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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的:探讨脾修补术在外伤性脾破裂的应用。方法:对16例外伤性脾裂施行脾修补术。结果:全部病例均获痊愈。术 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行B超、CT等检查显示脾脏形态正常,脾脏功能正常,效果满意。结论:只要遵循脾缝合修补术的基本原则,脾修补术在外伤性脾破裂中应用是安全、可行的,值得推广。
关键词 脾破裂 修补手术
我院于1999~2006年,对16例外伤性脾破裂采用缝合修补术,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本组16例,男12例,女4例,平均年龄28岁。均为闭合性腹部损伤,其中车祸例5例,坠落伤6例,打击伤5例。伤后0.5~8小时 入院。合并多发性肋骨骨折2例,上肢骨折1例,下肢骨折2例,颅脑损伤1例。术前经B超、CT确诊12例,腹腔穿刺阳性14例,急诊手术探查证实均有脾破裂。按照我国制定的Ⅳ级分级法,Ⅰ级脾破裂7例,Ⅱ级脾破裂9例。腹腔内积血500~1500ml。16例术中全部采用缝合修补术。
结 果
本组16例病人,术后生命体征平稳。2例术后腹腔引流管有持续性血性液,量为40~60ml/天,予以保守治疗,术后第10天无血性液。余14例,腹腔引流管引流量少,引流管术后第3~7天拔除。16例痊愈,无并发症。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行B超、 CT等检查显示脾脏形态正常,脾脏功能正常。
讨 论
保脾手术的意义:过去由于片面地认为“脾脏并非生命必须的器官”,且脾脏血供丰富,组织脆弱,止血困难,很长时间以来,脾切除是治疗各种类型脾破裂的惟一选择。
然而,现代脾脏研究证明,脾脏有多种功能:①抗感染功能;②抗肿瘤作用;③还有一定的造血、贮血、滤血和毁血功能。
鉴于脾脏的以上功能,特别是对脾切除后凶险感染风险的认识,使外科医生逐步形成了“保脾”的概念,并确立了脾外伤的处理原则:a.“抢救生命第一,保留脾脏第二”[2];b.年龄越小越趋向于保脾手术;c.保留脾脏的质和量须具备足够的脾功能:d.根据损伤的类型和程度选择恰当的保脾术式或联合应用几种术式。
(2)脾破裂的分级: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脾脏外科学组于2000年9月在天津召开的第6届全国脾脏外科学术研讨会上制定了“脾脏损伤程度分级”标准,具体为:Ⅰ级:脾被膜下破裂或被膜及实质轻度损伤,手术所见脾裂伤长度≤5.0cm,深度≤1.0cm;Ⅱ级:脾裂伤总长度>5.0cm,深度>1.0cm,但未累及脾门,或脾段血管受损;Ⅲ级:脾裂伤及脾门或脾脏部分离断,或脾叶血管受损;Ⅳ级:脾广泛破裂,或脾蒂、脾动静脉主干受损[2]。上述标准简单、实用,且包含了脾脏从被膜到实质,从血管分支到主干的全程结构损伤,符合我国国情,对临床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在规范化治疗、术式选择等方面有指导作用。
(3)脾缝合修补术手术方式:①游离脾脏将其托于切口处显露脾脏,用无损伤钳钳夹脾蒂控制止血。②查明伤情、清除失活组织和凝血块;③用4号丝线或3/0不吸收合成线缝合裂口,再浅裂口可仅作单纯间断缝合。较深裂口可先作间断水平褥式缝合,再行单纯间断缝合。缝合深度需超过裂口基底部0.5~1.0cm,宽度距两创缘1.0cm,且一定包括脾包膜。④裂口内填入明胶海绵,缝线面置入大网膜做衬垫,再行打结,松紧以能止血为度,不可过紧。⑤修补后将脾脏还入原处,观察5~10分钟以确定止血可靠。⑥脾窝处放置引流管,观察出血情况。
脾修补术的条件:①脾破裂缝合修补术对裂口小,未伤及大血管的Ⅰ、Ⅱ级脾破裂可进行。理由是脾脏破裂多为横行,与脾内大血管方向一致,不是伤及叶间血管主干而是小梁血管。因此对于裂口小、局部物理或生物胶止血技术无效,且无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脾脏外伤病人,应用缝合修补技术进行止血比较安全有效。②无明显的腹腔感染,无严重的多脏器损伤。③病人基本条件良好,血流动力学稳定。
此术式要视病人术中出血情况,有无其他合并伤及急诊手术条件而定,对病情危重,缝合效果不好,手术技术力量差,不强调缝合修补,否则,会因失血过多危及病人生命。
对休克、腹腔内大出血、腹腔明显污染,多脏器严重损伤时,应果断采取切脾除术。病理性脾脏如脾脏肿瘤或囊肿、脾脏脓肿、原发性脾功能亢进及充血性脾肿大等外伤性破裂,宜行脾切除术。对于Ⅲ级脾破裂可行脾部分切除或节段切除术;对于Ⅳ级脾破裂宜做脾全切除加自体脾块移植或次全切除术。
脾修补手术术后护理:术后把病人送入监护病房,直至病情平穩。①心电监护,观察血压、脉搏、呼吸、血氧饱和度;②术后应严格卧床72小时以上;③术后腹腔引流管应留置72小时发上,观察有无出血;④补液、抗生素、饮食等同一般腹部手术;⑤术后定期复查B超、CT等影像学检查,观察脾脏的形态变化。
脾外伤在临床实践工作中较为常见,处理时除了要依据上述分级方案,还应根据损伤的程度和范围、有无合并伤,伤者的年龄、体质和经济能力,术者的经验和医疗环境等多因素综合考虑,且必须遵循“抢救生命为先”的基本原则,为病人选择最恰当的治疗措施。在“先保命、后保脾“的原则下,全脾切除不失为较安全的手术方案。我们应注意到脾修补术后仍有出血的可能,可发生于术后2~3天,因此术后应严密观察腹腔引流情况、生命体征及血流学变化,如为脾脏出血,可再次修补,必要时行脾脏部分切除或全脾切除术。
参考文献
1 夏穗生, 主编.现代腹部外科学.第1版.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503
2 吴在德,吴肇汉,主编.外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25~426
关键词 脾破裂 修补手术
我院于1999~2006年,对16例外伤性脾破裂采用缝合修补术,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本组16例,男12例,女4例,平均年龄28岁。均为闭合性腹部损伤,其中车祸例5例,坠落伤6例,打击伤5例。伤后0.5~8小时 入院。合并多发性肋骨骨折2例,上肢骨折1例,下肢骨折2例,颅脑损伤1例。术前经B超、CT确诊12例,腹腔穿刺阳性14例,急诊手术探查证实均有脾破裂。按照我国制定的Ⅳ级分级法,Ⅰ级脾破裂7例,Ⅱ级脾破裂9例。腹腔内积血500~1500ml。16例术中全部采用缝合修补术。
结 果
本组16例病人,术后生命体征平稳。2例术后腹腔引流管有持续性血性液,量为40~60ml/天,予以保守治疗,术后第10天无血性液。余14例,腹腔引流管引流量少,引流管术后第3~7天拔除。16例痊愈,无并发症。术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行B超、 CT等检查显示脾脏形态正常,脾脏功能正常。
讨 论
保脾手术的意义:过去由于片面地认为“脾脏并非生命必须的器官”,且脾脏血供丰富,组织脆弱,止血困难,很长时间以来,脾切除是治疗各种类型脾破裂的惟一选择。
然而,现代脾脏研究证明,脾脏有多种功能:①抗感染功能;②抗肿瘤作用;③还有一定的造血、贮血、滤血和毁血功能。
鉴于脾脏的以上功能,特别是对脾切除后凶险感染风险的认识,使外科医生逐步形成了“保脾”的概念,并确立了脾外伤的处理原则:a.“抢救生命第一,保留脾脏第二”[2];b.年龄越小越趋向于保脾手术;c.保留脾脏的质和量须具备足够的脾功能:d.根据损伤的类型和程度选择恰当的保脾术式或联合应用几种术式。
(2)脾破裂的分级: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脾脏外科学组于2000年9月在天津召开的第6届全国脾脏外科学术研讨会上制定了“脾脏损伤程度分级”标准,具体为:Ⅰ级:脾被膜下破裂或被膜及实质轻度损伤,手术所见脾裂伤长度≤5.0cm,深度≤1.0cm;Ⅱ级:脾裂伤总长度>5.0cm,深度>1.0cm,但未累及脾门,或脾段血管受损;Ⅲ级:脾裂伤及脾门或脾脏部分离断,或脾叶血管受损;Ⅳ级:脾广泛破裂,或脾蒂、脾动静脉主干受损[2]。上述标准简单、实用,且包含了脾脏从被膜到实质,从血管分支到主干的全程结构损伤,符合我国国情,对临床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在规范化治疗、术式选择等方面有指导作用。
(3)脾缝合修补术手术方式:①游离脾脏将其托于切口处显露脾脏,用无损伤钳钳夹脾蒂控制止血。②查明伤情、清除失活组织和凝血块;③用4号丝线或3/0不吸收合成线缝合裂口,再浅裂口可仅作单纯间断缝合。较深裂口可先作间断水平褥式缝合,再行单纯间断缝合。缝合深度需超过裂口基底部0.5~1.0cm,宽度距两创缘1.0cm,且一定包括脾包膜。④裂口内填入明胶海绵,缝线面置入大网膜做衬垫,再行打结,松紧以能止血为度,不可过紧。⑤修补后将脾脏还入原处,观察5~10分钟以确定止血可靠。⑥脾窝处放置引流管,观察出血情况。
脾修补术的条件:①脾破裂缝合修补术对裂口小,未伤及大血管的Ⅰ、Ⅱ级脾破裂可进行。理由是脾脏破裂多为横行,与脾内大血管方向一致,不是伤及叶间血管主干而是小梁血管。因此对于裂口小、局部物理或生物胶止血技术无效,且无血流动力学改变的脾脏外伤病人,应用缝合修补技术进行止血比较安全有效。②无明显的腹腔感染,无严重的多脏器损伤。③病人基本条件良好,血流动力学稳定。
此术式要视病人术中出血情况,有无其他合并伤及急诊手术条件而定,对病情危重,缝合效果不好,手术技术力量差,不强调缝合修补,否则,会因失血过多危及病人生命。
对休克、腹腔内大出血、腹腔明显污染,多脏器严重损伤时,应果断采取切脾除术。病理性脾脏如脾脏肿瘤或囊肿、脾脏脓肿、原发性脾功能亢进及充血性脾肿大等外伤性破裂,宜行脾切除术。对于Ⅲ级脾破裂可行脾部分切除或节段切除术;对于Ⅳ级脾破裂宜做脾全切除加自体脾块移植或次全切除术。
脾修补手术术后护理:术后把病人送入监护病房,直至病情平穩。①心电监护,观察血压、脉搏、呼吸、血氧饱和度;②术后应严格卧床72小时以上;③术后腹腔引流管应留置72小时发上,观察有无出血;④补液、抗生素、饮食等同一般腹部手术;⑤术后定期复查B超、CT等影像学检查,观察脾脏的形态变化。
脾外伤在临床实践工作中较为常见,处理时除了要依据上述分级方案,还应根据损伤的程度和范围、有无合并伤,伤者的年龄、体质和经济能力,术者的经验和医疗环境等多因素综合考虑,且必须遵循“抢救生命为先”的基本原则,为病人选择最恰当的治疗措施。在“先保命、后保脾“的原则下,全脾切除不失为较安全的手术方案。我们应注意到脾修补术后仍有出血的可能,可发生于术后2~3天,因此术后应严密观察腹腔引流情况、生命体征及血流学变化,如为脾脏出血,可再次修补,必要时行脾脏部分切除或全脾切除术。
参考文献
1 夏穗生, 主编.现代腹部外科学.第1版.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503
2 吴在德,吴肇汉,主编.外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2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