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农村金融市场长期供需失调的矛盾日益引起各界的关注。本文通过微观层面分析了农户这一需求主体的信贷行为,指出了农村金融困境的原因是农村金融机构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了微观主体农户的信贷行为特点,导致了农户有效金融需求的抑制及农村金融供给出现极度稀缺的现状,最后对此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农户信贷行为;微观主体;金融困境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8-0065-0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农户在现阶段正在从传统的单一农业生产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户作为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愈来愈明显。2006年10月起,笔者在山东省泰安市对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笔者把农户视为农村金融市场中微观层面的竞争力量,把农户作为一个系统的主体来讨论其存贷行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
本次调研选择了泰安市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办事处(A)和四个乡镇(B、C、D、E)作为观察点,每乡镇(办事处)又选择至少两个村的农户和当地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工作人员作为调研对象。这五个乡镇(办事处)中,A处于城乡结合部,经济较发达,B是工业强镇,C商业比较发达,D和E是传统农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农户的调研中,采取随机抽样与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针对性。在实际调研中,由于问卷设题涉及到农户收入和支出等许多敏感性问题,有些数据只是近似值或约等数,在本文中大多采用百分比的形式模拟。
此外,在本文中,笔者假定农户是一个面临自己的实际约束条件和资源禀赋条件进行理性的收益——成本计算的“理性经济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微观农户的信贷行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并针对农户信贷行为困境提出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者和宏观管理者应采取的对策。
二、农户信贷行为的微观困境现状
农村金融陷入供需困境,除了宏观制度的约束之外,农户自身的经济行为和信贷行为也是重要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规律性,是农村金融机构制定产品战略的基石,探索当前农户的信贷行为,是解开金融困境的钥匙。
(一)农户信贷需求强度不足
在对此区农户参与金融活动的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从未参与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经济水平越低的地方,参与率越低,在经济不发达的E镇,近年来从未与正规金融机构接触(包括存、贷)的农户达到
25%(见表1)。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评价中,有40%以上的农户选择“不了解”或不予评价(见表2),农户对正规农村金融产品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缺乏参与的热情。
(二)农户余款收益途径单一,缺乏长远规划
正如本文的假定,农户是“理性经济人”,在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处理手中的剩余资金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农户的“理性”在面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复杂情况时遇到限制,是综合各项资源禀赋的理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的获得上,也表现在农户对自己手中资金的投向方面。一是农户存款类型单调,传统存款渠道仍是主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户都表示,手中闲散资金的存储方式首先会选择农信社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其次是保险、入股等方式。存款的比例远大于保险、入股类的比例。二是在存款渠道中,定期存款的比例远远大于活期存款的比例。在此区的调查中,即使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中农户定期存款的比例也达到70%,其他乡镇也都在80%以上。其中选择定期存款的农户中有90%以上承认“定期存款利息高于活期存款”是其选择的理由。在保险类投资渠道中,分红保险是农户的首选,选取此类的理由一是分红额度比传统金融机构存款利率高,二是可以预防未来因意外而致的资金急用和获得赔偿。目前,此区保险类资金投向正逐渐被农户接受,在B镇的调查数据中发现,2005年农户保险投资挤占信用社储蓄存款将近10%,并且在2006年呈上升的趋势。
但是,无论是农户的储蓄存款,还是保险投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农户获得的信息存在片面性。在调查中,90%的农户选择的对金融机构的认识途径都是通过代办员或保险业务员,极少是在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接触中获得信息,金融机构对农户投资行为的指导和规划也很少。
(三)农户贷款重“民间”轻“正规”,农村金融市场扭曲
根据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各种类型的农户虽然在某些方面的金融需求是同质的,但其金融需求的形式、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和要求却是不一致的。[1]结合此区的实际,也可把本区农户(以每户约3-4人计)大体分为:平均年收入在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的农户为贫困型农户,5000元到20000元(包括20000元)的为维持型农户,大于20000元的为市场型农户,则从调查数据如图1如所示。
图1 农户贷款情况示意图
注:农户的贷款渠道可以有多种选择,每项总和可能会超过100%。
由图1可见,农户贷款面小、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即使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市场型农户,其获得贷款的比例也只在50%左右,农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转求其他途径,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历史悠久,在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网络和作用,农户诉求民间借贷成了一种有效缓解资金困境的方式甚至是一种习惯性行为,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取代。在此区的调查中发现,95%农户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经济发达地区有息借贷比重大、额度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无息借贷比重大、借款额度小、借贷频繁。
综上可知,农户的各种微观信贷行为的偏离,致使其面对金融机构时陷入了困境。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出现正规机构“贷款难”问题。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无法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营销,金融机构对普通农户出现惜贷现象,片面追求大户。
三、农户信贷行为出现困境的原因分析
综上农户信贷有效需求与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不一致,农户信贷行为产生以上偏离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营销范围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交易成本
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户考虑其经济行为及信贷行为时首先是依据自己的资源禀赋条件而追求收益—成本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农户在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时注重交易成本的核算。一方面,对于农户而言,正规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交易成本过高,交易规则约束太强,致使农户向其借贷的意愿减弱。[2]以此区为例,农信社贷款利率不断上调,至2006年8月份,贷款利率达到10.2%,而同期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在15%左右,利差并不算高,如果加上正规金融贷款的交易费用,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农信社基本持平,农户寻求民间借贷便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另一方面,民间的金融组织形式与农户的文化理念和传统习惯存在内在的契合,除了具有方便灵活,容易接受的特点外,还可以避免因农户需求的分散性和随意性而造成的交易额度小、交易零散而导致的交易成本上升问题,最重要的是,民间借贷克服了正规金融机构面对农户时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成本过高的问题。这种状况反映在农户的信贷行为上,就表现为农户面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冷漠和对民间借贷组织的依赖特征上。
(二)农业的弱质性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很难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农户投资农业已不能满足收益最大化的要求,农户缺乏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形成“融资惰性”。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投放在农业领域的款项难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现“惜贷”现象。这种供需困境不断循环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农业弱质性导致的。在此区的农户借贷中,投资于农业(种养业)的贷款比例逐年下降,而投资运输、微小型企业和服务业的份额不断上升,也说明农户对传统农业热情日减,贷款投向正在改变。
(三)制度的约束
首先是金融体制造成的农户信贷行为的偏离。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下,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中的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撤出,同时又压制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因此造成带有准国家金融性质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这种竞争的不完全性,一方面导致利率水平的不合理,使资金要素越来越成为稀缺要素,其稀缺性所决定的要素价格随之越高;[3]另一方面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农业资金供给与农户需求目标不完全一致,严重脱离农村实际。其次是其他社会因素导致的农户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致使农户信贷行为的独特。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户面临的生存问题是多方面的,导致农户的储蓄行为强于投资行为,投资需求相对减弱。另一方面,现行农地制度很容易导致规模不经济,而且农村土地缺乏流动性,农户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存贷计划以防备未来收益产生的不确定。
除了以上所述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特征还会因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发生改变。因此,掌握农户信贷行为的特点,对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失衡,农村信贷政策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解决农户信贷困境的对策建议
解决农户信贷中遇到的问题,既需要从微观层面的农户和金融机构入手,也要注意宏观结构的调整。
(一)微观出路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激发不同层次的农户的存贷需求,把农户的借贷行为引导到正规金融市场上来。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应以“农”为中心,采取专一化策略,即把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农户和微小型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获得产品差异,形成竞争隔离层,减轻金融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造成的冲击。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多年农村工作的经验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降低因单笔交易额小和地域分散等导致的高成本,在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和外资机构目前尚未涉足的领域率先创立品牌的可信度,给未来的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专一化策略,既能贴近农村市场,掌握农户的信贷规律,完成商业化经营的目标,又能与国家的支农政策相吻合,对农村信用社和即将成立的邮储银行都是可资借鉴的战略选择。
(二)宏观出路
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不仅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后力不足,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选择途径。一是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虽然也存在某些竞争,如前所述的存款业务上面临的邮政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的竞争,贷款业务上面临的非正规金融组织的竞争等,但还远不能达到塑造一个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目标。[4]为进一步存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完善,国家应该鼓励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主体的竞争,鼓励新的市场主体的加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以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二是建立有层次的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各竞争主体,应形成合理的层次性差序格局,一方面满足不同需求主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各方利益的损害。这种格局可以划分为零售市场、大客户市场、批发市场和公共设施市场。零售市场的金融供给主体可以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以满足广大农户和中小农村企业的基本需求;大客户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高端客户的需求;批发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政策性的农业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批发业务;公共设施市场上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多方参与竞争的结果,允许各金融机构以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到公共设施的建设上来,不仅仅局限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放。[5]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制定相关的农村投融资办法,规范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行为,限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非法干预等。
参考文献:
[1] 何广文,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 王曙光.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3] 孙若梅.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 刘民权.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王家传.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与发展模式再探[J].中国农村经济,2003,(10).
关键词:农户信贷行为;微观主体;金融困境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8-0065-04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农户在现阶段正在从传统的单一农业生产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户作为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愈来愈明显。2006年10月起,笔者在山东省泰安市对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笔者把农户视为农村金融市场中微观层面的竞争力量,把农户作为一个系统的主体来讨论其存贷行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
本次调研选择了泰安市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办事处(A)和四个乡镇(B、C、D、E)作为观察点,每乡镇(办事处)又选择至少两个村的农户和当地的金融机构网点的工作人员作为调研对象。这五个乡镇(办事处)中,A处于城乡结合部,经济较发达,B是工业强镇,C商业比较发达,D和E是传统农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农户的调研中,采取随机抽样与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针对性。在实际调研中,由于问卷设题涉及到农户收入和支出等许多敏感性问题,有些数据只是近似值或约等数,在本文中大多采用百分比的形式模拟。
此外,在本文中,笔者假定农户是一个面临自己的实际约束条件和资源禀赋条件进行理性的收益——成本计算的“理性经济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微观农户的信贷行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并针对农户信贷行为困境提出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者和宏观管理者应采取的对策。
二、农户信贷行为的微观困境现状
农村金融陷入供需困境,除了宏观制度的约束之外,农户自身的经济行为和信贷行为也是重要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规律性,是农村金融机构制定产品战略的基石,探索当前农户的信贷行为,是解开金融困境的钥匙。
(一)农户信贷需求强度不足
在对此区农户参与金融活动的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从未参与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经济水平越低的地方,参与率越低,在经济不发达的E镇,近年来从未与正规金融机构接触(包括存、贷)的农户达到
25%(见表1)。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评价中,有40%以上的农户选择“不了解”或不予评价(见表2),农户对正规农村金融产品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缺乏参与的热情。
(二)农户余款收益途径单一,缺乏长远规划
正如本文的假定,农户是“理性经济人”,在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基础上处理手中的剩余资金的行为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农户的“理性”在面对农村生活环境的复杂情况时遇到限制,是综合各项资源禀赋的理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利益的获得上,也表现在农户对自己手中资金的投向方面。一是农户存款类型单调,传统存款渠道仍是主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户都表示,手中闲散资金的存储方式首先会选择农信社或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其次是保险、入股等方式。存款的比例远大于保险、入股类的比例。二是在存款渠道中,定期存款的比例远远大于活期存款的比例。在此区的调查中,即使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中农户定期存款的比例也达到70%,其他乡镇也都在80%以上。其中选择定期存款的农户中有90%以上承认“定期存款利息高于活期存款”是其选择的理由。在保险类投资渠道中,分红保险是农户的首选,选取此类的理由一是分红额度比传统金融机构存款利率高,二是可以预防未来因意外而致的资金急用和获得赔偿。目前,此区保险类资金投向正逐渐被农户接受,在B镇的调查数据中发现,2005年农户保险投资挤占信用社储蓄存款将近10%,并且在2006年呈上升的趋势。
但是,无论是农户的储蓄存款,还是保险投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农户获得的信息存在片面性。在调查中,90%的农户选择的对金融机构的认识途径都是通过代办员或保险业务员,极少是在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接触中获得信息,金融机构对农户投资行为的指导和规划也很少。
(三)农户贷款重“民间”轻“正规”,农村金融市场扭曲
根据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维持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各种类型的农户虽然在某些方面的金融需求是同质的,但其金融需求的形式、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和要求却是不一致的。[1]结合此区的实际,也可把本区农户(以每户约3-4人计)大体分为:平均年收入在5000元(包括5000元)以下的农户为贫困型农户,5000元到20000元(包括20000元)的为维持型农户,大于20000元的为市场型农户,则从调查数据如图1如所示。
图1 农户贷款情况示意图
注:农户的贷款渠道可以有多种选择,每项总和可能会超过100%。
由图1可见,农户贷款面小、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即使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市场型农户,其获得贷款的比例也只在50%左右,农户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转求其他途径,最普遍的方式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历史悠久,在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网络和作用,农户诉求民间借贷成了一种有效缓解资金困境的方式甚至是一种习惯性行为,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取代。在此区的调查中发现,95%农户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经济发达地区有息借贷比重大、额度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无息借贷比重大、借款额度小、借贷频繁。
综上可知,农户的各种微观信贷行为的偏离,致使其面对金融机构时陷入了困境。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出现正规机构“贷款难”问题。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无法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营销,金融机构对普通农户出现惜贷现象,片面追求大户。
三、农户信贷行为出现困境的原因分析
综上农户信贷有效需求与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不一致,农户信贷行为产生以上偏离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营销范围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交易成本
作为理性经济人,农户考虑其经济行为及信贷行为时首先是依据自己的资源禀赋条件而追求收益—成本的最大化,这就要求农户在与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时注重交易成本的核算。一方面,对于农户而言,正规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交易成本过高,交易规则约束太强,致使农户向其借贷的意愿减弱。[2]以此区为例,农信社贷款利率不断上调,至2006年8月份,贷款利率达到10.2%,而同期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在15%左右,利差并不算高,如果加上正规金融贷款的交易费用,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农信社基本持平,农户寻求民间借贷便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另一方面,民间的金融组织形式与农户的文化理念和传统习惯存在内在的契合,除了具有方便灵活,容易接受的特点外,还可以避免因农户需求的分散性和随意性而造成的交易额度小、交易零散而导致的交易成本上升问题,最重要的是,民间借贷克服了正规金融机构面对农户时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用成本过高的问题。这种状况反映在农户的信贷行为上,就表现为农户面对正规金融机构的冷漠和对民间借贷组织的依赖特征上。
(二)农业的弱质性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很难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农户投资农业已不能满足收益最大化的要求,农户缺乏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形成“融资惰性”。而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投放在农业领域的款项难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现“惜贷”现象。这种供需困境不断循环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农业弱质性导致的。在此区的农户借贷中,投资于农业(种养业)的贷款比例逐年下降,而投资运输、微小型企业和服务业的份额不断上升,也说明农户对传统农业热情日减,贷款投向正在改变。
(三)制度的约束
首先是金融体制造成的农户信贷行为的偏离。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下,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中的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撤出,同时又压制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因此造成带有准国家金融性质的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绝对垄断地位。这种竞争的不完全性,一方面导致利率水平的不合理,使资金要素越来越成为稀缺要素,其稀缺性所决定的要素价格随之越高;[3]另一方面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农业资金供给与农户需求目标不完全一致,严重脱离农村实际。其次是其他社会因素导致的农户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致使农户信贷行为的独特。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户面临的生存问题是多方面的,导致农户的储蓄行为强于投资行为,投资需求相对减弱。另一方面,现行农地制度很容易导致规模不经济,而且农村土地缺乏流动性,农户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存贷计划以防备未来收益产生的不确定。
除了以上所述的因素,农户信贷行为的特征还会因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发生改变。因此,掌握农户信贷行为的特点,对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失衡,农村信贷政策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解决农户信贷困境的对策建议
解决农户信贷中遇到的问题,既需要从微观层面的农户和金融机构入手,也要注意宏观结构的调整。
(一)微观出路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激发不同层次的农户的存贷需求,把农户的借贷行为引导到正规金融市场上来。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应以“农”为中心,采取专一化策略,即把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农户和微小型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获得产品差异,形成竞争隔离层,减轻金融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造成的冲击。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多年农村工作的经验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三熟”优势,降低因单笔交易额小和地域分散等导致的高成本,在实力强大的商业银行和外资机构目前尚未涉足的领域率先创立品牌的可信度,给未来的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专一化策略,既能贴近农村市场,掌握农户的信贷规律,完成商业化经营的目标,又能与国家的支农政策相吻合,对农村信用社和即将成立的邮储银行都是可资借鉴的战略选择。
(二)宏观出路
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不仅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还是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后力不足,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选择途径。一是建立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虽然也存在某些竞争,如前所述的存款业务上面临的邮政储蓄机构和商业银行的竞争,贷款业务上面临的非正规金融组织的竞争等,但还远不能达到塑造一个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的目标。[4]为进一步存进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完善,国家应该鼓励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主体的竞争,鼓励新的市场主体的加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以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性。二是建立有层次的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各竞争主体,应形成合理的层次性差序格局,一方面满足不同需求主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各方利益的损害。这种格局可以划分为零售市场、大客户市场、批发市场和公共设施市场。零售市场的金融供给主体可以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以满足广大农户和中小农村企业的基本需求;大客户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高端客户的需求;批发市场的供给主体可以是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邮政储蓄银行和政策性的农业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批发业务;公共设施市场上的供给主体可以是多方参与竞争的结果,允许各金融机构以招投标的方式参与到公共设施的建设上来,不仅仅局限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放。[5]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制定相关的农村投融资办法,规范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行为,限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非法干预等。
参考文献:
[1] 何广文,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 王曙光.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3] 孙若梅.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4] 刘民权.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王家传.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与发展模式再探[J].中国农村经济,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