按照城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一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公办幼儿园的要求,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配置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布局“盲区”问题。新建住宅小区每1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应配置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人口聚集的老城区,根据实际需求,原则上服务半径1~2公里,应配置1所公办幼儿园。按照城镇化进程,合理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聚集地区的公办园,保证“有园上”、“方便上”。二是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三)加大财政投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当地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有合理比例,逐年提高。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项明细和负责范围,加大对办园规范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力度,真正做到“园所得发展、百姓得实惠”。一是通过政府整体购买民办幼儿园使其私有的性质转变为共有或集体所有。二是向私立幼儿园购买学位,免费提供给贫困家庭。三是对不合格的幼儿园采取政府出资改善,把私人经营改造成单独面向享有低保户等家庭困难群体设立的幼儿园。 (四)提升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本地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具体实施办法。二是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三是完善公办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幼儿园教师考核和评级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把教职工资待遇及流动情况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内容。四是完善幼师资格准入和注册制度。落实幼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幼师注册制度。五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和引入机制。将幼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依托在湘潭高校进行幼师职前、职后培训。
(五)出台和完善幼儿园管理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建立公办园管理配套政策。首先对现有的“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运营模式进行全面的风险与利益评估,理顺编办、财政等部门关系,为此类园所办理相关的资质。其次对已建好的幼儿园,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转为名副其实公办园;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应采用公建公办模式,推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二是建立管、办、评分离的学前教育评价和督导机制。明确教育监管、自主办学、社会评价三者的责权关系,把评价权交给社会教育教学专业机构。严格办园许可,依法管理幼儿园,逐步建立幼儿园活动实施方案、保教质量评价制度、幼儿园办园评价激励制度、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和合理的幼儿一日活动标准以及园长、幼师、保育员评价等一系列幼儿园管理办法体系。
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普及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教育的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对我国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忽视和偏废任何一方面的工作,都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No.CX2015B443)
参考文献:
[1]李红婷,罗先华.由“民办”向“公办”的回归——对湖南农村学前教育政策转向的分析与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08,(12).
[2]杨春华.学前教育金大花的历程及启示[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0).
[3]庞丽娟,胡娟,洪秀敏等.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02,(3).
[4]李华,李爱东.论终身教育环境下学前教育的发展[J].基础教育研究,2008,(5).
关键词:学前教育;教育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0-0270-02
一、湘潭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为了解湘潭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组织参与了学前调研活动,采用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集中走访湘潭市6个县(市)区的10所幼儿园,详细调查了解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湘潭市现有民办幼儿园529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建民营)45所,在园幼儿数61676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9.9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7.0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高出7.8和9.51百分点。2014年,我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为3453.4万元;在园幼儿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幼儿教师总数的68.5%;虽说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各部门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长,但学前教育的现状相比其他学段的教育还明显落后。因此,如何在新的条件下有力地推动学前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体会到学前教育带给自己的普惠,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二、湘潭市学前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一)园所规划布局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城区富余,农村不足,中心城区甚至扎堆兴办幼儿园。二是办园层次不均衡。中心城区收费高的民办幼儿园较多,相当部分幼儿园的收费超过1200元/月·人,有的达到2700元/月·人,而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学位有限,招生年年爆满,普惠性幼儿园很难达到公办园和高档民办园的师资水平和园所环境,发展比较困难。三是公办幼儿园布点不均衡。各县(市)区已建的45所公办幼儿园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有9所幼儿园至今没有开园。
(二)公、民办幼儿园比例严重失衡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公办幼儿园45所,占全市幼儿园的 8.5%,民间资本运营的私立幼儿园占主体地位,要保证每个适龄幼儿都能上幼儿园,上得起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和教育性,无疑对当地市政府来说是一项重大的考验。公立幼儿园依靠政府投资,收费较低,在师资条件、环境等各方面都优于民办幼儿园。私立幼儿园依赖举办方投资,园所运营主要依赖学费收入,要保持良好的办园水平,因而收取较高,所以就导致公立园难进,正规的私立幼儿园收费又太高,于是一些收费低廉、无牌经营、安全卫生等条件未达标的“黑”园迅速滋生,幼儿园的各种矛盾也开始凸显。
(三)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
学前教育要回归普惠公益性,重点在于政府的财政投入。就国际水平而言,学前教育经费占政府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比重应达3.8%。2014年湘潭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1.25%,为小学教育的3.4%,这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而且政府将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几乎完全投入到公立幼儿园中,私立幼儿园很少受益,只有一些专项奖励,奖励金额对于幼儿园的发展运营来说也是杯水车薪,且受奖励的民办园数量不多,政府在教育投入过程中缺乏理性思维,导致公共教育经费缺乏公共性。
(四)幼师队伍整体水平偏低
2014年,全市3079名园长、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仅为58%;拥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仅占16%,且绝大多数是初级职称,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湘潭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水平偏低,农村地区尤为明显,部分教师只是普通高中毕业,没有任何教育教学培训的经历,只是在学校里向有经验的老师现学现教,教师的专业素养直接影响了幼儿受教育程度和水平。
(五)配套政策滞后
幼儿园后续建设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滞后,一是公办园的管理政策不完善。45所公办园中,大多是“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模式,至今都没有取得公办组织机构代码和办学许可证,严格说都不是合法园。二是对民办幼儿园的支持政策不够,专项扶持经费没有明确的来源渠道,缺口较大,属于一次性奖补,且奖补方式单一,未形成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考核和监控机制,奖补机制不够科学。
三、针对湘潭市学前教育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可行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市学前教育资源。要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就必须系统的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根据人口的规模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尽早出台《湘潭市2016~2020年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从扩大资源、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等方面为切入口,根据人口的规模确定真正需要的幼儿园数量,避免盲目新建幼儿园造成资源浪费,尤其是规划、住建部门要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并按要求移交当地教育部门。
(二)加强政府统筹,制定发展公办园的目标规划。尽快制定《湘潭市学前教育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合理布局。按照城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一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公办幼儿园的要求,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配置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布局“盲区”问题。新建住宅小区每1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不超过400米,应配置1所小区配套幼儿园。人口聚集的老城区,根据实际需求,原则上服务半径1~2公里,应配置1所公办幼儿园。按照城镇化进程,合理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聚集地区的公办园,保证“有园上”、“方便上”。二是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
(三)加大财政投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当地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有合理比例,逐年提高。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项明细和负责范围,加大对办园规范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奖补力度,真正做到“园所得发展、百姓得实惠”。一是通过政府整体购买民办幼儿园使其私有的性质转变为共有或集体所有。二是向私立幼儿园购买学位,免费提供给贫困家庭。三是对不合格的幼儿园采取政府出资改善,把私人经营改造成单独面向享有低保户等家庭困难群体设立的幼儿园。 (四)提升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本地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具体实施办法。二是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三是完善公办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幼儿园教师考核和评级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把教职工资待遇及流动情况作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的重要内容。四是完善幼师资格准入和注册制度。落实幼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幼师注册制度。五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和引入机制。将幼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依托在湘潭高校进行幼师职前、职后培训。
(五)出台和完善幼儿园管理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建立公办园管理配套政策。首先对现有的“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运营模式进行全面的风险与利益评估,理顺编办、财政等部门关系,为此类园所办理相关的资质。其次对已建好的幼儿园,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转为名副其实公办园;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应采用公建公办模式,推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二是建立管、办、评分离的学前教育评价和督导机制。明确教育监管、自主办学、社会评价三者的责权关系,把评价权交给社会教育教学专业机构。严格办园许可,依法管理幼儿园,逐步建立幼儿园活动实施方案、保教质量评价制度、幼儿园办园评价激励制度、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和合理的幼儿一日活动标准以及园长、幼师、保育员评价等一系列幼儿园管理办法体系。
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普及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教育的水平和国民整体素质,对我国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忽视和偏废任何一方面的工作,都将不利于提高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No.CX2015B443)
参考文献:
[1]李红婷,罗先华.由“民办”向“公办”的回归——对湖南农村学前教育政策转向的分析与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08,(12).
[2]杨春华.学前教育金大花的历程及启示[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0).
[3]庞丽娟,胡娟,洪秀敏等.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02,(3).
[4]李华,李爱东.论终身教育环境下学前教育的发展[J].基础教育研究,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