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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研发(R&D)中心逐渐增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关键词] 跨国公司;研究与开发(R&D);本地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 F27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21-0023-02
一、在华跨国公司R&D活动本地化的现状特点
R&D是跨国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前,为了防止创新技术的外溢,跨国公司的R&D活动,特别是那些基础性、高科技的研究活动大都集中在公司总部或母国进行。然而,80年代后期以来,跨国公司为了充分利用不同东道国在人才、科技实力以及科研基础设施上的比较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有组织地安排科研机构,以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从而促使跨国公司的R&D活动出现了国际化、全球化趋势。
作为引进外资大国,自1994年开始,跨国公司就开始在中国设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到2002年年末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约有400余家,累计投入研发金额近30亿美元。目前外商在我国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从空间分布来看,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分布比较集中,主要设在科研实力比较强、知识资源的密集程度较高以及外商投资集中的省市,如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天津等省市。
2.从组织形式来看,以非独立法人形式和内部研发部门形式的研发中心为主。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可以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两大类研发中心。其中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设立程序相对简单,而且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无论在财务还是管理上都相对于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易于管理和控制,其研发成果也便于尽快商业化。因此,外商普遍倾向于设立非独立法人形式的研发中心。
3.从研发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以产品应用技术的研发为主。一般跨国公司进行研究开发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产业科技基础阶段,研究重点是产业共性技术,其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二是具体产品研发阶段,主要针对特定的市场需求研究开发适用性产品,其投入适中,研发成果商业化迅速。相应的,研发中心研究开发的技术分为三个层次: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应用技术。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是以产品应用技术研究为主。
4.从分布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集中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
二、在华跨国公司R&D活动本地化的主要原因
1.跨国公司R&D活动的本地化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使中国市场的战略地位在全球凸现,跨国公司开始对华进行战略性投资。一些跨国公司在欧、美已有研究开发基地,为实现研究开发的国际化,常将亚洲的基地设在具有极大市场潜力的中国,并通过这一方式,实现国外技术的汉化与中国技术的国际化。因此在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2.充分地利用我国的现有人才和研发资源。
我国拥有丰富而又廉价的人才资源,而且拥有大量的研究机构。目前中国已经是一个现成的巨大的人才库。据中国科技部相关统计,到2002年年末,我国拥有各种研究机构25000多个,科技活动人员总数达到322.2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217.2万人,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67.4%,科技活动人员中R&D活动人员所占比重达到32.1%,R&D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重为78.3%。在华跨国公司的R&D机构可以凭借丰厚的薪金待遇、先进科研条件和人性化管理从国内某些科研机构中吸收和挖走大量的人才。这样,可增强它们的研发实力,降低研发成本,开发中国乃至世界需要的高新技术,增强跨国公司在技术上的垄断优势和竞争优势。
3.中国政府的鼓励政策。
从1996年6月,北京市政府出台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跨国公司R&D机构的地方性规章《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研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外商在境内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政策。总体上这些政策包括以下规定:(1)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不包括《外商技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和船舶、飞机、特种车辆、施工机械),且限于不构成生产规模的实验室或中试范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2)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的规定,在原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口符合前条条件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3)自行研发技术的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4)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政策规定大大促进了跨国公司在华研发的投资活动。
三、R&D活动本地化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华进行R&D技资活动,尽管有可能造成国内科研机构特别是国有科研单位人才的流失,但是,总体上看,对中国经济发展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外商在中国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利于提高中国的整体技术水平,缩短中国由消化吸收成熟技术向研究开发先进技术的进程,加速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在华跨国公司R&D投资活动客观上对我国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主要通过技术在产业内溢出效益和产业间溢出效益来体现。这样,通过产业的前向拉动,跨国公司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依靠先进技术开发出来的产品被国内企业购买去了之后会对国内企业产生后向推动作用,进而促进他们的技术进步。
2.外商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形成了中国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大型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中心一般能够提供较好的科研环境条件,在这里,国内、外的人才不断被聚集,并被继续培养成高级人才。从长远来看,这些研发中心中将储备了大量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拥有较高研发水平和研发能力的科技人才,为“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人才支持。
3.外商在华的R&D投资活动有利于我们学习先进的研究开发管理经验,改变粗放型管理模式。跨国公司的研发工作以市场为核心,注重产品质量、注重研发工作效率等原则和具体执行方式直接影响中国的企业管理者和研发工作人员,为中国的新兴企业、科研机构在R&D管理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对中国企业研发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4.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经济形式的稳定向好,投资环境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全球研发中心迁至中国,这些研发中心的技术开发重心逐渐向基础技术研究过渡,同时应用型技术的研究地域对象也不再限于中国市场,而是面向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而且还能带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改善了中国出口商品结构。
5.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所开发的应用型技术商业程度化形成的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中国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促进了市场竞争,加快了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对于外资进入的市场限制越来越少,技术人员的国内、国际交流手续也越来越简化,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政策的落实,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等等有利因素,我们可以预见,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数量将日益增加,规模将逐步扩大,水平将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欧阳斌:《跨国公司R&D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技术流动》,《经济前沿》2001年第4期,第27—29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3’中国外商投资报告》。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关键词] 跨国公司;研究与开发(R&D);本地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 F27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21-0023-02
一、在华跨国公司R&D活动本地化的现状特点
R&D是跨国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前,为了防止创新技术的外溢,跨国公司的R&D活动,特别是那些基础性、高科技的研究活动大都集中在公司总部或母国进行。然而,80年代后期以来,跨国公司为了充分利用不同东道国在人才、科技实力以及科研基础设施上的比较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有组织地安排科研机构,以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从而促使跨国公司的R&D活动出现了国际化、全球化趋势。
作为引进外资大国,自1994年开始,跨国公司就开始在中国设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到2002年年末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约有400余家,累计投入研发金额近30亿美元。目前外商在我国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从空间分布来看,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分布比较集中,主要设在科研实力比较强、知识资源的密集程度较高以及外商投资集中的省市,如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天津等省市。
2.从组织形式来看,以非独立法人形式和内部研发部门形式的研发中心为主。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可以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两大类研发中心。其中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设立程序相对简单,而且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无论在财务还是管理上都相对于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易于管理和控制,其研发成果也便于尽快商业化。因此,外商普遍倾向于设立非独立法人形式的研发中心。
3.从研发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以产品应用技术的研发为主。一般跨国公司进行研究开发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产业科技基础阶段,研究重点是产业共性技术,其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二是具体产品研发阶段,主要针对特定的市场需求研究开发适用性产品,其投入适中,研发成果商业化迅速。相应的,研发中心研究开发的技术分为三个层次: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应用技术。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是以产品应用技术研究为主。
4.从分布行业来看,主要集中在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主要集中在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技术密集型行业。
二、在华跨国公司R&D活动本地化的主要原因
1.跨国公司R&D活动的本地化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使中国市场的战略地位在全球凸现,跨国公司开始对华进行战略性投资。一些跨国公司在欧、美已有研究开发基地,为实现研究开发的国际化,常将亚洲的基地设在具有极大市场潜力的中国,并通过这一方式,实现国外技术的汉化与中国技术的国际化。因此在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化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2.充分地利用我国的现有人才和研发资源。
我国拥有丰富而又廉价的人才资源,而且拥有大量的研究机构。目前中国已经是一个现成的巨大的人才库。据中国科技部相关统计,到2002年年末,我国拥有各种研究机构25000多个,科技活动人员总数达到322.2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217.2万人,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67.4%,科技活动人员中R&D活动人员所占比重达到32.1%,R&D活动人员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所占比重为78.3%。在华跨国公司的R&D机构可以凭借丰厚的薪金待遇、先进科研条件和人性化管理从国内某些科研机构中吸收和挖走大量的人才。这样,可增强它们的研发实力,降低研发成本,开发中国乃至世界需要的高新技术,增强跨国公司在技术上的垄断优势和竞争优势。
3.中国政府的鼓励政策。
从1996年6月,北京市政府出台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跨国公司R&D机构的地方性规章《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研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鼓励外商在境内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政策。总体上这些政策包括以下规定:(1)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不包括《外商技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和船舶、飞机、特种车辆、施工机械),且限于不构成生产规模的实验室或中试范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2)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的规定,在原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口符合前条条件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3)自行研发技术的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4)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政策规定大大促进了跨国公司在华研发的投资活动。
三、R&D活动本地化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华进行R&D技资活动,尽管有可能造成国内科研机构特别是国有科研单位人才的流失,但是,总体上看,对中国经济发展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外商在中国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利于提高中国的整体技术水平,缩短中国由消化吸收成熟技术向研究开发先进技术的进程,加速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在华跨国公司R&D投资活动客观上对我国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主要通过技术在产业内溢出效益和产业间溢出效益来体现。这样,通过产业的前向拉动,跨国公司促进了国内企业的技术发展。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依靠先进技术开发出来的产品被国内企业购买去了之后会对国内企业产生后向推动作用,进而促进他们的技术进步。
2.外商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形成了中国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大型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中心一般能够提供较好的科研环境条件,在这里,国内、外的人才不断被聚集,并被继续培养成高级人才。从长远来看,这些研发中心中将储备了大量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拥有较高研发水平和研发能力的科技人才,为“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人才支持。
3.外商在华的R&D投资活动有利于我们学习先进的研究开发管理经验,改变粗放型管理模式。跨国公司的研发工作以市场为核心,注重产品质量、注重研发工作效率等原则和具体执行方式直接影响中国的企业管理者和研发工作人员,为中国的新兴企业、科研机构在R&D管理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对中国企业研发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4.随着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经济形式的稳定向好,投资环境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地区总部、全球研发中心迁至中国,这些研发中心的技术开发重心逐渐向基础技术研究过渡,同时应用型技术的研究地域对象也不再限于中国市场,而是面向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而且还能带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改善了中国出口商品结构。
5.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所开发的应用型技术商业程度化形成的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中国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同时促进了市场竞争,加快了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对于外资进入的市场限制越来越少,技术人员的国内、国际交流手续也越来越简化,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鼓励跨国公司投资研发中心政策的落实,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等等有利因素,我们可以预见,外商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数量将日益增加,规模将逐步扩大,水平将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欧阳斌:《跨国公司R&D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技术流动》,《经济前沿》2001年第4期,第27—29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3’中国外商投资报告》。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