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企业管理国际化的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关注和重视。本文由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入手,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具体分析,总结了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所存在的不足,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不断恶化,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寻求长期可持续发展,一些大企业纷纷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希望企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也相信企业有能力承担。因此,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才有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谢尔顿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一书中所提出的。此后国内外学术界和有关组织对其相关理论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目前理论界仍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企业的经济责任即为企业社会责任。弗里·曼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创造利润,强调股东利益至上。第二种,以麦奎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履行经济和法律之上,企业对社会承担的责任即为企业社会责任。第三种,以卡罗尔为代表的社会经济学派,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界定为“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随着环保等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愈发关注,在此大背景下,不少国际组织也纷纷对企业社会责任作出了界定。目前为国际学术界所广泛认同的观点为:除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还应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承担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捐助社会公益等责任。企业不应只重视股东利益而忽略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要正确处理好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2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早产生于20世纪中期,80年代后发展迅速,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传统理论强调股东利益至上原则,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对于其他相关利益者也是有区别的,即在与股东的利益不相悖的前提下,才会考虑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的该类利益相关者。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是平等的,企业应处理好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2.1 企業对股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众多利益相关者中,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是企业最主要的关系。企业承担的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对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概括来说,对股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具体表现为:首先,对股东负责,努力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确保股东在企业中的利益。其次,定期向股东传递他们所关心的企业相关信息,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最后,保证企业公布的信息真实、可靠,公平对待各股东,合理分配股东利润。
2.2 企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具体包括保证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降低企业偿债风险;遵循债务合同要求,按期偿还本息等。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面临产权变动,应及时告知债权人,承担起对债权人的责任。
2.3 其他
除此之外,企业还有诸多的利益相关者,比如员工、政府、客户、供应商、社区、环境等。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有对整个社会承担责任的意识,将企业经营过程与整个社会密切结合起来。因此,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关注公益事业等。
3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的问题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也符合广大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自2005年国家电网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以来,企业开始向公众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然而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仍存在以下问题:
3.1 内容不完整,可利用信息少
我国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缺乏强制性规定。不少企业报告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过于简单,主要是以文字叙述为主,可利用数据很少,披露内容不完整,无法清晰详尽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很难进行企业间的对比。
3.2 有选择性披露,可靠性不高
信息披露不平衡,大多详细披露企业所获荣誉、对外捐赠等正面信息,而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比如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产品质量相关投诉等披露不足,并且缺少对未来的有效预测。由于缺乏第三方审计,社会责任报告大多可靠性不高。
3.3 社会责任意识薄弱,企业参与程度不高
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法规政策,要求企业强制性披露,只是鼓励上市公司披露。企业大多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披露与否,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尽管大部分社会责任报告按照《指引》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但远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比较笼统,报告信息有选择性披露,避重就轻,极少考虑利益相关者。
4 结束语
企业不应再局限于单纯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积极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共赢。当前,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到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并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有不足之处。
因此我国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披露方面,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逐步推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国.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时代金融,2007(08)
[2]王瑞雪.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04)
[3]施禹仰.利益相关者视角的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12
作者简介:
李田莉(1988),性别,女,民族:汉,山东日照,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山东女子学院,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不断恶化,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寻求长期可持续发展,一些大企业纷纷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希望企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也相信企业有能力承担。因此,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才有意义。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谢尔顿在其著作《管理的哲学》一书中所提出的。此后国内外学术界和有关组织对其相关理论进行了诸多研究。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目前理论界仍未形成统一的定论,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企业的经济责任即为企业社会责任。弗里·曼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创造利润,强调股东利益至上。第二种,以麦奎尔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履行经济和法律之上,企业对社会承担的责任即为企业社会责任。第三种,以卡罗尔为代表的社会经济学派,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界定为“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来,随着环保等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愈发关注,在此大背景下,不少国际组织也纷纷对企业社会责任作出了界定。目前为国际学术界所广泛认同的观点为:除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还应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承担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环境、捐助社会公益等责任。企业不应只重视股东利益而忽略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要正确处理好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2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早产生于20世纪中期,80年代后发展迅速,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传统理论强调股东利益至上原则,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对于其他相关利益者也是有区别的,即在与股东的利益不相悖的前提下,才会考虑能够给企业带来利润的该类利益相关者。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是平等的,企业应处理好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2.1 企業对股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众多利益相关者中,企业与股东的关系是企业最主要的关系。企业承担的最重要的社会责任是对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概括来说,对股东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具体表现为:首先,对股东负责,努力实现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确保股东在企业中的利益。其次,定期向股东传递他们所关心的企业相关信息,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最后,保证企业公布的信息真实、可靠,公平对待各股东,合理分配股东利润。
2.2 企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企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企业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具体包括保证企业资产保值和增值,降低企业偿债风险;遵循债务合同要求,按期偿还本息等。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面临产权变动,应及时告知债权人,承担起对债权人的责任。
2.3 其他
除此之外,企业还有诸多的利益相关者,比如员工、政府、客户、供应商、社区、环境等。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有对整个社会承担责任的意识,将企业经营过程与整个社会密切结合起来。因此,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关注公益事业等。
3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的问题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也符合广大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自2005年国家电网等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以来,企业开始向公众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然而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仍存在以下问题:
3.1 内容不完整,可利用信息少
我国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缺乏强制性规定。不少企业报告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过于简单,主要是以文字叙述为主,可利用数据很少,披露内容不完整,无法清晰详尽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很难进行企业间的对比。
3.2 有选择性披露,可靠性不高
信息披露不平衡,大多详细披露企业所获荣誉、对外捐赠等正面信息,而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比如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产品质量相关投诉等披露不足,并且缺少对未来的有效预测。由于缺乏第三方审计,社会责任报告大多可靠性不高。
3.3 社会责任意识薄弱,企业参与程度不高
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出台法规政策,要求企业强制性披露,只是鼓励上市公司披露。企业大多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披露与否,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尽管大部分社会责任报告按照《指引》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披露,但远不能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比较笼统,报告信息有选择性披露,避重就轻,极少考虑利益相关者。
4 结束语
企业不应再局限于单纯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积极实现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共赢。当前,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到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并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有不足之处。
因此我国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披露方面,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逐步推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建国.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时代金融,2007(08)
[2]王瑞雪.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04)
[3]施禹仰.利益相关者视角的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12
作者简介:
李田莉(1988),性别,女,民族:汉,山东日照,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山东女子学院,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