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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他相关规定。从执行情况来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于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核算“双核算”的掌握程度还不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存在财政统一支付、授权支付等情况,给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涉及工资发放、四险一金扣缴、个税代扣代缴等业务的会计核算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