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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仿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模拟法庭;地位;作用
随着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改革的深入,模拟法庭也必然在法律教学中能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些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模拟法庭对于审判程序操作和实体法律知识运用的示范作用
法学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学生学习法律,其最大目的就是能运用法律知识来实现社会正义。法律知识的运用需要同法律实践活动相结合,模拟法庭恰好就能提供这样一种实践性训练的过程。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运用实体法律知识分析案情,运用程序法律知识操作审判程序。但是,并不是所有法学知识的传授都能通过一般的课堂教学活动来进行的,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这些知识无法通过教学传授,不是学来的,而是习得的。司法职业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或职业,从事这种司法职业的人,例如法官,需要有一定的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从而能够运用书本告知的法律知识,但是一位合格法官的最基本能力是他的基于经验的判断力。用柯克爵士的话来说,司法是一种“人为理性”,需通过长期直接接触司法实践才可能形成。而这种理性至少到目前为止,许多学者都指出,是无法通过教学传授的方式进行转移的。这时就需要借助一种“学徒式”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就是这样一种学徒式方法:就像是传统的手工工场中师傅和学徒的关系,老师手把手地教,学生亲身体验,老师的一些关于法学的理解和经验通过这种过程来传授给学生。
二、模拟法庭能够对学生所学到的程序和实体法知识进行检验
在课堂教育中,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但学生对于所学的知识是否领会,就要通过运用来加以检验,模拟法庭是一种最佳的检验方法。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指出的:“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程规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在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学生要运用所学的程序和实体法知识来对案情进行分析,要运用证据法的知识来调查证据,要适用法律,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开庭审理等。在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个案的时候,老师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学生掌握的情况。
三、模拟法庭能锻炼学生关于法律实践的一些基本技巧和创造性思维
美国律师协会、法学教育与律师资格部下设关于法学院与法律职业特别工作组的报告《缩短脱节》概括归纳了法律职业的十种基本技能,即解决问题的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的技能、法学研究的技能、事实调查的技能、交流的技能、咨询的技能、确认并解决道德困境的技能等。这些技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认真培养并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在模拟法庭中,起诉状或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撰写是必不可少的,而学生的写作技能在撰写这些诉讼文书的过程就自然得到提高。模拟法庭的开庭审理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法官整理争议焦点、律师陈述代理意见等,都涉及语言的运用,这个环节可以锻炼并提高语言技能。语言技能是模拟法庭所展示的一种最直观的技能,是模拟法庭能否成功的关键,也是旁听者最容易直接感受到的技能,直接影响对模拟法庭的评价,有学者曾说到:“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获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语言是律师的职业工具。当人家求你给法官写信时,最要紧的就是你的语言。你希望使法官相信你的理由正确,所依靠的也是你的语言。当你必须解释制定法的某一款或规章的某一节时,你必须研究的还是语言。”
四、模拟法庭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人文精神
法律职业道德对一个法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法律知识,断不能算做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愈高,愈会损害社会。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法律職业道德的培养,除了开设专门的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之外,从已有的经验来看更重要的还是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来养成。“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使学生亲身体验到了法律职业中不同角色的道德要求,有利于其道德认知的内化即法律职业道德情感和态度的养成。”模拟法庭就是一种角色扮演的方式,它让学生站在法官或检察官或律师的立场来跟他人打交道,必须清楚是非黑白,通过对不同事实的辨别分析就比较容易体验、领悟和养成法律职业道德。模拟法庭不是独角戏,而是众多参与人员合作的成果。模拟法庭中一个人即使再出色,如果他不与其他人进行有效合作,也不会成功。模拟法庭还能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法律所追求的平等除了形式上的平等还包括实质上的平等,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正体现了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的真正含义。在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学生切身体验了弱势群体的艰难,其人文关怀精神也就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培养。
参考文献
[1] 杨兆龙.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 孙晓楼,等.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3] 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M].刘庸安,丁键,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
关键词:模拟法庭;地位;作用
随着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改革的深入,模拟法庭也必然在法律教学中能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些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模拟法庭对于审判程序操作和实体法律知识运用的示范作用
法学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学生学习法律,其最大目的就是能运用法律知识来实现社会正义。法律知识的运用需要同法律实践活动相结合,模拟法庭恰好就能提供这样一种实践性训练的过程。学生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运用实体法律知识分析案情,运用程序法律知识操作审判程序。但是,并不是所有法学知识的传授都能通过一般的课堂教学活动来进行的,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这些知识无法通过教学传授,不是学来的,而是习得的。司法职业就是这样的一个领域或职业,从事这种司法职业的人,例如法官,需要有一定的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从而能够运用书本告知的法律知识,但是一位合格法官的最基本能力是他的基于经验的判断力。用柯克爵士的话来说,司法是一种“人为理性”,需通过长期直接接触司法实践才可能形成。而这种理性至少到目前为止,许多学者都指出,是无法通过教学传授的方式进行转移的。这时就需要借助一种“学徒式”的教学方法。模拟法庭就是这样一种学徒式方法:就像是传统的手工工场中师傅和学徒的关系,老师手把手地教,学生亲身体验,老师的一些关于法学的理解和经验通过这种过程来传授给学生。
二、模拟法庭能够对学生所学到的程序和实体法知识进行检验
在课堂教育中,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但学生对于所学的知识是否领会,就要通过运用来加以检验,模拟法庭是一种最佳的检验方法。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指出的:“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程规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在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学生要运用所学的程序和实体法知识来对案情进行分析,要运用证据法的知识来调查证据,要适用法律,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开庭审理等。在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个案的时候,老师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学生掌握的情况。
三、模拟法庭能锻炼学生关于法律实践的一些基本技巧和创造性思维
美国律师协会、法学教育与律师资格部下设关于法学院与法律职业特别工作组的报告《缩短脱节》概括归纳了法律职业的十种基本技能,即解决问题的技能、法律分析和推理的技能、法学研究的技能、事实调查的技能、交流的技能、咨询的技能、确认并解决道德困境的技能等。这些技能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认真培养并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在模拟法庭中,起诉状或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撰写是必不可少的,而学生的写作技能在撰写这些诉讼文书的过程就自然得到提高。模拟法庭的开庭审理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法官整理争议焦点、律师陈述代理意见等,都涉及语言的运用,这个环节可以锻炼并提高语言技能。语言技能是模拟法庭所展示的一种最直观的技能,是模拟法庭能否成功的关键,也是旁听者最容易直接感受到的技能,直接影响对模拟法庭的评价,有学者曾说到:“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获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语言是律师的职业工具。当人家求你给法官写信时,最要紧的就是你的语言。你希望使法官相信你的理由正确,所依靠的也是你的语言。当你必须解释制定法的某一款或规章的某一节时,你必须研究的还是语言。”
四、模拟法庭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人文精神
法律职业道德对一个法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法律知识,断不能算做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愈高,愈会损害社会。学法律的人若是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作奸犯科。”法律職业道德的培养,除了开设专门的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之外,从已有的经验来看更重要的还是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来养成。“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使学生亲身体验到了法律职业中不同角色的道德要求,有利于其道德认知的内化即法律职业道德情感和态度的养成。”模拟法庭就是一种角色扮演的方式,它让学生站在法官或检察官或律师的立场来跟他人打交道,必须清楚是非黑白,通过对不同事实的辨别分析就比较容易体验、领悟和养成法律职业道德。模拟法庭不是独角戏,而是众多参与人员合作的成果。模拟法庭中一个人即使再出色,如果他不与其他人进行有效合作,也不会成功。模拟法庭还能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法律所追求的平等除了形式上的平等还包括实质上的平等,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正体现了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的真正含义。在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学生切身体验了弱势群体的艰难,其人文关怀精神也就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培养。
参考文献
[1] 杨兆龙.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 孙晓楼,等.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3] 杨欣欣.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M].刘庸安,丁键,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