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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萌芽于上六到十七世纪的英美等同家,在几百年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为一种刑事制度,但是刑事和解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并且很多问题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都使得刑事和解成为一个热议的活题。刑事和解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通过对刑事和解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理论联系实际,探讨其对案件的处理和对法冶的发展的作用,并提出对策逐步地减轻对此种方法适用的疑惑,从而对其进行发展和完善,以使其不断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