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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校长实名推荐制”是对高考制度的补充,是对保送生制度及高考加分制度的纠偏。该制度既有可行性也有局限性,因此需要完善准入和问责机制。建议成立“校长实名推荐联席委员会”,创建“委员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制”及“复审专家小组重新考核制”,使校长实名推荐制真正做到选贤任能、保证公平。
[关键词]校长实名推荐制;校长实名推荐联席委员会;监督;复审专家小组重新考核制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09-0041-02
2009年起,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此举无疑是对现行高考制度的补强,亦可看做对现行保送生制度的补充和完善。然而,消息一经传出,包括权威媒体CCTV在内的社会各界一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支持者,看到该制度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光明前途;怀疑者,看到该制度重蹈现行保送生制度在个别地方成为特权阶层“专用品”的覆辙。
1 历 史
(1)考试制度。自古以来,我国考试制度就与官员选拔制度息息相关。诸如“禅让制”、“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或单行、或并行,都曾显赫一时、没落一时。历史证明,任何制度都不会百试不爽。一旦制度僵化、人才枯竭,有志之士就会兴利除弊,将有真才实学的栋梁之才提拔起来,将旧制度及依附旧制度的“伪君子”、“酸秀才”淘汰出局。
(2)高考制度。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恢复高考制度是对“文化大革命”中“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的纠偏。“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片面强调政治可靠、忽视专业素养,使国家教育显失公平,已成定论。恢复高考,使张铁生这样的“白卷英雄”成为历史,陈景润这样的“红专人才”枯木逢春。
(3)保送生制度。作为高考制度的补充,“保送生推荐上大学制度”是对“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的扬弃。所谓扬,在于推荐是对考试制度的有益补充;所谓弃,在于“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过分突出政治。既然“无法无天”,也就无规矩可循、无公平可言。现行“保送生推荐上大学制度”以专业技能(如学科竞赛、体艺特长)或道德修养(如“三好生”、“优干生”等)为依据。
(4)高考加分制度。作为高考制度的补充,高考加分制度是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照顾的现行制度。照顾理由充分、得当,就不会损害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突出教育政策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的公平性;照顾理由不充分、不得当,就会损害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突出教育政策与现实脱节、与大众脱节的矛盾性。现行“高考加分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文体特长、品学兼优、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
2 现 状
(1)全国大局。“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买房难、买房贵”是当下中国面临的三大民生问题。党和政府围绕教育、医疗、住房进行改革,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2)教育大局。20世纪90年代教育扩招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在短期内不会立即消除。一方面,国家教学资源业已做大,在校师生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各地教学质量发展不均,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问题备受关注。
(3)高教大局。高考制度作为我国教育人才选拔制度的主体,不会动摇。但是,通过改革高考制度推动各地教育均衡发展,使“素质教育”名副其实,为国家培养更多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顶尖人才,已成共识。
(4)基教大局。文理分科作为现行高考模式的配套制度在我国高级中学普遍存在,短期内不会消除。但是,我国基础教育工作扎实与学生创新能力不足的矛盾,自“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难题破解以来仍显突出,概无争议。
3 未 来
(1)为了破解老百姓“上学难、上学贵”,化解教育领域的城乡矛盾、地区矛盾、民族矛盾、贫富矛盾,国家势必大力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为了破解大学生“就业难”,国家势必继续通过任免大学生村官、鼓励大学生入伍、扶持大学生创业等多种方式拓宽就业渠道。
(3)为了破解高教资源分配不均、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以及业已存在的学术腐败现象,国家势必大力推动高教与职教、本科与专科均衡发展,促进教学硬件与软件、师资与生源合理配备,严惩弄虚作假等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
(4)为了破解“素质教育”唯“应试”马首是瞻难副其实的难题,国家势必完善现行的保送生制度、高考加分制度以及新近出台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现对“应试教育之王”——高考制度的合理调节。
由此可见,“校长实名推荐制”与它的“前任”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为了有效选拔人才。它们的可行性都是对高考制度的补强;它们的局限性也一样:如果没有完善的准入和问责机制,就会成为权钱交易、任人唯亲的“黑色通道”,而不是为民所用、选贤任能的“绿色通道”。
为了将“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初衷贯彻到底,笔者建议:
第一,成立“校长实名推荐联席委员会”。该委员会实行委员代表制,委员由有权实名推荐的中学校长组成,委员产生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自主招生院校及正式委员共同制定。委员会的职能包括:①交流。委员会应推动委员及其所在学校互相学习,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水平整体提高;②监督。委员会应对委员进行监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代表可以训诫、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被开除出会的委员,丧失推荐资格。被开除出会的委员所推荐的学生,丧失被推荐资格。被开除出会的委员所在学校,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入会。同一学校被开除出会两人次的,永久丧失入会资格。③复审。对自主招生院校考核被推荐学生有异议的,组成专家复审小组,对被考核学生重新考核。
第二,创建“委员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制”及“复审专家小组重新考核制”。校长向自主招生院校实名推荐学生后,该院校应对学生进行公开考核。委员会应派三名以上委员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被推荐学生考核合格的,自主招生院校和委员会应同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并向社会公布。公布期为三个月。公布期内有人提出异议的,自主招生院校和委员会监督委员应出具答复意见;对答复意见不服的,由异议人从委员会中随机挑选五名以上委员组成复审专家小组。复审专家小组参考该自主招生院校的公开选拔要求,对该被推荐学生进行重新考核。复审专家小组出具重新考核意见书,并向社会公布。意见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三,对滥用推荐权的推荐人、滥用自主招生权的招考单位、滥用复审权的委员会委员,公民可对上述单位及其责任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赵旭辉(1986—),男,四川绵阳人,西南政法大学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校长实名推荐制;校长实名推荐联席委员会;监督;复审专家小组重新考核制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09-0041-02
2009年起,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此举无疑是对现行高考制度的补强,亦可看做对现行保送生制度的补充和完善。然而,消息一经传出,包括权威媒体CCTV在内的社会各界一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支持者,看到该制度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光明前途;怀疑者,看到该制度重蹈现行保送生制度在个别地方成为特权阶层“专用品”的覆辙。
1 历 史
(1)考试制度。自古以来,我国考试制度就与官员选拔制度息息相关。诸如“禅让制”、“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或单行、或并行,都曾显赫一时、没落一时。历史证明,任何制度都不会百试不爽。一旦制度僵化、人才枯竭,有志之士就会兴利除弊,将有真才实学的栋梁之才提拔起来,将旧制度及依附旧制度的“伪君子”、“酸秀才”淘汰出局。
(2)高考制度。作为改革开放的标志性事件之一,恢复高考制度是对“文化大革命”中“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的纠偏。“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片面强调政治可靠、忽视专业素养,使国家教育显失公平,已成定论。恢复高考,使张铁生这样的“白卷英雄”成为历史,陈景润这样的“红专人才”枯木逢春。
(3)保送生制度。作为高考制度的补充,“保送生推荐上大学制度”是对“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的扬弃。所谓扬,在于推荐是对考试制度的有益补充;所谓弃,在于“工农兵推荐上大学制度”过分突出政治。既然“无法无天”,也就无规矩可循、无公平可言。现行“保送生推荐上大学制度”以专业技能(如学科竞赛、体艺特长)或道德修养(如“三好生”、“优干生”等)为依据。
(4)高考加分制度。作为高考制度的补充,高考加分制度是对特殊人群给予特殊照顾的现行制度。照顾理由充分、得当,就不会损害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突出教育政策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的公平性;照顾理由不充分、不得当,就会损害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突出教育政策与现实脱节、与大众脱节的矛盾性。现行“高考加分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文体特长、品学兼优、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
2 现 状
(1)全国大局。“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买房难、买房贵”是当下中国面临的三大民生问题。党和政府围绕教育、医疗、住房进行改革,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2)教育大局。20世纪90年代教育扩招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在短期内不会立即消除。一方面,国家教学资源业已做大,在校师生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各地教学质量发展不均,一部分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问题备受关注。
(3)高教大局。高考制度作为我国教育人才选拔制度的主体,不会动摇。但是,通过改革高考制度推动各地教育均衡发展,使“素质教育”名副其实,为国家培养更多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顶尖人才,已成共识。
(4)基教大局。文理分科作为现行高考模式的配套制度在我国高级中学普遍存在,短期内不会消除。但是,我国基础教育工作扎实与学生创新能力不足的矛盾,自“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难题破解以来仍显突出,概无争议。
3 未 来
(1)为了破解老百姓“上学难、上学贵”,化解教育领域的城乡矛盾、地区矛盾、民族矛盾、贫富矛盾,国家势必大力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为了破解大学生“就业难”,国家势必继续通过任免大学生村官、鼓励大学生入伍、扶持大学生创业等多种方式拓宽就业渠道。
(3)为了破解高教资源分配不均、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以及业已存在的学术腐败现象,国家势必大力推动高教与职教、本科与专科均衡发展,促进教学硬件与软件、师资与生源合理配备,严惩弄虚作假等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
(4)为了破解“素质教育”唯“应试”马首是瞻难副其实的难题,国家势必完善现行的保送生制度、高考加分制度以及新近出台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现对“应试教育之王”——高考制度的合理调节。
由此可见,“校长实名推荐制”与它的“前任”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为了有效选拔人才。它们的可行性都是对高考制度的补强;它们的局限性也一样:如果没有完善的准入和问责机制,就会成为权钱交易、任人唯亲的“黑色通道”,而不是为民所用、选贤任能的“绿色通道”。
为了将“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初衷贯彻到底,笔者建议:
第一,成立“校长实名推荐联席委员会”。该委员会实行委员代表制,委员由有权实名推荐的中学校长组成,委员产生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自主招生院校及正式委员共同制定。委员会的职能包括:①交流。委员会应推动委员及其所在学校互相学习,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水平整体提高;②监督。委员会应对委员进行监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代表可以训诫、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被开除出会的委员,丧失推荐资格。被开除出会的委员所推荐的学生,丧失被推荐资格。被开除出会的委员所在学校,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入会。同一学校被开除出会两人次的,永久丧失入会资格。③复审。对自主招生院校考核被推荐学生有异议的,组成专家复审小组,对被考核学生重新考核。
第二,创建“委员会监督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制”及“复审专家小组重新考核制”。校长向自主招生院校实名推荐学生后,该院校应对学生进行公开考核。委员会应派三名以上委员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被推荐学生考核合格的,自主招生院校和委员会应同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并向社会公布。公布期为三个月。公布期内有人提出异议的,自主招生院校和委员会监督委员应出具答复意见;对答复意见不服的,由异议人从委员会中随机挑选五名以上委员组成复审专家小组。复审专家小组参考该自主招生院校的公开选拔要求,对该被推荐学生进行重新考核。复审专家小组出具重新考核意见书,并向社会公布。意见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三,对滥用推荐权的推荐人、滥用自主招生权的招考单位、滥用复审权的委员会委员,公民可对上述单位及其责任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赵旭辉(1986—),男,四川绵阳人,西南政法大学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