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晨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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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生命是在对技艺的获得中展开的。在生命的展开中,力求完满,这是人的宿命。人人各异的能力塑造了不同的完美,这似乎也是宿命。能力,却可以在人身上获得、发展和改变,这大概是对宿命的抵抗。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就说:“每种技艺和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他所谓的善指向人性的完满或幸福(ε?δαιμον?α)。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有三种生活:动物般的享乐生活,具有政治性的共同体生活,追寻自由的沉思生活。只是,一旦求索人性完满的技艺蜕变为单纯的知识,甚至技术,人的三种生活都会变形、扭曲甚至反过来对人进行奴役,人存在于世的意义就会被悬置以至于枯竭。这么看来,在技术昌盛转而奴役人的时代,诗人转入对自然的书写,并非只是受到了田园牧歌的诱惑,而是对人的未来在进行积极的选择和想象。玛丽·奥利弗(Mary Oliver,1935-2019)就是这样一个诗人,和弗罗斯特、加里·施耐德(Gary Snyder)、露易丝·格利克(Louise Glück)一样,是在寻求别样道路的诗人。
  奥利弗来自美国北部的俄亥俄州。她特别爱书写家乡—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枫树岭(Maple Heights)。俄亥俄州的另一个小镇在文学史上人尽皆知,那就是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笔下的温士堡。关于这个小镇,他写过一本同名短篇小说集《温士堡,俄亥俄州》(Winesburg, Ohio),在汉语世界,我们也译作《小城畸人》。奥利弗是在俄亥俄州的自然和乡野中长大的,她童年的家附近有一片树林。自然慢慢发展为她写作中最大的主题,正如美国女诗人露西尔·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所说的:“她用自然世界去照亮整个世界。”她的诗仿佛是穿越自然的一次次旅行,对人世则往往投去轻轻的一瞥。一九九二年,奥利弗在与斯蒂文·拉蒂纳(Steven Ratiner)的访谈里,如此描述自己的童年生活:“很田园,很美好,那是一个扩展了的家庭。我不知道为何对自然世界如此亲近,除了它对我来说是可以得到的生活,这是最初的事情。它就在那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感觉到了那些最初的重要联系,那些最初的体验是与自然世界而不是与社会世界建立起来的。”到了二○一一年,在与玛利亚·施赖弗(Maria Shriver)的访谈中,她坦诚自己的童年十分艰难,家里的生活十分混乱。她年幼时甚至遭遇过性侵。写诗就是构筑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用以抵抗充满恶意的社会空间。十四岁时,她开始写诗,这让她找到了自己的道路,她用词语穿越坚硬、冷漠、封闭的墙壁。
  一九五三年,中学毕业后,奥利弗拜访了女诗人米莱(Edna St. Vincent Millay)的故居。米莱获得过一九二三年的普利策奖,她的旧居叫作“尖塔顶”(Steepletop),位于纽约州哥伦比亚县的奥斯特利茨(Austerlitz)小镇郊外,她在这里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二十五年。奥利弗来到旧居时,米莱才去世两三年。她迅速与米莱的妹妹诺玛(Norma)建立起了友谊,并且成为诺玛的秘书,在米莱故居工作了六七年,编辑米莱的文稿。这段经历让她进一步接近美国现代诗的传统。她在一九六三年,二十八歲时,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不要远航》(No Voyage and Other Poems)。一九八四年,奥利弗凭借第五本诗集《美国始源》(American Primitive)获得了普利策奖。这本诗集的出版社于前一年,在《1983年美国文学大事记》(1983 Chron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里这么评价这本诗集:“……呈现了一种新的浪漫主义,拒绝承认自然与观察自我之间的界限。”
  米莱先是就读于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随后去了纽约州的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但是她在两个大学均为肄业。一九六二年,她前往伦敦,任职于莎士比亚剧场等。后来回到美国,她没有选择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生活,而是住到了马萨诸塞州南部一个弯钩状半岛,叫作鳕鱼角(Cape Cod),也译作科德角。这里位于美国东海岸,人口不多,面朝大海。布罗茨基写过一首长诗《鳕鱼角摇篮曲》(Lullaby of Cape Cod)。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的小说《硬汉不跳舞》(Tough Guys Don’t Dance)也将背景设置在了这里。
  奥利弗追寻着米莱的足迹,在这座半岛上生活了大约半个世纪,可以说是度过了她生命的一大半。她诗中出现的大海、植物、动物,许多来自这个半岛。她住在这个半岛的尽头,一个名叫普罗温斯敦(Provincetown)的小镇,这里是避暑胜地。这个小镇对她来说特别重要,她与她的恋人—摄影师库克(Molly Malone Cook)就住在这里,她很多诗歌的背景也设置在这里。他们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相识于米莱旧居,随后就一直生活在一起。一九九二年,奥利弗在国家图书奖感言中说道:“她(库克)是我的生命之光。”二○○五年,库克去世之后,奥利弗就离开了这个地方,她大概觉得这是一个幸福之地,也是伤心之地。她去了佛罗里达半岛,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佛罗里达的霍布桑德(Hobe Sound)。两年后,她出版了《我们的世界》(Our World,2007),里面有她的日记、回忆文章和诗,配有库克的摄影作品。她在书中写道:库克教会她“去看”,“带着深挖细究的同情”。二○一二年,她罹患肺癌。二○一九年九月十日,奥利弗在佛罗里达的家中死于淋巴瘤。她写过一首诗《死亡到来时》:
  结束时,我想说终其一生
  我是新娘嫁给了惊异。
  我是新郎,将世界拥入怀中。
  (胡桑译)
  没错,奥利弗的一生简单朴素,但她从不缺少对于世界的惊异和爱。她很少远途旅行,她在自己的散文集《溯流》(Upstream: Selected Essays,2016)里说过,她很少去欧洲,依靠词语来想象欧洲,尽管她热爱欧洲文化和文学。她只在一九六二年去过伦敦。她曾去东南亚旅行,到过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一九九○年,她出过一本诗集名叫《光之屋》(House of Light),诗中记录了她在东南亚旅行的一些感受。她的诗歌单纯简易,并不繁复艰涩,语调平和,从不佯嗔薄怒或欢愉雀跃。这可能源于生活的不复杂,因为不复杂,她并不纠缠于字词。而另一位鳕鱼角的诗人—布罗茨基,在《鳕鱼角摇篮曲》中开头第一句就写道“帝国的东部潜入了黑夜”(常晖译),这是一句非常开阔的诗。“帝国”与“黑夜”出现在同一行诗里,社会与自然、历史与现实、权力和自由奇异地交织在一起。而奥利弗的风格则是减法,至少要减去社会和历史的重负。她曾在《诗歌手册》(A Poetry Handbook,1994)里告诫诗人:“一个忠告:有些诗歌堆砌了有趣的、美丽的诗行—隐喻叠加隐喻—细节连着细节。这些诗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滑行,但它们从不表达什么,它们只是重复了两三次。显然,它们是非常聪明的诗。然而,在那样的诗歌中,步调被遗忘了—开头和结尾之间的能量,流动感、运动和完整性都被遗忘了。最后,它耀眼的光芒所携带的沉重分量拖垮了它。在口袋中保留一点隐喻的光芒,让诗歌不受过分的干扰继续向前流动,这样更明智。因此删减是修订的重要部分。”正如她在诗作《为何我早早醒来》中写的:   ……
  可爱的星,正是你
  在宇宙中的存在,
  使我们远离永恒的黑暗,
  用温暖的抚触安慰我们,
  用光之手拥抱我们—
  早上好,早上好,早上好。
  瞧,此刻,我将开始新的一天,
  满怀幸福和感恩
  (倪志娟译)
  不管怎么说,单纯的生活和生命体验给了她浓郁而澄澈的诗意,在其中,她发现了世界的秘密。她写过一首诗叫《相遇》(Encounter),书写与她生活中的事物相遇的一个瞬间,这个事物就是“棕色小老鼠”,在诗里,她举起它冰凉柔软的身体,又放下。她写道:
  一年多过去了。
  “可怜的家伙,”我可能会说,
  但那有什么用。
  它体内的钟坏了。
  至于仪式,
  树叶已经旋转
  过来,风开口说话。
  (胡桑译)
  奥利弗经常写自然事物:河流、山川、水潭;写到植物:豆子、猪牙花、麒麟草、松树林、雏菊;还有动物:鹿、雪雁、海雀、熊、黄足鹞,等等。事物,尤其是自然事物,在她手上、目光里、感受里、语言里成为神秘甚至超验的存在,自然事物的节奏在词语中律动,并让我们成为有限的存在,让人类必须敞开自己的感受和体验,才能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在她的诗中,树叶和风在行动,在言语,取代了人的主体性。她的诗歌拒绝知识凌驾于生命。在《智者说,有些事物》这首诗的开头,她写道:
  无所不知的智者说,有些事物
  并沒有生命。我说,
  你按你的方式生活,别管我。
  (倪志娟译)
  智者的世界和生命的世界之间并非截然对立,奥利弗只是想通过这一对立来解放生命的潜能。或者说,对立本身只是一个修辞。她关心的是生命、情感、生活和诗歌的自由。她在《诗歌手册》里说过:“当然,诗歌必须在情感的自由状态里写就。此外,诗歌不是语言,而是语言的内容。然而,诗歌怎么可以是与诗人流动的、呼吸着的身体隔绝的内容?”她的诗歌写作忠实于日常生活,尤其听从自然和生命的召唤,沉浸于那个与自然世界一起律动的身体。她的诗总是试图从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当代消费生活中撤离出来,比如这首《北俄亥俄州最大的购物中心所在之处曾是一个池塘,每个夏天的下午我都会造访》:
  因为爱着地球,看到它的遭遇,
  我变得尖锐,变得冷漠。
  延龄草去了哪里,款冬去了哪里?
  睡莲又在何处继续
  它们朴素的、分文无有的生命,扬着
  它们金色的脸庞?
  很难相信我们真的需要
  这个世界希望我们购买的那么多东西。
  我拥有的衣服、灯、碟子和纸夹
  远远超过了我在有生之年所必需的。
  哦,我宁愿住进一所空荡荡的房子,
  藤蔓为墙,青草为毯。
  没有木板,没有塑料,没有玻璃纤维。
  我想有一天我会。
  我将躺下,衰老,冰冷,摆脱了
  所有这些买与卖,只有
  美丽的泥土在我心间。
  (倪志娟译)
  这样的诗似乎又一次形成对立:自然与社会的对立。但在这里不会引起我们的反感。因为这首诗的内核是宁静的,非表演性的。她的诗歌与巴黎、纽约的现代主义诗歌截然不同。超现实主义和纽约派的诗意来自现代都市生活中碎片、意外、偶然和瞬间。正如本雅明看到的,超现实主义对碎片生活的忠诚走向了语言本身:
  只有当每个人的清醒与沉睡之间的界限被抹除,生活才值得去过,此时,大量的影像如潮水般反复涌现。语言就像是其自身,唯在语言中,声音与影像,影像与声音,以自动的精确如此巧妙地相互渗透,根本找不到被称为“意义”的自动贩卖机的裂缝。
  (本雅明《超现实主义》,胡桑译)
  超现实主义的语言追求“声音和影像”,尤其是都市现代性催生出来的急速流转的声音和影像。而奥利弗试图追寻语言的内容,要在语言中安放存在的意义。这样的意义追问,让她的诗歌与欧洲文学传统之间建立了深厚的联系,同时也建立了与自然的联系。意义要求诗人去理解世界和万物,就像《雏菊》的第一节:
  我猜,这是可能的,我们
  迟早要学会
  我们必须了解的一切:例如,世界是什么,
  有何意义。夏天,当我从一片田野
  走向另一片田野时,我想到了这点,而
  嘲笑鸟正在嘲笑我,仿佛它是一只
  要么很博学,要么真正懂得了
  知足常乐的鸟。歌声源于探索,
  他明白:假如他突然受到反驳,
  就必须沉默。可是,没有反驳。
  (倪志娟译)
  诗歌源于对世界意义的探索。《雪鹅》就是一首关于意义追问的诗。奥利弗自认为,她的诗来自欧洲的雪莱和华兹华斯等人的浪漫派传统。他们要和极端的理性主义划清界限,不再亦步亦趋地追随社会生活、现实、历史和法则,而是走到我们的内心深处幽暗的、不可解的角落。这里的“幽暗”对应着外面那个深邃的、充满意外的自然,以区别于人为建构起的秩序井然的理性现实。理性如果是一道光,那么,奥利弗拒绝这道光照亮人的内心世界,让内心自然地起伏,或者让内心与自然一同起伏。
  在《雪鹅》中,我们还能看到她与美国浪漫派—超验主义之间的潜在联系。超验主义不同于单纯的田园牧歌式写作,而是要在自然中寻找事物内在的超越的灵魂。比如梭罗,回归到自然,回到超验的内在,并写出了《瓦尔登湖》。他并不是在自然中享乐,而是要安置一个灵魂,找到一种存在的方式和道路。同样,《雪鹅》这首诗不只是一首关于自然、田园的诗,它积极回应着、沉思着自然事物中的那个神秘的灵魂,就像诗作的结尾:   我仿佛透过纱幔
  看见了他们,神秘,欢乐,清晰
  (倪志娟译)
  神秘、欢乐、清晰,三个形容词的并置,揭示了超验灵魂的三个维度,也呈现出奥利弗诗歌写作的三个面向。这首诗还让我们想到爱尔兰诗人叶芝。叶芝有几首诗都是写天鹅的,其中一首叫作《柯尔庄园的野天鹅》,写到了五十九只天鹅在秋日黄昏的流水中浮游,突然间它们飞走消失了,这一瞬间让诗人领受到了世界的不可预测、难以把握,仿佛由一种超验的力量在掌控着。在诗的结尾,叶芝追问:
  它们在静寂的水上浮游,
  何等的神秘和美丽!
  有一天醒来,它们已飞去,
  在哪个芦苇丛筑居?
  哪一个池边,哪一个湖滨,
  取悦于人们的眼睛?
  (袁可嘉译)
  叶芝也使用了“神秘”这个词。但与之并置的是“美丽”。但神秘和美丽本身却引起了叶芝诸多难以解答的疑惑。自然事物神秘地移动,并不处在人的力量之内。奥利弗却从神秘中看到了“欢乐”的“清晰”。奥利弗诗中的异教神秘主义气息更加微弱。她的诗比叶芝的更为简洁、清澈、稳定。奥利弗的这首诗结构上与《柯尔庄园的野天鹅》之间有着类似之处。刚开始她听到一种声音:
  某个秋日,我听见
   头顶,刺骨的风之上,有一种
  陌生的声音,我的目光投向天空
  (倪志娟译)
  她将叶芝的视觉转移到了听觉中。还有,雪鹅飞行的声音让她感受到了“喜悦”,这种情感也是叶芝诗歌中没有的:
  如同一根火柴,被点燃,发出亮光,
  但并不像通常那样
  带来伤害,而是带来喜悦
  (倪志娟译)
  “喜悅”源于爱。奥利弗的诗一直盈满着对于世界的朴素的爱。这就是诗歌的第一行所写的:“哦,去爱那可爱的、无法长久的事物!”“无法长久”指明了事物的有限性,也揭示了人与事物相遇的随机性和短暂性。人们与自然事物匆匆相遇,然后只能接受告别和空白。庞德的诗作《在地铁站》里,同样写到了现代生活中匆匆相遇又迅速消失的经验:“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般显现;湿漉漉的黑枝条上朵朵花瓣。”(杜运燮译)但奥利弗将这种转瞬即逝的、偶然性的经验转移到了自然领域。
  最终,诗人在“可爱的、无法长久的”雪鹅身上发现了“神秘,欢乐,清晰”的气息。叶芝的赫尔墨斯主义和玫瑰十字主义告诉我们,自然的神秘源于上帝的隐秘存在,而在奥利弗的《雪鹅》中,自然本身就携带着神秘信息。奥利弗写的并不是现代都市的晦暗幽秘的瞬间经验,而是我们人与自然相遇时,那种喜悦的、不可把捉的经验,这种经验是她的诗之所以动人的非常核心的部分。奥利弗笔下的自然最终往往是非实体性,甚至是不可能的,正如在《这个早晨我看见鹿》这首诗中,她让一群鹿最终“进入不可能存在的树林”。
  奥利弗的自然经验与中国古典诗歌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她有一首诗叫作《中国古代诗人》:
  无论去往何处,世界跟随着我。
  它带给我忙碌。它不相信
  我不需要。现在我理解了
  中国古代诗人为何要遁入山间,
  走得那么远,那么高,一直走进苍白的云雾。
  (倪志娟译)
  从这里难以看到她对道家、佛教的核心精神的深入理解。对自然之象(或相)的观想活动没有在她的诗里展开,也未形成一种积极的内外双重运动,即,在观看外在世界之象的同时,在内在世界通过“心眼”的“造像”进行内在的想象和观看。她笔下的自然与社会相对立,是为了抵消社会生活的时间强度和行动密度。她的自然观念是在对现代性的敌意中建立起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东方宗教让她获得了看待自然的方式,比如她在《蟾蜍》最后两节写道:
  我谈论着世界在我看来是什么样的,五英尺高,蓝色的天环绕着我头顶。我说,蟾蜍就在那里,与尘土亲密无间,我想知道世界在它眼里是什么样的。
  他可能是佛陀—纹丝不动,不眨眼,也不皱眉,也没有一滴泪从那双金边眼睛里落下,当语言中提炼出的痛苦掠过它心头。
  (胡桑译)
  诗集《我为何早早醒来》(Why I Wake Early,中文版名为《去爱那可爱的事物》)出版于二○○四年。开篇诗作《我为何早早醒来》可以代表整部诗集的核心追求。诗歌起始于问候—你好(hello)。紧接着,通过“脸上的阳光”(sun in my face),传达出了对时刻、瞬间的接纳和领悟,对事物的开启和创造的思考:
  你好,我脸上的阳光。
  你好,早晨的创造者,
  你将它铺展在田野,
  铺展在郁金香
  和低垂的牵牛花的脸庞,
  铺展在
  悲哀和想入非非的窗口—
  (倪志娟译)
  在诗的结尾又出现了两个词—幸福和感恩。“瞧,此刻,我将开始新的一天,/满怀幸福和感恩。”时间的开启和创造最终指向完满的幸福,而幸福无疑源于对造物主的感恩。“阳光”(sun)是“光”(light)的一种。而“光”是基督教传统里的隐喻。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两个分句之间没有任何过渡性的阐释,言语(说)与创造的结果(有了)之间没有任何衔接、过渡和引述,而是一大片空白,这空白既是神学的任务,也是“诗”的任务,它揭示了世界诞生时那一瞬间的神秘。
  奥利弗诗歌中一直有着对超验世界的敬畏。“光”对奥利弗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物。她在一九九○年出版了一本诗集,就叫作《光之屋》(House of Light)。整个屋子充满了光,也就充满了幸福,一种超验的幸福。《我为何早早醒来》第二节里追寻了“光”的超验来源:
  用光之手拥抱我们—
  早上好,早上好,早上好。
  (倪志娟译)
  结尾一行具有强烈的仪式感,仿佛诗人和自然事物之间不是随随便便的一瞥,而是凝视。诗人接连说出三个词—“早上好”(good morning),这是朴素的日常语言,但已经脱离了日常语义,进入面对自然时的敬畏的瞬间。于是,在这个仪式之后,一天才真正开始。也许我们在尘世中受生活奴役,浑浑噩噩,操劳度日,并没有真的去开启每一天。时间的开启是精神世界的打开和醒来。我们需要在每一天清晨真正醒来,让那觉醒的风吹拂明亮的日子。让时间展开,让日子栖居在我们的生命里。正如弗罗斯特在《林间空地》中写的:
  哦,寂寂温和的十月清晨,
  让今天的时光慢慢展开。
  让今天对我们显得不那么短暂。
  (杨铁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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