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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实践教学对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者分析了实践教学在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运用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指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力争在几年内,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有明显改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对于实践教学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新的尝试与贡献,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不得不承认,在成绩之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在此,笔者将针对《基础》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一、《基础》课程中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对实践教学内涵的挖掘。
随着国家对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不断重视,各高职院校都在努力尝试进行各种形式的教学改革。以《基础》课程为例,无论在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做出了大胆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学校或教师过于强调实践教学的形式,而忽视其实质的内涵。这些学校或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认识一般都停留在带领学生进行社会参观、调查及公益性服务等上面,即将实践教学等同于社会实践的概念,但实际上实践教学的含义既包含社会实践,同时校园及课堂实践又应涵盖其中。从客观实际情况来讲,校园实践,尤其是课堂实践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社会实践的方式固然有它的优势,但是目前由于受到经费来源、组织管理、时间安排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且容易造成学生对于课程本身内容认识的淡化,本末倒置。在实际教学中,我们更应努力挖掘校园及课堂的实践优势,如通过辩论、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及多媒体信息手段的运用,使得学生在校园和课堂中同样可以在实践与体验中掌握理论知识的内涵,锻炼分析与判断事物的能力,把对所学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知转化为实践,达到知行统一,从而使《基础》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得到有效增强。
2.课堂实践教学实施互动不充分,师生角色界限模糊。
课堂实践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运用较为广泛,但对于具体的实施方法尚处探索阶段,故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课堂实践教学主要依托辩论、问题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多种手段,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将所学知识联系实际,锻炼自己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实际上,在师生互动的环节中,教师的主导角色往往被弱化,课堂看似内容丰富、生动活泼,但教师仅仅承担解说员和主持人的身份,而学生则成为演员,师生之间没有形成真正互动。生动的实践手段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将课程内容中所强调的问题真实地显现出来,课堂实践教学如果仅仅停留在学生展示和教师旁白的层面上,就违背实施实践教学的初衷。
3.忽视高职教学特点,缺乏与专业课程的相互补充。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专业技能型人才,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有着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针对各个专业的学生,专业课程都将安排一定学时的实训或实习,这对于学生来说是难得的实践机会。
二、关于《基础》课程中实践教学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正确领会实践教学的内涵,使形式回归于本质。
实践教学不应仅狭义地理解为社会实践,而应将校园与课堂实践也充分纳入其中。限于客观条件,课堂实践应更加普遍地运用于实际教学中。课堂空间与时间看似有限,但大胆地运用各种实践手段如辩论、问题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并合理地将其穿插于授课过程中,积极与学生进行互动,一样可以将实践引入课堂,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还应将实践教学作为一个师生充分互动的平台,师生双方通过这个平台共同探讨理论与实际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体会道德、法律认知与实践如何达到知行统一,最终将其内化为自身素质。
2.合理利用实践教学方法,将其与传统教学方法有机统一。
不可否认,实践教学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有着极大的优势,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传统的教学方法对梳理《基础》课程的逻辑关系、系统讲授理论知识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味地追求课堂形式新穎、师生互动和一味地强调教师“一言堂式”的讲授都不符合实际教学的根本要求,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将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知与实践相结合,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
3.结合高职教学特点,做到理论知识与专业课程实践相统一。
《基础》课程不仅应充分发挥课堂的实践优势,更应结合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与专业课程的实践有效统一。通过实训、实习机会,学生可以在第一线将所学道德与法律的理论知识与岗位特点与行业情况相结合,使其深刻领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对成为知识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性,从而使《基础》课程与职业教育形成有效的统一。当然,教师应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使学生在实践之前对实践内容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黄冬福.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对策[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7(4):27.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指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力争在几年内,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有明显改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基础》)对于实践教学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新的尝试与贡献,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不得不承认,在成绩之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在此,笔者将针对《基础》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一、《基础》课程中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过于注重形式,缺乏对实践教学内涵的挖掘。
随着国家对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不断重视,各高职院校都在努力尝试进行各种形式的教学改革。以《基础》课程为例,无论在教学理念还是教学方法上都做出了大胆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学校或教师过于强调实践教学的形式,而忽视其实质的内涵。这些学校或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认识一般都停留在带领学生进行社会参观、调查及公益性服务等上面,即将实践教学等同于社会实践的概念,但实际上实践教学的含义既包含社会实践,同时校园及课堂实践又应涵盖其中。从客观实际情况来讲,校园实践,尤其是课堂实践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社会实践的方式固然有它的优势,但是目前由于受到经费来源、组织管理、时间安排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且容易造成学生对于课程本身内容认识的淡化,本末倒置。在实际教学中,我们更应努力挖掘校园及课堂的实践优势,如通过辩论、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及多媒体信息手段的运用,使得学生在校园和课堂中同样可以在实践与体验中掌握理论知识的内涵,锻炼分析与判断事物的能力,把对所学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知转化为实践,达到知行统一,从而使《基础》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得到有效增强。
2.课堂实践教学实施互动不充分,师生角色界限模糊。
课堂实践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运用较为广泛,但对于具体的实施方法尚处探索阶段,故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课堂实践教学主要依托辩论、问题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多种手段,使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将所学知识联系实际,锻炼自己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实际上,在师生互动的环节中,教师的主导角色往往被弱化,课堂看似内容丰富、生动活泼,但教师仅仅承担解说员和主持人的身份,而学生则成为演员,师生之间没有形成真正互动。生动的实践手段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将课程内容中所强调的问题真实地显现出来,课堂实践教学如果仅仅停留在学生展示和教师旁白的层面上,就违背实施实践教学的初衷。
3.忽视高职教学特点,缺乏与专业课程的相互补充。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具有高等教育水平的专业技能型人才,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有着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针对各个专业的学生,专业课程都将安排一定学时的实训或实习,这对于学生来说是难得的实践机会。
二、关于《基础》课程中实践教学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正确领会实践教学的内涵,使形式回归于本质。
实践教学不应仅狭义地理解为社会实践,而应将校园与课堂实践也充分纳入其中。限于客观条件,课堂实践应更加普遍地运用于实际教学中。课堂空间与时间看似有限,但大胆地运用各种实践手段如辩论、问题研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等,并合理地将其穿插于授课过程中,积极与学生进行互动,一样可以将实践引入课堂,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还应将实践教学作为一个师生充分互动的平台,师生双方通过这个平台共同探讨理论与实际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体会道德、法律认知与实践如何达到知行统一,最终将其内化为自身素质。
2.合理利用实践教学方法,将其与传统教学方法有机统一。
不可否认,实践教学对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性有着极大的优势,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传统的教学方法对梳理《基础》课程的逻辑关系、系统讲授理论知识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味地追求课堂形式新穎、师生互动和一味地强调教师“一言堂式”的讲授都不符合实际教学的根本要求,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将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知与实践相结合,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
3.结合高职教学特点,做到理论知识与专业课程实践相统一。
《基础》课程不仅应充分发挥课堂的实践优势,更应结合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与专业课程的实践有效统一。通过实训、实习机会,学生可以在第一线将所学道德与法律的理论知识与岗位特点与行业情况相结合,使其深刻领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对成为知识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性,从而使《基础》课程与职业教育形成有效的统一。当然,教师应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使学生在实践之前对实践内容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黄冬福.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对策[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