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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为最高的民事权利,当它受到侵犯时理应民法给予最为充分的救济。但是从侵权行为法一般理论出发,去解释生命权受到侵犯后的民法后果时,却发现生命权的救济是一个逻辑与现实有诸多矛盾的问题。文章以《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核心的我国现行立珐做了检讨,希望引起同行对这一民法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