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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有26个省市区免征农业税,大约有7.3亿农民告别了上缴“皇粮国税”的历史。这不仅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也把农村基层干部从催粮催款中解脱出来,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但是作为一项重大的税费体制改革,也必然会凸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免征农业税后凸现的新问题
农民承包土地纠纷增多。由于农民种田实现了“零负担”,一些农村争田要地现象逐渐凸现,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要求收回原来委托村组转包的土地、撂荒后由村组调整转包的土地、代耕代种的土地,或者对被占用征用的土地要求提高补偿费,由此引发的纠纷、上访事件增多;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遗留问题日渐显露,一些新生人口、因婚嫁等原因迁入的人员要求得到自己的承包地;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农户将退耕还林的土地复垦或干脆开荒,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基层干部职能转变不到位。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乡镇干部7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抓农业税。免征农业税后,广大基层干部从繁重的“催粮催款”任务中解脱出来,乡村干部一夜之间变成了无权、无钱、无抓手的“三无”干部,对免征农业税后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无底,茫然无措,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随角色的变化转变过来,人浮于事的现象较为突出,很难在群众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很难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乡村组织运转及兴办公益事业更加困难。免征农业税后,财政收入渠道变窄,乡村道路建设、优待金等刚性支出又必须确保,尽管一再压缩一般开支,仍然很难缓解乡镇财政入不敷出的被动局面;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也非常有限,勉强维持日常运转,村级收支矛盾愈显突出。此外,大多数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不受益农民不愿办,农村公路兴修维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学校设施改造、村级卫生防疫保健等公益事业因没有经费投入而一拖再拖,陷入停滞状态。
农业税费征收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过去在农业税费征缴过程中缺乏有力手段,收效甚微,迫于“双过半”和“硬结帐”的压力,村级组织通过借、垫等办法完成任务。现在免征农业税后,断掉了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一些农民欠缴拒缴农业税费,认为反正是要全部减免,现在也不必交了,最后会“一吹风”了事,致使村级债务难以化解,村级干部陷入两难境地。
破解农村新问题的对策
免征农业税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完善规范土地承包管理。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完善规范二轮承包,依法调处各类土地纠纷,如对有书面协议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户,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原则上不分配土地;对委托村组转包的农户、新生人口、迁入人员,可允许享有承包权,若无耕地调剂,可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适当微调,并签订承包合同,颁发经营权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对农民在抛荒地重新耕种的,要合理引导,做到有序开发,不得乱砍滥伐,严禁将退耕还林的土地复垦和开荒。对长期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引导其以书面协议形式通过代耕代种、转包、租赁等流转到人多地少的农户。对外来经营业主也应以协议方式开发集体空地,通过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承包经营权,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既保护承租者的合法权利,又适当考虑农民的既得利益,将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兴办公益事业。
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化。免征农业税是农民减负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对实现农民根本减负和长期增收的作用非常有限,还需要从开源节流上下功夫。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做到定岗定员,按岗设职,精简富裕人员和村组干部职数;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的以征收农业税为主转变到以抓发展、搞服务上,针对农民群众所需所想,保护好农民惜地、爱地、种地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改进、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科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让农民不断提高耕作水平。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要实现“三个转变”(直接管理向间接服务转变、行政命令向市场引导转变、替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做到四个为主(民主协商为主、服务为主、引导为主、示范为主)。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和省、市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向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重点向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倾斜,加快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对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农村低保、五保户、独生子女等增长因素的费用加大补助力度,足额预算,按时拨付,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
探索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利用受益区户主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通过受益农户协商讨论,出工出力兴办公益事业,简化审批程度;对全村大面积受益的公益事业,需动用全村劳动力“两工”,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对改善公益设施,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可通过乡镇、村组向上争取资金,对所需材料给予适应补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农村能人,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公益设施。
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可按照债务形成的原因,分项剥离债务。对“普九”义务教育达标、农田基本建设所负的债务,以及合作基金贷款,道路、电力等政策超前实施造成的金融债务,可暂时挂起来或转至金融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政策性化解;对农民的个人债务,允许放开口子,清收乡村债权还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留待历史逐步化解。同时大力压缩公务费开支,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坚决摒弃一些不符合实际的“政绩工程”,防治新的债务发生。
加强农村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针对免征农业税给农民思想带来的新变化,引导农民认识到免征农业税并未免除对国家的义务、社会的责任,借助农村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契机,利用典型示范、“三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农民关注社会,关心国家、互助友爱,在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的同时,促使有缴纳能力的农户自觉补缴历欠税费,自觉履行其它义务,更加积极地共建小康社会。
百姓讲述链接:
农业税全免以后,种地的什么费用也没有了,土地的收入应该大大提高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去年,我的一个亲戚种了50多亩地,由于去年涝灾,一年下来只剩下了几百元钱,惨吧!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50多亩土地,只有10多亩是自己家的,其他的都是承包别人的。在农业税没免的时候,租种别的农民的土地只要一亩100多元就可以了。农业税免除以后,租种别人的土地的租金就增加到了300多元一亩。因这一免一增,加上农资上涨,即使没有涝灾的发生,种地实际的收益也不如以前。
在以前收农业税的时候,出外打工经商的人,自己的土地如果自己不种,也不租给别人种,他就要赔钱了。所以,租金给多给少也让别的农民耕种,反正土地已经不是他们的依靠了。现在由于没有农业税费,就是抛荒不种也不赔钱,所以租金给少了也不让别人种。就这样,租地的租金就涨上去了。
真正种地的非但没有受益于免除农业税,反而因免除农业税付出了更多代价。免除农业税的好处只是让身份还是农民但没有种地的得到了,他们也没有因这点农业税的免除有多大的好转。种地的农民倒因免除农业税,费用有所曾加,这可是决策者不曾想到的。
亲戚说:“农业税是不用交了,但是农民负担一点没感到轻。因为农资贵了,如化肥、农药比原来都贵了。这些东西涨的价甚至比免掉的农业税还多。还有城里吃国家饭的(意指拿财政工资的)工资不断涨,物价也跟着涨,而农产品却不见涨,这样一来农民实际收入增长还是没有。近十几年来那些吃国家饭的条件在不断改善,哪个见过农村靠种田改善过生活条件的?那些农村家庭有所改善的也都是靠到外打工而不是种田。这样一来农业税作用有多大?当然免比不免好,但免税显然不是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民状况的路子。”
我的意思也不是说免除农业税一点好处没有,只是远远不够。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作用不大。这是个新问题,农业难、农村难、农民难的真正问题不在农村。两个人种50多亩地,遇到灾害,就无法承受。难道还要把每人平均一两亩地当作社保强加给农民吗?破解三农的三难问题需要大智慧,三农不需要特殊的保护,需要一个和城市平等的地位。(责任编辑 梅 杰)
免征农业税后凸现的新问题
农民承包土地纠纷增多。由于农民种田实现了“零负担”,一些农村争田要地现象逐渐凸现,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要求收回原来委托村组转包的土地、撂荒后由村组调整转包的土地、代耕代种的土地,或者对被占用征用的土地要求提高补偿费,由此引发的纠纷、上访事件增多;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的遗留问题日渐显露,一些新生人口、因婚嫁等原因迁入的人员要求得到自己的承包地;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农户将退耕还林的土地复垦或干脆开荒,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基层干部职能转变不到位。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乡镇干部7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抓农业税。免征农业税后,广大基层干部从繁重的“催粮催款”任务中解脱出来,乡村干部一夜之间变成了无权、无钱、无抓手的“三无”干部,对免征农业税后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无底,茫然无措,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随角色的变化转变过来,人浮于事的现象较为突出,很难在群众中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很难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乡村组织运转及兴办公益事业更加困难。免征农业税后,财政收入渠道变窄,乡村道路建设、优待金等刚性支出又必须确保,尽管一再压缩一般开支,仍然很难缓解乡镇财政入不敷出的被动局面;村级经费尽管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得到一定弥补,但也非常有限,勉强维持日常运转,村级收支矛盾愈显突出。此外,大多数村民对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不高,往往是受益农民愿意办,不受益农民不愿办,农村公路兴修维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学校设施改造、村级卫生防疫保健等公益事业因没有经费投入而一拖再拖,陷入停滞状态。
农业税费征收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过去在农业税费征缴过程中缺乏有力手段,收效甚微,迫于“双过半”和“硬结帐”的压力,村级组织通过借、垫等办法完成任务。现在免征农业税后,断掉了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一些农民欠缴拒缴农业税费,认为反正是要全部减免,现在也不必交了,最后会“一吹风”了事,致使村级债务难以化解,村级干部陷入两难境地。
破解农村新问题的对策
免征农业税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完善规范土地承包管理。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完善规范二轮承包,依法调处各类土地纠纷,如对有书面协议放弃承包土地的农户,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原则上不分配土地;对委托村组转包的农户、新生人口、迁入人员,可允许享有承包权,若无耕地调剂,可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适当微调,并签订承包合同,颁发经营权证,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对农民在抛荒地重新耕种的,要合理引导,做到有序开发,不得乱砍滥伐,严禁将退耕还林的土地复垦和开荒。对长期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引导其以书面协议形式通过代耕代种、转包、租赁等流转到人多地少的农户。对外来经营业主也应以协议方式开发集体空地,通过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承包经营权,采取土地使用权入股、有偿转让等形式,既保护承租者的合法权利,又适当考虑农民的既得利益,将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兴办公益事业。
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化。免征农业税是农民减负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对实现农民根本减负和长期增收的作用非常有限,还需要从开源节流上下功夫。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做到定岗定员,按岗设职,精简富裕人员和村组干部职数;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的以征收农业税为主转变到以抓发展、搞服务上,针对农民群众所需所想,保护好农民惜地、爱地、种地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改进、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科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让农民不断提高耕作水平。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要实现“三个转变”(直接管理向间接服务转变、行政命令向市场引导转变、替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做到四个为主(民主协商为主、服务为主、引导为主、示范为主)。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和省、市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向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重点向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倾斜,加快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对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农村低保、五保户、独生子女等增长因素的费用加大补助力度,足额预算,按时拨付,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
探索多种途径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利用受益区户主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通过受益农户协商讨论,出工出力兴办公益事业,简化审批程度;对全村大面积受益的公益事业,需动用全村劳动力“两工”,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对改善公益设施,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可通过乡镇、村组向上争取资金,对所需材料给予适应补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农村能人,利用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公益设施。
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可按照债务形成的原因,分项剥离债务。对“普九”义务教育达标、农田基本建设所负的债务,以及合作基金贷款,道路、电力等政策超前实施造成的金融债务,可暂时挂起来或转至金融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政策性化解;对农民的个人债务,允许放开口子,清收乡村债权还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留待历史逐步化解。同时大力压缩公务费开支,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坚决摒弃一些不符合实际的“政绩工程”,防治新的债务发生。
加强农村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针对免征农业税给农民思想带来的新变化,引导农民认识到免征农业税并未免除对国家的义务、社会的责任,借助农村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契机,利用典型示范、“三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农民关注社会,关心国家、互助友爱,在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的同时,促使有缴纳能力的农户自觉补缴历欠税费,自觉履行其它义务,更加积极地共建小康社会。
百姓讲述链接:
农业税全免以后,种地的什么费用也没有了,土地的收入应该大大提高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去年,我的一个亲戚种了50多亩地,由于去年涝灾,一年下来只剩下了几百元钱,惨吧!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50多亩土地,只有10多亩是自己家的,其他的都是承包别人的。在农业税没免的时候,租种别的农民的土地只要一亩100多元就可以了。农业税免除以后,租种别人的土地的租金就增加到了300多元一亩。因这一免一增,加上农资上涨,即使没有涝灾的发生,种地实际的收益也不如以前。
在以前收农业税的时候,出外打工经商的人,自己的土地如果自己不种,也不租给别人种,他就要赔钱了。所以,租金给多给少也让别的农民耕种,反正土地已经不是他们的依靠了。现在由于没有农业税费,就是抛荒不种也不赔钱,所以租金给少了也不让别人种。就这样,租地的租金就涨上去了。
真正种地的非但没有受益于免除农业税,反而因免除农业税付出了更多代价。免除农业税的好处只是让身份还是农民但没有种地的得到了,他们也没有因这点农业税的免除有多大的好转。种地的农民倒因免除农业税,费用有所曾加,这可是决策者不曾想到的。
亲戚说:“农业税是不用交了,但是农民负担一点没感到轻。因为农资贵了,如化肥、农药比原来都贵了。这些东西涨的价甚至比免掉的农业税还多。还有城里吃国家饭的(意指拿财政工资的)工资不断涨,物价也跟着涨,而农产品却不见涨,这样一来农民实际收入增长还是没有。近十几年来那些吃国家饭的条件在不断改善,哪个见过农村靠种田改善过生活条件的?那些农村家庭有所改善的也都是靠到外打工而不是种田。这样一来农业税作用有多大?当然免比不免好,但免税显然不是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民状况的路子。”
我的意思也不是说免除农业税一点好处没有,只是远远不够。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作用不大。这是个新问题,农业难、农村难、农民难的真正问题不在农村。两个人种50多亩地,遇到灾害,就无法承受。难道还要把每人平均一两亩地当作社保强加给农民吗?破解三农的三难问题需要大智慧,三农不需要特殊的保护,需要一个和城市平等的地位。(责任编辑 梅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