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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结合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抓住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努力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六个新”目标。
——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化收入格局逐步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网络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成效明显。传统美德得到弘扬。科学观念和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互助、孝悌和睦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树立。
——村容村貌有新变化。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清洁能源广泛使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初步呈现街院洁净、村庄绿化、道路通畅、通讯便捷的面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普遍推行。
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巩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
发展现代农业就是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农业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步伐,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一是继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立足省内基本实现粮食自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
二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优化粮经结构,依托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优质油料、果蔬、中药材、茶叶、林竹、花卉等特色产业。突出我省畜牧业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重,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优化区域结构,根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规模生产,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和规模化,通过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支持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推行和完善“专家大院”、“专家+协会+农户”等科技服务模式。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要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高氟、高铀、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网络,提高通达能力,显著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等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能源。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自我受益的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土,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坚持“大中小微结合、蓄引提防并举、新建与挖潜并重”的水利建设方针,加快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已成工程配套建设和渠系整治,重点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进一步健全种养业良繁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疫病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农业生产配套体系建设。
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搞好生态工程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封山禁牧舍饲相结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健全法制、分清责任、落实主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
四是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试点,正确引导农民对现有住房和设施进行改造。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大集约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继续把劳务开发、扩大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坚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工程和证书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民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竞争力。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广辟有组织、建制化劳务输出渠道。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按照“突出加工业、推进产业化、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的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放活管理权限,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把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和县域工业发展的重点,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比重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三是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整村扶贫,重点搞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劳务扶贫等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步伐。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认真落实、不断完善惠农政策。加大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力度,继续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严格落实“三个高于”政策,确保支农投入不断增加,力争“十一五”期间财政对“三农”投入年均增幅在10%以上。
一、明确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六个新”目标。
——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化收入格局逐步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网络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成效明显。传统美德得到弘扬。科学观念和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互助、孝悌和睦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树立。
——村容村貌有新变化。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清洁能源广泛使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初步呈现街院洁净、村庄绿化、道路通畅、通讯便捷的面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普遍推行。
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巩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
发展现代农业就是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农业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步伐,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一是继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立足省内基本实现粮食自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
二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优化粮经结构,依托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优质油料、果蔬、中药材、茶叶、林竹、花卉等特色产业。突出我省畜牧业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重,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优化区域结构,根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规模生产,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和规模化,通过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支持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推行和完善“专家大院”、“专家+协会+农户”等科技服务模式。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要从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高氟、高铀、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网络,提高通达能力,显著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小水电等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能源。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自我受益的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土,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坚持“大中小微结合、蓄引提防并举、新建与挖潜并重”的水利建设方针,加快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已成工程配套建设和渠系整治,重点抓好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进一步健全种养业良繁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疫病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农业生产配套体系建设。
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搞好生态工程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封山禁牧舍饲相结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健全法制、分清责任、落实主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
四是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试点,正确引导农民对现有住房和设施进行改造。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大集约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继续把劳务开发、扩大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坚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工程和证书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民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竞争力。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广辟有组织、建制化劳务输出渠道。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按照“突出加工业、推进产业化、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的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放活管理权限,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把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和县域工业发展的重点,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比重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三是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整村扶贫,重点搞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劳务扶贫等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步伐。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认真落实、不断完善惠农政策。加大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力度,继续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严格落实“三个高于”政策,确保支农投入不断增加,力争“十一五”期间财政对“三农”投入年均增幅在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