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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现有芦柑(桠柑)10069hm^2,98%以上为山地栽培,2004年产鲜果30万t,出口54069t,芦柑总产和柑桔出口量多年居全国首位。多年来永春县大力推行芦柑标准化生产技术,2004年“永春芦柑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以95分的高分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验收,2005年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授予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永春芦柑标准综合体》作为福建省地方标准于2000年发布实施,2005年修订为《永春芦柑综合标准》,2005年3月21日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4月11日起实施。现将《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