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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些年来,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并就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青少年学生犯罪现象依然令我们十分担忧!如何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使教育改革成果落到实处,是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严肃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法制教育;青少年犯罪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10-0058-02
目前在教育改革新形势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真正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把握其实质,并探讨相应的措施。现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所进行的研究及与此相关的法制教育措施报告如下:
1 主观原因
从主观来说,青少年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不能正确观察社会、意志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因此,必然要遵循心理内化的规律:把外部的法制规定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那么法制规定的心理内化是如何实现的?我们试用道德内化的心理规律解释如下:
知、情、意、行模式。这一模式把法制规定内化的过程概括为:法制认识(知)、法制情感(情)、法制意志(意)、法制行为(行)四个环节。
法制认识(知)是对法律、法规等的认识过程,主要经历三个阶级:①法制知识的理解认识,知道如何依法办事;②法制观念的形成。接受法律规定并认识自己应该依法办事;③法制评价能力的提升。能够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法制情感(情)是对法制行为产生情绪、情感体验的过程。守法时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违法时则产生痛苦的情感体验。
法制意志(意)是克服困难、百折不挠地依法办事,并能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决不违法的心理过程。
法制行为(行)是依法办事,不做违法的事,并养成习惯。
以上法制心理内化的每个环节均是相互关联、紧密结合的。知是法制内化的前提和基础。 情、意是由知到行的过渡,只有伴有明显的情绪体验,并用意志力量来调节自身的行为,才能使守法坚定不移,违法行为不再发生。
我们国家制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可分为四个方面:
1.1 提高法制认识
要根据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情况,确定相应的法制认识目标。例如,小学生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不容易理解,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的规矩,形成基本的法制观念的法制评价能力:不偷窃、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等。
1.2 形成法制情感
要根据法制认识的目标,提出相应形成法制情感的目标,使青少年学生不再犯罪,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内疚感。
1.3 锻炼法制意志
要制定出不断增强学生法制意志的具体要求,使学生最终形成依法办事、不屈不挠、抵制犯罪、毫不动摇的坚强法制意志。
1.4 养成法制行为习惯
法制教育深层次目标应该是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形成有法必依、守法必严、执法必公的性格特征。据说美国人喜欢打官司,可见依法办事的习惯已经成了美国国民性格特征之一,而我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的行为习惯尚处于形成阶段,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意义非凡。
2 客观原因
2.1 社会因素
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连连发生,部分青少年学生对社会产生了怀疑和矛盾的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的态度。加之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种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制止青少年学生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学生的好风气,总是视青少年学生为弱者,作为欺骗和利用的对象,对失足青少年学生更是采取歧视的态度,甚至不愿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就业、入学方面设置了重重障碍,使失足青少年学生再度滑向犯罪的边缘。
2.2 家庭因素
有的父母一味地娇宠溺爱孩子,使其认为父母的辛劳付出是天经地义的,从来体会不到父母的艰辛与劳苦,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习惯也就慢慢养成了。这样的孩子贪婪、自私、任性、脾气暴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从来不肯为他人奉献一点爱心。
有的父母则对子女要求过于严格。这类父母对孩子充满爱心,且对孩子怀有较高的期望值,却不知如何去引导,只注重管束、过度施压,甚至常常棍棒相加,使孩子内心变得压抑、苦闷,为逃避家长的施压,孩子会慢慢学着说谎;为寻求心理上的慰藉,孩子会逃避家人结交坏人。甚至有的父母还会把自己的理想强迫孩子去实现,以致孩子不堪忍受发生杀害父母的惨案。实在令我们深思!在我国家庭中,父母单方面的要求子女太多,却未能以身作则;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却未能顾及子女的心理需求;以打骂方式逼迫子女服从,却未能很好地与子女沟通;凡事要求子女循规蹈矩,却不能给予信任与支持;只懂施行权威式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这种家庭环境,就会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2.3 学校因素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主要阵地,但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一是只注重书本基础知识教育,缺乏法律常识,思想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学生形成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缺少因材施教的教育;二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重视与管理;三是个别教师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实施教育时不顾及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学生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从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逃离学校,走上犯罪的道路;四是教师所起表率榜样作用不够,一方面要求学生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另一方面却未能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3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在教育改革新形势下针对上述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症下药,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社会方面的预防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惩治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法纪,在社会中树立法制权威,增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同时,全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最严重的“黄、赌、毒”更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舆论广泛地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新的优良社会风气,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心理力量!
规范市场文化影像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与打击。同时,要加大创作优秀文艺作品的力度,以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学生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学生的情操。加大素质教育推行的广度和深度,转变传统灌输式的思想教育方法,注重知行合一,并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同时,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控制学生流失辍学现象。
完善我国青少年学生的立法工作,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权益,应当以详备的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切实的保护。
3.2 家庭方面的预防
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的举动、言行都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印象,家庭要担负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责任。
(1)观察学生的言行。一般情况下,青少年学生犯罪都会有些前兆,家长如果细心观察,完全可以避免犯罪现象发生。
(2)多与孩子沟通。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好朋友,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也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虚心请教。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教师和邻居们,寻求好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在大家的相互配合下,形成一个良好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引导、激励,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3.3 学校方面的预防
学校要坚决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真正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差生多给予指导与关心,看到他们的闪光点,教师也要经常教育他们多奉献与付出。不能对他们讽刺伤其自尊,更不能一有错误就将其赶出校门,把隐患留给社会。同时,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质量,严肃校纪,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青少年学生更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是国家繁荣昌盛的脊梁,家庭、学校、政府乃至全社会都有义务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教育他们。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才能达到预防、减少学生犯罪的目的,才能真正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坚信:只要有爱心去拉、去帮、去扶,就有可能挽救很多灵魂,造就很多有益于社会的人!
[关键词]法制教育;青少年犯罪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10-0058-02
目前在教育改革新形势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真正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把握其实质,并探讨相应的措施。现将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所进行的研究及与此相关的法制教育措施报告如下:
1 主观原因
从主观来说,青少年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不能正确观察社会、意志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因此,必然要遵循心理内化的规律:把外部的法制规定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那么法制规定的心理内化是如何实现的?我们试用道德内化的心理规律解释如下:
知、情、意、行模式。这一模式把法制规定内化的过程概括为:法制认识(知)、法制情感(情)、法制意志(意)、法制行为(行)四个环节。
法制认识(知)是对法律、法规等的认识过程,主要经历三个阶级:①法制知识的理解认识,知道如何依法办事;②法制观念的形成。接受法律规定并认识自己应该依法办事;③法制评价能力的提升。能够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法制情感(情)是对法制行为产生情绪、情感体验的过程。守法时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违法时则产生痛苦的情感体验。
法制意志(意)是克服困难、百折不挠地依法办事,并能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决不违法的心理过程。
法制行为(行)是依法办事,不做违法的事,并养成习惯。
以上法制心理内化的每个环节均是相互关联、紧密结合的。知是法制内化的前提和基础。 情、意是由知到行的过渡,只有伴有明显的情绪体验,并用意志力量来调节自身的行为,才能使守法坚定不移,违法行为不再发生。
我们国家制定法制教育的目标可分为四个方面:
1.1 提高法制认识
要根据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情况,确定相应的法制认识目标。例如,小学生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不容易理解,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的规矩,形成基本的法制观念的法制评价能力:不偷窃、不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等。
1.2 形成法制情感
要根据法制认识的目标,提出相应形成法制情感的目标,使青少年学生不再犯罪,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内疚感。
1.3 锻炼法制意志
要制定出不断增强学生法制意志的具体要求,使学生最终形成依法办事、不屈不挠、抵制犯罪、毫不动摇的坚强法制意志。
1.4 养成法制行为习惯
法制教育深层次目标应该是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形成有法必依、守法必严、执法必公的性格特征。据说美国人喜欢打官司,可见依法办事的习惯已经成了美国国民性格特征之一,而我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的行为习惯尚处于形成阶段,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意义非凡。
2 客观原因
2.1 社会因素
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连连发生,部分青少年学生对社会产生了怀疑和矛盾的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的态度。加之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种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制止青少年学生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学生的好风气,总是视青少年学生为弱者,作为欺骗和利用的对象,对失足青少年学生更是采取歧视的态度,甚至不愿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就业、入学方面设置了重重障碍,使失足青少年学生再度滑向犯罪的边缘。
2.2 家庭因素
有的父母一味地娇宠溺爱孩子,使其认为父母的辛劳付出是天经地义的,从来体会不到父母的艰辛与劳苦,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习惯也就慢慢养成了。这样的孩子贪婪、自私、任性、脾气暴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从来不肯为他人奉献一点爱心。
有的父母则对子女要求过于严格。这类父母对孩子充满爱心,且对孩子怀有较高的期望值,却不知如何去引导,只注重管束、过度施压,甚至常常棍棒相加,使孩子内心变得压抑、苦闷,为逃避家长的施压,孩子会慢慢学着说谎;为寻求心理上的慰藉,孩子会逃避家人结交坏人。甚至有的父母还会把自己的理想强迫孩子去实现,以致孩子不堪忍受发生杀害父母的惨案。实在令我们深思!在我国家庭中,父母单方面的要求子女太多,却未能以身作则;重视子女的物质生活,却未能顾及子女的心理需求;以打骂方式逼迫子女服从,却未能很好地与子女沟通;凡事要求子女循规蹈矩,却不能给予信任与支持;只懂施行权威式命令,却不给予自主的空间。这种家庭环境,就会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2.3 学校因素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主要阵地,但也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一是只注重书本基础知识教育,缺乏法律常识,思想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学生形成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缺少因材施教的教育;二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重视与管理;三是个别教师由于自身素质较低,实施教育时不顾及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学生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从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逃离学校,走上犯罪的道路;四是教师所起表率榜样作用不够,一方面要求学生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另一方面却未能及时处理善后事宜。
3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在教育改革新形势下针对上述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症下药,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社会方面的预防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惩治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法纪,在社会中树立法制权威,增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同时,全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最严重的“黄、赌、毒”更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舆论广泛地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新的优良社会风气,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心理力量!
规范市场文化影像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出版物的查禁与打击。同时,要加大创作优秀文艺作品的力度,以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引导学生的文化生活,陶冶青少年学生的情操。加大素质教育推行的广度和深度,转变传统灌输式的思想教育方法,注重知行合一,并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同时,贯彻《义务教育法》,依法控制学生流失辍学现象。
完善我国青少年学生的立法工作,对青少年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权益,应当以详备的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给予切实的保护。
3.2 家庭方面的预防
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的举动、言行都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印象,家庭要担负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责任。
(1)观察学生的言行。一般情况下,青少年学生犯罪都会有些前兆,家长如果细心观察,完全可以避免犯罪现象发生。
(2)多与孩子沟通。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好朋友,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也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虚心请教。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教师和邻居们,寻求好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在大家的相互配合下,形成一个良好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引导、激励,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3.3 学校方面的预防
学校要坚决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真正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差生多给予指导与关心,看到他们的闪光点,教师也要经常教育他们多奉献与付出。不能对他们讽刺伤其自尊,更不能一有错误就将其赶出校门,把隐患留给社会。同时,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质量,严肃校纪,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人才。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青少年学生更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是国家繁荣昌盛的脊梁,家庭、学校、政府乃至全社会都有义务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教育他们。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社会各界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才能达到预防、减少学生犯罪的目的,才能真正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坚信:只要有爱心去拉、去帮、去扶,就有可能挽救很多灵魂,造就很多有益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