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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如果想要长期立足于德国市场,就应该重视德国知识产权体系的相关规则,并积极应对。
迪特·基爾是德国科隆中级法院法官,1982年起开始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在长达20多年的工作中,基尔法官在审理商标、外观设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由此在德国知识产权界享有盛名。目前,科隆参展企业涉及的很多知识产权案件的临时禁令都是由基尔法官签发的,据说,自从接手这项工作以来,他已经签发了大约1000份临时禁令。
在日前举办的“德国知识产权法律体制与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研讨会”上,基尔法官以自己经手的真实案子为例,介绍了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对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外观设计侵权是最常见的侵权方式
据基尔法官介绍,在他所任职的科隆中级法院,一年大约审理1700~1900件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其中1/3涉及外观设计保护。外观设计包括商标、文字、立体造型、甚至颜色,这些都受到法律保护。基尔法官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在德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使用的是红色商标,邮局则使用黄色商标,这些颜色的使用都是受到了严格的专利保护。
立体商标同样也受到保护,如著名跑车品牌——保时捷所独有的车型已经注册立体商标,其外观设计受到严格的保护。又如,西方国家复活节里的象征——兔子,相传来自德国,因此在德国其外观设计也受到保护,不经允许是不能随便制作的(图1)。
基尔法官提醒中国企业,不要认为只有完全相同的商标才会构成侵权,德国法律规定,只要使用的商标与原有的商标能造成类似或者混淆,产生了交换效应,就有可能被认定侵权。两年前,德国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规定不仅产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包装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外观设计专利的门槛比较低、范围小,模仿者只需做一些小小的改动就可以避免被指侵权,尤其是对一些经常使用的东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德国进行了这样的改革。
就这个问题,基尔法官列举了几个他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实例。图2是两种巧克力的外包装,上面的是正品,下面的那种巧克力的外包装显然能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因此下面的这种产品被裁定为侵权。图3是两个不同品牌的猫食,同样道理,右边的产品也被认定为侵权。
在德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里,还有一条规定也需要中国企业留意:一个有创意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比一个没有创意的商标要大的多,如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就比普通商标要大,而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著名的标准是要看其投放的广告多不多,销售额是否达到一定数量,市场销售的时间长不长等诸多因素。如图4中上面的文字商标是德国的一个非常著名的香烟品牌,由于它属于著名商标,因此尽管下面的这个商标并没有使用在香烟上,而是在其他产品上,但同样被禁止使用。
大家耳熟能详的体育品牌阿迪达斯,其商标是设计新颖的三道杆,这个商标在德国被严格保护,任何与之类似的商标,如两道杆或四道杆都被禁止使用,并且保护范围不仅在鞋类,还包括服装等其他相关产品。
有意思的是,在德国还有一个名叫“反剽窃行动”的组织,他们每年都要评选出“最佳”仿造奖,对一些侵权的公司和侵权行为进行披露。
临时禁令使用频繁
所谓临时禁令,是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权利进行保护而采取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展会上使用频率很高。据基尔法官介绍,在2006年科隆五金展期间,他在两天半之内就下达了近70个临时禁令,可见临时禁令使用频率之高。
基尔法官建议中国企业要熟悉临时禁令的流程以及应对方式,并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临时禁令对侵权企业的影响。一个生产电子产品的德国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多年,且市场份额达到60%。近期通过其客户了解到有一家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其产品非常相似,于是通过互联网查看这家中国企业的网页,由于中国企业的网页只有中文和英文,没有德文,并没有找到中国公司在德国推销的证据。
但由于德国是展览大国,一些重量级的展览都在此举办,如科隆五金展、CeBIT展等,德国企业认为,侵权的中国企业必然会来德国参加展览。在这些展览开展之前,德国公司会从展览公司的参展商名录中查实侵权的中国企业是否会来参展,如果参展,德国公司就会委托律师开始准备材料,如产品市场状况、从中国企业的网站上下载侵权产品的照片和说明等。当中国企业布置展台后,德国公司或其律师会检查侵权产品是否确实被展出,并且取证,方式可以是拍照或者索取产品目录等。
拿到相关的材料后,德方律师会撰写临时禁令申请书,并通过快递送交法院,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便会立刻下达临时禁令。德国公司拿到临时禁令会立刻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会将临时禁令送达展位,侵权产品会被勒令撤下展位,严重时可能还会查封侵权企业的展台。
临时禁令从申请到执行所需的时间非常短,一般只需要4~6个小时,这也意味着,如果参展企业侵权事实属实的话,可能展览刚刚开始几个小时后,侵权产品就不得不拿下展台。如果继续展示,法官可以判决罚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欧元。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如果想要长期立足于德国市场,就应该重视临时禁令。但如果收到了临时禁令,也不必惊慌,要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在这方面,基尔法官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如果收到临时禁令,首先要向德国律师咨询相关事宜,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积极寻找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决定是否要签署停止侵权的合同,因为如果能够庭外和解,费用会比较低;
第三、目前德国法院的裁决还不能在中国强制执行,但中国企业不能因此心存侥幸,因为中国企业有可能上了德国的“黑名单”,从而影响德国市场的开拓;
第四、如果认为临时禁令不公平,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在几周内确定审判日期。
如何节省诉讼费用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败诉方承担法院的受理费以及双方的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受理费按照标的额的大小来确定。标的额越高,受理费越高。
在德国,法律规定了律师的收费标准,但客户也可以根据时间与律师约定律师费,这种情况下是要略高于法律所规定的费用。与美国不同,德国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律师参与一个案子,美国则是多个律师参与,因此德国的律师费相对来说要低一些。另外一点,在德国不能以案子是否能够胜诉作为约定律师费的标准,如果一方60%败诉就需要承担60%的费用。同时,如果委托的是专利律师,那么费用会明显增加,大约增加一倍。
如果企业想节省诉讼费用的话,基尔法官的建议:假如侵权的事实比较确定,侵权企业在向法院递交诉讼时,可以向法院声明接受临时禁令,签署一个收尾函。通过这样的方式,法院受理费用可能会降低1/3左右,律师费也会相应地减少。而如果不能确定侵权的事实,侵权企业就应当尽量与对方谈判,争取庭外和解,避免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这样也可以使费用降下来。当然,如果侵权企业认为对方毫无道理,也可以应诉,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迪特·基爾是德国科隆中级法院法官,1982年起开始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在长达20多年的工作中,基尔法官在审理商标、外观设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由此在德国知识产权界享有盛名。目前,科隆参展企业涉及的很多知识产权案件的临时禁令都是由基尔法官签发的,据说,自从接手这项工作以来,他已经签发了大约1000份临时禁令。
在日前举办的“德国知识产权法律体制与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研讨会”上,基尔法官以自己经手的真实案子为例,介绍了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对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外观设计侵权是最常见的侵权方式
据基尔法官介绍,在他所任职的科隆中级法院,一年大约审理1700~1900件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其中1/3涉及外观设计保护。外观设计包括商标、文字、立体造型、甚至颜色,这些都受到法律保护。基尔法官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在德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使用的是红色商标,邮局则使用黄色商标,这些颜色的使用都是受到了严格的专利保护。
立体商标同样也受到保护,如著名跑车品牌——保时捷所独有的车型已经注册立体商标,其外观设计受到严格的保护。又如,西方国家复活节里的象征——兔子,相传来自德国,因此在德国其外观设计也受到保护,不经允许是不能随便制作的(图1)。
基尔法官提醒中国企业,不要认为只有完全相同的商标才会构成侵权,德国法律规定,只要使用的商标与原有的商标能造成类似或者混淆,产生了交换效应,就有可能被认定侵权。两年前,德国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重大的改革,规定不仅产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包装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外观设计专利的门槛比较低、范围小,模仿者只需做一些小小的改动就可以避免被指侵权,尤其是对一些经常使用的东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德国进行了这样的改革。
就这个问题,基尔法官列举了几个他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实例。图2是两种巧克力的外包装,上面的是正品,下面的那种巧克力的外包装显然能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因此下面的这种产品被裁定为侵权。图3是两个不同品牌的猫食,同样道理,右边的产品也被认定为侵权。
在德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里,还有一条规定也需要中国企业留意:一个有创意的商标,其保护范围比一个没有创意的商标要大的多,如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就比普通商标要大,而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著名的标准是要看其投放的广告多不多,销售额是否达到一定数量,市场销售的时间长不长等诸多因素。如图4中上面的文字商标是德国的一个非常著名的香烟品牌,由于它属于著名商标,因此尽管下面的这个商标并没有使用在香烟上,而是在其他产品上,但同样被禁止使用。
大家耳熟能详的体育品牌阿迪达斯,其商标是设计新颖的三道杆,这个商标在德国被严格保护,任何与之类似的商标,如两道杆或四道杆都被禁止使用,并且保护范围不仅在鞋类,还包括服装等其他相关产品。
有意思的是,在德国还有一个名叫“反剽窃行动”的组织,他们每年都要评选出“最佳”仿造奖,对一些侵权的公司和侵权行为进行披露。
临时禁令使用频繁
所谓临时禁令,是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权利进行保护而采取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展会上使用频率很高。据基尔法官介绍,在2006年科隆五金展期间,他在两天半之内就下达了近70个临时禁令,可见临时禁令使用频率之高。
基尔法官建议中国企业要熟悉临时禁令的流程以及应对方式,并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临时禁令对侵权企业的影响。一个生产电子产品的德国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多年,且市场份额达到60%。近期通过其客户了解到有一家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其产品非常相似,于是通过互联网查看这家中国企业的网页,由于中国企业的网页只有中文和英文,没有德文,并没有找到中国公司在德国推销的证据。
但由于德国是展览大国,一些重量级的展览都在此举办,如科隆五金展、CeBIT展等,德国企业认为,侵权的中国企业必然会来德国参加展览。在这些展览开展之前,德国公司会从展览公司的参展商名录中查实侵权的中国企业是否会来参展,如果参展,德国公司就会委托律师开始准备材料,如产品市场状况、从中国企业的网站上下载侵权产品的照片和说明等。当中国企业布置展台后,德国公司或其律师会检查侵权产品是否确实被展出,并且取证,方式可以是拍照或者索取产品目录等。
拿到相关的材料后,德方律师会撰写临时禁令申请书,并通过快递送交法院,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理由成立,便会立刻下达临时禁令。德国公司拿到临时禁令会立刻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会将临时禁令送达展位,侵权产品会被勒令撤下展位,严重时可能还会查封侵权企业的展台。
临时禁令从申请到执行所需的时间非常短,一般只需要4~6个小时,这也意味着,如果参展企业侵权事实属实的话,可能展览刚刚开始几个小时后,侵权产品就不得不拿下展台。如果继续展示,法官可以判决罚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欧元。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如果想要长期立足于德国市场,就应该重视临时禁令。但如果收到了临时禁令,也不必惊慌,要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在这方面,基尔法官提出了几点建议:
第一、如果收到临时禁令,首先要向德国律师咨询相关事宜,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积极寻找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决定是否要签署停止侵权的合同,因为如果能够庭外和解,费用会比较低;
第三、目前德国法院的裁决还不能在中国强制执行,但中国企业不能因此心存侥幸,因为中国企业有可能上了德国的“黑名单”,从而影响德国市场的开拓;
第四、如果认为临时禁令不公平,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在几周内确定审判日期。
如何节省诉讼费用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败诉方承担法院的受理费以及双方的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受理费按照标的额的大小来确定。标的额越高,受理费越高。
在德国,法律规定了律师的收费标准,但客户也可以根据时间与律师约定律师费,这种情况下是要略高于法律所规定的费用。与美国不同,德国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律师参与一个案子,美国则是多个律师参与,因此德国的律师费相对来说要低一些。另外一点,在德国不能以案子是否能够胜诉作为约定律师费的标准,如果一方60%败诉就需要承担60%的费用。同时,如果委托的是专利律师,那么费用会明显增加,大约增加一倍。
如果企业想节省诉讼费用的话,基尔法官的建议:假如侵权的事实比较确定,侵权企业在向法院递交诉讼时,可以向法院声明接受临时禁令,签署一个收尾函。通过这样的方式,法院受理费用可能会降低1/3左右,律师费也会相应地减少。而如果不能确定侵权的事实,侵权企业就应当尽量与对方谈判,争取庭外和解,避免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这样也可以使费用降下来。当然,如果侵权企业认为对方毫无道理,也可以应诉,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