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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江海明珠”之称的江苏南通市是我国近代纺织工业的发源地。改革开放以来,当地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建立健全群众自发维权、政府积极引导、司法有效介入的版权保护机制、体制,有效促进了当地家纺产业的发展,由此催生和成就了一批具有鲜明版权保护特色的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成功打造出家纺研发、制造、物流、仓储、销售产业链,并促进了印染、印刷、旅游、服务业的繁荣兴旺,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创新、造福一方百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南通经验”引起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度关注,在中外知识产权专家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12月10日《南通家纺产业版权保护调研报告(中英文本)》在瑞士日内瓦获得审查通过,得到该组织官员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南通作为全球首例版权保护优秀示范点脱颖而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亮点,进入国际视野,并将在世界产生广泛影响。
筚路蓝缕,艰苦创业奠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遍江海大地,家纺工业开始复苏。农民自发的家纺产品交易开始在通州的川港镇和海门的三星镇交界处悄然形成。通海家纺大市场的发展,历经了自发形成、政府规范、版权保护、繁荣发展四个阶段。从规模上讲,从地摊经济到集资建棚、政府投入、融资拓展、渐成规模,实际跨越了农耕经济的简单无序化集贸交易阶段,过渡到法制规范下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商贸交易和版权贸易的阶段,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
强化版权管理的呼声,来自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1996年之前,仅有100多家布店的志浩市场,大部分经营的是单色坯布。虽有少量花布,但是花型单调重复、千篇一律,大部分是相互抄袭、低水平重复的产品。整个市场不超过100个花样。导致的结果是,花布质量越来越差,布商无钱可赚,效益迅速下滑。同时因抄袭剽窃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导致市场萎缩,难以为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1996年台湾地区的东帝兴公司林明秋、林明砚兄弟的出现i使土生土长的农民布商眼睛为之一亮,他们开始关注“著作权”理念给市场带来的巨大冲击。林氏兄弟从台湾引进的100多个花型刚出现在市场即引起轰动。有的花型一款一天就销出1万米,以每米布5元钱计算,每天经营额高达5万元。巨大的经济利益诱使布商们盗版。林氏兄弟投诉到刚刚成立的南通市版权管理办公室。这一投诉不仅引起了南通市委、市政府的强烈关注,而且引起了国家、江苏省版权局的高度重视。缘于此,1996年秋南通市版权办公室在志浩村的支持下印制著作权宣传品,开办著作权法培训班,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普法和政治思想工作,志浩村市场的农民布商们也由此开始意识到著作权保护对于产品创新,提升市场品质档次的重要作用。1997年3月在志浩村领导的主动要求下,川港镇党委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镇村一级的版权管理基层组织——通州市志浩市场版权管理办公室,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作品登记的初步审查,受理著作权纠纷调解,成立作品鉴定小组对侵权作品进行初步认定,确定侵权赔偿最低标准。2002年10月,三星镇成立版权管理办公室,通海两大家纺市场版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南通地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此期间完成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跨越。
版权管理,科学发展开新天
在与侵权盗版行为作斗争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2001年10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2002年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介入市场管理,形成村民自发维权和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配套的格局。市场版权办公室两次调解不成,上报市版权局,直至诉讼到法院。法官到市场公开宣判,使经营户亲眼目睹,进行活生生现场普法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通州法院于2005年7月取得部分专利案件的管辖权;2007年1O月,又取得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成为苏中、苏北第一家享有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应对家纺知识产权对司法保护高效快捷的需求,针对涉及家纺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损失、花型市场周期短的特点,在立案、取证、保全、审理各环节急需构建快速反应机制。2008年,在世界第8个知识产权日前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资源,通州市人民法院受命在两大市场特设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专职受理两大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件,两大市场涉嫌侵权盗版纠纷提请知识产权禁令和财产保全,版权办公室调解无果的案件只要投诉,都可以就地立案和实施司法调解。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5年至2008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2起,其中著作权案件502起,家纺类著作权案件460起,占著作权案件的91.6%,审结457起,案件审结率99.3%。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谋划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思路,积极回应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呼唤,找准工作切人点,通过建立一整套裁判制度、强化五项司法功能、有效衔接五项机制等,探索出南通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机制,促进了家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与双赢。以志浩市场为例,从2003年至2008年底,市场版权办公室调处纠纷861件,而进入司法程序的不到100件;几年来,家纺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90%,南通本地家纺经营者之间的花型设计纠纷案件裁判的自觉履行率达100%。保障措施衔接,就是把法院的诉前证据保全措施,与市场版权管理部门的先行登记保全、侵权目标锁定等措施相结合,有效解决取证难题。如此,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各自优势,形成了强大合力。
探索创新,走出国门向世界
市场的良性竞争,蕴藏着极大的商机,并促进经营者不断更新观念,促使他们投入更多的精力调查研究海内外市场,研究新产品,开发新品种。广大业者从原来表面的花型设计结合布料新产品的开发,探讨版权、专利和商标相结合的新途径,发展到注重品牌效应,走知识产权资源综合利用的路子,使得产品的花型设计、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和商标品牌优势互补。提高了南通家纺产品总体的品质及其影响力,促进了家纺产品外在形式的创新与内在质量的优化。1997年市场经营的90%是化纤产品,10%是棉产品。到2001年90%以上是全棉产品(其中30%是高支高密高档布),10%的化纤产品。到2005年,花型已超过35000款。研发花型、研发面料的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两个市场150多家设计公司,2000多人的设计队伍,围绕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1997年初经营户均在广东采集花样,到2005年他们的足迹遍布中外各地。
南通家纺业如今不仅实现了产业群集聚,而且实现了品牌集聚。以品牌发展为龙头,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研发中心和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已经启动。200多家企业成立新品设计研发机构,部分创牌企业将设计研发中心设在上海,有的还在国外成立了研发中心。借鉴世界各地家纺产业的优秀创意和设计,南通家纺行业的设计水平正走向新颖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战略新高地。
志浩市场1994年起连续获"AA级信用企业”称号,接着连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市场”,2005年被国家版权局命名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海门三星镇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家纺绣品名镇”称号,叠石桥绣品市场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命名为该行业“中国之最”。2008年10月,首届北京国际版权博览会在北京开幕,南通家纺市场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全国首个世界级创意金奖。2009年3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专家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南通举行。2010年12月10日,中国南通家纺版权保护调研报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获得通过。南通知识产权保护真可谓硕果累累!
筚路蓝缕,艰苦创业奠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吹遍江海大地,家纺工业开始复苏。农民自发的家纺产品交易开始在通州的川港镇和海门的三星镇交界处悄然形成。通海家纺大市场的发展,历经了自发形成、政府规范、版权保护、繁荣发展四个阶段。从规模上讲,从地摊经济到集资建棚、政府投入、融资拓展、渐成规模,实际跨越了农耕经济的简单无序化集贸交易阶段,过渡到法制规范下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商贸交易和版权贸易的阶段,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繁荣。
强化版权管理的呼声,来自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1996年之前,仅有100多家布店的志浩市场,大部分经营的是单色坯布。虽有少量花布,但是花型单调重复、千篇一律,大部分是相互抄袭、低水平重复的产品。整个市场不超过100个花样。导致的结果是,花布质量越来越差,布商无钱可赚,效益迅速下滑。同时因抄袭剽窃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导致市场萎缩,难以为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1996年台湾地区的东帝兴公司林明秋、林明砚兄弟的出现i使土生土长的农民布商眼睛为之一亮,他们开始关注“著作权”理念给市场带来的巨大冲击。林氏兄弟从台湾引进的100多个花型刚出现在市场即引起轰动。有的花型一款一天就销出1万米,以每米布5元钱计算,每天经营额高达5万元。巨大的经济利益诱使布商们盗版。林氏兄弟投诉到刚刚成立的南通市版权管理办公室。这一投诉不仅引起了南通市委、市政府的强烈关注,而且引起了国家、江苏省版权局的高度重视。缘于此,1996年秋南通市版权办公室在志浩村的支持下印制著作权宣传品,开办著作权法培训班,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普法和政治思想工作,志浩村市场的农民布商们也由此开始意识到著作权保护对于产品创新,提升市场品质档次的重要作用。1997年3月在志浩村领导的主动要求下,川港镇党委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镇村一级的版权管理基层组织——通州市志浩市场版权管理办公室,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行作品登记的初步审查,受理著作权纠纷调解,成立作品鉴定小组对侵权作品进行初步认定,确定侵权赔偿最低标准。2002年10月,三星镇成立版权管理办公室,通海两大家纺市场版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南通地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此期间完成了由自发到自觉的跨越。
版权管理,科学发展开新天
在与侵权盗版行为作斗争中,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2001年10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2002年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介入市场管理,形成村民自发维权和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配套的格局。市场版权办公室两次调解不成,上报市版权局,直至诉讼到法院。法官到市场公开宣判,使经营户亲眼目睹,进行活生生现场普法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通州法院于2005年7月取得部分专利案件的管辖权;2007年1O月,又取得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成为苏中、苏北第一家享有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应对家纺知识产权对司法保护高效快捷的需求,针对涉及家纺知识产权案件侵权损失、花型市场周期短的特点,在立案、取证、保全、审理各环节急需构建快速反应机制。2008年,在世界第8个知识产权日前夕,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整合司法资源,通州市人民法院受命在两大市场特设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专职受理两大市场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案件,两大市场涉嫌侵权盗版纠纷提请知识产权禁令和财产保全,版权办公室调解无果的案件只要投诉,都可以就地立案和实施司法调解。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5年至2008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22起,其中著作权案件502起,家纺类著作权案件460起,占著作权案件的91.6%,审结457起,案件审结率99.3%。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谋划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思路,积极回应经济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呼唤,找准工作切人点,通过建立一整套裁判制度、强化五项司法功能、有效衔接五项机制等,探索出南通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机制,促进了家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与双赢。以志浩市场为例,从2003年至2008年底,市场版权办公室调处纠纷861件,而进入司法程序的不到100件;几年来,家纺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90%,南通本地家纺经营者之间的花型设计纠纷案件裁判的自觉履行率达100%。保障措施衔接,就是把法院的诉前证据保全措施,与市场版权管理部门的先行登记保全、侵权目标锁定等措施相结合,有效解决取证难题。如此,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各自优势,形成了强大合力。
探索创新,走出国门向世界
市场的良性竞争,蕴藏着极大的商机,并促进经营者不断更新观念,促使他们投入更多的精力调查研究海内外市场,研究新产品,开发新品种。广大业者从原来表面的花型设计结合布料新产品的开发,探讨版权、专利和商标相结合的新途径,发展到注重品牌效应,走知识产权资源综合利用的路子,使得产品的花型设计、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和商标品牌优势互补。提高了南通家纺产品总体的品质及其影响力,促进了家纺产品外在形式的创新与内在质量的优化。1997年市场经营的90%是化纤产品,10%是棉产品。到2001年90%以上是全棉产品(其中30%是高支高密高档布),10%的化纤产品。到2005年,花型已超过35000款。研发花型、研发面料的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两个市场150多家设计公司,2000多人的设计队伍,围绕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1997年初经营户均在广东采集花样,到2005年他们的足迹遍布中外各地。
南通家纺业如今不仅实现了产业群集聚,而且实现了品牌集聚。以品牌发展为龙头,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研发中心和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已经启动。200多家企业成立新品设计研发机构,部分创牌企业将设计研发中心设在上海,有的还在国外成立了研发中心。借鉴世界各地家纺产业的优秀创意和设计,南通家纺行业的设计水平正走向新颖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战略新高地。
志浩市场1994年起连续获"AA级信用企业”称号,接着连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市场”,2005年被国家版权局命名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海门三星镇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中国家纺绣品名镇”称号,叠石桥绣品市场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命名为该行业“中国之最”。2008年10月,首届北京国际版权博览会在北京开幕,南通家纺市场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全国首个世界级创意金奖。2009年3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专家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南通举行。2010年12月10日,中国南通家纺版权保护调研报告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获得通过。南通知识产权保护真可谓硕果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