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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校经管专业经济课程特点
经济法是本科院校经管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这门课程的教学不同于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所设置的课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在学习这门课之前,法学专业的学生已经掌握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学习这门课主要是掌握经济法的体系、理论和制度,以提高其法律职业素养。经管类专业所设置的“经济法”更确切的说是有关经济的法律的总称,不仅包含经济法学中的一部分内容,更主要的是包含了民法和商法中与经管类专业有关的内容。经管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强调应用性,如宁波大红鹰学院的经济法教学大纲上明确提出: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有一个初步而系统的认识,并且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结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从而可见,在本科院校中,经济法课程的设置目标是使该类专业的学生了解以后实际工作中可能常用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解决经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大多数重点院校培养的学生是以研究型为主,一本很大一部分院校也是培养研究型的学生,有一部分院校会兼顾应用型,而一般本科院校培养的学生基本都是应用型的,鲜有以研究型为培养目标的。如宁波大红鹰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为:本专业培养面向长三角、立足浙江、服务宁波地方经济,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基本理论,具备国际商务、国际物流、国际结算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我国外贸政策法规,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这种培养目标的不同,导致在一般本科院校中开设经济法课程也与重点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有所不同。重点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应更强调理论,学生掌握理论后提高其以后的研究能力,或者在实际中进行应用的能力,而普通本科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更应侧重于实践操作,即在实际中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对于理论则不宜太深,也不宜太全面。
专业特点和院校所在的层次决定了在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殊之处。
二、普通院校经管专业学生特质分析
(一)经济法基础差
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于重点本科的学生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另外,经管专业的学生一般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对于法学基础知识掌握的较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学习缺乏持久力,自我约束能力不强,自主学习能力也较弱。学生还表现出对纯理论学习缺乏兴趣。
(二)两极分化
与重点本科学生相比,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会感到一些自卑、失落,觉得前途渺茫,社会上对自己不认可,所以在学校里他们缺乏目标,对学习没有多大兴趣,这些学生就到了班上的末尾。但也有一些学生很有上进心,学习上特别刻苦认真,对未来乐观,充满憧憬。这些学生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对班级上的活动以及学校的活动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所以在普通本科院校中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好的学生很好,不比重点本科学生差,差的学生很差。出现了二极分化的现象。
(三)思维活跃
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的学生虽然从总体上来看,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思维很活跃。这一点在课堂上的案例讨论的时候表现得很明显,讲理论的时候没有多少同学听,但一到案例讨论,大多数同学会参与进来,并且能够踊跃发言,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观点。
三、适应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
(一)以案例实践为主,理论培养为辅
理论培养和案例实践各有优点。理论培养能够让学生理解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很好的把握概念。案例实践比较生动,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能让大部分学生学起来。但是如果纯讲理论,整堂课会很枯燥,学生会产生厌烦心理。相反如果不讲理论,只讲案例,学生往往找不到分析问题的切入点,不能用专业术语来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虽然上过了经济法课但等同于没有学过。针对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和学生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采用案例实践和理论培养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而且是以案例教学为主,理论培养为辅。对于理论只需要点到即可,在课堂上也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学生讲解,理论讲解以够用能懂为目标。在课堂上讲完理论后可以附带几个案例,让学生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以提高法律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应用能力,实践证明通过案例让学生掌握理论是一条可行之道。另外,案例教学法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也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完全相吻合。
再者,在课堂上讲解案例时,也可以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及一些练习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二)以团队式讨论为主,自由式讨论为辅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还可以引入讨论教学法。同时,如果要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课堂讨论,可以更大程度上调动学生参与到课堂中的积极性,而且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探讨,也可以进一步拓宽他们分析问题的思路。课堂上的讨论以学生为主,任课老师只起引导作用,要引导学生围绕中心议题讨论,并进行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观点。任课老师应随时观察学生的反应,观察学生讨论的热情和兴趣,以便适时进行调整,避免冷场。
学生在课堂上的讨论可以分为自由式讨论和团队式讨论。第一种方式适用于小班教学,第二种方式在小班和大班教学都比较适合。在普通本科院校,一般都是大班上课,只有一些专业课才采用小班上课。像宁波大红鹰学院,对于诸如经济法这样的专业基础课,能合班上全部合班上,采用团队式讨论较适合,对于100人左右的课堂最多也只有10来人的发言,而且以团队为单位,任课老师比较容易掌握课堂秩序。对于大班课,偶尔也可以用一下自由式讨论,给学生换一换胃口,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任课老师可以将学生课堂上讨论的表现记入到学生的平时分,用分数与课堂讨论相挂钩,也是一种不错的激励方法。
除了以上二种方法外,像抗辩式教学也比较适用经济法课程。抗辩式教学法主要是先按不同观点的同学分成几个小组进行讨论。抗辩式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前化的时间比较多,在课前必须阅读和查找相应的资料,作充分的准备,通过小组内的讨论,形成一致的意见,再与其他观点不同的小组进行辩论,引导学生找出解决问题。通过这一教学方法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作者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
经济法是本科院校经管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这门课程的教学不同于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所设置的课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在学习这门课之前,法学专业的学生已经掌握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学习这门课主要是掌握经济法的体系、理论和制度,以提高其法律职业素养。经管类专业所设置的“经济法”更确切的说是有关经济的法律的总称,不仅包含经济法学中的一部分内容,更主要的是包含了民法和商法中与经管类专业有关的内容。经管类专业设置这门课程强调应用性,如宁波大红鹰学院的经济法教学大纲上明确提出: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有一个初步而系统的认识,并且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结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从而可见,在本科院校中,经济法课程的设置目标是使该类专业的学生了解以后实际工作中可能常用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解决经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大多数重点院校培养的学生是以研究型为主,一本很大一部分院校也是培养研究型的学生,有一部分院校会兼顾应用型,而一般本科院校培养的学生基本都是应用型的,鲜有以研究型为培养目标的。如宁波大红鹰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为:本专业培养面向长三角、立足浙江、服务宁波地方经济,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基本理论,具备国际商务、国际物流、国际结算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和我国外贸政策法规,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这种培养目标的不同,导致在一般本科院校中开设经济法课程也与重点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有所不同。重点院校的经济法课程应更强调理论,学生掌握理论后提高其以后的研究能力,或者在实际中进行应用的能力,而普通本科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更应侧重于实践操作,即在实际中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对于理论则不宜太深,也不宜太全面。
专业特点和院校所在的层次决定了在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有其自身的特殊之处。
二、普通院校经管专业学生特质分析
(一)经济法基础差
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的学习基础相对于重点本科的学生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另外,经管专业的学生一般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对于法学基础知识掌握的较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普遍不高,学习缺乏持久力,自我约束能力不强,自主学习能力也较弱。学生还表现出对纯理论学习缺乏兴趣。
(二)两极分化
与重点本科学生相比,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会感到一些自卑、失落,觉得前途渺茫,社会上对自己不认可,所以在学校里他们缺乏目标,对学习没有多大兴趣,这些学生就到了班上的末尾。但也有一些学生很有上进心,学习上特别刻苦认真,对未来乐观,充满憧憬。这些学生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对班级上的活动以及学校的活动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所以在普通本科院校中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好的学生很好,不比重点本科学生差,差的学生很差。出现了二极分化的现象。
(三)思维活跃
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的学生虽然从总体上来看,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思维很活跃。这一点在课堂上的案例讨论的时候表现得很明显,讲理论的时候没有多少同学听,但一到案例讨论,大多数同学会参与进来,并且能够踊跃发言,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观点。
三、适应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
(一)以案例实践为主,理论培养为辅
理论培养和案例实践各有优点。理论培养能够让学生理解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很好的把握概念。案例实践比较生动,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能让大部分学生学起来。但是如果纯讲理论,整堂课会很枯燥,学生会产生厌烦心理。相反如果不讲理论,只讲案例,学生往往找不到分析问题的切入点,不能用专业术语来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虽然上过了经济法课但等同于没有学过。针对普通本科院校经管专业和学生的特点,笔者认为应该采用案例实践和理论培养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而且是以案例教学为主,理论培养为辅。对于理论只需要点到即可,在课堂上也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学生讲解,理论讲解以够用能懂为目标。在课堂上讲完理论后可以附带几个案例,让学生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以提高法律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应用能力,实践证明通过案例让学生掌握理论是一条可行之道。另外,案例教学法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也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完全相吻合。
再者,在课堂上讲解案例时,也可以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及一些练习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二)以团队式讨论为主,自由式讨论为辅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还可以引入讨论教学法。同时,如果要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课堂讨论,可以更大程度上调动学生参与到课堂中的积极性,而且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探讨,也可以进一步拓宽他们分析问题的思路。课堂上的讨论以学生为主,任课老师只起引导作用,要引导学生围绕中心议题讨论,并进行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观点。任课老师应随时观察学生的反应,观察学生讨论的热情和兴趣,以便适时进行调整,避免冷场。
学生在课堂上的讨论可以分为自由式讨论和团队式讨论。第一种方式适用于小班教学,第二种方式在小班和大班教学都比较适合。在普通本科院校,一般都是大班上课,只有一些专业课才采用小班上课。像宁波大红鹰学院,对于诸如经济法这样的专业基础课,能合班上全部合班上,采用团队式讨论较适合,对于100人左右的课堂最多也只有10来人的发言,而且以团队为单位,任课老师比较容易掌握课堂秩序。对于大班课,偶尔也可以用一下自由式讨论,给学生换一换胃口,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任课老师可以将学生课堂上讨论的表现记入到学生的平时分,用分数与课堂讨论相挂钩,也是一种不错的激励方法。
除了以上二种方法外,像抗辩式教学也比较适用经济法课程。抗辩式教学法主要是先按不同观点的同学分成几个小组进行讨论。抗辩式教学法要求学生在课前化的时间比较多,在课前必须阅读和查找相应的资料,作充分的准备,通过小组内的讨论,形成一致的意见,再与其他观点不同的小组进行辩论,引导学生找出解决问题。通过这一教学方法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学习、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作者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